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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煤销XXX煤业安全生产制度汇编之一通三防篇“一通三防”例会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做好“一通三防”工作,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确保“一通三防”系统正常运行,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制定“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制度。一、 通防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命脉,煤矿在生产或建设过程中,必须要保证通防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通风可靠,风流稳定,瓦斯与二氧化碳、煤尘不超限。二、 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分管“一通三防”工作,通风区长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主持“一通三防”方面的工作,通防科(队)在总工程师、通风区
2、长的领导下协调、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日常工作,解决“一通三防”系统存在的隐患与问题。三、 每月至少开一次工作例会。会议时间:每月上旬第二周的星期一召开,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召开的,可以顺延,但最迟应在当月10日之前召开。会议在矿会议室举行,由矿长主持,因工作关系或其他原因矿长不在矿时,由总工程师主持。四、 参加会议的有:矿领导班子成员、通防科成员、通防队长、项目部负责人、各队组负责人、监控室、机电科、安全科、调度室、生产科、供应科、财务科、办公室负责人以及矿长临时安排的其他人员。五、 “一通三防”例会会议议程:1、 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煤业公司以及其他上级单位文
3、件和会议精神。2、 研究规划煤业公司安排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3、 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通报上月“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治理情况、本月“一通三防”工作安排、建议等。4、 机电科通报上月度主通风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管理与维护工作以及本月对主扇、局扇的检修计划以及其他有关“一通三防”上的事项;5、 通风科对上月“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月度检查问题通报及处理意见、工队考核结果通报、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安措资金落实情况、月度重点工作落实、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上级单位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与治理情况、员工月度培训与考试执行情况、通防科绩效考核结果等。6、 安全科通报有关“一通三防”隐患排查与治理
4、情况。7、 安排当月工作计划,由矿长拍板落实当月“一通三防”安措资金,解决一些重大工程需要的资金各材料设备。8、 安排落实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一通三防”的事项。9、 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其它事情。10、 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例会、下阶段工作安排等作重要讲话。六、 安全例会要讲究质量,不能流于形式。会议召开之前,由通风区长组织通防科进行一次“通防”系统隐患大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报告。其他科室负责人要积极参与例会,对需要在会议上研究的重大问题、事项和措施,要提前做好安排,做到有的放失,突出重点,有议有决,注重实效。七、 会议由通风科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会后出一份会议纪要
5、,报送矿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八、 会议制度:1、 除带班领导、出差人员以外,其他要求参会的人员必须参加“一通三防”例会,由通风科统计出勤人数,无故不到者,报劳资科按当日旷工处理。2、 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者调成振动。3、 会议期间没有特殊事情,不得随意走出会议室。4、 会议由通风科组织,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系统及主扇运行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善、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临汾煤业公司审批;改变采区及以下(包括采区),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矿井在形成通风
6、系统之前(回风立井贯通并安装新主扇),必须维持目前的通风形式,利用现有的主扇进行通风。各施工地点不在原通风系统范围以内的,利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每个施工点要有通风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和相关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后实施。3、矿井所需风量每月计算核定一次。各系统、工作面、硐室的风量、风速、温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矿井有关规定。矿井每旬对矿井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定。遇有巷道贯通和系统调整以及风量变化等情况时要随时测风,并做好记录填入台帐。4、按规定进行配风,不得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5、在大巷等主要系统开掘峒室,准备新采区或新采面巷道时,如其回风流进入生产采区,要制定专项串联通风安全措施,报临汾
