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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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简答题1、1990年通则与1980年通则的区别有哪些?2、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有哪些指导作用?3、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是什么?它对贸易实践有哪些指导作用?4、简述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的关系。5、什么是贸易术语的两重性?1:与1980年通则相比1990年通则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990年通则中删除了FOB/FOT和FOA,而增加了DDU(围完税交货),使所包含的贸易术语由原来的14种变成了13种。(2)调整了部分贸易术语的国际代码。(3)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的义务均排列成相互对应的10项,且规定卖方可凭可了信息代替传统的纸单据。(4)将13种贸易术语按不同类别分为

2、E,F,C,D四个组。2:(1)如果交易双方同意采用某项惯例来约束该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时,该项约定惯例就具有强制性。这样做有助于避免对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争执。(2)如果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常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3:(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惯例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2)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体现在:A如果交易双方同意采用某项惯例来约束该交易,并在合同中

3、做出明确规定时,该项约定惯例就具有强制性。这样做有助于避免对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争执。B如果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常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4:(1)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换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2)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的出现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这是因为贸易术语在实际业务中的广泛运用,对于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和节约费用开支,都具有重要的作用。5:(1)贸易术语是用来决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

4、卖双方在交接时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2)贸易术语又是用来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第二章简答题1、CIF条件下卖方的义务有哪些?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的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到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须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办理水上运输保险。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2、在FOB条件下,关于船货衔接应注意哪些问题?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船名、

5、船期,以便卖方备货;卖方也应在备妥货物后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由此产生的各项损失由买方承担,如果买方指派船只按时到港,但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由此产生费用卖方承担;如果买方委托卖方办理租船订舱,卖方可接受或拒绝,其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承担。3、CFR的变形有哪些?简述期产生的原因。按CFR术语成交,在程租船运输的情况下,船方通常不负担装卸费用,这就需要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订明卸货费用有谁负担,以避免争议。为解决大宗货物的租船运输中的卸货费用负担问题,产生了CFR的变形。业务中常见的变形有:CFRLinerTerms(CFR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卸货费

6、用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用。CFRLanded(CFR卸至码头)。这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CFRxTackle(CFR吊钩下交接)。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有买方负担。CFRExShipsHold(CFR舱底交接)。按此条件成交,船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国外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4、通则中哪些贸易术语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其表现是什么?通则中FOB、CIF、CFR是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线。这表现在,使用以上三种贸易术语时,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均由卖方承

7、担;货物装上船之后的风险,则由买主承担。5、为什么说在CIF条件下,装运单据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采用CIF成交时,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可见,凭单交货和凭单付款是CIF交易的一大特点,因此,采用CIF成交时,装运单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6、比较FOB和CFR条件下卖方承担义务的异同。相同点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2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

8、方。3卖方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不同点 在CFR条件下,与船方订立运输契约的责任和费用改由卖方承担。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包括装船费用以及定期班轮公司可能在订约时收取的卸货费用。7、简述FCA术语下风险转移的情况。在采用FCA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这在海洋运输以及陆运、空运等其他运输方式下,均是如此。通常情况下,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才能如约完成交货义务,并实现风险的转移。如果买方未能及时给予卖方上述通知,或者他所指定的承运人未能接受货物,通则中指出,自

9、规定的交付货物的约定日期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由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可见,对于FCA条件下,一般情况下,确是在货交承运人时,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但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使卖方无法按时完成交货义务,只要货物已划归买方,那么风险转移的时间可以前移。8、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C组贸易术语有什么共性?C组贸易术语的共同点是,卖方在出口国的内地、港口或其他约定地点完成交货后,还要负责办理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货物运输事项,承提运输费用。但是,风险却都在出口国的交货地点由卖方转移给买方。9、比较CPT与CFR的异同点。CPT与CFR同属C组术语,因此有许多相似之处,表现在1卖方承担的险都是在

10、交货地点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2卖方都要负责安排自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其费用。3按两种术语订立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二者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也不相同。CFR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因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除此之外,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以及需提交的单据等方面也有区别。10、通则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对FOB的解释有哪些不同?交货地点不同。前者交货地点是出口国装运港,后者为运输工具上交货,具体地点可以是出口国内陆指定地点、出口地点、进口国内陆指定地点。风

