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税收,手册,指南,办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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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二、纳税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享有下列权利:1、知情权2、要求保密权3、申请减税权4、申请免税权5、申请退税权6、陈述、申辩权7、复议和诉讼权8、请求国家赔偿权9、控告、检举权10、请求回避权11、举报权12、申请延期申报权13、取得代扣、代收手续费权14、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15、索取完税凭证权16、索取扣押财产收据权17、索取查封财产清单权18、委托税务代理权税务机关及其人员非

2、法侵害纳税人权利,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纳税人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按时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2、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3、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4、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义务5、依法设置账簿、进行核算并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的义务6、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7、按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的义务8、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9、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义务10、延期申报必须预缴税款的义务11、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12、依法计价核算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的义务13、结清税款或提供担保的义务

3、14、欠税人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欠税情况的义务15、合并、分立企业应继续承担纳税的义务16、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的义务17、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18、发生纳税争议先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的义务,纳税人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章 税务登记一、开业登记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需持下列证件。(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注明“影印件与原件一致”)1、企业、事业单位(1)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其中包括申请营业执照开业申请书;(2) 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4、包括许可证照、合同、章程、协议、项目建议书和机构设立的批复、通知、函等;(3)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5) 财会人员(包括办税人员)的资格资料;(6) 生产经营、办公场所房屋、土地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租房协议);(7) 银行帐号证明或存款账户报告书;(8) 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2、个体工商户(1)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其中包括申请营业执照开业申请书;(2) 个体工商户业主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3) 生产经营、办公场所房屋、土地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4) 如果有再就业优惠证,可持此证享受免费办证和国

5、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5) 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二、变更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原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办理变更登记:1、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2、税务登记变更登记表;3、交回原税务登记正、副本;4、开业登记所列项目;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三、注销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

6、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纳税人应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持以下资料办理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发票缴销手续后,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购印证;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夹、资料;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应报送的证明文件。四、税务登记验证和换证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五、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除按照规定不

7、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六、外出经营活动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关的外出经营合同(如建安企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到主管税务机关事先取得有关税收管理凭证,即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限一般为18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有效期最长为1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重新

8、申请核发。纳税人人凭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购买或填开发票,缴纳税款,接受税务管理。外出经营纳税人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满,但经营活动尚未结束,需继续经营的,应回原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原证明,同时重新申请延长经营时间。外出经营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有效期届满10日内持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返回主管税务机关缴销。七、税务登记的违章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9、;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章 领取税务登记后应办理事项一、设置账簿、制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

10、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制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制定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制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要明确以下内容:1、实行的工资形式;2、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的计价方法;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4、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5、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6、长期待摊费用的推销方法;7、发生坏

11、账、财产损失采用的核算方法。二、报送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提供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注明“影印件与原件一致”。三、银行存款账户的报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注明“影印件与原件一致”。四、税款征收

12、方式的确定新开业纳税人在其办理税务登记后15日内,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款征收方式的确定。税款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查验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1、查账征收纳税人如进行查账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设置符合规定;(2) 账簿的启用规范;(3) 财务制度健全;(4) 报送全部银行账户;(5) 账簿、凭证资料保存完整;(6) 按期进行纳税申报。2、定期定额征收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确无建帐能力或者账证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固定业户,根据提供的雇员工资发放情况表,房租水暖电费用凭据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销售)额和征收率确定应纳税额

13、,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在核定定额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雇员工资发放情况表;房租水暖电费用凭据等。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注明“影印件与原件一致”。对纳税人连续三个月实际营业(销售)额升降在20%以上的,经调查核实后,按规定调整增加、减少税收定额。3、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方式又称定率征收或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对纳税财务核算中收入或成本费用有一项合格另一项不合格的,税务机关将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五、房产税初始申报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后30日内根据本单位(个人)生产、经营车间、办公场所房屋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房产税册籍表。六、城

14、镇土地使用税初始申报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后30日内根据本单位(个人)生产、经营车间、办公场所场地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册籍表。七、车船使用税初始申报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后30日内根据本单位(个人)车辆的拥有和使用情况,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车船使用税册籍表。八、违反以上规定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如下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未按照

15、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四章 纳税申报的基本要求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

16、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企业财务指标报告表、利润表(即损益表)、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仓库盘点表。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一、纳税申报表的填写1、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注意事项:(1) 反映内容要真实;(2) 计算数据要

