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823313 上传时间:2023-03-23 格式:DOC 页数:43 大小:23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跟踪审计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跟踪审计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跟踪审计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跟踪审计招标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跟踪审计招标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跟踪审计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跟踪审计招标文件.doc(4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比 选 文 件 *公司*年*月*日目 录第一章 参选须知及参选须知前附表2一、参选须知前附表2二、参选须知3(一)总则3(二)比选文件6(三)参选文件的编制8(四)参选文件的提交12(五)开验15(六)评选16(七)定选20(八)合同的授予20第二章 合同条款22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跟踪审计服务标准33第四章 参选文件格式34格式1-1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36格式1-2 授权委托书37格式1-3 参选人企业概况38格式2-1 参选书41格式2-2 费用报价表43格式2-3 参选人2009年至今已完成及在审项目情况一览表46格式2-4 人员配备表47格式2-4-1 人员配备

2、情况总表47格式2-4-2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8格式2-4-3 项目经理简历表- - - - - - - - - - - - - - - - - - - 36格式2-4-4 拟派本项目审计人员简历表49格式2-5 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办公设备及工器具一览表50第五章 评分办法51第一章 参选须知及参选须知前附表一、参选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21.1建设地点略31.1建设投资略41.1质量标准合格52.1比选范围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详细范围见参选须知第2.1条规定6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74.1参选人资格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具

3、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参选报价方式竞报综合费率,食宿费不在综合费率中需单独报价10参选有效期60日历天11比选文件的澄清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澄清12参选文件份数一份纸质正本,叁份纸质副本,一份Word格式电子版 13参选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略时间: *上午9:00前 14开验时间:*年*月*日上午9:00地点: 15评选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6监督单位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政治工作部17监督单位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18比选单位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传真:二、参选须知(一)总 则1、项目说明

4、1.1本比选项目说明见参选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4项。1.2 本比选项目按照公司服务采购管理办法,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一家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2、比选范围及服务期2.1 比选范围: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内容包括:2.1.1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制定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付诸实施,项目存档资料是否规范、完整,并发表审计意见;2.1.2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文件中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评价投资估算是否合理,设计概算是否准确、全面,并发表审计意见;2.1.3审查项目是否履行基本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重点对

5、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招标的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进行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2.1.4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核,审核所签订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2.1.5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专业工程暂估项、分包工程的预算进行审查,审查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并发表审计意见;2.1.6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购的暂估价和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价格进行审计,审查所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采购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合规、齐全,并发表审计意见;2.1.7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

6、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2.1.8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存在偏差,造成实施进度存在偏差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并发表审计意见;2.1.9 每月对跟踪审计内容形成工作报告上报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稽察部,并对驻场审计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和内部程序问题及时书面汇报;2.1.10 对项目结算进行审计,主要包括:1、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依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审计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文件是否规范、合理;2、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

7、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3、对送审结算的内容进行审计,审计是否存在费用计取依据不充分事项,审计是否存在重复计取费用的工程内容;4、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5、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6、对送审结算中的工程取费及税金进行审计,确保各项费用、税金的计取符合工程

8、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费用计算是否准确;7、依据大宗材料采购合同及设备购置合同,及材料及设备实际进场情况,对材料采购及设备购置的结算款进行审计确认;8、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9、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建设单位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2.2服务期2.2.1本次比选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比选人为止。2.2.2本次比选跟

9、踪审计的驻场服务期限暂定2年,从总包单位进场后,监理单位正式下达开工令起计算,因冬季停工或其他非正常原因停工所造成的服务期除外,在此期间跟踪审计项目经理可不驻场,超出2年服务期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资金来源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6项。4、合格的参选人4.1参选人资格要求详见前附表第7项。4.2参选人合格条件:满足前附表第7项的要求。4.3本比选项目采用前附表第8项所述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参选人。4.4 为充分证明参选人能满足参选资格要求,参选人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后审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 授权委托书(3) 参选人企业概况表(附: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带年审)、有效资质证书副本、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选人应按比选文件格式要求编制“资格后审文件”,并在该文件中按要求附上能充分体现审查信息的参选人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这些复印件须真实、清晰、便于辨认审查。参选人编制的资格后审文件(包括所有表格、复印件均须加盖参选人公章,并同时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名章(或签字)。评选委员会有权要求参选人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验,参选人的任何缺项和延迟都将被取消参选资格。4.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5、参选费用参选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自身所发生

