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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目 次前言1 总则2 范围3 规范性引用文件4 职责5 安全施工记录6 安全考核项目7 处罚办法8 奖励办法9 附录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违规违章处罚通知单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施工单位工程对口竞赛及安全检查考核评分表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安全文明施工奖励申请表10 相关文件前 言本标准的编制原则和要求符合企业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GB/T1549615498)、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本标准的起草部门;安监部 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及解释部门
2、:安监部本标准起草人:童琢 金建中 徐伟本标准校核人:魏江华本标准审核人:胡秋华本标准批准人:汤方辉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工作的职责和奖惩考核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对各相关单位及员工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奖惩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国电集工2004122号文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3 总则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各级安
3、全责任制,实现“521”安全目标。奖惩细则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集体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奖惩细则,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相结合的原则。本细则的专用奖励基金,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十章考核与奖惩的相关规定,在财务上建立专门台帐,专款专用。凡本细则与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管理规定为准。4
4、 职责4.1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审批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和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中的问题。4.2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是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相关单位在安全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事故及现场施工作业中的违章行为提出处罚意见,对实现安全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优胜和在安全文明施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4.3监理承包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全面监督、检查,并及时与施工承包商和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进行沟通,配合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考核意
5、见。4.4施工承包商应制定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奖惩。5 安全施工记录5.1施工单位为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以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不含非本企业人员死亡)内本企业职工和分包单位职工死亡事故,不论其原因和责任归属,均中断事故单位的安全记录。5.2工程建设项目为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正式移交生产运行止,以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整个工程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特大机械、火灾事故及特大交通事故,命名为无事故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6、,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内的死亡事故,中断工程的安全记录。6 安全考核项目6.1建设单位6.1.1安全施工纪录;6.1.2工程项目全口径统计重伤事故次数/人数,死亡事故次数/人数,重伤率(),死亡率();6.1.3重、特大机械事故次数;6.1.4重、特大火灾事故次数;6.1.5重、特大交通事故次数;6.1.6安全健康、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现场创建情况。6.2施工单位:6.2.1安全施工纪录;6.2.2工程项目全口径统计重伤事故次数/人数,死亡事故次数/人数,重伤率(),死亡率(); 6.2.3轻伤事故频率(),一般事故频率(); 6.2.4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特大机械事故次数;6.2.5
7、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次数;6.2.6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次数;6.2.7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6.2.7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对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季度检查考核结论。6.3监理单位:6.3.1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际效果挂钩;6.3.2具体按黄金埠电厂监理管理制度执行7 处罚办法相关单位在项目工程的管理和施工中发生了事故、违章、不文明和不规范的行为,由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或监理承包商根据下述条款并出具违规违章处罚通知单(见附录A)进行处罚。7.1 事故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在作业中习惯性违章或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施工承包商或个人给予经济处罚。对施工承包商的经济处罚将从“安全风险抵押
8、金”中处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处除;对个人的经济处罚,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承包商。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对施工承包商或个人进行安全处罚时,将视具体情况对承担连带管理责任的监理承包商或个人按处罚标准减半处罚。7.1.1施工承包商发生特大事故(不含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以下处罚:7.1.1.1通报施工承包商上级主管部门,由其主管部门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工地领导和次、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7.1.1.2扣除事故责任单位100%安全风险抵押金;对事故的次、主要责任者和工地、项目部、承包商领导的经济处罚,按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提出的事故处理报告执行;7.1.1.3国电民权
9、发电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分别由国电集团公司和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7.1.2施工承包商发生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不含重大交通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以下处罚:7.1.2.1通报施工承包商上级主管部门,由其主管部门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工地领导和次、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7.1.2.2扣除事故责任单位50%安全风险抵押金;对事故的次、主要责任者和工地、项目部、承包商领导的经济处罚,按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提出的事故处理报告执行;7.1.2.3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分别由国电集团公司和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7.1.3发生
10、人身死亡1人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处罚:7.1.3.1通报施工承包商由其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工地领导和次、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7.1.3.2处除事故责任单位30%安全风险抵押金(按死亡人数算术相加);对事故的次、主要责任者和工地、项目部领导的经济处罚,按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提出的事故处理报告执行;7.1.3.3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由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7.1.4发生人身重伤1人事故、恶性误操作(如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接地线,带接地线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事故,或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处罚:7.1.
