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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沃尔玛企业产品促销税收筹划分析【摘要】企业在促销活动中,往往采取各种各样的折扣方式。在不同的折扣方式下,其税负会有所不同。这就为企业选择不同的折扣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纳税人应当依据税法相关规定,在达到促销目的的同时,对折扣方式进行合理的选择,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本文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对沃尔玛企业产品促销方式进行分析,探讨如何选择最优的促销方式,以减轻企业税负,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利润。 【关键词】商场 促销方式 纳税筹划一、商场促销即销售促进,也叫营业推广。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促销活动已成为商场扩大宣传,减少存货,获取利润的常用手段。它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有奖销售、打折销售、附赠服务销
2、售、买200减100、200送200、银行卡、会员卡等层出不穷的促销方式。然而,一些商场在进行促销方式的选择时,往往忽略了相关的税收因素。殊不知税法上对不同方式所做的处理不同,计税的不同会直接导致导致商场的利润大不相同。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达到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运用当前的税法,在筹划空间内,达到企业税负最优呢? 促销活动的举办需要各个部门全力配合,促销方式要不断推陈出新,吸引顾客参与其中,方能使活动达到预想的效果。对促销活动的税收筹划,亦应根据活动方式的变化而不断
3、创新,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尽量减轻企业税负。二、沃尔玛企业的促销方式分析 1.随货赠送服务方式相关规定:随货赠送服务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同时,赠送服务给购货方。对于随货赠送的服务,若是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就应一并缴纳增值税;若是属于兼营行为,就应缴纳营业税。筹划思路: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但可抵扣进项税,而营业税税率为5%或3%,我们通过计算随货赠送服务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更节税,来通过合理方式将其划归为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行为。案例分析沃尔玛企业2011年6月销售空调1000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万元,购进空调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40万元,同时超市下设的安装
4、部门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空调业务,取得安装费23.4万元,与之相关的可抵扣进项税为0.1万元。方案一:的安装沃尔玛企业部门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空调业务。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取得的安装费收入23.4万元,应并入空调器的价款一并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则应纳税额=250+23.4/(1+17%)*17%-40-0.1=5.8(万元);方案二:沃尔玛企业把安装空调器的部门独立出来,并成立独立核算的安装公司。这属于兼营行为,空调器的安装费就不再缴纳增值税,改为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则总体应纳税额=250*17%-40+23.4*3%=2.5+0.702=3.202(万元)。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
5、”节税5.8-3.202=2598(万元)2.折扣方式(1.)折扣销售方式相关规定:折扣销售,会计上称商业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它是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的。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如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需全额计征增值税。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销售货物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无偿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筹划思路:对于