7、煤业公司批准;采掘面都应采用独立的通风系统,如遇到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以串联通风,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1次,并制定串联通风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临汾煤业公司通风部备案。形成分区后,必须及时改为独立通风,严禁因风量不足实行串联通风。6、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措施,通风科编制专项调整风量的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科、队干部要现场指挥,确保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系统,符合有关规定。掘进巷道与盲巷,老窑及情况不明巷通贯通,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报临汾煤业公司审批,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贯通工作。7、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3
8、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主扇性能测定报告,报临汾煤业公司机电部、通风部备案、矿通风科存档。8、矿井每季度要组织机电科、通风科、维运队、安全科等单位至少对主扇风机的设备、设施、监测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主扇必须在合理工作状况稳定区内运行,改变主扇工作状况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单独改变矿井主扇的工作状况。10、主扇及其附属装置必须有反风装置,要保证完好、可靠,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满足反风要求,反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矿井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之前认真编写反风演习措施和方案,并报临汾煤业公司通防部审批备案
9、,矿每季度要组织检查一次反风设施。11、矿井主扇必须连续运行,因检修、停电等原因主扇停止运行,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临汾煤业公司总调度室,通知当班带班矿长和机电、通风部门采取措施,停风区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或当日带班矿长迅速确定人员是否全部撤出。12、风机房备用主扇必须完好,能在10min内启动,倒换主、备扇时,要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通知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通风科负责组织对矿井总回风量进行检测,测定结果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13、通风科每月至少组织通风人员对矿井总回风巷(井),和主要回风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
10、时处理。14、矿井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由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分析、处理,处理结果当日报临汾煤业公司总调度室,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室要建立主扇停风台帐、记录,认真做好记录工作。(二)测风管理制度1、对测风员的要求(1)测风员必须具备5年以上瓦检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熟知本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按其要求严格执行。(3)熟知本工种操作和使用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维修常识,懂得测风站的规格质量要求和管理制度,并掌握对风量等的有关计算、修正和填表方法。(4)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5)及时准确填写有关
11、报表和井下测风牌板,每次测风结果次日上午报通风区长(矿长助理)、矿总工程师审批,报送有关单位。2、测风时间及要求:矿井的测风时间规定为每月的逢8日进行,当日必须全矿测定完。新开硐室和其它特殊地点根据需要随意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量调节,确保风流稳定,系统可靠。3、测风地点和测风方法:(1)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回风立井以及在上述井筒内新开巷道或延伸井筒内,必须在按要求设置的测风站以内进行测风,其余地方所测视为无效。各井筒或延伸巷,根据开拓进度及时调整测风点。(2)硐室测风地点,必须在硐室调节风窗处实测后,再在该硐室进回风处用“
12、减差法”实测,二者选具最小值,否则视为无效。(3)局扇供风量的测量,必须在局扇15m处按要求设置的临时测风站以内进行,风筒出口风量在工作面最末一节风筒出口处实测,否则也视为无效。(4)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应选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米巷道内无障碍物和拐弯的地点。(5)测风所用仪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内,由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计检员鉴定合格的仪表,否则所测数据示为无效。(6)测风牌板悬挂位置:测风站前后不大于2米范围内,距地高度1.5米,巷道行人一侧。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是防治重大瓦斯事故的第一道防线,通风科、队必须贯彻落实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
13、必须认真遵照执行。2、按规定,基建期间,施工地点配备专职瓦检员,瓦检员必须服从通风部门的安排,除进行通风设施检查与维护(含风筒)、瓦斯检测以外,不得从事其他无关工作。3、所有掘、开拓工作面(包括备用工作面)、硐室、煤仓、使用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闭墙、巷道高冒区、放炮点、新开巷道口以及符合规定进行焊接的地点等必须进行瓦斯检查。4、瓦斯检查次数的规定(1)、我矿所有作业人员的掘、开拓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规定为采煤工作面每班三次,其它地点每班不少于二次;(2)、当班不生产的掘、开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工作面区域的闭墙每班检查一次;(3)、无人工作区域的密闭每7天检查一次。
