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信用评价体系的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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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统计信用评价体系的研究 【文章摘要】 统计数据是政府宏观决策的基础,统计数据质量是影响官方统计体系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的重要因素,统计信用在保证统计数据真实性方面具有重要性作用,本文就统计信用作用原理及如何建立统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等进行阐述。 【关键词】 统计信用;统计数据;声誉理论;独立性 统计数据是政府宏观决策的基础,统计数据质量是影响官方统计体系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只有生产高质量的统计产品,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才能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决定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有技术因素和非技术因素,随着统计理论的发展,技术因素相对于非技术因素易于解决,难点是非技术因素,即统计过程中参与人的行为对

2、统计数据质量所起的根本性的作用。在当前我国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调查对象众多,而统计执法力量单薄,使得统计的法律执行力和威慑力是相当有限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应如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考虑数据质量监督成本的条件下,怎样有效监督而防止统计数据失真,最理想的方式是建立统计信用评价体系,通过诚信的方式取得真实可靠的数据,这是本论文研究的出发点和想要解决的问题。 1 统计信用评价的机理 统计信用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在履行统计义务中的声誉价值。目前,我国统计工作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诚信与否的问题。诚信是统计的基础,贯穿于统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统计

3、关系的各方面。 1.1在统计调查阶段,被调查者是否提供真实的数据资料,调查者能否保证调查资料不泄密,需要诚信。在统计整理阶段,统计人员能否对调查资料进行认真地检查和审核,能否不修改统计资料,能否不编造统计数据,需要诚信。在统计分析阶段,统计人员能否进行科学、客观地分析,不为了某种特定的结论或迎合某种意图而扭曲真相,给出真实的结论,需要诚信。在以上阶段中,被调查者是否能够提供真实数据是决定数据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根据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即必须履行

4、统计义务。统计调查对象所提供的数据是源头性数据,其本身的质量对于整体统计数据质量具有根本性作用,成为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因素。 1.2统计调查对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即选择报真与他自身的声誉资本大小、失信惩罚力度、报假收益和统计部门的查假概率有关。统计信用信息,是指统计调查对象在履行统计义务中的有关统计信用的记录,统计信用建设就是要将统计调查对象参与统计过程的信用与未来参与各种经济活动的交易收益相结合,从而实现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目标。我国曾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统计信用评价对

5、于防范统计数据失真、完善统计监督起到重要作用,而我国还没有全面建立起统计信用评价体系,其重要性还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1.3统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是声誉理论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根据声誉理论,参与经济活动的行为主体的声誉是一种与物质资产和金融资产相类似的资产,其价值为不履行承诺或丧失信用而失去的未来交易机会的成本。该理论指出,声誉的作用在于为关心长期利益的参与人提供一种隐性激励以保证其短期承诺行动,声誉因此可以成为显性合约的替代品。从理论上讲,声誉机制与以国家强制力为实施保障的国家司法系统即法律机制,是维持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两种基本机制,但是,与法律机制相比,声誉机制是一种成本更低的

6、机制。声誉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存在重复博弈和失信惩罚机制。作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统计调查对象拥有一定数量的声誉资本,而统计信用是评价声誉资本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统计调查对象在履行统计义务时违背统计诚信,提供虚假数据,统计执法人员将其违背统计诚信的行为记入统计信用信息系统,企业或个人的统计信用乃至整体信用将降低,导致声誉资本贬值。 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建立起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如有违背统计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在参与信用交易的市场活动时予以限制或禁止,如在向银行融资时提高利率或限制贷款、按揭贷款购物时提高首付比例、购买保险时提高保费比例等,真正

7、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各个统计调查对象考虑到如果丧失统计信用会因声誉资本贬值而损失未来收益,则在报送统计数据时一定会考虑数据报假可能带来的后果,会在统计数据报送时增大报真的可能。 2 完善统计信用的政策建议及展望 我国当前的统计管理体制和依法保证统计的独立性条件下,在考虑统计成本预算约束时,通过建立统计信用体系可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1尽快建立相关的统计信用评价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统计信用评价体制和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尽管我国有少数地区已经在尝试建立统计信用,但是信用评价制度还不完善,没有统一的统计信用评价标准和操作方法,没有全国性的统计信用信息数据库,统计信用信息的价值就难以体现

8、,其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 2.2建立市场化的失信惩戒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失信者和失信行为没有给予及时、有力的惩罚就是对失信者的鼓励,统计信用制度也不会发挥作用。 2.3建立统计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统计信用数据库和统计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将统计信用建设列入我国信用建设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和网络技术,实现银行、工商、税务、保险、交通、通信和统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这是失信惩戒机制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吴晔,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研究,统计与决策,2005年09期加入收藏获取最新 2虎跃峰,论国家统计管理体制的重构,宁夏党校学报,2005年02期 3王艳红,统计工作中如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有关问题浅谈,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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