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与管辖培训教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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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主管与管辖,第一节 主管,一、主管的概念受案范围,又称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或称为“法院主管”,即确定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二、法院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民诉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确定的标准:1、主体 2、内容,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

2、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1.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2.由婚姻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3.由经济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4.由劳动法调整

3、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5.由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争议,法律明确规定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6.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海事案件7.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几类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三、法院内部的主管关系,当同一违法行为既触犯了刑法或者行政法,又对他人造成了民事侵权,这两类案件都由人民法院处理时,需要在人民法院内部的各业务庭之间对主管进行分工,并确定解决不同性质的纠纷的先后次序。通常的作法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四、确定受案范围应考虑的因素,1、司法干预社会生活的必

4、要性和可能性(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2、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3、法院和其他解决民事争议机构的关系仲裁机构 行政机关,五、法院主管与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主管的民事纠纷,无法彻底解决时,都由人民法院主管,通过民事审判最终解决纠纷;一个纠纷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只要其中有属于法院主管的,该纠纷一并归法院主管,采用审判的方式解决。法院的裁判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对机关、团体和个人都具有约束力。,结论 其实质在于确立民事审判权的运作范围,即确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凡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

5、当受理并予以审判;凡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和社会团体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则无权受理。,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一)民商事仲裁与诉讼原则:A有效仲裁协议排斥诉讼管辖 1、自愿达成有效仲裁协。(财产)2、在首次开庭前提交。(未提异议情况)仲裁法5、26 B或审或裁:约定又审又裁。(申请仲裁?仲裁法解释7)C一裁终局:仲裁裁决的撤销,(二)劳动仲裁与诉讼原则:先裁后审 劳动者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调仲48例外:不裁可诉讨薪:凭欠条工资欠条、无其他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一裁终局特殊案件: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

6、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 当地 月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 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调仲47,诉讼外调解与诉讼关系,大调解:法院+诉讼外(人、行政、仲、劳、行业、商等等)。原则:可调可审、调后可审1、调解协议的民事合同性质2、可申请法院确认无效、变更、撤销、履行3、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的途径:A、公证(给付)B、法院确认 C、依调解协议申请支付令(对方不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法院主管的相关法规,土地管理法 2004第十六条 土

7、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2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

8、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5.1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法 2010.1.1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

9、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第二节 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民事案件主管与管辖的关系,第二节管辖,主管:也称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二者不同在哪里?,管辖:法院内部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思考,二者区别,2、可否到法院告应到哪一个法

10、院告,1、外部分工内部分工,3、可否受理是否归我这个法院受理,主管和管辖的关系,主管是管辖的前提问题。管辖是主管的体现和落实。,二、确定管辖的原则,(一)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二)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三)原则规定与灵活规定相结合(四)维护国家主权,四、管辖恒定,(一)概念:管辖恒定,是指管辖权的确定以原告起诉时为准,此后不论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何种变化,受诉法院的管辖权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法律规定:民诉法适用意见第34、35条(三)分类 1.级别管辖恒定2.地域管辖恒定,恒定原则,1、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

11、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但是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2、案件受理后,受诉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3、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4、案件已经受理后,如无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也可以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但新修订的民诉法: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当再审。其中之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地域管辖,两大类五小类,五、管辖的分类,移送管辖,级别管辖,管辖权转移,指定管辖,一般,特殊,专属,协

12、议,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同一级别不同区域的法院,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级别,除中级、高级、最高以外,均由基层管辖,在本辖区内重大影响的,1、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是关键!3类:1、2、3、,为什么?,第三节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的概念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一)案件的性质(二)案件的繁简程度(三)案件的影响范围(四)案件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第三节级别管辖,我国法院的组织体系,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行政区划序列建立,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