17、准确;(3) 填写项目要完整;(4) 递交手续要完备;(5) 填写报送要按时。2、纳税申报表中各税税目的填写(1) 营业税:交通运输,装卸搬运,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政电信,文化体育,娱乐业,代理业,饮食,旅店,租赁,广告,旅游,仓储业,其他服务,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2)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3)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4) 印花税:按应税合同性质填写。购销合同、加工承揽

18、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5)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一等至三等二级填写。(6) 房产税:按从价计征、从租计征填写。3、纳税申报表填写表样见附表(一)4、晋中市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缴纳地方税费的所有纳税(费)人。(2)对于当月无经营收入或经批准享受减免税的,也必须用此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期限进行零申报或填报减免税额。对于同一税款所属期而纳税人多次申报的,实行差额申报,即该次申报不包含上次申报信息。(3)表头说明:“纳税人税务登记号”是

19、指地方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纳税人地址”是指纳税人的工商登记的地址。“邮政编码”是指纳税人所在区县邮政编码。“行业”是指注册税务登记所属的行业。“经济性质”是指纳税人的工商登记的经济类型。“电话”是指用于联系办税人员电话。“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纳税款账号所在的银行。“账号” 是指纳税人用于缴纳税款的账号。“管理所”是指负责纳税人地方税费日常管理的税务所。“专管员”是指负责纳税人地方税费日常管理的税务所的税收管理员。(4)主表说明: “税(费)种”是指纳税人应申报的由地税机关征收的税费。具体为表下的“税费种登记情况表”中的各税费种。“税目”是指应纳税行为所

20、对应的明细税目或子目。 “税费款所属时间” 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段。 “计税费依据或课税费数量”指本期的全部营业收入、应税产品数量,以及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总额据此计算应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费)额。 “税费率或单位税费额”是指税目所对应的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本期应纳税费额” 是指计税金额或数量税(征收)率(单位税额)。“累计欠缴或已缴税费额”是指累计欠缴税(费)金额或已经缴纳税(费)金额。“减免税(费)额”=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减免税和按税法规定予以减免的税额。“本期应纳税(费)额合计”实际应缴纳税(费)额减免税费额。(5)企业所得税“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段。“收入额

21、或利润总额”按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填写“收入额”;按查账征收的填写“利润总额”。“应税所得率或纳税调整额”按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填写“应税所得率”;按查账征收的填写“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按查账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按18%;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按27%;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上的按33%。“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累计欠缴或已缴税额” 是指累计欠缴税(费)金额或已经缴纳税(费)金额。“减免税额”=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减免税和按税法规定予以

22、减免的税额。“期末应补(退)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加减累计欠缴或已缴税额减免税额。(6)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段。“所得项目”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目表中。“收入额”是指取得应纳收入的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是指税目、应纳税所得额所对应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准予的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扣缴税额”是指已经扣缴的税额。“期末应补(退)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已扣缴税额。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单位要将所有支付给个人的支出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填写扣缴税款附明细表(不论支付对象是否达到扣缴税款标准)。

23、(7)税费种登记情况“税费种登记情况”是指在税费种栏将本月申报认定的税(费)种在方格内打 符号。(8)纳税人声明由声明人签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9)代理人或经办人声明由代理人或经办人签章。(10)其它由税务机关填写(11)凡是未填或不需要填写项,请从左上划线到右下角。5、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要求交通运输业、娱乐业、服务业、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申报,按照(国税发2005202号)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要求,填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进行营业税申报;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按照(国税发20029号)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

24、金融保险业申报表及附表,进行纳税申报。二、印花税的初次申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当到税务机关,按照账簿设置数量、注册资金和资本公积金额购买印花税票,贴花完税;按照领取权利、许可证数量购买印花税票,贴花完税。三、个人所得税的全员申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细则,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将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第五章 地方各税及规费的申报、征收一、营业税1

25、、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5)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

26、务人。(6)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2、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表税目征收范围税率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三、金融保险业金融(包括、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贷款、金融经纪业、其他金融业务);保险,典当5(经国务院批准试点的农村信用社按3%)四、邮电通信业邮政、电信 3五、文化体育业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体育业 3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壁球、网球、游艺(如射击

27、、狩猎、跑马、游艇、赛车)、网吧 20(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5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权、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5九、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53、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向对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和各种形式的价外收费)。4、营业额的特殊规定:(1)运输企业自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后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