11、险划分界限不同。前者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后者风险划分界限是船上。办理出口手续的责任不同。前者中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通关手续;后者则只是在买方请求并欲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货物出口或进口的各种证件。11、简述FCA术语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下,并及时通知买方。2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间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4提交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自费提供通常交货凭证。买方义务

12、 1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2 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案例分析题1、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先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输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按照CIP条件成交,卖方要承担保险费和运费。因为CIP条件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风险是在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所以卖方要负责办理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全程运输,而不仅仅是水上运输,因此卖

13、方应支付全程运费。就本案例而言,卖方支付了海上运输的费用,但并没将货物送往指定目的地,因此还需支付铁路运输的费用。由此,我方应支付货款,但不需支付铁路运费,卖方行为不尽合理。2、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公司在约定日期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销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买方的要求不尽合理。理由如下:采用FOB术语成交,一般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和风险。就案例来讲,因公司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更换条件,因此,该公司不承担因自己未租

14、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提出撤消合同。所以,买方的要求不合理,责任和风险应该由买方自己承担。3、英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过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该公司可向卖方提出索赔。理由如下:按CFR条件成交时,尽管货物在海运中的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但买方为降低自己的风险可办理货运保险,这取决于卖方是否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货通知,据惯例解释,如果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货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卖方负担。就本案例而言,该公司货物部分丢失是由于

15、卖方未发出装货通知而公司未办保险手续引起的损失,因此,该公司应向卖方提出索赔。4、某公司以CPT条件出口一批冬装,公司按期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但运输途中由于天气原因延期一个月,错过了销售季节,买方由此向该公司提出索赔。问此项损失应由谁承担?此项损失应由买方承担,买方不应向该公司提出索赔。以CPT术语成交时,风险转移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即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可投货物保险以确保损失最小。就本案例而言,该公司将货交给承运人,运输途中及后期风险均由买方自己承担,因此,该公司可拒绝买方的索赔要求。 5、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

16、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我方不能因床单受潮而拒付货款,也不能向卖方提出索赔。理由如下: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属于象征性交货,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就此案例而言,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我方应支付货款。在CIF条件下,买卖双方风险转移界限以船舷为界。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应由买方负担。就本案例可以看出,货物越

17、过船舷之前是完好的,因此卖方不承担风险。我方据此不能向卖方提出索赔,可依照所投险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第三章简答题1、比较F组内各术语之间的异同。共同点:主要的运输责任由买方负担。卖方负责将货物按时运到指定地点,并按约定的方式完成交货。不同点:1转移风险界限:FCA以货交承运人为界,FAS以装运港船边为界,FOB以船舷为界。2办理出口手续 :FCA和AOB条件下由卖方办理,而FAS则由买方负责办理。3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而FAS和FOB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2、采用FAS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

18、货物交到买方多派船只的旁边,并及时通知买方。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提交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买方义务 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2在合同规定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3、简述EXW条件下买方义务。按EXW成交,买方承担的基本义务可归纳如下: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承担受领货

19、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4、DES术语与CIF术语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含义不同。DES全文是DeliveredExShip,即船上交货;CIF全文是CostlnsuranceandFreight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2)交货地点不同。前者交货地点是进口国港口,也即目的港口;后者交货地点是在装运港口,也即出口国港口。(3)风险划分界限不同。前者以买方在船上收货后为界;后者以船舷为界。(4)责任和费用的负担不同。按CIF成交,卖方要负责安排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承担相关的运费和保险费,但

20、运输途中的风险又买方承担,卖方并不保证把货送到岸;而在DES条件下,卖方要负责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在船上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才算完成交货。因此,卖方不仅要负担正常的运费、保险费、还有负担诸如转船、绕航等产生的额外费用,以及根据需要加保各种特殊附加险而支付的保险费。(5)按各术语成交的合同不同。前者属到达合同,后者属装运合同。5、使用DDP术语应注意哪些问题?妥善办理投保事项。因为按DDP术语成交,卖方要承担过大的风险,为了能在货物受损或灭失时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卖方应根据货物的性质、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来灵活选择所投险别。其他注意事项。如进口结关便利与否。因为DDP条件下卖方承担办理出口手续的责任