13、围的案件建立,说明1:,军事法院 1、军事法院是基于军队的体制和作战任务的特殊性而设立的。2、军事法院分设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各大军区、军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3、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仅限于受理特定的刑事案件,即:现役军人的刑事案;军队在编职工的刑事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判的刑事案件。4、军事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1人;两个审判庭,各设庭长1人、副庭长1人,审判员和书记员若干。大军区、军兵种级单位军事法院和兵团、军级单位的法院,均设院长1人和审判员、书记员若干人。,说明2:,海事法院 1、我国有十大海事法院:广州、厦门、上海、武汉、大连、青岛、宁波、北海、天

14、津、海口。2、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具体详见2000年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各海事法院上诉案件,由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受理。3、介绍厦门海事法院。管辖区域 南自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处,北至福建省与浙江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其中包括东海南部、台湾省、海上岛屿和福建省所属港口,该法院在福州设立派出法庭。上诉案件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4、介绍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港口和水域、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内,以及云南省的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上诉案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说明3:,铁路运输法院1、

15、铁路运输法院分设两级,即铁路管理局中级铁路运输法院和铁路管理分局基层铁路运输法院。中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活动受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拿北京铁路运输企业北京铁路局来讲,北京铁路局辖区内设有两级专门法院:即北京铁路局所在地设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铁路局所辖原各铁路分局(现为各铁路办事处)所在地即北京、天津、石家庄分别设有三个基层铁路运输法院。2、当事人对基层铁路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可以上诉到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则可以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3、铁路法院内设刑事法庭、经济法庭和民事法庭。其管辖范围为:第一,发生在铁路运输线上的民事、刑事案件;第二,铁路局在编职工的民

16、事、刑事案件;第三,与铁路运输部门有直接关系的经济纠纷案。但不受理婚姻、家庭、继承等纯民事纠纷的案件。比如: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铁路系统内部的经济纠纷案件;对铁路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注意: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是以案件的性质来确定的,而不是以诉讼当事人来确定的。这和军事法院确定管辖是不同的。,说明4:,森林法院 1、森林法院的任务是保护森林,审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严重责任事故案件及涉外案件。2、基层森林法院一般设置在某些特定林区的一些林业局(包括木材水运局)的所在地;在地区(盟)林业管理局所在地或国有森林集中

17、连片地区设立森林中级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区别,(1)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而地方人民法院是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审判机关。(2)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的性质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的约束。(3)专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院长并不是经过人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的。,小结,三、各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各类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基层法院管辖,1、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 2、重大涉外的 3、最高人民法院

18、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二)中级法院管辖,1、“本辖区”:即指中级人民法院所辖地区。2、“有重大影响”:是指案件自身复杂,涉及面广,处理的结果影响大,远远超出了基层人民法院辖区范围。注意: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民事诉讼法只作了弹性规定,没有列举。实践中根据案件的情况由人民法院自行决定。审判实践中判断“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1)根据案情的繁简;(2)诉讼标的金额的大小;(3)在该区的影响等情况。这里所讲的“影响”既包括经济上的影响,也包括政治上的影响。,解读一:本辖区内重大影响?,1、涉外案件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案件。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较大,或者

19、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年月日起施行。该规定对部分涉外民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即不再依据被告住所地等与法院之间的联系要素来确定管辖,而是将这些案件集中到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少数法院管辖。这是为了适应入世后面临的新形式和新挑战,适应世贸规则向我们提出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的要求。(要有效地改善司法环境,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直接关系到中国是否遵守和履行其入世承诺和WTO协议义务这一国际形象),解读二:重大涉外?,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

20、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高级人民法院。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其第二审由所在地中级人民院管辖。下列几类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集中管辖:一、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二、信用证纠纷案件;三、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四、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五、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一、二审仍由当地法院管辖。下列几类涉外民商事案件不适用集中管辖:一、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二、涉外房地产案件;三、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民商事案件:符合前诉

21、的五类案件,也适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集中管辖的规定。,1、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由作为专门法院的海事法院管辖。我国已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2、专利纠纷案件。专利民事案件主要包括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专利民事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以及大连、青岛,各经济特区的中级法院管辖。3、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4、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5、著作权、商标纠纷案件一