14、(4)、炮掘工作面,严格按照“一炮三检”制度进行瓦斯检测(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每放一次炮,填写一次放炮记录和瓦斯检查手册,不得多次放炮,一次填写。(5)、基建期间,有人作业的工作地点或施工过程中的井筒、巷道,有瓦斯涌出异常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跟班检查,检查次数不做规定,根据实际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牌板,每测完一次及时向通风调度员汇报一次,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任何人不得对瓦斯检查员的命令进
15、行违抗或打击报复。5、通风科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和采掘布置变化情况及时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经通风区长、总工程师签字准后执行。6、瓦斯记录牌板规定:(1)所有瓦斯检查地点都必须悬挂瓦斯牌,并认真及时填写其内容包括: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地点、检查时间、班次、检查人姓名等。(2)瓦斯牌板必须悬挂在醒目处,且符合下列要求:、开掘工作面:工作面风流的瓦检牌距迎头不大于50米的范围内。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检牌设在巷道内距回风口1520米范围内。局扇处的瓦检牌设在局扇管理牌板处。、闭墙、回采工作面副巷与尾巷间贯眼挡风墙、临时
16、停风区的瓦检牌设在栅栏或挡风墙前。、机电硐室的瓦检牌设在其回风侧。、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的瓦检牌设在其测风站内。、无人工作,但却通风的其它局部通风工作面瓦检牌设在距工作面煤壁510米范围内。、其它地点设在检查点附近不大于5米范围内。、所有瓦检牌必须悬挂在顶板良好,无淋水,位置明显的地方,要求牌板干净卫生,填写内容清晰规范。7、瓦检员交接班制度:(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现场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实行双人电话汇报制度,通风调度员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必须按照“手指口述”要求进行交接。交接班地点由通风科根据巷道、井筒、掘进工作面等作业点的推进适时进行调整,相关部门对井下通讯线路、电话
17、进行及时跟进。(2)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在巡回图表上签字,并交清本班存在问题及下班注意事项等,同时接班人在交接班者图表上签字,切实做到交接清晰明了,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3)交接班地点在编制巡回图表时指定,并设立标志牌,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牌上签字,并交清交接时间、检查区域、遗留问题,如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电停风和重大通防隐患时,必须在工作面现场交接班并交待清楚现场隐患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事项等。(4)每名瓦检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否则按脱岗论处。(5)瓦检员交接班牌板位置:工作面电话处,条件许可的话设在人员定位读卡器附近且有电话的地点。8、瓦斯监测日报和调度日报的审批制度。(1)制表a
18、、瓦斯监测日报表由通风调度员负责统计、制表,要保证瓦斯监测日报能体现各监测地点的瓦斯情况,包括:每班的瓦斯平均浓度,最大值和出现最大值的时间,日平均瓦斯浓度等,对瓦斯探头进行拆装,调校等时要在备注栏中说明。b、调度日报表每日由瓦检班组长负责将当日交回的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中的瓦斯情况加以汇总。对当日存在的问题隐患和主要工程量,必须填写在对应栏里请领导审阅。(2)审批a、报表务于次日7点30分由通风科长、通风区长,矿总工程师、矿长逐级审阅。b、通风部门值班干部必须班班审阅台帐,详掌握井下各地点瓦斯情况,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有隐患早处理。9、当班发生的瓦斯超限,在瓦斯检查员能力范围内处理排放,处理不了的
19、必须当班报临汾煤业公司调度室,同时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所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10、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熟练掌握瓦斯检查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凡出现脱岗漏检,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检讨、罚款、开除等处分。对防治瓦斯,处理通风瓦斯隐患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11、通风科管理干部、技术员、瓦检员必须按照科室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学习新技术、新规范,不断提高通风知识,适应新时期建设高标准、高起点的现代化智能矿井的需要。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一、排放瓦斯是一项慎重细致的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明确排放瓦斯人员的名单
20、,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人员,排放瓦斯人员要学习贯彻排放瓦斯措施,熟练掌握瓦斯排放操作规程。二、主扇排放矿井瓦斯:1、矿井有计划停电,事先必须制定停风期间和恢复通风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科、机电科做好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安全部门按照措施要求设置警戒,并监督执行。2、矿井因故障停电,造成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开启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应事先将防爆门或其它风门打开,采用短路渗新的办法进行瓦斯排放。3、在主扇出风口瓦斯不超过2%时(必须保证最远采区的风流瓦斯排出以后),再逐渐将风门关闭。4、通风系统恢复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到1%以下时,瓦斯人员可进入风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降到
