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825477 上传时间:2023-03-2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片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工作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片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工作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片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工作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片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工作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片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工作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片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工作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片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工作方案.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片区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工作方案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令(2007)51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国烟专(2007)549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专2010234号)以及贵州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烟专201016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片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

2、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两个维护”行业共同价值观,坚持和巩固烟草专卖制度,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布局合理的卷烟零售网点管理体系,维护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二、基本原则:(一)、区卷烟零售网点布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二)、在充分考虑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消费能力的基础上,制订区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规划,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举行听证会后确定零售网点的合理布局;(三)、立足区卷烟零售市场实际情况,结合辖区卷烟零售市场不同特点,实行刚性条款与弹性条款相结合,因地制宜解决本区域街路与农村零售网点布局问题,使零售网点布局更加

3、适应消费需要。(四)牢固确立“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把“便民为民”作为调整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弱势群体,对弱势群体就业给予特殊援助。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周边卷烟零售点进行必要的限制。三、区街道合理化布局标准:1、街道:毗邻两户零售点在街道同侧的距离不能小于15米。2、其他街道、巷:毗邻零售点在街道同侧的距离不能小于20米。3、 各类批发市场(含专业或综合类市场) 按其规模设置零售点,规模在50个摊位以下的,设置卷烟零售点不得超过1个;规模在50个摊位以上的,每超过50个摊位可增设1个;最多不超过5个;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不得集

4、中经营,不得从事卷烟批发业务。4、乡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地的行政村(寨)零售点间距不能小于15米,行政村(寨)、自然村(寨)零售点间距不能小于20米。5、 汽车客运站及火车站内零售点间距不少于10米。6、 工业园区、高等院校零售点间距不少于15米。7、 风景旅游区卷烟零售点间距不少于20米。8、 属于下列零售业态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可不受间距限制: (1)宾馆、酒店、夜总会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对内部经营的; (2)综合性超市、大型综合性商场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 (3)军队驻地、劳改农场、监狱、戒毒所专供内部人员消费的卷烟经营企业或个人。(4)咖啡屋、会所、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

5、场所营业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且对内部经营的。 9、 以下申请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后,经审查情况属实,可适当放宽标准,但每人限办一证且必须由本人经营。 (1)军烈属; (2)复员、转业军人(以复员、转业军人证颁发日期为准,两年内有效); (3)残疾人(须具备经营能力);(4)大学毕业生(以大学毕业证颁发日期为准,两年内有效);(5)劳改、劳教刑满释放人员(以劳改、劳教刑满释放证明日期为准,两年内有效); (6)低保户;(7)下岗职工、失业人员。(8)原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守法经营,因城建规划,无法在原地址经营,办理原证歇业手续后,重新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9)国务

6、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10、 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存在安全隐患,又符合其他法定办证条件的加油站便利店,应按照一店一证原则,向属地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加油站便利店,应按照相关规定经营卷烟并接受属地烟草专卖局的监督检查。11、 为满足新建工地工人购买卷烟问题,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并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原则上一个工地只设一个零售点,烟草零售许可证为一年一审,工地建设完毕,须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交回并办理歇业手续。12、 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根据各个分店所在位置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7、部门提出申请,且遵循“一点一证”的原则,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资格的各个分店应依法经营并接受属地烟草专卖局的监督检查。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分店数在10个以上)可参照第十五条执行。13、 已经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场所不变,能提供合法证明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领,但不受合理化布局的限制。(1)企业类型发生变化,且无违规记录的;(2)因政府行为更改地名、街道名称、门牌号的;(3)个体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者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条件发生改变致其无法经营,需要将许可证经营者变更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的。(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重新申领情形。1

8、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从事卷烟经营业务的; (2)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3) 各类中小学校、少年或儿童活动中心(站、点)内及出(入)口100米内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 (4)无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以居民楼阳台、地下室、储藏室、地下车库、公厕等作为对外营业窗口的;(5)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如自动售货机(柜)、流动摊点(车、棚)、临时建筑物等;(6)森林、文物、自然生态保护区。(7)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在一年内将实施拆迁的区域;(8)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

9、年的;(9)以批发、回收礼品为名从事卷烟经营业务的;(10)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11)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12)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13)主体经营与国家局规定的七类卷烟零售业态不配套的场所:如药店、网吧、美容美发、建材、装修装饰、服装服饰、彩票、电子音像、房产中介、各种修理部及公厕等;(1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

10、不宜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15、对现有卷烟零售户分布过于集中的路段,在尊重历史现状的前提下,采用自然退出和违规淘汰等方式降低现有零售点的密集度。对在这一路段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业户要严格控制,使卷烟零售点布局逐步趋于合理。1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局证件管理集体讨论会,集体讨论,得出结论后执行:(1)合理化布局规划(草案);(2)合理化布局规定或规划中未界定或新出现的事项;(3)零售许可证办理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疑难、有异议事项;(4)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四、卷烟零售行政许可申请与办理:严格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令(2007)51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

11、与办理程序规定国烟专(2007)5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工作任务及要求:1、区局专卖办应按照要求,与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做好区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的调查工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前。此项工作由吴毅涛、汪旭负责。2、区局稽查大队应根据分布情况统计,对各区域卷烟零售网点的增设或需减少的情况,按照责任区域划分,拟定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规划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前。此项工作由张舰元、张毅负责。3、区局稽查大队各责任区专卖执法人员在拟定管辖区域布局规划时,应严格遵守专卖管理“十不准”、“六条禁令”的有关规定。4、区局专卖办应根据调查结果、稽查大队拟定的布局规划,制定片区卷烟零售网点的具体规划。完成时间: 年 月 日。此项工作由吴毅涛、汪旭负责。7、以上工作必须按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提起考核;8、区局于 年 月底组织召开证件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并草拟出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于 年 月举行听证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公告形式予以发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