22、般由中级以上法院为一审管辖,但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民事纠纷案件。(2009年10月数据,全国近80家基层法院能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解读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6、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级政府所地地的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中院管辖。7、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院管辖。8、期货纠纷,一般由中院管辖。高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法院管辖。9、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由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中院和最高指定的中院管辖。10、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

23、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国内仲裁的证据保全由基层法院管辖。11、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12、根据仲裁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3、涉外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4、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请求裁决的案件。11、,解读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三)高级法院管辖,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3香港驻军人员因执行职务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

24、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23条),(四)最高法院管辖,一、地域管辖的概念以法院的辖区与案件的隶属关系确定诉讼管辖二、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1、诉讼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一般地域管辖2、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特殊地域管辖,第四节地域管辖,地域管辖,特殊地域,一般地域,地域,一般情况下,按当事人的所在地来确定管辖,专属管辖,合同纠纷等案件,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管辖,协议管辖,特殊类型案件,不单纯以,而是加以法律事实所在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等为标准来确定,有一些特殊类型案件,由特定的法院来专属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

25、一、原则规定:就被告:22条2+司解4、二、例外规定:就原告:23条4+司解4三、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就被告或就原告,一般地域管辖,(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下列1、2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司法实践中,公民在其户籍迁出后,迁入异地之前,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仍然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其住所地。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

26、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被告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形式,又没有办事机构,则应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则规定就被告,(二)根据司法解释,下列1、2、3、4、1、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1条第2款)。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8条)。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不服指定监

27、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0条)。,原则规定就被告,(一)民事诉讼法第23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正在被监禁的人,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对被告就原告的适用进行了以下补充规定: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法管辖。2、追索赡养费

28、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外规定就原告,涉及国外华侨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有特殊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规定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2、在国外

29、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离婚规定就被告或就原告,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根

30、据民诉法的规定,有几种诉讼适用特殊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

31、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9)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利侵权的地域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这样确定: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

32、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未经权利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或者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的,由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受让

33、方明知对方越权转让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可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定义:情形:,专 属 管 辖,是指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定义,情形,(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与不动产有关的案件,其性质可能具有多样性:A因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的纠纷;B还可能是合同纠纷案件,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关系,只是工程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而已;C还可能是侵权纠纷,如因房屋相邻关

34、系引起的侵权纠纷;D还可能是继承纠纷,如因继承房屋发生的继承纠纷。(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定义:条件:,协 议 管 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定义,条件,一、国内民事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审级上,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二)协议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三)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用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其约定无效。(四)适用的案件:

35、只限于合同纠纷案件,对其他民事案件不适用协议管辖。(五)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即5选1: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六)选择的法院必须是明确的和唯一的。,条件,二、涉外民事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上同(二)上同(三)涉外协议可以选择明示和默示两种形式。明示即书面形式约定。默示方式是指原告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被告对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法院有管辖权。(四)适用的案件类型:涉外合同纠纷和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对其他民事案件不适用协议管辖。(五)可选择的法院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六)上同。,第五节

36、共同管辖,定义:确立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诉讼案件都有管辖权。,定义,条件,第一,由原告选择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以原告选择起诉的法院为本案的管辖法院。第二,原告向几个共同管辖法院都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2、指定管辖,3、管辖权转移,1、移送管辖,裁 定 管 辖,第六节裁定管辖,移送管辖,1、定义:是指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因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2、实质:案件从无管辖权的法院向有管辖权法院的移送。3、移送管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移送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第二,移送法院经审查,发现对该案件确无管辖

37、权;第三,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具有管辖权。4、注意点:(1)移送的次数只能是一次。受移送的法院对所移送的案件应当受理,不得再自行移送;(2)受移送的法院如果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法不属本法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下列情况不发生移送管辖:第一,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其对案件的管辖权,不因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诉讼中发生变更而受影响,即不发生移送

38、管辖的问题。,移送管辖,1、定义: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2、下列两种情况需要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律上原因+事实上原因 2)争议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积极+消极。逐级上报。3)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对移送来的案件无管辖权,应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指定管辖,1、定义: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至无管辖权的法院,使无管