21、0.75%以下(含0.75%),且稳定30min后主扇排放瓦斯才算结束,其它人员方可入井。5、利用全风压排放采煤工作面瓦斯时,必须采用风流短路办法控制工作面风量,抑制瓦斯排出量,保证排出风流和混合风流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三、局扇排放巷道内瓦斯1、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内瓦斯按照瓦斯积存浓度分级管理排放: (1)临时停风,经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由现场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通风区长,启动局扇进行排放。(2)临时性停风,经检查证实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分别大于1%和1.5%不超过3%时,汇报通风科长、通风区长、矿总工程师,经批准由通风科制定排放
22、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3)当瓦斯浓度大于3%时,由通风科制定措施,报矿通风区长、总工程师、临汾煤业公司通风部审批,必要时要求矿救护队现场参加排放。(4)所有排放瓦斯的地点必须由矿总工程或通防区长负责组织,通风科、安全处、机电科等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工作,矿总工程或通风区长担任现场指挥,具体指挥排放工作。2、瓦斯排放措施中应明确排入瓦斯路线,风流方向,风量控制的方法,各种电气设备情况,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内容。3、明确停电撤人的范围,凡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巷道、硐室,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与排入瓦斯相连通的巷道口专人设立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4、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进行,一个采区
23、内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排放串联通风地点瓦斯时,必须先从进风方流向第一台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风机所担负的区域瓦斯排放结束后,第二台局扇才能按照有关规定送电排放瓦斯。5、启动排瓦斯风机前,必须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6、打开密闭墙排放瓦斯时,从上到下进行,撬落顶部第一层料石(闭墙板)时,停止施工,等瓦斯溢出。同时检查溢出气体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小于1%时,打开第二层料石(闭墙板),以此类推,打开闭墙。7、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控制排出瓦斯的浓度,严禁“一风吹”,排放独头巷道瓦斯采用排瓦斯三通(预先设置)或断开风筒,
24、利用风筒对接面积大小进行调节进风量,抑制瓦斯排出量,排放全风压采煤工作面瓦斯,采用短路渗新的办法控制瓦斯涌出量,保证回风流和全风压汇合风流的瓦斯浓度符合措施规定。8、排放瓦斯的风筒不得有死弯,不得受挤压,风筒必须接牢固,杜绝风筒断开引发事故。9、排放瓦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放瓦斯参加人员,责任具体落实排放瓦斯人员必须学习排放瓦斯措施,并在学习记录上签字,排放过程中严格执行排放措施。10、排入瓦斯后,经检查确定,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且稳定30min无异常变化,排放瓦斯工作才算结束。11、排放瓦斯结束后,排放人员及负责人应及时向
25、有关部门汇报。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加强巷道贯通时的通风瓦斯管理,防止因巷道贯通引起风流混乱,引起瓦斯积聚,造成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2)炮掘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相距50m前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生产科下达巷道贯通通知书。(3)巷道贯通前,通风科要制定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措施,通防队根据措施在贯通前20m提前按措施施工,做好系统调整准备工作。(4)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措施中要求绘制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图纸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调风设施的位置,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变化情况。(5)炮掘巷道贯通相距20m,综掘巷道相距50m时,只
26、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检查风筒及监控设施完好情况。(6)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安全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流中的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正常作业。(7)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都设专人按规定进行警戒,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联巷贯通时,一个工作面放炮,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8)每次放炮后,放炮员
27、、安全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和瞎炮处理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只有等两个工作面检查完毕,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循环的作业。(9)巷道贯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严格贯通警戒设置与管理,在措施中要明确规定。(10)巷道贯通全过程由分管副矿长统一指挥。贯通时,生产科长、通风科长亲临现场,安全科长现场监督。(11)巷道贯通后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并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通风队根据通风科制定的措施调整风流,安排立即构筑设施,实现全风压通风。当系统完善,风流稳定,风速符合规定,瓦斯、二氧化碳分别不大于1%和1.5