11、4.1通报施工承包商由其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工地领导和次、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7.1.4.2处除事故责任单位10%安全风险抵押金(按重伤人数算术相加);对事故的次、主要责任者和工地、项目部领导的经济处罚,按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提出的事故处理报告执行;7.1.4.3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员由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7.1.5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或误操作事故,由发生事故单位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7.1.6对隐瞒事故的处罚工程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一经查证落实,将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2、暂行)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包括加倍给予经济处罚,提议免去其在工程项目所承担之职务,并建议其上级单位给予行政处分。7.1.7亮黄牌的几种情况施工单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二人次重伤事故,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及以上的机械设备、火灾事故,或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存在严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的行为,且拒不服从工程协调管理或经批评纠正但无明显成效的,由建设单位给以“黄牌警告”,上报国电华中分公司并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7.1.8撤销“黄牌警告”的程序受到“黄牌警告”的单位
13、经过整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改善,在三个月后可向主管单位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撤销“黄牌警告”。建设单位撤销施工单位“黄牌警告”,上报国电华中分公司,并同时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7.2 违章处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违规违纪行为的罚款,原则上只对单位进行处罚,并尽可能提供处罚的事实证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违规违纪罚款时,应视其具体情况,对承担连带管理责任的监理单位按处罚标准减半罚款。7.2.1 安全管理7.2.1.1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施工单位以及无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未及
14、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2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顿。7.2.1.2对不遵守明挖放炮“三统一”(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时间)制度的施工单位给予20005000元的处罚,并同时责令其停工整顿。7.2.1.3发布违反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的给予10003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由其主管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7.2.1.4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监人员管理,其行为较为严重的给予10003000元的经济处罚。7.2.1.5未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缺一项处罚1000元
15、。安全责任制未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造成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监督到位)每岗处罚1000元。7.2.1.6未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或安全施工措施者,缺一次(项)处罚1000元。未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先行开工每次处罚1000元。安全技术措施不具体、不符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处罚1000元/处。7.2.1.7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的或交底无签字、无记录的每次(项)处罚500元。7.2.1.8未与施工队(班组)签订安全协议先行开工的罚款2000元。7.2.1.9不参加或不开展规定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二
16、次)(以检查纪要合格为准)、定期抽查,缺一次处罚1000元。7.2.1.10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含安委会活动)或安全活动流于形式,无专门记录,经检查每缺少一次处罚300元。未对上级安全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贯彻传达,或无具体落实措施每缺少一次处罚300元(查纪要、记录)。7.2.1.11未按时参加定期的安全例会,缺席一次处罚300元,迟到处罚100元。7.2.1.12整个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现场悬挂“六牌二图”(施工项目简介牌、劳动纪律牌、安全目标牌、文明施工牌、安全记录牌、总平面布置图)。未布置的单位按300元/天处罚。7.2.1.13未按时上报安全月报表的(当月报表在下月3日前报出,含本月
17、总结、下月计划、工伤事故报表、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事故报表)每超过一天处罚100元。7.2.1.14未按要求设立违规违章曝光台、曝光台未定期更新,每次处罚300元。7.2.2 安全施工设施7.2.2.1安全网内砖块木块等杂物超过10kg或安全网破损严重(500mm)每处罚200元/处,通知后二天内不整改,不清理、不更换者加倍处罚。7.2.2.2从高空向下倾倒建筑垃圾或废料者,随意上下抛掷物品、工具者,发现一次处罚500元/人次,造成人员伤害者处罚100050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7.2.2.3脚手架未按规程要求搭设,所用材料不符规范,每处处罚200元,通知后二天内不整改加罚500元。梯子本身或使