11、的全部费用,无论参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对参选人发生的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参选人所提交的所有与比选、参选有关的资料将不予退还。(二)比选文件6、比选文件的组成6.1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参选须知及参选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跟踪审计服务标准第四章 商务文件格式第五章 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格式第六章 评分办法 6.2 除6.1内容外,比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和参选人起约束作用。 6.3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没有按比选文

12、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参选有可能被拒绝。7、比选文件的澄清参选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比选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比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参选人的要求对比选文件做出澄清,比选人都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参选人发送。参选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答复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比选文件的修改8.1 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比选人可对比

13、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参选人,参选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比选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 为使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比选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参选文件的编制9、 参选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参选文件和与

14、参选有关的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 除另有规定外,参选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参选文件的组成10.1 参选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跟踪审计工作方案三部分组成。10.2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其中格式文件见“第四章 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详见参选须知第4.4项要求。10.3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其中格式文件见“第四章 二、商务文件格式”)(1) 参选书(2) 费用报价表(3) 人员配备表(4) 参选人2009年至今已完成及在审项目情况一览表(5) 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6) 其他辅助说明资料10.3 第三部分 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跟踪审计工

15、作方案应表明与跟踪审计有关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对比选范围内提出任务的理解,其主要内容包括:(1) 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跟踪审计目标(2) 针对比选范围内工作的工作方案(3) 造价控制任务及方法(4) 进度拨款控制任务及方法(5) 合同管理的任务及方法(6) 跟踪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及保证承诺(7) 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及方法11、参选文件格式参选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使用比选文件所提供的参选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2、参选报价12.1本项目的参选报价采用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12.2参选人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的取费标准,结合本单位及本

16、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竞报承担本项目的审计费率,食宿费不在综合费率中需单独报价。参选报价还应充分考虑比选文件、合同中所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与价格。12.3本次参选暂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含设备费)人民币约20000万元。中选的审计取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12.4跟踪审计费用最后结算值为:实际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含设备费)中选审计取费费率,审计取费费率以%为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数。12.5 评选时以费率为评选依据。13、参选货币本项目参选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参选有效期参选有效期见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均

17、保持有效。15、 参选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 参选人应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参选文件。15.2 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参选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 参选文件封面、参选文件均应加盖参选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参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参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参选文件无效。15.4 除参选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参选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

18、修改处应由参选人加盖参选人印章或由参选人签字。(四)参选文件的提交16、 参选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6.1 参选文件的装订要求A4纸张打印,Word中文版左侧装订,参选文件的目录按比选文件要求编制。16.2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参选人应分别密封,将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先单独密封,然后封入一个大密封袋中,注意在参选文件内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6.3 在内层和外层参选文件密封上均应包括以下内容:(1)比选项目名称;(2)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3)正本或副本;(4)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12年8月

19、1日9时00分开验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6.4 如果参选文件没有按本参选须知第16.1款和第16.2和第16.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比选人将不承担参选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参选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参选人。16.5 所有参选文件的内、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参选人印章。17、 参选文件的提交参选人应按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提交参选文件。18、 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 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3项规定。18.2 比选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参选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

20、参选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参选截止时间为准。19、迟交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参选人。20、参选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 参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参选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0.2 参选人对参选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参选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 在参选截止时间之后,参选人不得补充、修改参选文件。(五) 开验21、 开验21.1

21、比选人按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验。21.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参选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参选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1.3 开验会议核查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比选人或其监督部门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21.4 比选人对开验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1.5 开验会议程序21.5.1 宣布按时参加开验会议的参选单位名单;21.5.2 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由比选人或监督部门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21.5.3宣读述标顺序,述标顺序按参选人8月1日9:00前现场抽签顺序确定;21.5.4开验会议结束;22、 参选文件的有效性22.1 开验时,开

22、验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参选文件,不得进入评选;22.1.1 参选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6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2.1.2 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22.2 评选委员会对有效参选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六) 评选23、评选委员会与评选23.1 评选委员会由比选人依法组建,负责评选活动。23.1.1 评选委员会本项目比选的开验、评选、定选,由比选人依法组织实施。评选、定选由评选委员会进行。23.1.2 评选委员会组成:比选人的相关部门组成。23.2 开验结束后,各参选人项目经理进行30分钟的述标(准备PPT格式电子版、述标时提交),评委对述标内容进行提问,参选人答复,然后开始评选。