21、和费用,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进口许可证,则不宜采用DDP条件成交。还有,如果双方同意某项进口税捐由买方负担,则应写明DDPXX(进口税捐名称)Unpaid。6、比较DDU和DDP之间的异同。相同点:两者都是在进口国内双方的目的地交货。两者都是以买方在指定地点收货后为风险转移界限。按这两术语成交,卖方都要负责将货物从启动运一直运到合同规定的进口国内的指定地,把货物实际交到买方手中。卖方要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不同点:含义不同。DDU是未完税交货,DDP是完税后交货。按DDU成交,一般情况下,进口报关的手续及证件由买方负责办理,进口进征收的进口税和其他费用也由买方承担,而DDP条

22、件下,卖方必须完税后交货,并自行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7、EXW条件下关于货物的包装和装运及出口手续应注意哪些问题?关于货物的包装和装运问题应注意:作为买方,在签约时应根据运输的情况,提出对货物包装的具体要求,并就包装费用负担问题做出规定,以免日后引起争议。关于货物的装运问题,按通则的解释,由买方自备车辆到交货地点接运货物,除非有相反的规定,卖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车辆的责任和费用。为明确起见,最好在签约时对上述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关于办理出口手续的问题应注意:在工厂交货条件下,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责任在年买方,尽管有时可要求代办,但货物被禁止出口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因此,在成交之前,买方

23、应了解出口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当买方无法做到直接或间接办理货物的出境手续时,则不应采取一贸易术语成交。8、按FAS条件成交,应注意哪些问题?对FAS的不同解释。通则中,FAS术语只适合于包括海运在内的水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是装货港。但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FAS的交货地点是运输工具的旁边。在同北美国家交易中使用FAS术语应特别注意。办理出口手续问题。在FAS条件下,卖方一般无义务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和提供出口国签发的有效证件,但当买方要求并自负风险和费用时,买方也可协助办理。当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手续的情况下,不应使用这一术语。要注意船货衔接问题。买方要及时将船名和要求装货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卖

24、方,以便卖方按时做好备货出运工作。卖方也应将货物交到船边的情况及时通知及时通知买方,以利于买方办理装船事项。9、简述DAF术语的含义。属于在两国边境交货的贸易术语DAF,全文是DeliveredatFrontier,即边境交货。它是指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边境的指定地点,完成出口清关手续并将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即完成交货。买方负责在边境交货地点受领货物。办理进口手续,并承担接收货物之后的一切风险以及办理后程运输的责任和费用。DAF术语主要适用于两国有共同边境,并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的方式,也可适用于其他运输方式。10、采用DDP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卖方义务:订立将货物

25、按惯常路线习惯方式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承担在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下之前的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及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买方义务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在目的地约定地点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承担在目的地约定地点受领货物之后的风险和费用。根据卖方的请求,并由卖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给予卖方一切协助,使其取得货物进口所需的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11、比较DES与DEQ之间异同点。相同点:二者都是在目

26、的港交货的术语。在如何安排好途中的运输、保险以及做好货物的交接手续等问题上,二者的注意事项也基本相同。不同点:含义不同,DES是船上交货,DEQ是码头交货。在DES条件下,一般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手续,但也可请求买方代为办理,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所以在DEQ条件下,应注意明确进口税捐由谁支付, 领取进口许可证有无困难。案例分析题1、某公司以EXW条件买进一批茶叶,在受领货物时,发现茶叶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据此公司拒绝提货和付款。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因为根据通则解释,在EXW条件下,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货物的出口包装。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

27、出口,并对货物的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则卖方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就此案例题意可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就货物的包装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那么,拒领货物和拒付货款,显然是不合理的。2、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的准备,但却于合同的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才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无法按时到达。因此,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该公司以此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该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按DES成交,其合同属到达合同,卖方要承担义务,保证货物在规定的交货期内运达目的港。就此案例而言,国外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的7天后

28、才把货物运达目的港,违反了合同,理应赔偿买方损失。第四章 简答题1、简述贸易术语与买卖合同性质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与买卖合同的性质是一致的。按F组和C组术语成交时,卖方是在启国或装运国履行其交货义务,这两种术语都具有装运港交货的性质,因为,按这两组术语签定的合同,其性质都属于装运合同。按D组术语成交时,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目的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即在到达地点履行其交货义务,故按D组术语签定的合同,其性质都属于到达合同。2、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运输条件、货源情况、运费情况、运输途中的风险、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的难易3、贸易术语的特点有何不同?E组贸易术语是卖方承担