18、用不符合安全规范处罚500元。7.2.2.4脚手架上超负荷堆放每处处罚500元。7.2.2.5脚手架无验收记录处罚300元/次,未挂牌使用处罚500元。7.2.2.6栏杆围栏。施工用临时栏杆必须扎紧或用螺丝固定,并有明显警示标志,违者按200元/米处罚,土建工作面交付安装,其永久性栏杆亦交付安装,并经双方工程、质量及安监部门验收。无验收记录处罚300元每次。安装过程中,禁止损坏或割断永久栏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违者罚款1500元,并按设计要求恢复焊牢。7.2.2.7孔洞盖板。施工现场的坑、沟、孔洞均应铺盖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铺满跳板或牢固的便桥,并有警示标志,夜间设
19、置红灯警示,违者每处处罚300元。7.2.2.8安全措施一处不全、孔洞盖板一块未盖、脚手板一块未绑扎分别罚款300元。对应设遮拦而未设,对应布设安全网而未布设的发现一处处罚1000元。7.2.3 安全教育培训7.2.3.1进场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有关责任单位处罚200元/人次。7.2.3.2非持证人员进行特殊工种作业处罚1000元/人次。7.2.3.3安全教育台帐不齐,无考试记录处罚200元/人次。7.2.4 施工人员个人着装及防护7.2.4.1着装。进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背心、短裤,违者每人次200元处罚。高处作业人员着装不规范,随身物品携带不符合安全要求处罚500元/
20、人次。7.2.4.2安全帽。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发现不戴安全帽或拿帽当凳坐,处罚500元/人次,帽子无绳;有绳不系者处罚200元/人次。施工企业安全帽必须符合规范,有企业名称与编号,违者处罚200元/人。7.2.4.3高处作业人员在从事活动范围较大(水平活动在以垂直线为中心的1.5m半径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绳梯或钢筋爬梯上下攀登时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未按规定配备、使用相应安全防护装置的每次处罚5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处罚500元/人次。7.2.4.4尘毒作业等其他毒害、危险作业场所未配备或未佩戴相应防护装备,未采取预防职业病措施,未对作业人员进
21、行相应安全知识教育与交底的处罚500元/人次。7.2.4.5应戴护目镜的作业项目未配备或佩戴处罚500元/人次。7.2.5 操作票和工作票7.2.5.1未建立操作票或工作票管理规定的处罚1000元。未按规定办理操作票或工作票即进行施工作业处罚500元/次。7.2.6 施工机械7.2.7.1进入现场所有起重机械必须是有设计、制造资质认证厂家的产品,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没有以上三证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每台处罚5000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7.2.7.2施工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例如:起重机械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制度(操作规程)
22、不全每项处罚3000元。7.2.7.3起重机械操作必须持有上级机械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无证操作的,每人次处罚1000元。7.2.7.4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月度检查和每日检查并做记录,没有年检记录处罚2000元/台次,没有月检记录处罚2000元/台次,没有日检记录的处罚2000元/台次。7.2.7.5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带病运行的处罚3000元/台次。7.2.7.6起重机械必须按期向国家认可的检验部门申请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验,取得安全准用证,没有准用证或准用证过期的处罚3000元。7.2.7.7钢丝绳、吊索、吊具必须保持良
23、好的安全状况,凡使用不合规定的钢丝绳、吊索、吊具的每发现一处处罚500元。7.2.7.8起重机械操作员必须坚持做到“十不吊”,违反“十不吊”规定的,视情况处罚5000元/次,造成事故按事故调查处理相应规定处理。7.2.7.9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每月上报机械事故报表,缺月、缺报的处罚2000元。7.2.7.10起重机械的指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按GB5082的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指挥,发现无证指挥每人次处罚1000元。7.2.7.1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修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无资质不得施工,违者处罚5000元,责令立即停工并清退出厂。7.2.7.12危险作业人员
24、无人身伤害意外险投保证明的每人次处罚500元并禁止参加危险作业。7.2.7.1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作业过程中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擅离职守的处罚500元/人次。7.2.8 施工用电7.2.8.1施工用电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未经批准擅自改动原设计的每处处罚300元。7.2.8.2未根据用电情况制定用电、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每项处罚300元,违反操作规程的每人/次处罚2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7.2.8.3施工用电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和维护,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者一人/次处罚300元。7.2.8.4施工用电运行及维护班组使用的绝缘工具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或使用试
25、验不合格的绝缘工具的处罚200元。7.2.8.5闸刀插座无盖,用铜丝或其他材料代替熔断器(保险丝)、电线、电缆乱拉乱接,每处处罚300元。7.2.8.6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电源箱柜,无接地处罚300元/处。7.2.8.7临时线、照明线绝缘破损,行灯不按规定使用者处罚300元/处。7.2.8.8临时电杆和架空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处罚500800元/处。7.2.8.9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照明线应相对固定,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低于2.5m应设保