28、营业额。联营运输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旅游业务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付给其他单位的团费、就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自境内运载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其载运的旅客或货物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企业的运输费后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待的,其营业额也允许扣除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费用。(3)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全部价款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

29、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动力的价款在内。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凡设备价值作为安装价值的,设备价款计入营业额。单位和个人自建建筑物销售,其自建行为的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4)金融保险业务转贷外汇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一般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买卖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保险业实行分保的,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地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余额为营业额。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

30、点、纳税期限(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一些具体应税行为,纳税义务规定的时间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2)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销售不动产,应当向

31、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3)纳税期限: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银行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二、资源税1、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纳税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2、征税范围、税率资

32、源税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类。根据各种资源类别分别确定税率。榆次部分资源的税率:原煤3.2元/吨;石子、沙子0.7元/吨。3、计税依据资源税以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

33、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2)纳税地点: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3)纳税期限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

34、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三、企业所得税1、纳税义务人凡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2、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

35、指企业的主营所得,也就是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其他所得是指除主营之外的所得,包括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3、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国家规定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现行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具体包括:(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2)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

36、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山西省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的2%、14%、1.5%计算扣除。(4)纳税人支出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经批准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5)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6)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失业保险费、职工工伤保险费和职工生育保险费等准予扣除。(7)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纳税人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

37、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8)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9)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下列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金。(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6)各类捐赠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4、税率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对年应纳

38、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5、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6、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开业,或因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人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7、缴纳方法与纳税期限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

39、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人应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注意事项(1)计税工资是否超过标准。计提三费是否超过标准。(2)工会经费2%列支要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3)公益、救济性捐赠。区分10%、3%和1.5%比例。四个全额扣除是:红十字老年服务机构2001.7.1起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4)招待费限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

40、务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5)保险基金、统筹基金,规定上缴的扣除。财保、运保、特殊工种人保准予扣除。(6)租赁费要分清是经营性还是融资性的。(7)坏账准备:5,年末应收账款。(8)从关联企业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9)总机构管理费 ,提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收入2%。(10)广告费,营业收入2%内据实扣除。粮食白酒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2001.1.1起,制药、食品、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家具建材商城等,8%,超过可无限

41、期结转。广告费三个标准:专门机构,实际支付,媒体传播。(11)业务宣传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5。(12)差旅费、会议费严格手续要求真实。(13)佣金:三个条件。合法凭证、中介服务、个人不超5%。不得扣除的项目:资本性支出、罚款、滞纳金、赞助、无关担保本息、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回扣、各项准备金(坏账准备除外)。(14)亏损弥补,5年延续期。联营企业亏损就地弥补,分回利润应先补亏。境外可互相弥补。境内外不可互相弥补。9、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纳税人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准确,符合以下五项规定的,可采用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企业所得税。以下五项中1、4、5项有一项不合格或者2、3均不

42、合格的,税务机关实行定额征收方式计征企业所得税;五项中1、4、5项有一项不合格,2、3项中有一项合格,另一项不合格的,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1)账簿设置,纳税人应按本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要求,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建立并正确登记各类总账及相应的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其中收入、存货、成本费用、现金和银行存款、利润及分配,各项往来等账簿为必设。(2)收入总额的核算,纳税人每一项应税收入均应做到凭证合法、齐全,入账及时、足额。用现金直接交易的经济业务按日如实计账。(3)成本费用的核算,纳税人各项成本费用凭证合法、齐全,工资发放有完整的原始记录,能正确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各类资

43、产、存货出入库手续完备,计价准确,核算正确,原始凭证合法齐全,计量、计价准确、无误,对扣除项目的计算全面、正确、无误。(4)账簿、凭证的保存,纳税人应按月结账,及时编报财务会计报表,做到账表、账实相符,并按规定保存账簿,凭证及纳税资料。(5)纳税义务的履行,纳税人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按时履行各项纳税义务。并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四、个人所得税1、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

44、得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2、税目(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的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如个人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各类私人性质的文化教育及各项技术专业学校等

45、取得的所得;个人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各类私人性质的诊所取得的所得;个人经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各类咨询以及其他营业性业务取得的所得。其他个人没有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而临时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工商户和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

46、、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5)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特许权的使用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专利权,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授人在一定期间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我国将个人提供和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都列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即版权,是作者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红利,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一定的比率对每股发给的息金,叫股息;根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的叫红利。(8)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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