6、折扣销售,我们应尽量使得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案例分析沃尔玛企业为了促销,规定凡购买其产品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价格折扣20%;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方案一:企业未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而是将折扣额另开发票。此时,企业应纳增值税应当按销售额的全额计征,即应纳增值税=100*17%=17(万元)。方案二:企业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此时,企业应纳增值税应当按扣除折扣后的余额计征,即应纳增值税=100*(1-20%)17%=13.6(万元)。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增值税17-13.6=3.4(万元)。(二)销
7、售折扣方式相关规定:销售折扣,会计上称现金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销售折扣通常采用“2/10,1/20,N/30”等符号表示。其含义为:购货方若10天内付款,则货款折扣2%;若20天内付款,则货款折扣1%;若30天内付款,则需全额付款。由于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所以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而需全额计征增值税。筹划思路:由于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所以这种折扣方式无疑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我们可以修改合同规定,变“销售折扣”为“折扣销售”,可产生节税效果。案例分析沃尔玛企业与购
8、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为100万元 (不含税),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为30天。若对方在10天内付款,则给予对方20%的销售折扣;若对方在30天内付款,则不给予折扣。方案一:采取的销售折扣方式。此时,折扣额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企业应按照100万元全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7%=17(万元)。方案二:变“销售折扣”为“折扣销售”,即企业主动压低该批货物的价格,将合同金额降低为80万元,相当于给予对方 20%折扣之后的金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购货方超过10天付款加收23.4万元的滞纳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收入并没有受到实质影响。如果对方在10天之内付款,则企业应交增
9、值税销项税额=100*(1-20%)*17%=13.6(万元)。比方案一少缴增值税17-13.6=3.4(万元)。如果对方没有在10天之内付款,企业可向对方收取23.4元滞纳金,并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100万元计算销项增值税。此时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23.4/(1+17%)*17%=100*17%=17(万元)。此时,与“方案一”的税负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存在滞纳金,所以一般情况下,购货方会选择10天之内付款。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增值税17-13.6=3.4(万元),所以“方案二”优于“方案一”。3.销售折让方式相关规定: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
10、,由于其质量、性能或规格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货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这也是企业为扩大销售,解除购货方后顾之忧的促销手段之一。根据税法规定,销售折让也可以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中扣除,以其余额计缴增值税,但需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销贷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筹划思路:由于“销售折让可以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中扣除,以其余额计缴增值税”的前提条件是:需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所以在双方签订购销合同时,应注明:允许销售折让或退回的条件是“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案例分析沃尔玛企业为了促
11、销,规定货物销售后,如果出现质量、性能或规格等问题,购货方若不选择退货,销货方可给予购货方的一定的价格优惠(即销售折让)。假设本月出现100万元的产品出现质量、性能或规格等问题,经协商购货方不退货,但沃尔玛企业给予购货方的20%的价格折让。方案一:购销合同中未规定销售折让或退回的条件是“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假设有一半的货物购货方未能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但由于购销合同中没有限制性条件,所以,此时销货方不得不给予全部产品20%的价格折让,但却只能按销售额扣除一半产品价格20%后的余额计征增值税。则应交增值税=50*(1-20%)