26、护罩。临时电源箱、电源线、照明线一处不合格罚款300元。7.2.8.10电源线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在金属构件上,不得直接架设在脚手架上,违者处罚200元。7.2.8.11用电设施未按规定悬挂警告标志、责任牌的每处处罚100元。7.2.8.12用电设施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行的每次处罚300元。7.2.8.13电气装置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的每处处罚300元,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违者每次处罚300元。7.2.8.14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未及时切断电源,未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的按情节轻重除赔偿损失外予以罚款5001000元直至追究相应法律
27、责任。7.2.8.15其他违反建设单位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的违章行为按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电厂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相应规定处罚。7.2.9 设备、材料、机具堆(摆)放7.2.9.1设备、材料、机具、堆(摆)放不整齐或未按指定范围内堆放的每处处罚500800元。未按规定设置标志(识)牌的处罚200元。7.2.9.2场地未平整造成积水的每处处罚200元。7.2.9.3器材紧靠墙壁堆放无安全间距的每处处罚200元。7.2.9.4危险品堆(存)放无管理制度的处罚500元,有措施不执行的每次(项)处罚10003000元。7.2.10 防火、防爆、消防、道路、交通违章处罚7.2.10.1对在施工现场非吸烟点吸
28、烟者(包括流动吸烟和边施工边吸烟)1人/次罚款300元,在责任单位所管辖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每支烟头罚款100元。7.2.10.2施工结束后,氧气瓶、乙炔瓶上的阀门不关闭处罚500元/次。7.2.10.3消防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过期者一次处罚300元,工地临时建筑未配灭火器材者罚款500元/处。7.2.10.4损坏工地消防栓者处罚500元/人次;发现用消防水做施工用水、洗手、洗物者处罚200元/人次。7.2.10.5乱拆、乱动现场消防设施的每人/次处罚500元。7.2.10.6未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牌、防火标志的每处处罚100元。7.2.10.7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的处罚500元。7.2.10.
29、8冬季在现场生明火取暖,烘烤衣物,发现一次处罚500元。7.2.10.9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存放或保管不善,造成险情,三气堆放不按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0020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有关规定处罚。7.2.10.10各种原因(如生火取暖,汽油引燃等)造成现场的火警,每处处罚2000元。7.2.10.11乱停车辆,严重阻塞通道,倒车、行车时损坏现场设备者,视情况处罚300800元,损坏设备视设备价值另行处理。7.2.10. 12未经电厂工程部授权,任何单位无权自设障碍妨碍施工运输通行,违者处罚500800元。7.2.10. 13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违者处罚1000元并责令在规定期限内修复,
30、每延误一天处罚500元。7.2.10.14土方运输和特殊物件运输,必须编制专项管理措施,无专项管理措施的处罚2000元,运土方车辆未采取措施关严后挡板的处罚2000元;施工道路与主干道联结处未铺设1020M块石路面造成轮胎将泥土带入水泥路面,施工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或其它松散材料,没有设专人随时清扫、清理路面卫生,影响路面整洁的处罚2000元。7.2.10.15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的处罚500元。超载运输压坏路面或造成险情处罚5002000元7.2.10.16无车辆通行证在厂区道路行驶的处罚100元。7.2.10.17车辆安全装置不齐或损坏未及时修复的处罚300元。7.2.10.18
31、酒后开车,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者,视情况另行处罚7.2.10.19驾驶车辆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视情况另行处罚。7.3 文明施工处罚7.3.1未经建设单位工程部或监理单位同意,造成路基面损坏者,(含各种车辆压坏)处罚8001500元。履带上路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路沿石损坏的,汽车吊打脚未加垫破坏路面的处罚500800元。7.3.2未经建设单位工程部门同意,私自占用施工场地、在施工主干道上堆放材料或搅拌水泥沙浆者处罚8001500元,并责令立即清除杂物残渣。7.3.3管辖责任区内的场地道路不整洁者每处处罚500800元。7.3.4不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取土、倒土、倾倒各种垃圾者处罚或不按规定地点乱
32、倒500800元,并负责承担清理转运费用。7.3.5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经检查定为脏、乱、差者,每处(项)300元。7.3.6设备材料乱堆乱放、阻塞交通1小时以上者处罚款500元。7.3.7乱倒废液、废渣(酸、碱、油、电石渣等)处罚单位500元/处,个人罚款100元。7.3.8在现场酗酒或打架斗殴者每人罚款500元7.3.9未经批准擅自在设备、结构、墙板或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的处罚500元。7.3.10起重用钢丝绳作业完毕未及时收回乱堆乱放的处罚100元。7.3.11保温材料每天完工后未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100元/处。7.3.12在成品马路(属甲方工程建设或命名的)、水泥地坪、楼口、通道地
33、面上随意堆放设备、建筑材料、垃圾等物品的处罚500元/处,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梁、柱捆绑钢丝绳索起吊重物或做拖、拉缆风绳的固定头,违者处罚500元/次。施工承包商对中、高级或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岩、PVC地板砖、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未经覆盖即进行施工,粉刷和喷涂未隔离保护造成成品污染。砸、撞、踩、压使成品保温损坏。等其他违反成品保护措施乱拆、乱划、乱涂、乱抹的每处处罚500元并责令恢复原貌。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7.3.13未按规定设置厕所的处罚100元/天,随地大小便的处罚100元/人次。7.3.14践踏草坪的予以500元/人次的处罚,破坏树木照价赔偿外处罚500