28、%时,方可恢复工作。2、盲巷管理制度(1)盲巷管理是通风、瓦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盲巷管理,防止重大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盲巷管理制度。(2)凡井下独头巷道、各类峒室、水仓等,其长度大于6m,并且不通风或风速低于规程规定的,即为盲巷。(3)生产、地测等部门在设计采掘工作面布置时,要尽量考虑全面,防止产生盲巷。(4)生产队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井下乱开口,产生盲巷。(5)巷道需要新开口时,必须先由地测科下达巷道开口通知单,发到生产、安全、通风等部门,以便加强通风瓦斯管理。(6)生产队组在地测科标定开口位置,并接到开口通知单后,方可开口作业,如因作业队组私自开口形成盲
29、巷,追究相关队组和责任人的责任。(7)如果因探巷等施工形成的盲巷,施工完毕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由通风部门对盲巷进行永久性密闭,对停止施工形成的盲巷,通风部门要及时密闭,并严格按照密闭管理办法实行挂牌管理。(8)为保证通风区密闭工作按时完成,要求回采面结束后25天内将正付顺槽内的设备、材料回收完毕,巷道废弃后,25天将设备材料回收完 ,整个工作面回撤工作由矿调度室统一协调安排,必须由通风队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9)凡因无计划停风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者,由带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负责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标,否则追究责任。(10)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
30、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汇报,不论什么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使用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通风队必须砌筑临时闭墙,重新恢复使用时依照排瓦斯规定进行排放瓦斯,只有在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相关规定时方可开启局部通风机。(11)井下各类硐室深度超过6m,宽度超过1.5m时,必须设置回风巷,安设调节窗,否则视为盲巷。(12)服务于水平或采区的水仓必须是双仓,且自水仓入口至泵房巷道内风流畅通,且风量不小于100m3/min,否则在水仓入口设栅栏门,严禁人员入内,水仓清理时,必须将水排净,保证风量达到要求,否则必须安设局扇,严格按排瓦斯有关规定执行,独头水窝长度不得超过6m,否则视为盲巷。(13)所有井下密
31、闭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m的位置。除挡风墙外,其余闭墙均应在巷口设规整的栅栏,并揭示警标,设置瓦检牌。水管、轨道、电源等一切导体不得进入盲巷。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管理是“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环节,局部通风也是瓦斯事故的多发环节,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提高局部通风工作质量,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2、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和检修鉴定:(1)局部通风机由机电、通风部门双重管理,通风科、机电科要建立局扇管理台帐。(2)局扇使用完毕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出井交检修车间检修。(3)局扇检修完毕,送交设备库。队组使用前,要提出局扇安装申请,由管理科室审批后,通风科制定局扇设计、机电科制定供电设计。必须通知机
32、电科、通风科共同进行验收鉴定,鉴定内容为局扇的电流、电压、高压衬垫不漏风,吸风量、电气失爆等内容。通风科、机电科建立局扇鉴定台帐,未经检修鉴定的局扇不得入井。(4)安装完毕后,由安全科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5)井下运行的局扇每半年至少出井检修一次,通风科要建立局扇动态管理台帐。3、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及管理规定:(1)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各单位凡需要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时,提前3天由分管的业务科室向通风科下达通知单。(2)通风科接到通知单后,派通风队测风员到现场实测风量,然后根据巷道开口通知书和施工巷道作业规程,编制“局部通风机安装设计审批单”,并进行审批后
33、下发相关单位。(3)机电科设备库接到局扇设计后方可向使用单位发放局扇,使用单位在领取后下井并按设计位置进行安装。(4)局扇安装好后经机电、通风、安全等有关单位按设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否则通风区有权不予送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局扇投运的同时,通风区要在风机处悬挂局部通风管理牌板。(5)我矿所有安装使用局扇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及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实行自动切换的专用局扇和备用局扇以及开关应设置明显标志,开关至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大于10m。每天检修班由瓦检员进行风机切换实验,并报通风调度记录备案。(6)我矿井下采掘供电要分开,所有开掘工作面实现“三专”和瓦斯电、风电两闭锁。实行“双
34、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开掘工作面,遇专用风机停止运转,切换成生产风机运行时,风电闭锁装置应闭锁工作面动力设备电源,生产风机只能做保安使用,只有在排除故障,恢复专用风机运行的情况下,才能人工恢复送电,恢复作业。严禁甩开风电闭锁装置,恢复送电。(7)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作业地点供风,如果一个掘进面用一台局扇不能满足通风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制定措施,方可允许用两台局扇供风,严禁使用一台局扇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供风和三台以上(含三台)局扇同时向一个工作面供风。4、风筒管理:(1)在局部通风机安设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通风队负责延接风筒,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2)风筒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吊挂,要求逢