12、+50)*17%=15.3(万元)。方案二:购销合同中规定允许销售折让或退回的条件是“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假设为获取销售折让,购货方提供全部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则应交增值税=(100*(1-20%)*17%=13.6(万元)。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15.3-13.6=1.7(万元)4、银行卡促销(1.)银行卡促销定义某些银行为了增加本行银行卡(一般为借记卡)的发卡量或刷卡率,会联合百货商场进行银行卡促销活动。促销期间,顾客用活动行指定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在银行卡扣款时,给予顾客一定的优惠。银行卡促销的发起方一般是
13、银行与商场,与商场中的商户没有利益关系。(2).银行卡促销举例刷某银行卡号1234开头的银行卡,单笔消费满1000元减80元,每张银行卡限减80元,所有1234开头的银行卡优惠总额限制为80000元。(3).银行卡促销分析银行卡促销顾客享受的那部分优惠一般由银行全额承担,商场和商户在几乎没有成本的情况下,大大增加了商场的客流量,提高了销售业绩;顾客享受了购买商品的优惠,增加了对商场的忠诚度;同时,银行也增加了本行银行卡的发卡量或刷卡率。但是,由于银行卡的办理需要经过严格的手续,增加了顾客的负担;同时银行对于总优惠额和每张银行卡的优惠额都会有限额,这就增加了商场的人力成本,也容易引起顾客对商场的
14、反感。5、会员卡促销百货商场的会员卡即经过商场会员认证的顾客身份识别卡。可以用于会员积分和享受会员折扣。会员卡可以:1)及时准确地收集、应用顾客信息;2)实施有形的、延续性的促销战略;3)保持顾客对本企业的持久记忆、维系顾客关系。会员卡还可以人为地按照一定规则区分出不同等级,有助于对中高低端顾客群进行不同的消费习惯分析和促销广告投放。1).会员积分(1).会员积分定义会员积分包括普通会员积分和会员积分促销两种。普通会员积分是指按商场的一般积分规则进行的积分活动,每积够一定分值就能兑换一定金额的代金券或礼品。会员积分促销是指商家出于向顾客推广会员卡或加强会员顾客忠诚度的目的所进行积分促销活动,特
15、定时间段内顾客可以获得N倍于原积分规则的积分。(2)会员积分举例1)持会员卡购买商品每10元积1分。2)积分满1000分即可兑换20元的代金券。3)原1元积1分,会员顾客生日当天或生日当月购买任意产品类型都享受1元积2分。4)原10元积1分,某段时间积分促销5元积1分。(3).会员积分分析会员积分可以鼓励消费者消费,很多消费者愿意办理会员卡,是因为如果没有会员积分,他们也要照常消费,而有了积分卡,消费到一定金额之后还有返还,会让他们心理上觉得满足。通过会员积分制度可以留住顾客,当顾客需要消费时,会首选自己拥有会员积分的百货商场。但是,会员积分的分值要求一般较高,而积够分值后所能兑换的现金券面值
16、太低。另外,有些商场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会定期将会员积分清零,容易使商场形象受损。2).会员折扣(1).会员折扣定义会员折扣包括普通会员折扣和会员折扣促销两种。普通会员折扣是指顾客购买商品结账时可以按商场的一般折扣规则享受会员打折优惠。会员折扣促销是指商家出于向顾客推广会员卡或加强会员顾客忠诚度的目的所进行折扣促销活动,特定时间段内会员享受的会员折扣低于原会员折扣规则。(2).会员折扣举例1)持会员卡购买商品享受9.5折的折扣优惠。2)原打9.5折,某段时间可以打8.8折。(3)会员折扣分析会员折扣本质上利用了人们优于他人的心理。持有会员卡的消费者在消费时可以享受优于他人的折扣。前面的几种促销
17、方式,如现金促销、满送促销等,消费者均处于同等地位,享受同等优惠,而会员卡则将消费者分成了两个群体,享受不同的待遇。可以说,商场用较少的资金,大大地增加了自己的顾客群,提高了顾客忠诚度。但是会员折扣的待遇较低,一般介于9折至9.5折之间,有些商场可以达到8.5折。6、有奖促销有奖促销是以某种奖励或奖品为诱因,利用消费者乐于接受馈赠和期待中奖的心理,吸引其积极参与购买活动的策略。包括抽奖促销、竞赛促销等。本质都是在于增加商场的客流量。(1)抽奖促销抽奖促销是指企业向购买者发放奖券,并对中奖者提供较大实物或现金奖励的促销活动。如累计购物满200元,可参加抽奖一次,累计购物满400元,可参加抽奖两次
18、。即抽即中,奖品包括彩电、冰箱、微波炉、代金券等。抽奖促销的效果明显,可为购买者提供意想不到的收入,满足消费者以小博大的乐趣,可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但是抽奖的受惠幅度小,抽奖的中奖率可想而知,一般人抽到的多为“谢谢惠顾”、“欢迎您下次再来”等。(2)竞赛促销竞赛促销是指商家通过组织特定比赛,设置多种档次的奖品,以吸引各种有特殊才艺的消费者积极参与的促销活动。如卡拉ok比赛、儿童绘画比赛、时装设计大赛、猜谜等。竞赛促销会吸引较多的消费者前来,即使不进行购买,亦会看个热闹,给商场带来了人气。这种活动着眼于激发顾客的兴趣和参与意识,从而吸引了更多的顾客流。但是竞赛促销的专业性质较强,参加的人相对较少
19、,普惠力度小;并且需要搭建擂台、提供绘画纸张、准备灯谜题目等成本相对较高。7、其他促销(1)换券促销换券促销目前也趋流行,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满送券。活动内容一般有100换200A券,100换250B券。A券全场通用;B券只能在化妆品柜台使用。换券促销中,顾客换到200A券,其中的100属于商场现金收入,而另100属于券收入。(2)重点时节促销重点时节促销即企业利用重点时节进行大力地促销宣传活动。如商家惯用的“春节大礼”、“元宵团拜”、“情人节专场”、“婚庆专题”等。重点时节促销主题鲜明,广受百货商场与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们在节日里往往是最舍得花钱的,对百货商场来说短期获利高;充分地利用重点时