39、辖权的法院因此而取得管辖权。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的一种管辖权的转移。2、包括两种情况:第一,自下而上的转移 又有两种:一是报请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即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某案件不适合由自己管辖时,可以经上级人民法院同意而报请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二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案件,即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认为自己审理更合适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提审。第二,自上而下的转移 即上级人民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3、特征:已经受理;有管辖权;受移转的法院无管辖权;上下级之间。,管辖权转移,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之比较,注意:管辖权转移实质是对级

40、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使级别管辖更加灵活;而移送管辖则是为了保证管辖权行使的正确性,主要针对地域管辖。,第七节管辖权异议,定义:条件:处理:,管 辖 权 异 议,一、含义: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该法院提供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二、条件1、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2、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3、只能向受诉法院提出。4、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受诉法

41、院不予审查。),管 辖 权 异 议,三、处理1、一审裁定 异议成立的 移送 异议不成立的驳回 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在10日内)二审裁定 维持原裁定 撤销原裁定2、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3、当事人在答辩期内以双方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如果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成立,受诉法院依法应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只要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受诉法院就应裁定驳

42、回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专门法院的管辖,1、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2、海事法院的管辖3、军事法院的管辖关于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军内民事案件的问题的复函 200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 申请宣告军人失踪、死亡的案件原告可以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地方法院起诉,1、最孤独的时光,会塑造最坚强的自己。2、把脸一直向着阳光,这样就不会见到阴影。3、永远不要埋怨你已经发生的事情,要么就改变它,要么就安静的接受它。4、不论你在什么时候开始,重要的是开始之后就不要停

43、止。5、通往光明的道路是平坦的,为了成功,为了奋斗的渴望,我们不得不努力。6、付出了不一定有回报,但不付出永远没有回报。7、成功就是你被击落到失望的深渊之后反弹得有多高。8、为了照亮夜空,星星才站在天空的高处。9、我们的人生必须励志,不励志就仿佛没有灵魂。10、拼尽全力,逼自己优秀一把,青春已所剩不多。11、一个人如果不能从内心去原谅别人,那他就永远不会心安理得。12、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段伤痕,时间才是最好的疗剂。13、如果我不坚强,那就等着别人来嘲笑。14、早晨给自己一个微笑,种下一天旳阳光。15、没有爱不会死,不过有了爱会活过来。16、失败的定义:什么都要做,什么都在做,却从未做完过,也未做

44、好过。17、当我微笑着说我很好的时候,你应该对我说,安好就好。18、人不仅要做好事,更要以准确的方式做好事。19、我们并不需要用太华丽的语言来包裹自己,因为我们要做最真实的自己。20、一个人除非自己有信心,否则无法带给别人信心。21、为别人鼓掌的人也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加油。22、失去金钱的人损失甚少,失去健康的人损失极多,失去勇气的人损失一切。23、相信就是强大,怀疑只会抑制能力,而信仰就是力量。24、那些尝试去做某事却失败的人,比那些什么也不尝试做却成功的人不知要好上多少。25、自己打败自己是最可悲的失败,自己战胜自己是最可贵的胜利。26、没有热忱,世间便无进步。27、失败并不意味你浪费了时间

45、和生命,失败表明你有理由重新开始。28、青春如此华美,却在烟火在散场。29、生命的道路上永远没有捷径可言,只有脚踏实地走下去。30、只要还有明天,今天就永远是起跑线。31、认真可以把事情做对,而用心却可以做到完美。32、如果上帝没有帮助你那他一定相信你可以。33、只要有信心,人永远不会挫败。34、珍惜今天的美好就是为了让明天的回忆更美好。35、只要你在路上,就不要放弃前进的勇气,走走停停的生活会一直继续。36、大起大落谁都有拍拍灰尘继续走。37、孤独并不可怕,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可怕的是害怕孤独。38、宁可失败在你喜欢的事情上,也不要成功在你所憎恶的事情上。39、我很平凡,但骨子里的我却很勇敢。

