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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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市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市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2015-1-9 20:42:26市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有效整合县域医疗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更为紧密的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城乡医疗人才、技术双向流动和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建立责权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预防保健需求,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努力构建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县级卫生资源配置,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构建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真正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持以强扶弱,县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县级医院委托管理乡镇卫生院要突出以强扶弱、注重统筹、确保协调发展。各地确定的托管县级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在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发展等方面在本区域要处于领先水平,确定的被托管乡镇卫生院要有针对性,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要通过托

3、管,达到县乡两级医院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四)坚持责权利统一,资源共享的原则。县级医院委托管理乡镇卫生院坚持乡镇卫生院“八不变”,即: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名称不变、公益性质不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财政投入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以管理、技术、设备、培训等为主要支持手段,以整体托管的形式,对乡镇卫生院的行政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等实行全方面管理和运营,享有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分配权。(五)坚持点面结合,边试边推的原则。各地推行县级医院委托管理乡镇卫生院工作要立足实际,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不能贪大求全,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4、,稳步推进。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三、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范围为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按照边试边推的原则,分层分步推进,力争3-5年实现全市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托管内容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持现行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力度。四、主要工作内容县级医院要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方面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全方位帮扶式托管,完善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诊疗能力,力争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被托管方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确保完成乡镇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实施一体化管理,形成比较完

5、善、科学、合理、有序的县域医疗组群机构,建立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一)统一行政管理。1.县级医院将托管的乡镇卫生院作为县级医院的分院、科室、病区等二级机构进行管理,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院长由托管单位负责人提名,报县区卫生局考核任命,履行乡镇卫生院的法人职责。托管期间,院长需到乡镇卫生院履职,对被托管单位进行全面管理。2.乡镇卫生院副职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由院长提名报当地卫生局考核任命。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县级医院的管理,配齐配强医院班子。(二)统一人员管理。1.托管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人事关系不变,按照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疗和公共卫生业

6、务开展需要,在托管期间人员由托管单位统一调配使用。2.托管的县级医院应根据当地常见病、多发病的情况,选派技术骨干到被托管的单位开展工作,并参照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完善手续。3.县级公立医院在现有规模上原则上不再扩大,在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存量,合理调配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县、乡医疗机构编制分开核定,可以采取“县招乡用、乡招县管”的方式,促进县、乡医务人员良性流动。对需要增加的医疗技术骨干,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方式在现有编制内优先录用,并通过政府购买进行补充。4.县、乡医务人员双向流动时,县级医院下派人员必须大于或等于乡镇卫生院上调人员,人员流动总量不低于乡镇卫生院编制总数的20%。5.县级医院下派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工作时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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