20、节,无论是对百货商场的客流量、营业额还是企业知名度,都会带来满意的收获。对消费者来说,借着节日的喜庆出去走走逛逛,碰上促销活动开心买些商品,放松兼高兴。但是,节日往往比较短暂,消费者实际接触到的促销活动时间更短;各大百货商场节日促销活动多,吸引消费者眼球比平时难。每当节假日到来时,企业开展不同的促销活动,以扩大市场份额。但是奖励方式不同,效果不同,纳税额也不同。8.、现金促销现金促销是指在销售过程中给予某类商品或某些顾客价格上的优惠来吸引顾客,以达到增加客流量、提高销售额等促销目标的促销方式。由于这种促销方式能够使顾客得到最大的显而易见的优惠,因此现金促销是最受顾客欢迎的促销方式之一。现金促销
21、一般分为现金折扣和现金满减两种。(一)现金折扣1.现金折扣定义现金折扣,即我们常见的“打折”,是指直接在商品原价基础上做折扣,按折后价销售。2.现金折扣举例1)原价基础上打7折;2)单笔消费满1000后打9折,满2000后打8折。3.现金折扣分析现金折扣操作简单,不需要复杂繁琐的组织工作,对沃尔玛企业的人员管理、财务分析以及商品规划等的要求不高;对于商场处理积压、过季、过时产品,及时回收资金非常有效;打折商品的原价和折后价会给顾客以直观的价格对比,是众多促销方式中最直接、最容易给顾客带来心理满足感的促销方式。同时,现金折扣容易导致沃尔玛企业的利润减少,有碍于其发展的后劲;打压市场的整体价格水平
22、,挫伤企业经营的积极性;会给顾客带来不良的“非折不买”的购买习惯;使商品丧失价格信誉,使顾客对初始定价产生疑惑。(二)现金满减1.现金满减定义现金满减是指商场根据顾客提供的购物凭证按照一定的规则给予部分金额的退款。其本质上相当于现金折扣,是相对繁琐的现金折扣,但在形式上进行了创新。2.现金满减举例1)有规律的:满1000减500,满2000减1000,满3000减1500,以此类推上不封顶。2)无规律可循的:满1000减399,满2000减799,满3000减1299,。3.现金满减分析现金满减虽然没有现金折扣那么直接,但操作起来相对也比较容易;顾客本应支付全额货款,按一定的规则减免了一部分,
23、容易产生满足感;顾客为了达到满减的条件,有时候额外购买一部分商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商场的销售额。但是,相对于现金折扣,现金满减比较难计算,尤其是当出现例如满1000减200,满2000减500这样的情况的时候;有时候需要顾客额外购买一部分商品才能达到满减的条件,容易造成顾客反感,影响商场形象。由此可见现金满减不如现金折扣受顾客的欢迎。9.情感促销情感促销即抓住人们的情感因素进行促销。如春节前惠顾的顾客可获赠精美贺年“福”字一张,母亲节期间陪同母亲购物送康乃馨一束等。情感促销攻心为上,最大的好处在于抓住了消费者们的心,将促销的概念变为现实,使顾客对卖方产生好感,从而有利于促进商品的销售。情感
24、促销可以用最低廉的成本,绑住顾客的心,同时还提高了企业的形象。情感促销操作起来亦十分方便,不像会员卡那样事先要进行登记,操作不好时可能还会带来消费者的反感心理,情感促销一般带来的实际效果比较理想,因此情感促销已经越来越被百货商场广泛采用。但是,如果不恰当地运用情感促销容易导致严重后果,消费者如果在情感上受到欺骗,将比在价格上受到欺骗更为严重。10、组合促销组合促销即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述促销形式进行组合的促销活动。譬如在现金促销活动的基础上进行银行卡促销活动,在十一长假期间进行满送券促销,儿童节期间进行儿歌比赛同时进行抽奖活动等。百货商场越来越多地采用组合促销的形式,多种促销方式灵活地进行组合
25、运用,既可以吸引客流又可以提高商场的销售业绩。比较总结1)现金满减、现金折扣、会员折扣这三种促销方式在四个方面都具有较好的评价,因为这三种促销方式比其他促销方式让顾客享受到更直接的促销优惠;2)满送促销中满送券的促销方式较常见,满送券和满送卡的实际效果比满送礼品要好;3)组合促销形式虽然顾客很欢迎、实际效果也不错,但是由于操作起来较困难,所以百货商场采用的频率较低;4)银行卡促销、会员积分促销、会员折扣促销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所以百货商场采用的频率也较低;5)会员卡促销中会员折扣相对于会员积分来说更受顾客欢迎,实际效果也更好;6)有奖促销和竞赛促销的各项评价均居中,但在吸引顾客方面很有效果。以
26、上各种促销方式,归其实质,是商场与顾客的心理做斗争的过程,顾客通常获得的实惠是他们心理上的实惠。每种促销方式各有利弊,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需要灵活应对。促销方式通常不会是单一的,运用促销组合会带来更好的效果。三纳税筹划1对沃尔玛企业“满就送”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1)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基于此规定,就意味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生有偿捐赠的商品不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发生无偿赠送货物或商品的行为,则要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
27、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股息分配;4.用于对外捐赠;5.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同时(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