46、40、眼中闪烁的泪光,也将化作永不妥协的坚强。41、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42、宁可自己去原谅别人,莫等别人来原谅自己。43、踩着垃圾到达的高度和踩着金子到达的高度是一样的。44、每天告诉自己一次:我真的很不错。45、人生最大的挑战没过于战胜自己!46、愚痴的人,一直想要别人了解他。有智慧的人,却努力的了解自己。47、现实的压力压的我们喘不过气也压的我们走向成功。48、心若有阳光,你便会看见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美好值得期待和向往。49、相信自己,你能作茧自缚,就能破茧成蝶。50、不能强迫别人来爱自己,只能努力让自己成为值得爱的人。51、不要拿过去的记忆,来折磨现在的自

47、己。52、汗水是成功的润滑剂。53、人必须有自信,这是成功的秘密。54、成功的秘密在于始终如一地忠于目标。55、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56、最后的措手不及是因为当初游刃有余的自己57、现实很近又很冷,梦想很远却很温暖。58、没有人能替你承受痛苦,也没有人能抢走你的坚强。59、不要拿我跟任何人比,我不是谁的影子,更不是谁的替代品,我不知道年少轻狂,我只懂得胜者为。60、如果你看到面前的阴影,别怕,那是因为你的背后有阳光。61、宁可笑着流泪,绝不哭着后悔。62、觉得自己做得到和做不到,只在一念之间。63、跌倒,撞墙,一败涂地,都不用害怕,年轻叫你勇敢。64、做最好的今天,回顾最好的昨天,迎

48、接最美好的明天。65、每件事情都必须有一个期限,否则,大多数人都会有多少时间就花掉多少时间。66、当你被压力压得透不过气来的时候,记住,碳正是因为压力而变成闪耀的钻石。67、现实会告诉你,不努力就会被生活给踩死。无需找什么借口,一无所有,就是拼的理由。68、人生道路,绝大多数人,绝大多数时候,人都只能靠自己。69、不是某人使你烦恼,而是你拿某人的言行来烦恼自己。70、当一个人真正觉悟的一刻,他放弃追寻外在世界的财富,而开始追寻他內心世界的真正财富。71、失败并不意味你浪费了时间和生命,失败表明你有理由重新开始。72、人生应该树立目标,否则你的精力会白白浪费。73、山涧的泉水经过一路曲折,才唱出

49、一支美妙的歌。74、时间告诉我,无理取闹的年龄过了,该懂事了。75、命运是不存在的,它不过是失败者拿来逃避现实的借口。76、人总是在失去了才知道珍惜!77、要铭记在心:每天都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日子。78、生活远没有咖啡那么苦涩,关键是喝它的人怎么品味!每个人都喜欢和向往随心所欲的生活,殊不知随心所欲根本不是生活。79、别拿自己的无知说成是别人的愚昧!80、天空的高度是鸟儿飞出来的,水无论有多深是鱼儿游出来的。81、思想如钻子,必须集中在一点钻下去才有力量。82、如果我坚持什么,就是用大炮也不能打倒我。83、我们要以今天为坐标,畅想未来几年后的自己。84、日出时,努力使每一天都开心而有意义,不为别

50、人,为自己。85、有梦就去追,没死就别停。86、今天不为学习买单,未来就为贫穷买单。87、因为一无所有这才是拼下去的理由。88、只要我还有梦,就会看到彩虹!89、你既认准这条路,又何必在意要走多久。90、尽管社会是这样的现实和残酷,但我们还是必须往下走。91、能把在面前行走的机会抓住的人,十有八九都会成功。92、你能够先知先觉地领导产业,后知后觉地苦苦追赶,或不知不觉地被淘汰。93、强烈的信仰会赢取坚强的人,然后又使他们更坚强。94、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有得就有失,有爱就有恨,有快乐就会有苦恼,有生就有死,生活就是这样。95、好习惯的养成,在于不受坏习惯的诱惑。96、凡过于把幸运之事归功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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