35、环必挂,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漏风,严禁风筒挤压,风筒必须反压力,无破口,严禁反接头和花接头,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可花接;拐弯处设弯头,严禁拐死弯。(3)风筒的百米漏风率不得大于10%,风筒的出口风量必须保证工作面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瓦斯浓度控制在规定值以下,风筒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测风员至少每旬进行一次局扇吸入风量和风筒出口风量的测定,特殊情况,随时测定并有记录。(4)、所有爆破作业、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开掘工作面,延伸风筒时,不得直接接在风筒末端进行延伸。为避免风筒不断被破坏,延伸风筒时,将风筒末端一至二节风筒断开后,进行接续风筒,接上新风筒后,再将原末端风筒接至工作面
36、末端,以保证受爆破影响而破坏的风筒数量不增加,从而起到保护风筒的目的。(5)、及时对风筒的破口、接口不严密而漏风处进行修补。(6)、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若末节风筒因破坏而漏风严重,经修补后也满足不了工作面的风量需求时,申请报废末节风筒后更换新风筒。5、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管理:(1)使用局扇通风的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凡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局扇运行时,使用单位必须填写“局扇计划停风审批单”,经机电、通风、安全等部门审核,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2)凡有下列情况者,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必须及时汇报登记。 未经矿总工批准,随意停止局扇运转。 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
37、电。 局扇本身故障。 临时停工巷道没有采取钉栅栏或密闭,而停止局扇送风。 风筒中途脱节,形成工作面无风。(3)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必须立即汇报,跟班队干或带班矿长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向通风调度汇报。(4)瓦检员必须监督责任区内的局扇运转情况,并在班中汇报瓦斯时一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建立局扇运转日志。(5)不论什么原因,工作面停风后,停风区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独头巷道口必须设置栅栏,并挂明显标志牌。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经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压入式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
38、机,如停风区瓦斯浓度大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6)对下列情况,按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并按事故处理: 工作面停风后,未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工作面停风后,仍有人在停风区继续工作。 工作面停风后,独头巷道未设置栅栏、警标。 恢复停风巷道供风时,没有按规定排放瓦斯。 局扇运转正常,但风筒中途脱节无人处理,造成工作面无风。(7)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科、通风科、通风队、机电科等有关单位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理。(8)局部通风机应尽可能采用独立通风,不能
39、采用独立通风,局部通风机处于被串联位置时,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装置。(9)局部通风管理工作,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每月要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整改措施。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矿井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风门和反向风门。反向风门安装要求:在正常通风时,反向风门开启方向与回风流方向相同(尤其是朝向回风大巷的反向风门),确保在反风时反向风门能关闭而不被反向风流吹开。2、经常行人通车的主要
40、风门要安装风门联锁装置,同时安设语音报警提示装置。3、同一组风门必须设置闭锁装置,严禁同时打开,以防风流短路。4、每月底通风科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分析通风系统后,制定出下月通风设施计划。5、通风队收到计划后提前组织相关材料的准备等工作。6、日常通风业务管理上,通风科要针对生产情况,需要构筑通风设施时,提前510日下达通风设施构筑设计,说明设施具体施工。7、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必须由通风科现场指定具体位置后,按标准施工,对影响通风设施施工的队组,通风科拿出处理意见,严禁将材料、设备等永久闭死,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通风队每道设施构筑完后两天内,必须向通风科申报验收,通风科在收到申报后三天内组织有
41、关人员进行严格验收,对非达标工程除重新返工外,还要追究施工责任人、通防队长责任,并限期整改后,再进行验收,对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者,要加倍处罚,直至达到合格为止。9、对验收合格设施,由通风队填写说明牌,建立设施管理档案、台账,以备对今后发现设施不按标准施工时,对有关人员的追究处理,同时要建立通风设施检查记录。10、通风队对井下的所有通风设施要经常检查,设专人维修,保证完好。对永久密闭、临时密闭前的有害气体每7天检查一次,检查数据填在检查牌板上,并向通风调度汇报上台帐记录。11、加强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通风科要建立设施档案和管理台帐,每月至少组织通风人员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处
