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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讲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与税收抵免第六节 特别纳税调整第七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第八节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评析,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一、企业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法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等项目后的余额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是指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纳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总称。我国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2、业所得税法。,二、企业所得税的特征,1.纳税人是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2.应税所得的计算较为复杂。收入总额的确定要汇总多项收入,扣除项目更是名目繁多,需要企业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以自行申报为主,源泉扣缴为辅。只有在对非居民企业征收预提所得税的场合,才使用源泉扣缴的方式。,三、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基本模式,“经济性重复征税”,是指在一国同时开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下,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投资者还需对分配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这部分利润就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针对这种经济性重复征税现象,各国企业所得税制发展出了如下三种基本模式:1.古典制2.归属制3.双率制,1、古典制,古典制不考
3、虑重复征税的问题,企业就其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就其取得的分配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税制由于其重复征税的缺陷,现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放弃。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即采用这种模式,规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从应纳税总额中扣除。,2、归属制,归属制是将企业所支付的税款部分或全部归属到投资者所取得的分配利润中,也就是把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或全部看作是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扣缴。这种方式可以部分或完全避免经济性重复征税。,3、双率制,双率制是对企业已分配的利润和保留的利润按不同的税率课征,当对前一种利润采用较低税率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对投资者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双率制又可分
4、为双率古典制和双率归属制。双率古典制是仅分率课征,不存在归属性税收抵免;双率归属制是既分率课征,又实行归属性税收抵免,二者相比,双率归属制更有利于减轻或免除重复征税。,四、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产生与发展,1950年原政务院公布了工商业税暂行条例,主要是对私营企业和城乡个体工商户征税。1958年工商税制改革之后,所得税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称为“工商所得税”。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正式对国有企业征税。国务院先后于1985年和198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从而在内资企业所得税方面形成了国营、集体、私营三足鼎立的局
5、面。198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涉外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1981年全国人大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通过了中华人民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取代了原有的两个涉外税法。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从而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该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并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
6、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返回目录,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概念: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但是,为了避免与个人所得税重复征税,对依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于其不存在与个人所得税重复征税的问题,仍然是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返回目录,2、分类(依据承担纳税义务的范围不同),居民企业概念: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
7、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判断标准: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实际管理机构的含义,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事实是执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须符合:1、实质性的管理和控制2、全面的管理和控制3、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是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非居民企业,概念: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我国境内,但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又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承担不同范围的纳税义务:(1)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我国境内的
8、所得,以及发生在我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的含义,机构、场所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6)营业代理人(包括委托单位和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视为机构、场所。,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
9、对象,1、销售货物所得2、提供劳务所得3、转让财产所得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所得6、租金所得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接受捐赠所得9、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所得、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所得、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所得”的确定原则,(一)关于所得来自于我国境内还是境外,按以下原则: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
10、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或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二)关于非居民企业的所得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是否存在实际联系,符合以下情况即有实际联系:1、所得是通过该机构场所拥有的股权、债权而取得的2、所得是通过该机构场所拥有、管理和控制的财产取得的,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概述(一)一般规定概念: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税所得,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
11、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因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可以归纳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定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原则:权责发生制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是否收付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即使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链接:m=G-(c+m),链接:m=G-(c+m),G=c+v+m其中,G为社会总产值,c为不变资本,v为可变资本,m为剩余价值。我们在企业所得税中的征税对象是企业所得,也就是企业获得的利润,即剩余价值m,总产值G就是企业的各种收入,c和v就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因为m=G(c+m)所以应纳税所得额=法定收入总
12、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二)预提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为便利征管,对于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征收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方法来确定:(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三)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为: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
13、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二、法定收入总额,概念:依据税法的规定将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会计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即法定收入总额=会计收入总额-不征税收 入-免税收入,会计收入总额,概念: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会计收入总额。主要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
14、资产、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会计收入总额的计算,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2、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
15、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这一确认收入实现的标准,也是对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一个例外。,不征税收入,规定不征税收入,其主要目的是对非经营活动或非营利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从应税总收入中排除,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而不属于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会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6、(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指企业取得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免税收入,免税收入属于税后优惠的范畴。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5、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取得的下列所得:(1)外国政府向中
17、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三、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一)准予扣除项目概念: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法定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即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1)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2)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但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得
18、扣除;(4)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5)其他支出,即除上述扣除项目外的其他支出,包括公益性捐赠、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等等。,其中,需要注意(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2)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3)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二)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
19、)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以免我国的税收收入流向国外。,(三)主要准予扣除项目的扣除标准,1.工资薪金与社会保险 税法上所称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
20、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但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2.借款费用与利息支出 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但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
21、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资产的税务处理中的相关规定扣除。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汇兑损益 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4.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2、。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6.环保专项资金、劳动保护支出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但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23、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7.财产保险、固定资产租赁费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8.非居民企业总分机构之间有关费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计算分摊的,准予扣除。9.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