29、合同义务最低的一组术语,他只须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准备好,由买方自行安排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接运货物,当卖方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支配之下时,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也随之转移。F组贸易术语是从启动地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和责任均由买方承担,即所谓主要运费未付。C组术语是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运输事项均由卖方负责办理,也就是主要运费未付。D组贸易术语是卖方承担风险、责任和费用最大的一组术语,卖方是在两国边境或进口国完成交货义务。第五章 简答题1、我国对于品质增减价条款有何种不同的规定方法?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根据交货时的实际品质,按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规定交货幅度的极限。在上述第二种规定

30、方法的基础上,对在机动幅度范围内,按低劣的程度,采用不同的扣价方法,以此限制卖方的交货品质。2、数量机动幅度是什么?它的规定方法有哪些?数量机动幅度是指卖方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某一具体数量多交或少交若干的幅度。它的规定方法有: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它既可只简单规定机动幅度,也可在此基础上约定由谁选择及作价原则。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将数量规定为约数。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约的增减幅度不超过10%。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此时卖方交货数量原则上应与合同规定数量完全一致,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规定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伸缩。3、联合国制定标志运输标志的原因是什

31、么?其作用有哪些?制定原因为:运输标志内容较多。有时要加进一些不必要项目。各国和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对运输标志的要求差异较大,不能适应国际货物流动量的增加和多式联运的开展,不利于电子计算机在运输和单证流转方面的应用。作用有:减少了运输标志内容,节省出出口成本,时间和费用。提高计算机操作和审单效率,加速船舶和资金周转。消除因运输标志内容过多和繁杂而可能造成的失误和困难,保证交货的顺利进行。4、简述溢短装条款的计价方法。目前对在机动幅度范围内超出或低于合同数量的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价结算。为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当事人利用行市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而获取额外好处,有的合同规定多装或少装部分不按合

32、同价格计算,而代之以按装船日的行市或目的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若双方未能就装船日或到货日或是市场价格取得协议,则可交由仲裁机构解决。有的合同还规定多交或少交货物当中一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其余部分按装船时或到货时的市价计算。5、品质条款的内容有哪些?在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有繁有简,一般视不同商品的不同表示品质的方法而定,包括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品牌、标准以及交付货物的品质依据等。凭样品买卖时,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寄送日期,有时还要加列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或“完全相符”的说明等,凭标准买卖时,应表明标准名称及其版本年份。6、简述国际贸易中包装的重要性及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包装重要性体现在

33、以下几个方面:是实现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是商品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桥梁。出口商品须经过长距离展转运输,方便货物装卸、搬运、储存。商品生产过程,包装是最后一道主要工序;在流通领域中,包装具有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宣传商品、提高售价的重要作用,并可作为对外竞争的重要手段。包装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发达程度。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在于:不仅起到保护和美化商品作用,且包装本身还是货物说明的组成部分。按一些国家法律解释,如一方违反了所约定包装条件,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7、在制作运输包装时,应有哪些要求?在制作运输包装时,应体现以下要求: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

34、。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要求。要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约费用便于有关人员进行操作,以免使货物遭受损失。8、对于“约量”应如何掌握?为使散装货物数量可以机动,合同中对数量规定为约数,即在某一具体数量前加一个约字,从而使卖方交货的数量可以有一定范围的灵活性。由于国际上对约量的理解不一,易引起纠纷,故我们很少采用,即使采用,也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就这种约量做出必要的约定,一般为10%。9、什么叫溢短装条款?为什么在某些商品的买卖合同中要规定溢短装条款?为了方便合同履行,通常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可以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并明确溢短装部分作价原则。数量条款是合同的重

35、要条款之一,尽管卖方承担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的义务,但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商品特性,生产条件,运输工具的承载能力以及包装方式的限制,卖方要作到严格按量交货确有一定困难。为了避免纠纷,应在合同中加订溢短装条款。10、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的内容有哪些?数量条款的最基本内容,主要有交货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计算商品,还须明确计算商品。对于大宗散装货物,应在合同中加订溢短装条款。11、要正确掌握进口商品的成交数量,应考虑以下因素?为了正确掌握进口商品的成交数量,应考虑以下因素:国外市场供求状况。国外货源供应状况。国际市场的价格动态。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要合理确定进口商品的成交数量,应考虑以下因