23、23.2.1 述标内容:1、参选人企业概况2、参选人跟踪审计业绩3、参选人跟踪审计方案4、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人员配备情况5、参选人审计取费费率报价23.2.2 评选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选的基本原则,评选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参选人,同时,在评选时恪守以下原则:客观性原则:评选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委员会对参选文件的评审仅依靠参选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参选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统一性原则:评选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选原则和评选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选。独立性原则:评选工作在评选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

24、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参选人的商业秘密。综合性原则:评选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参选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选人。24、评选过程的保密24.1 开验后,凡属于对参选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选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2 在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参选人向比选人和评选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参选被拒绝。24.3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就评选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选人不得向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选过

25、程的情况和材料。25、参选文件的澄清25.1 为有助于参选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参选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参选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参选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选委员会在评选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6、 参选文件的初步评审26.1 开验后,经比选人审查符合本须知规定的参选文件,才能提交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26.2 评选时,评选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参选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参选文件应与比选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

26、对合同中约定的比选人的权利和参选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的参选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3 如果参选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评选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参选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参选。26.4 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选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26.4.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6.4.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26.4.3参选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参选文件,或在一份参选文件中对同一

27、比选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26.4.4违反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的;27、 参选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7.1 评选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7.1.2 当参选文件副本与正本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参选文件的参选报价,参选人同意后,调整后的参选报价对参选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参选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参选被拒绝

28、,并不影响评选工作。28、 参选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8.1 评选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8.2 在评审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就参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8.3 评选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方法,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推荐合格的中选候选人。28.4 比选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参选人。28.5 评选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参选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参选。所有参选被否决后,比选人应重新比选。(七)、定选29、 定选按照公司服务采

29、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分确定中选人。(八)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本比选项目的合同授予按本须知第29款所确定,且无异议的中选人。31、比选人拒绝参选的权力比选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参选人,比选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选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拒绝不合格的参选。32、中选通知书比选人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的同时,将中选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选的参选人。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3.1 比选人与中选人将于本项目申请报告获得*发改委批复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造价咨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的内容的其他协议。若本项目立项未获通过

30、,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33.2 中选人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则比选人将废除授标,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3 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不得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第二章 合同条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CF 2002 0212 )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驻场跟踪审计服务:1项目名称:北京北方温泉会议中心三期工程2服务类别:全过程驻场跟踪审计服务二、本合同的措

31、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跟踪审计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咨询费。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跟踪审计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 月日终结。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32、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

33、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

34、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

35、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

36、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

37、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

38、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费用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费用,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费用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费用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费用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

39、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费用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

40、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建设工程跟踪审计业务范围:(一)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制定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付诸实施,项目存档资料是否规范、完整,并发表审计意见;(二)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文

41、件中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评价投资估算是否合理,设计概算是否准确、全面,并发表审计意见;(三)审查项目是否履行基本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重点对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招标的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进行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四)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核,审核所签订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专业工程暂估项、分包工程的预算进行审查,审查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并发表审计意见;(六)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购的暂估价和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价格进行审计,审查所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采购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手

42、续是否合规、齐全,并发表审计意见;(七)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八)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存在偏差,造成实施进度存在偏差的主要有因素有哪些,并发表审计意见;(九)每月对跟踪审计内容形成工作报告上报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稽察部,并对驻场审计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和内部程序问题及时书面汇报;(十)对项目结算进行审计,主要包括:1、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依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

43、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审计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文件是否规范、合理;2、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3、对送审结算的内容进行审计,审计是否存在费用计取依据不充分事项,审计是否存在重复计取费用的工程内容;4、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5、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

44、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6、对送审结算中的工程取费及税金进行审计,确保各项费用、税金的计取符合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费用计算是否准确;7、依据大宗材料采购合同及设备购置合同,及材料及设备实际进场情况,对材料采购及设备购置的结算款进行审计确认;8、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9、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建设单位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九条委托人应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四条咨询人应在其审计责任期内就发现的任何问题发表独立、客观的书面审计意见,不应考虑委托人内部、外部的各种因素,也不论该问题当事人双方是否已经签字认可,如果失职,同意按照合同金额的2%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正常的咨询费用;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2、总包单位进场后,监理单位正式下达开工令起满1整年止支付合同金额的20%(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