28、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二)案例分析沃尔玛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假定每销售100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60元。年末企业决定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100送20”,即每销售100元商品,送出20元的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1. 顾客购物满100元,企业送8折商业折扣的优惠;2. 顾客购物满100元,企业赠送折扣券20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3. 顾客购物满100元,企业另行赠送价值20元礼品;4. 顾客购物满100元,企业返还现金“大礼”20元5. 顾客购物满100元,企业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20
29、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现假定企业单笔销售了100元商品,各按以上案分析各自的税收负担和税后净利情况如下:方案一:满就送折扣这一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80元,只需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假设商品增值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税率为25%,则:应纳增值税(80/1.17)*17%-(60/1.17)*17%=2.90元;销售毛利润=80/1.17-60/1.17=17.09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7.09*25%=4.27元;税后净收益=17.09-4.27=12.82元.方案二:满就送赠券按此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100元,但赠送折扣券2
30、0元,则顾客相当于获得了下次购物的折扣期权,企业本笔业务应纳税及相关获利情况为: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34.19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4.19*25%=8.55元;税后净收益=34.19-8.55=25.64元. 但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企业就会出现按方案一计算的纳税及获利情况,因此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仅比方案一多了流入资金增量部分的时间价值而已,也可以说是“延期”折扣.方案三:满就送礼此方案下,企业的赠送礼品行为是有偿赠送行为,不应视同销售行为,不应计算销项税额(其实礼品的销项税额隐
31、含在企业销售满100元的商品的销项税额当中,只是没有剥离出来而已.因此对于礼品的进项税额应允许其申报抵扣,赠送礼品时也不应该单独再次计算销项税额.);但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要计算企业所得税,不过礼品是外购的,其销售收入和成本都是采购成本12元,相关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12/1.17)*17%=4.07元;税法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顾客20元,企业赠送的价值2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企业承担,因些赠送该商品时企业需代顾客
32、偶然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20/(1+20%)*20%=3.3元;销售毛利=100/1.17-60/1.17+12/1.17-12/1.17=34.19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4.19*25%=8.55元; 税后净收益=34.19-8.55-3.3=22.34元.方案四:满就送现金企业返现金行为亦属商业折扣,与方案一相比只是定率折扣与定额折扣的区别,相关计算如下:在这种情况下,所赠送的现金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由企业承担,应交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应交个人所得税=20/(1+20%)*20%=3.3元;销售毛利润=(100/1.17)-(
33、60/1.17)=34.19元企业利润=34.19-20-3.3=10.89元税后净收益=10.89-8.55=2.34元.方案五:满就送加量 按此方案,企业为购物满100元的商品实行加量不加价的优惠,企业收取的销售收入没有变化,但由于实行捆绑式销售,避免了“无偿赠送”之嫌,因而加量部分成本可以正常列支,相关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12/1.17)*17%=4.07元;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12/1,17)=23.93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3.93*25%=5.98元税后净收益=23.93-5.98=17.
