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与管辖

第三章主管和管辖,人民法院区别于其他国家机关的,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称为主管,人民法院内部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同一级的各个法院之间,在受理民事案件上的分工,称为管辖,主管和管辖在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特别是管辖问题,尤其重要,是司法考试的重点,与法定管辖不同,裁定管辖是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所确定的管辖

主管与管辖Tag内容描述:

1、第三章主管和管辖,人民法院区别于其他国家机关的,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称为主管,人民法院内部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同一级的各个法院之间,在受理民事案件上的分工,称为管辖,主管和管辖在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特别是管辖问题,尤其重要,是司法考试的重点。

2、与法定管辖不同,裁定管辖是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所确定的管辖,作为法定管辖的必要补充,裁定管辖主要包括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与指定管辖制度,Page1,第四节裁定管辖,一,移送管辖,民诉法36,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

3、第三节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Page1,法人,住所地,即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意见4,其他组织,住所地,登记注册地公民,有两个标准,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如果公民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的适用优先于住所地,即。

4、第四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第二节民事案件管辖概说第三节级别管辖第四节地域管辖第五节裁定管辖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主管民事案件的主管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

5、第七章主管和管辖,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一,民事诉讼主管的概念即法院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事纠纷的权限,也即明确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其实质是确定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范围和权限,二,法。

6、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第二节民事案件管辖概说第三节级别管辖第四节地域管辖第五节裁定管辖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主管,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之间行使各自职权和履行各自职责的范围和权限,民。

7、第六章诉讼主体,人民法院,第一节人民法院概述一,法院概念二,我国法院组织机构第二节人民法院职权一,法院职权审理权二,法院职权裁判权,第一节人民法院概述,一,法院概念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构,一,组织体系,二,内部机构设置,二,我国法院组。

8、新修订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测试题库三门峡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于文杰一,填空题1,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10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2号令颁布,自年月日起施行,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9、六,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题库一,单项选择题,共66题,1下列哪项不属于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立法目的,A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实施B保障和监督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C维护国家烟草专卖部门的经济效益D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10、第四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第二节民事案件管辖概说第三节级别管辖第四节地域管辖第五节裁定管辖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主管民事案件的主管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

11、六,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题库一,单项选择题,共66题,1下列哪项不属于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立法目的,A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实施B保障和监督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C维护国家烟草专卖部门的经济效益D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12、第四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第二节民事案件管辖概说第三节级别管辖第四节地域管辖第五节裁定管辖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主管民事案件的主管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

13、第四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第二节民事案件管辖概说第三节级别管辖第四节地域管辖第五节裁定管辖第六节管辖权异议,http,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主管民事案件的主管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由民法调整的。

14、第三章主管与管辖,一,法院主管的概念与范围,民NO,3,Page1,第一节主管,1,概念,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与其他机关在解决民事案件方面的分工与权限,2,范围,1,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产生的纠纷,民法,婚姻法,经济法,2,劳动。

15、第二章主管与管辖,一,主管,一,概念主管又称受案范围在我国立法中,受案范围的规定,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由婚姻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由经济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

16、章主管与管辖,第一节主管,一,主管的概念受案范围,又称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或称为,法院主管,即确定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二,法院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民诉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

17、第七章主管与管辖,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主管,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二,法院主管的确立标准,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

18、三,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例,海淀区苏某与朝阳区赵某订借款合同,后赵某以没钱为借口不还,苏某应向哪个区法院起诉,例。

19、二,特殊地域管辖,以被告住所地和法律关系发生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法院,Page1,一,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2428条,意见1822,24,1协议管辖,有效的协议管辖优先于法定管辖协议管辖的有效条件,Page2,4,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

【主管与管辖】相关PPT文档
《主管和管辖》PPT课件.ppt
《主管与管辖四》PPT课件.ppt
《主管与管辖二》PPT课件.ppt
第四部分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ppt
主管和管辖一次.ppt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ppt
民事诉讼主管与管辖.ppt
第四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ppt
【大学课件】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ppt
《主管与管辖一》PPT课件.ppt
主管与管辖.ppt
主管与管辖培训教材课件.ppt
《主管与管辖》PPT课件.ppt
主管和管辖二次.ppt
《主管与管辖三》PPT课件.ppt
【主管与管辖】相关DOC文档
标签 > 主管与管辖[编号:155138]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