34、元/棵。7.4 其它处罚7.4.1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安全保卫人员失职处罚300元/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人生伤亡事故、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等事件处罚500元次。7.4.2重大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未经报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门部审批和监理承包商认可的处罚1000元/次。7.4.3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每季度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中,不合格单位处罚1000元/次。7.4.4 施工危险作业区、通道口、楼梯口、有害有毒场所等人群密集区没有安全警示牌;施工机械操作处,没有挂操作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醒目标志处罚300元/处。8 奖励办法国电民权发
35、电有限公司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专用基金” (见工程参建单位奖励基金考核管理办法),对工程参建单位实行安全目标奖、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红旗竞赛奖和单位及个人特殊贡献奖。8.1 安全目标奖: 8.1.1必备条件: (全口径)无死亡事故,无重大施工机械、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垮(坍)塌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8.1.2建设单位行政正职,充分发挥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安全监察负责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监察作用,在考核年度内实现“521”安全目标,第一安全责任人奖励500010000元。主管施工的副职、及安监部门负责人,给予表扬并奖励20005000元。对实现年
36、度安全目标的施工单位行政正职和监理单位总监给予表扬并奖励20005000元。主管施工的项目副职、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监理工程师由公司每年给予10002000元奖励。其他在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500800元。8.1.3考核办法: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每月按本办法“施工单位安全考核评分表”(见附录B) 组织对工程参建单位考核,经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原则上每半年对兑现一次,奖励有关单位领导及人员。8.2 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红旗竞赛奖:8.2.1参赛条件: 工程参建单位具备5.1.1 条安全目标必备条件,在项目工程施工时间满一
37、个季度以上。8.2.2考核办法: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每月按本办法“施工单位安全考核评分表”(见附录B) 组织对工程参建单位的考核中,获季度总分一、二、三名,经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原则上每季度对兑现一次,奖励有关单位领导及人员。 8.3 单位及个人特殊贡献奖:8.3.1奖励条件:8.3.1.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程主要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向集团公司推荐,经集团公司核准,由集团公司授予荣誉奖牌,并录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信息数据库,在以后的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招投标时给予加分,且
38、奖牌数加分可以累积。8.3.1.2认真执行国家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国电集团公司有关规程、规定及建设单位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8.3.1.3对在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检查中评比取得优异成绩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8.3.1.4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避免了重大设备事故或设备损坏或有效地防止了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事故时由于积极抢救,有效地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效果突出等。8.3.1.5有以下表现
39、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经单位推荐由工程项目安委会讨论批准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8.3.1.5.1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次奖励200010000元。8.3.1.5.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200010000元。8.3.1.5.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或有重大发明创造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5002000元。8.3.1.5.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生产,经常反映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整改意见者奖励300500元。8.3.2考核办法:由工程参建单位
40、报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经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原则上每月对兑现一次,奖励有关单位及人员。8.4 奖励申请:由各相关单位向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填报安全文明施工奖励申请表(见附录C),经安全管理部门核实,经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奖励。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可随时根据特殊情况,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特殊成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特别嘉奖。8.5 建设单位安全奖金来源及使用8.5.1项目单位确定的工程安全奖励基金;8.5.2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返还部分;8.5.3违章及事故罚款;8.5.4安全奖励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9 附录附录A (规范性
