霍邱县公安局保安服务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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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霍邱县公安局保安服务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一、抽查事项1、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2、设立分公司和跨省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实地查看营业3、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4、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二、检查内容和方法1、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调阅从业人员名薄、视频监控录像和其他先关资料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使用情况2、设立分公司和跨省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实地查看营业检查公司是否备案3、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4、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保安员是否着装2011式保安服装三、检查依据(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第

3、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管理制度。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由公安部另行制定。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二)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三)保安服务合同和

4、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四)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五)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六)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七)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八)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九)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十)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霍邱县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一、抽查事项(一)上网人员身份核对登记情况(二)实地查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列落实情况(三)调阅上网人员登记记录、视频监控录像和

5、其他相关资料二、检查内容和方法(一)检查上网人员身份登记情况检查上网人员身份证,与网吧登记上传系统进行比对,核对是否为同一人。(二)实地查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列落实情况检查网吧是否存在明火照明或有吸烟未予制止情况;不是悬挂禁止吸烟标志;是否有人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营业期间是否存在封堵或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等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三)调取上网人员登记系统数据、视频监控录像和其他相关资料调取上网人员登记系统数据,视频监控等,查看是否有无证上网人员或人证不统一的上网情况。三、检查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列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

6、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

7、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第三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二)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五)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霍邱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一、抽查事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企事业是否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易制毒化学品

8、是否有专门的贮存仓库贮存仓库是否安装监控。贮存仓库大门是否落实双人双锁。是否有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台账。台账与库存是否相符。二、检查内容和方法(一)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企事业是否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登陆易制毒系统,查看企事业是否在系统中备案登记(二)实地查看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企事业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查看有没有专门的贮存仓库,是否安装监控,是否落实双人双锁。是否有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台账。台账与库存是否相符。三、检查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9、的,无须备案。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研究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

10、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霍邱县公安局烟花爆竹运输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一、抽查事项1、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2、经由道路运输是否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运输许可证3、烟花爆竹仓库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库存烟花爆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控视频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关要求二、检查内容和方法1、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发证经营检查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2、实地检查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情况是否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运输许可证,有无违反许可事项2、实地查看烟花炸药储存条件落实防范措施检查烟花爆竹仓库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11、,库存烟花爆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控视频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关要求三、检查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爆竹

12、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二)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三)雇佣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四)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六)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

13、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第三十八条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IOoo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

14、、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第四十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八)运达目的地后,未

15、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第四十一条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IOOo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

16、处IOO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三条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霍邱县公安局爆破作业单位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一、抽查事项爆破单位是否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发证经营实地查看爆炸物品专用仓库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情况调阅从业人员名薄、贮存台账、视频监控录像和其他相关资料二、检查内容和

17、方法(一)爆破作业单位是否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发证经营检查经营场所是否悬挂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二)实地查看营业场所落实安全防范情况检查爆炸物品专用仓库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情况(三)查看从业人员名薄、贮存台账、视频监控录像和其他先关资料查看爆炸物品专用仓库管理人员和爆破现场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查看贮存和使用台账,是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闲杂人员进入三、检查依据(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

18、品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后果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购买、运输、爆破作业活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购买、运输以及从事爆破作业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对没收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组织销毁。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

19、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一)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的;(二)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的;(S)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四)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的;(五)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六)向没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国

20、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的;(A)未经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未按照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或者未对雷管编码打号的;(二)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S)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民用爆炸物品交易的;(四)未按照规定保存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五)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的;(六)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

21、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的;(七)未按照规定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二)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S)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用爆炸物品的;(四)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五)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的;(六)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的;(七)出现危险情况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的

22、。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一)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实施爆破作业,未按照规定事先向爆破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三)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登记制度、保存领取登记记录的;(四)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实施爆破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

2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三)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四)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

24、可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二)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三)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

25、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霍邱县公安局涉枪单位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一、抽查事项1、涉枪单位是否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2、持枪人员是否取得持枪证3、枪支保管库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控视频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关要求二、检查内容和方法1、涉枪单位是否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检查涉枪单位是否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2、持枪人员是否取得持枪证检查持枪人员是否持有持枪证,有无违反许可事项2、实地查看涉枪单位保管条件落实防范措施枪支保管库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

26、存在安全隐患,监控视频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关要求三、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制造、买卖或者运输枪支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

27、或者吊销其枪支制造许可证件、枪支配售许可证件:(一)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二)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三)私自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运输、携带枪支入境、出境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运输枪支未使用安全可靠的运输设备、不设专人押运、枪支弹药未分开运输或者运输途中停留住宿不报告公安机关,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

28、以下拘留。第四十三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公务用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配置民用枪支的个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

29、出租、出借的枪支,应当予以没收。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三)不上缴报废枪支的;(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的,没收其枪支,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所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30、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霍邱县公安局旅馆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一、抽查事项(一)旅馆业是否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发证经营(二)检查住宿人员身份登记情况(三)实地查看营业场所治安管理条件落实情况(四)调阅从业人员名薄、视频监控录像和其他先关资料二、检查内容和方法(一)旅馆业是否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发证经营检查经营场所是否悬挂特种行业许可证(-)检查住宿人员身份登记情况检查住宿人员身份证,到旅馆电脑查询六安市旅馆业上传系统,比对信息(三)实地查看营业场所治安管理条件落实情况检查旅馆业房间内部治安管理条件(四)调阅从业人员名薄、视频监控录像和其他先关资料调阅旅馆内监控,查看是否有无证人员入住三、检查依据(一)安徽省特种

31、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I)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治安管理条件落实情况;(2)检查从业人员身份证件;(3)检查交易物品或者承揽物品;(4)调阅从业人员名薄、视频监控录像和其他相关资料;(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十七条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经营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经营特种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逾期不整改,造成

32、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关组织依法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采集、上传或者报送有关人员与物品信息的;(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以及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登记服务对象及相关物品信息的;(四)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违禁物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经营特种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规定四项情形之一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

33、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特种行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旅馆业经营者对零时以后滞留旅客房间的访客,未按规定登记身份信息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旅馆业在未取得公安机关许可擅自营业的,予以取缔,同时对经营业主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并及时录入传输或报送住宿人员信息的,对旅馆前台登记人员或者其他有关管理人员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旅馆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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