34、95元.在以上方案中,方案一与方案五相比,即再把20元的商品(成本是12元)作为正常销售试作相关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20/1.17)*17%-(12/1.17)*17%=1.16元;销售毛利润=(20/1.17)-(12/1.17)=6.84元;应纳企业所得税=6.84*25%=1.71元;税后净收益=6.84-1.71=5.13元.按上面的计算方法,方案一可最终可获税后净利为12.82+5.13=17.95元,与方案五大致相等.若仍作折扣销售,则税后净收益还是有一定差距,方案五优于方案一.且方案一的再销售能否及时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还得考虑存货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综合上所述,企业“满就
35、送”的最佳方案为赠送折扣券的促销方式,其次为赠送礼品方案,再次为“满就送加量-加量不加价”的方式和,最后是打折酬宾,而返还现金的方式为不可取.2会员卡积分返利的纳税筹划(一)筹划的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基于此规定,就意味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生有偿捐赠的商品不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发生无偿赠送货物或商品的行为,则要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对无偿赠送的定义为,对外
36、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中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二)纳税筹划技巧“积分换礼品”赠送的礼品不是无偿赠送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为了规避赠送的商品被税务局判断为视同销售而缴纳增值税,应进行如下纳税筹划:企业修改营销宣传内容,即把“积分换礼品”的宣传内容修改为“积分换取
37、折扣券”,折扣券上要注明:顾客使用折扣券购物后,如需要开具发票,在发票上分行写明“货物原价、折扣金额和实收银金额”。当消费者拿着折扣券来消费时,企业要销售的商品和折扣额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注明折扣额。假定目前沃尔玛企业的会员积分回馈方案如下:1. 会员累计积满99分,可换价值2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2. 会员累计积满199分,可换价值3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 3. 会员累计积满299分,可换价值4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4. 会员累计积满399分,可换价值50的精美礼品一份;5. 会员累计积满499分以上时,奖励价值6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一筹划前分析由于该企业的积分返利规则中没有明确返利的性质是否为“
38、销售折扣”,而是表达为“积分赠送商品”,因而有可能被国税部门解释为“无偿赠送商品”,按增值税条例细则和所得税条例细则的规定必须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作为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即该积分折扣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造成多纳企业所得税,甚至还有可能要交代扣代缴顾客个人所得税;由于该企业会员册中没有规定如何开票,也就无从说明“折扣和销售在同一张发票列明的”,因而在增值税与所得税方面都是难以获得税务检查人员的认可。二.纳税筹划方案为了规避税务检查风险,可以把企业会员积分回馈方案进行修改如下: 1. 会员累计积满99分,可换价值20元的折扣券;2.会员累计积满199分,可换价值30元的折扣券;3.会员累计
39、积满299分,可换价值40元的折扣券;4.会员累计积满399分,可换价值50的折扣券;5会员累计积满499分以上时,奖励价值60元的折扣券。并在折扣券时注明:顾客使用折扣券购物后,如需要开具发票,在发票上分行写明“货物原价、折扣金额和实收银金额”。三纳税筹划后分析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1993154号)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额。”可以认为税务局限定的折扣从税基中扣减的条件是: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且在发票上分别注明,据此,建议在折
40、扣券的使用范围与原有提货单条件一样,但会员积分的回馈返利性质上却明确属于“折扣销售”,既符合增值税和所得税条例,也符合国税总局的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因此可以扣减应税销售收入以减少相应的增值税额和所得税额。3.“买一赠一”和“买一送一”纳税筹划“买一赠一”和“买一送一”的赠送商品不是无偿赠送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为了规避赠送的商品被税务局判断为视同销售而缴纳增值税,应进行如下操作: (1.)该企业在销售时一概将销售的商品和赠送的商品或礼品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注 明折扣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
41、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2.)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将销售的商品和赠送的商品或礼品价格分别下调后,联袂销售,但要在账务和实务处理时将“销售的商品和赠送的商品或礼品”视做一种“新商品”。(3.)“买一
42、赠一”行为只要具有以下要件,不论如何开具发票,税务机关都应当认可:有公司内部销售协议,作为开展活动的依据,同时明确活动的起止时间;在发票上注明赠送物品的名称,赠品价值从商业秘密的角度出发可以不注明;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必须同步结转主货物与从货物的价值,并且在数量上保持一致。案例分析2011春年节期间,沃尔玛企业在“买一赠一”活动中规定,买西装一件赠送相同品牌衬衣一件,当月销售西装1000件,单位售价600元,单位成本250元;赠送衬衣1000件,单位售价200元,单位成本100元。该企业在销售时一概将销售的西装和赠送的衬衣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注明折扣额200元账务处理为:借:库存现金 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12820.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179.49结转成本账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0 贷:库存商品西装 250000 库存商品衬衣 100000 以上的账务处理的实质是折扣销售,赠送的衬衣没有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