42、理,通风设施的拆除必须经通风科批准。12、所有通风设施必须挂牌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牌板必须填写规范,内容清晰,有专人负责定期擦洗干净。附:通风设施质量标准(一)永久密闭(包括永久挡风墙)(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而确定,要求顶部总厚度为1.52.5米:井筒和巷道高度超过3米的地点闭墙为2.5米,上下山和已采区闭墙为1.8米,采面顺槽闭墙为1.5米。闭墙两面用料石或砖等不燃性材料构筑,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墙中间用黄土层层夯实。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2)墙体周边要掏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掏槽深度不小于0.3米,见硬底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四周要
43、有不少于0.1米的裙边。(3)闭墙内外有积水时,前后墙要有一定高度的水泥抹面,闭墙底部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4)墙面平整(1米内凸凹不大于10毫米,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5)闭墙前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6)闭墙前无瓦斯积聚。(7)闭墙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挡风墙可以只设说明牌)(二)临时密闭(包括临时挡风墙)(1)用料石或砖构筑临时密闭时,要求顶部总厚度不小于0.5米,墙体厚度不小于0.3米,中间用黄土或煤粉充填并捣实,墙体要抹面或勾缝,做到
44、墙面平整,无漏风。(2)用木板构筑临时密闭时,要按巷道断面打立柱,木板条采用鱼鳞式搭接,自上而下压茬钉在立柱上,压茬宽度不小于15毫米,用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满抹或勾缝,无裂缝,无漏风。(3)密闭要设在顶帮良好处,四周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4)密闭前5米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5)闭墙前无瓦斯积聚。(6)密闭前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挡风墙可以只设说明牌)(三)防火墙(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防火墙所用材料与永久闭墙相同,其顶部厚度应根据封闭地点及其自燃条件而定,但一般不应小于2米。(2)防火墙上下要砌筑在顶板坚实的岩石上,其掏槽要求与永久闭墙相同。(
45、3)防火墙两面必须用料石砌筑,并用水泥沙浆砌筑勾缝,墙中用黄土层层夯实。(4)防火墙内外有积水时,或有可能有水流经闭墙时,其墙底部必须用混凝土构筑,高度不低于0.8米,前后墙用水泥抹面,并在墙底部设反水管或反水池。防火墙必须预留观测孔、措施孔,孔口要安装气门堵严实。防火墙要预留构筑气室的位置,以备均压。(5)防火墙面和距墙1米范围内的巷帮巷顶必须进行喷浆处理。喷浆厚度不小于8厘米。(四)永久风门(1)永久风门墙垛的规格质量标准同永久密闭。(2)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应能保证行车或行人时不同时打开。一般情况下行人风门不小于5米,无极绳运输不小于10米,电机车运输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进、回井之间和主要
46、进回风巷之间、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突出区域的所有风门,应同时安装反向风门。(3)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实现自动化,不能自动开关的风门要设专人负责开关,行人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及斜巷运输风门有报警讯号。进、回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采区进回风巷之间风门要有闭锁装置,保证风门不能同时敞开(包括反风门)。(4)风门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垛周边要掏槽,见硬底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墙垛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无重缝,无空缝。(5)风门门框的规格应根据运输工具的类型而定。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
47、光为准,通车风门底坎除外),门扇要用不小于4厘米厚的木板制成,木板接茬的位置要采用错口接法并穿带。如用双层木板中间要夹坚固防水材料,其总厚度不应小于4厘米,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框与门轴要向关门方向倾斜80-85,门扇与门框不歪斜。(6)风门底部的水沟处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7)风门前后5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8)当风门所处的巷道长度大于50米时,必须留有一定面积的通风窗口。(五)临时风门(1)临时风门墙垛的规格质量标准同临时密闭。(2)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应能保证行车或行人时不同时打开。一般情况下行人不小于5米。(3)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及斜巷运输风门有报警讯号,否则要设专人看守。(4)风门设在顶帮良好处,前后5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5)门墙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墙要鱼鳞搭接,墙面用灰泥满抹或勾缝,无裂缝,无漏风。(6)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7)通车风门要设底坎。(8)井下巷道不得使用风布帘控制风流(处理积聚瓦斯除外)遇特殊情况需要时,应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有专人看管,防止损坏造成风流紊乱。(六)调节风窗应符合永久风门标准16条要求。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要设在门框的上方,并能调节,调节风窗的大小根据配风计划或生产所需要的风量来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