24、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四、资产的税务处理,1.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
25、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2.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
26、最低年限如下:(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3.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7、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5.投资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但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6.存货与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
28、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企业使用、销售存货或者转让资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或者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谓财产的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概念: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指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与其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分类:(一)基本税率 25%(二)预提所得税税率 20%,但减按10%征收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为20%,但
29、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三)优惠税率 20%/1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确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由于还要考虑到税收优惠和税收抵免,所以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演化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返回目录,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与税收抵免,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体系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主要包括:(一)产业性优惠(二)区域性优惠(三)税基式优惠(四)税额式优惠(五)过渡性优惠,(一)产业性优惠,国家对重点
30、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预提所得税,(二)区域性优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31、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三)税基式优惠,税基式优惠是通过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给予纳税人优惠的。税法规定的税基式优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2、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4、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
3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税额式优惠是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使纳税人获得优惠的措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上述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四)税额式优惠,(五)过渡性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1、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税法施行后5年
33、内,逐步过渡到税法规定的税率;2、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税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3、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新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综上,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
34、业和照顾弱势群体,以及自然灾害专项减免税优惠政策等。,注意:授权性优惠,除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以上税收优惠之外,企业所得税法还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抵免,概念:国家对企业来自境外的所得征税时,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从其应向本国缴纳的税款中扣除。税收抵免的方法有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我国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后者,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
35、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其计算公式为: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案例一则,某居民企业2006年度境内所得总额为500万元,另外从美国取得收入100万元,该项收入在美国实际缴纳所得税为26万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该居民企业的抵免限额为(500100)25%100(500100)25
36、(万元),所以该居民企业在2006年度只能抵免境外所得税额25万元(而不是26万元),当年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0100)25%25125(万元)。至于未抵免的1万元,可以在以后年度的抵免余额中补扣,但直到2011年底还未抵免完的,则不再给予抵免。,返回目录,第六节 特别纳税调整,为避免纳税人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和国际避税港等方法或途径逃避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法创设了特别纳税调整制度。主要调整以下几类事项:一、转让定价管理二、预约定价安排管理三、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四、受控外国企业管理五、资本弱化管理六、一般反避税管理,一、转让定价管理,转让定价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
37、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包括:(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成法(4)交易净利润法(5)利润分割法(6)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二、预约定价安排管理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规定,对企业提出的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进行审核评估,并与企业协商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等工作的总称。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
38、价安排。纳税人根据确认后的预约定价来计算纳税。三、成本分摊协议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规定,对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的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独立交易原则以及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原则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受控外国企业管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规定,对受控外国企业不作利润分配或减少分配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并对归属于中国居民企业所得进行调整等工作的总称。即反避税港措施。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税法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
39、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五、资本弱化管理资本弱化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规定,对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比例或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六、一般反避税管理一般反避税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规定,对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
40、的(即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机制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第七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一、税务登记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后的30日内,应当向主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二、纳税期间,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
41、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
42、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三、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五、税款的缴纳,企业之间
43、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依法缴纳的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第八节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评析,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革新(一)建立以法人为标准的纳税主体制度,引入居民和非居民概念。(二)确立科学规范的税基制度,科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三)确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率制度(四)确立了国际化的税收抵免制度(五)建立了以产业为导向的税收优惠制度(六)建立了体系化、规范化的反避税制度(七)统一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八)建立本土化的企业信赖利益
44、保护制度,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新问题(一)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税收征管税负不均且难以完全覆盖,出现纳税困境和征管困难(二)与流转税的衔接上存在障碍,税法体系的协调性有待加强(三)过渡性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公平(四)特别纳税调整措施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思考题,1.试述所得税的概念及其基本体系。2.所得税管辖权冲突如何解决?3.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怎样确定?4.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哪些优惠措施?5.预提所得税如何计税、缴纳?,39、把生活中的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的最后一天。40、机不可失,时不再来。41、就算全世界都否定我,还有我自己相信我。42、不为模糊不清的未来担忧,只为清清楚楚的现在
45、努力。43、付出才会杰出。44、成功不是凭梦想和希望,而是凭努力和实践。45、成功这件事,自己才是老板!46、暗自伤心,不如立即行动。47、勤奋是你生命的密码,能译出你一部壮丽的史诗。48、随随便便浪费的时间,再也不能赢回来。49、不要轻易用过去来衡量生活的幸与不幸!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可以绽放美丽的,只要你珍惜。50、给自己定目标,一年,两年,五年,也许你出生不如别人好,通过努力,往往可以改变%的命运。破罐子破摔只能和懦弱做朋友。51、当眼泪流尽的时候,留下的应该是坚强。52、上天完全是为了坚强你的意志,才在道路上设下重重的障碍。53、没有播种,何来收获;没有辛苦,何来成功;没有磨难,何来荣耀;
46、没有挫折,何来辉煌。54、只要路是对的,就不怕路远。55、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美丽的,这些人的一生都为某个目标而奋斗。56、浪花总是着扬帆者的路开放的。74、失败是什么?没有什么,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过了所有通向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75、要改变命运,首先改变自己。7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77、在生活中,我跌倒过。我在嘲笑声中站起来,虽然衣服脏了,但那是暂时的,它可以洗净。78、没有压力的生活就会空虚;没有压力的青春就会枯萎;没有压力的生命就会黯淡。79、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80、最困
47、难的时候,就是距离成功不远了。81、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夜深人静,问问自己,将来的打算,并朝着那个方向去实现。而不是无所事事和做一些无谓的事。82、出路出路,走出去了,总是会有路的。困难苦难,困在家里就是难。83、人生最大的喜悦是每个人都说你做不到,你却完成它了!84、勇士搏出惊涛骇流而不沉沦,懦夫在风平浪静也会溺水。85、生活不是林黛玉,不会因为忧伤而风情万种。86、唯有行动才能改造命运。87、即使行动导致错误,却也带来了学习与成长;不行动则是停滞与萎缩。88、光说不干,事事落空;又说又干,马到成功。89、对于每一个不利条件,都会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有利条件。90、人的潜能是一座无法估量的丰富的矿藏,只等着我们去挖掘。91、要成功,不要与马赛跑,要骑在马上,马上成功。2、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3、谦虚是学习的朋友,自满是学习的敌人。4、若要精,人前听。5、喜欢吹嘘的人犹如一面大鼓,响声大腹中空。6、强中更有强中手,莫向人前自夸口。7、请教别人不折本,舌头打个滚。8、人唯虚,始能知人。满招损,谦受益。满必溢,骄必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