41、附录) 违章和不文明施工处罚通知单附录B (规范性附录)施工单位工程对口竞赛及安全检查考核评分表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安全文明施工奖励申请表10 相关文件工程参建单位奖励基金考核办法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管理办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违规违章处罚通知单 编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施工单位日 期处罚原因: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大写):检查、开单人签章:年 月 日监理方意见签章:年 月 日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章:年 月 日此单一式四分,受罚单位签收后电厂安监部、监理单位,受罚单位各存一份,发送电厂财务部门一份附录B(规范性附录)施工单位工程对
42、口竞赛及安全检查考核评分表受检单位: 编号:序号考核内容考核要求标准分评分规定自评分考评得分一工程安全2001安全目标1、 无重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损坏、火灾、交通和设备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2、 无恶性未遂事故(指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3、 重伤事故率不超过1;负伤率不超过3501、 有一项指标未实现,该项不得分。2、 出现一次重伤事故扣25分。3、 出现一次轻伤事故扣10分。2安全管理80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指令和会议精神。落
43、实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各项要求,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做到“四到位”、“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10查上级安全文件及会议传达贯彻的依据和落实的措施以及安全工作的实效。工作不到位扣110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 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 同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3、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责任到位。101、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不到位扣13分2、 未与监理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扣3分3、 查各级安全第一责任都责任到位情况,工作不到位扣14分。安全管理体系1、 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
44、2、 “安委会”活动情况。101、 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运转情况,工作不到位扣15分。2、 查“安委会”有效活动情况,工作不到位扣15分。安全监察网络1、 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安监设备工具配备符合安全规定要求。2、 安监机构能独立行使安全管理、安全监察职能,积极开展安全工作。101、 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安监设备工具配备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扣15分。2、 安监机构有职权,能独立行使安全检查监察职能,不符合要求扣15分。安全工作规范1、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2、 安全工作制度化,管理制度齐全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3、
45、 各种安全管理台帐按有关规定建立,记录规范齐全。4、 MIS中安全管理子系统中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101、 安全工作目标不明确扣2分,措施不得力扣3分。2、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扣14分。3、 MIS中安全管理子系统记录不符合要求扣110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采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10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不符合要求扣110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1、 开展危险点(源)的辨识,制定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2、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3、 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4、 按合同投入安全措施费用,安全措施补助费按规定使用。101、 无
46、重大OHS危险因素控制计划清单,扣3分。2、 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开始施工,每次扣2分。3、 施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每发生1次扣1分。4、 查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扣13分。实行安全生产重奖重惩制度安全工作做到了重奖重罚,一票否决。10查奖罚记录。不符合要求扣110分3安全文明施工70强化施工现场管理1、 道路畅通、排水畅通、现场无积水、照明充足。2、 施工场地平整,材料设备堆放整齐,安全可靠。3、 坑井、孔洞、高压带电区等有盖板,防护栏杆。4、 现场安全宣传、色标、警示标志醒目完善。5、 施工道路清洁、施工现场及周边整洁、无杂乱物。6、 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25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安全防护设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