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关于考勤、休假、加班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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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考勤、带薪年休假、加班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各部门:为进一步理顺对考勤、带薪年休假、加班等事项的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 考勤1、 正常上下班时段,本公司员工在厂区内设置的考勤点就近刷卡考勤,接送班车上下车地点照旧;其余时段,本公司员工(车辆)进出厂门,一律在西门和北门门禁系统刷卡。保卫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不符要求的一律不予放行,特殊情况做好登记后放行;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厂门,按照保卫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2、 启用新考勤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员工人数发放考勤表并做好记录;每月3号前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将汇总好的考勤表附上相应的请假或加班审批有

2、效手续、并由每位员工签字后、交到人力资源部。3、 各部门负责人督促考勤员在考勤时严格按照考勤表要求如实、及时、准确考勤,部门负责人对考勤表结果负责。书面考勤表必须公布在本部门醒目位置。4、 各部门在做好书面考勤的同时,考勤员必须同时如实、及时、准确地维护好电脑考勤系统中的考勤信息。二、 带薪年休假1、 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2、 生产车间员工休假方案由各部门根据年度生产、检修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周休假计划并纳入周工作计划范围;科室后勤部门每月25号前排出下月本部门员工休假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查,原则上安排小礼拜六作为年休假休息,考勤时按照要求如实反映,当年度年休假必须全部消化

3、,否则考核部门负责人。三、 加班1、 各部门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工作,科室后勤部门原则上不得在考勤中反映加班;生产车间确需安排员工加班的,由加班需求部门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另见通知)。四、 注意事项1、 各部门重新确认本部门考勤员名单,与人力资源部核实每位员工可休年休假天数,并将以上信息于元月25日下班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 电脑考勤软件操作培训由信息中心组织,日期另见通知。3、 人力资源部负责以上有关事项的定期抽查和考核。五、以上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执行。附:带薪年休假享受天数的有关规定(摘自国务院颁布的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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