36、素国内的实际需要。国内的支付能力。市场行情的变化。12、出口商品包装有哪几种?其各有何作用?有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之分。运输包装又叫大包装,其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销售包装又叫小包装。具有提高售价,便于携带和使用等功能。13、在按重量计算商品时,有哪几种计算方法?国际贸易中,采用按重量计算商品时,常用以下几种方法:毛重净重公重理论重量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简述进出口商品包装的重要性。1、是实现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是商品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桥梁。2、出口商品须经过长距离展转运输,方便货物装卸、搬运、储存。3、商品生产过程,包装是最后一道主要工序;在流通领域中,包装具有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宣传商品

37、、提高售价的重要作用,并可作为对外竞争的重要手段。包装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发达程度。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有哪几种计量单位?目前,国际贸易中采用的计量单位有以下几种:按重量计算按数量计算按长度计算按面积计算按体积计算按容积计算出口商品销售包装的设计和制作应体现哪些要求?为了使销售包装能更好的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在设计和制作应体现这些要求:便于陈列展销,以吸引顾客便于识别商品,以便消费者了解、看货成交便于携带和使用,为消费者提供方便要有艺术吸引力,以便吸引顾客,提高售价和扩大销路。品质机动幅度定义作用如何?数量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尽管卖方承担按合同规定

38、数量交货的义务,但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商品特性,生产条件,运输工具的承载能力以及包装方式的限制,卖方要作到严格按量交货确有一定困难。为了避免纠纷,应在合同中加订溢短装条款。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哪些?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以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FAQ的含义是什么?FAQ即为良好平均品质,一般指中等货,它有以下几种含义: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在对外贸易中,对出口商品品质有何要求?针对不同市场和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来确定出口商品的数量不断更新换代和精益求精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适应国外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和销售方式什么是品质增减价条款?

39、有何种规定方法?在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条款时,为了体现按质论价的原则,可在合同中规定品质增减价条款。对机动幅度的品质差异,可根据交货时的实际品质,按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规定交货幅度的极限对在机动幅度内,按低劣的程度,采用不同的折价方法。在凭样品成交时,应注意哪些要求?凡是凭样品成交,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所提供的样品完全一致买方有合理的机会对货物和样品进行比较所交货物不应存在合理检查时不易发现的有导致不合商销的瑕疵计算题今出口羊毛10公吨,买卖双方约定标准回潮率为11,其实际回潮率,则从10公吨货物中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测算。假设抽取10公斤,用科学方法去掉货物中的水分,若净剩8.3斤干羊毛,则实际回潮率

40、25(28)。请计算其公量。公重= 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8.888公吨今出口生丝10公吨,标准回潮率为11,其实际回潮率则从10公吨货物中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测算,假设抽取10千克,用科学方法去掉10千克羊毛中的水分,若净剩8千克羊毛,请求其公量。实际回潮率=(10-8)/8=25%公量=10*(1+11%)/(1+25%)=8.888公吨如卖方按每箱150美元的价格售出某商品的1000箱,合同规定“数量允许有5上下,由卖方决定”。试问(1)这是一个什么条款?(2)最多可装多少箱?(3)如实际装运1040箱,买方应付货款多少?这是一个溢短装条款最多可装1050箱,最少

41、应装950箱买方应支付货款150*1040=156000美元案例分析1、我方某公司出口一批冻鸡,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经海关检验发现因包装不良导致部分冻鸡变质,外商据此向我方提出索赔,请问外商做法是否合理?外商做法是否合理应从两个方面来看。一般来讲,保险公司不负责因包装不良所造成的损失,所以应在合同里做出详细规定,如买方以做出规定,包装不良所造成的损失有卖方负责,那么,外商的做法是合理的。如果没有,则不尽合理,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一批出口到阿拉伯国家的冻鸡,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规定由出口地伊斯兰协会出具证明书,证明该批冻鸡是按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的,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冻鸡的颈部没有任何刀口痕迹

