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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楼部销售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一个有序竞争的工作团队,促进销 售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售楼部所有销售人员。第二章 全员营销奖励 第3条为调动公司全体员工参与销售的积极性,按时完成项目销售,尽快回笼 资金,公司执行全员营销奖励办法。 第4条售楼部非直接销售人员或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介绍的客户(本人及直系亲 属除外),在成交后给予介绍人按成交额的 1计算提成。 第5条介绍人必须在客户上门前通知售楼经理,统一安排接待。未按规定通知 的,不予承认。 第6条销售提成的结算以回款金额为前提。具体如下: (1) -次性付款购房的,在全款到账后
2、,予以结算销售抽成。 (2)按揭贷款购房的,在收到全额首付款且办完按揭贷款手续后,予以结算销售 抽成。 (3)分期付款购房的,在收到全额首期款项后,予以结算销售抽成。 第7条销售提成为一次性结算。在满足上述回款条件的下个月一次性结算提取。 第8条如果所介绍并成交的客户退房,销售提成不予结算;若销售提成已经发 放,已发该笔销售提成应返还公司。公司有权从员工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9条如果所介绍并成交的客户换房,根据前后业绩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已 发放提成大于换房后的实际提成,差额部分应返还公司,公司有权从员工下月工资中 扣除;已发放提成小于换房后的实际提成,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第10条公司领
3、导指定的购买客户,由售楼经理指定销售人员负责接待,公司视 其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11条公司内部员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公司开发的住宅、商业用房,可以优先 选房,免交3年物业管理费。公司在内部认购价的基础上另给予总金额1%的优惠。第三章 其他奖励 第12条为奖励业绩突出的销售人员,设立“冠军销售奖”,具体如下:(1)每月销售业绩第200 3000销售冠军,将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2)每季销售业绩第一名的为季度销售冠军,将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年度销售业绩第一名的为年度销售冠军,将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第13条为鼓励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对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且被采纳的,给予奖励2003000元次的奖金。 第14条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第四章 附 则 第15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项目总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第16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