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章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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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出资,设立 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 担保有限公司。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它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业务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

2、额、出资时间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在公司设立登记前足额缴纳。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一)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 任命执行董事和监事;(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的形式,解散和清算等做出

3、决定;(九) 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 出资人承担以下义务:(一) 遵守公司章程;(二)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债务;(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出资人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执行董事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出资人委派执行董事一人;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三)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4、决定其报酬事项;(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八)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九)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出资人报告;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第十三条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的规章;(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 聘任或者解聘应

5、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的人员;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出资人委派监事一人,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第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出资人委派,自然人出资的,出资人为当然的法定代表人。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年会计年

6、度终了时制作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出资人。第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为期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二)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三)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经出资人批准生效;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由出资人负责解释,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六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出资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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