42、,不符合伊斯兰教的屠宰方法。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解除合同,问买方的行为是否合理?买方的行为是合理的。因为: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非常重要。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于卖方在交货品质方面所承担的义务,都做了不尽相同的规定,一般而言,卖方违反合同规定,交付与品质条款不符的货物时,买方可提出索赔,以至拒收货物,宣告合同无效。就本案例而言,卖方的违约行为都是严重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某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仪器,合同规定由买方提供唛头,但截至买方提供时间届满为止,仍未见其通知设计情况,而该公司货已备好。请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 按国际贸易惯例,唛头有买方提供时在合同中应规定买方提供时间。

43、该公司在此情况下应致电买方询问耽误原因,请其快速电告所设计唛头,否则将由该公司自行规定。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的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请问: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否妥当?该公司的做法很不妥当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索赔该公司以好顶次的方法,是和合同不符的,在出现价格下跌情况下,买方仍可能提出拒收或索赔出现这种情况,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将情况电告对方,与买方协商寻找双方都可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内蒙古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10公吨羊毛。在

44、合同中规定按公量计算,标准回潮率为11,经抽样证明,10公斤纯羊毛用科学方法去掉水分净剩羊毛8公斤,亦即该批货物的实际回潮为25。通过下式计算:公量实际重量(1实际回潮率)(1+标准回潮率),求得上述货物的公量为8.325公吨,问这一计算方法是否正确?上述计算是错误的。公量= 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11。26公吨我国某出口公司向某国出口一批黄豆,合同规定:每公吨180美元,共计1000公吨,并且数量可增减10。从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金额为18万美元,1000公吨。我方工作人员认为数量可增减10,便以1100公吨发货装运。请问:我方凭单证向银行议付时是否会造成拒付?

45、为什么?会遭到拒付在使用信用证时,银行是以信用证的金额为限,该案例超出了信用证金额大连某厂向中东出口一批门锁,合同规定34月份装船,但需买方认可回样之后方能发送。2月下旬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上亦有同样文字。该厂三次试寄回样,均未获得买方认可,所以该厂迟迟未能如期装船。到5月份后,外商以该厂延误船期为由提出索赔要求,请问: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妥?我方不能接受对方的索赔要求。因为,虽然我方未能如期装运,但这并不是由于我方的原因,而是由于对方未能及时认可回样。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原告以无发履行,我方应宣布合同无效。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

46、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到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不予理赔?凡是凭样品成交,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所提供的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提出索赔但是,旧本案例而言,成交前我方向对方寄送样品时未声明是参考样品,由此可知,我方难以该笔交易并非样品买卖为由而不予理赔我国某公司与日本进行一笔煤炭出口,合同规定“成交中国煤炭1000公吨,5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结算”。货物运抵日本后,经日本海关检查发现煤炭

47、实际吨数为10500公吨。据此日商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多交的500公吨煤炭。请问日商做法是否合理?日商做法不合理合同中以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我方也未超过机动幅度,且合同中也规定了多出部分价格结算,所以日商提出降价5%的要求是违反合同规定的。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简答题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期有哪些规定办法?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期有以下各种不同的规定办法:1、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期限。这种规定方法,含义明确,即便于落实货源和安排装运,又可避免在装运期问题上引起争议。因此,它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2、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这种规定方法的好处是,既能使买方早开证或按时开证,以利卖方安排生产和落实货源,又能避免

48、因买方开证太晚而引起的卖方备货紧张或赶不上装运期的被动局面。单这种定方法也有弊病,如买方拖延开证,则装运期就无法确定。运,即采用立即装运、尽住速运、即刻装运等词语来表示,但这种规定方法不具体,一般不宜使用。2、运输的特点是什么?运输的特点包括:船舶行使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都是固定的。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开航和到港时间较为固定。船公司按预先公布的班运运价表收运费,运费率相对固定。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胡班轮运货的港口装卸费由船方负担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数量多少,只要有舱位,都接装运。因此,少量货物或件杂货,通常多采用班轮运输路供应港、澳地区货物是怎样办理的?在我国内地经由铁路供应港、澳地区的货物,是按特定的方式进行的,它既不同于一般的国内运输,也不同于国际铁路联运。其具体做法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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