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一岗双责” 安全工作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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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一岗双责” 安全工作奖励办法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工作和“一岗双责”的考核奖惩力度,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县局(分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根据县局(分公司)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要求,切实有效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体员工必须签订年度安全工作责任书,即“一岗双责”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二、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一)县局(分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由州局(公司)考核。(二)县局其他副职、各部门各岗位按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控制目标和安全目标考核。(三)安全工作纳入每月督察考评内容

2、,安委会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价,作为年终安全工作奖惩的依据。三、安全风险金交纳管理1、县局(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安全风险金由州局财务科管理,其他副职、股室负责人及员工的安全风险金由县局(分公司)财务室统一管理。 2、县局(分公司)分管其他工作领导、股室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机动车驾驶员按月扣发月度预发工资的2.5%;其他工作人员交纳600元,作为安全工作风险保证金。 3、县局(分公司)被州局(公司)评为年度达标单位,提取工资基金的%1作为安全生产奖励。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奖励年度被州局评为达标单位:1、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奖励按与州局(公司)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执行。2、其他副职、各部门各岗位相应全额补发扣发的安全风险金。3、提取1%年度工资基金按副局长、股长(驾驶员)、副股长、员工对应1.6、1.4、1.2、1系数奖励。(二)处罚年度安全工作考核为不达标的:1、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处罚按与州局(公司)规定执行;2、其他副职、各部门各岗位不补发扣发的安全风险金。(三)、本办法由县局(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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