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与管辖》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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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主管与管辖,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主管,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二、法院主管的确立标准,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三、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1、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纠纷;2、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5、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的其他案件。即利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处理的案件。,环境保护法:,第38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

2、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40条: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第41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第43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四、法院主管与其他机关和组织主管的关系,1、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2、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

3、财产权益纠纷:或裁或审劳动争议:先裁后审,3、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总的来说,在处理他们之间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时,应遵循“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最终解决原则的内涵是:其他机构对其主管的民事纠纷不能彻底解决时,均由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最终解决纠纷,法院的裁判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对机关、团体和个人都具有约束力。,第二节管辖概述,一、管辖的含义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内部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确立管辖的原则:,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2、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3、保证案件公正审判4、保证各级人民法院工作负担的均衡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三、管辖恒定原则管

4、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丧失其管辖权。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与地域管辖恒定,四、管辖的分类,1、以是否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为标准,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以是否允许当事人协议约定为标准,可分为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可分为合并管辖和共同管辖,第三节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的概念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1、案件的性质2、案件的繁简程度3、案件的影响大小4、诉讼标的金额大小,例如:,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中级

5、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4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全市、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格尔木市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三、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海事海商

6、案件、专利纠纷案件、著作权纠纷案件、重大涉港澳台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级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四节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区域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二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三、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原告就被告”的适用原则:被告为公民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7、,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的例外,四、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或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及被告住所地为标准而确立第一审法院的管辖制度。九种特殊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

8、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9、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五、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的管辖制度。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2、因港

9、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六、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共同管辖是指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民事案件都有管辖权;选择管辖是指当共同管辖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诉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六、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民诉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

10、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适用协议管辖应注意的问题:,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的第一审案件;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管辖法院;5、当事人必须作确定、单一的选择;6、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的协议选择,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五节裁定管辖,裁定管辖是指以人民法院的裁定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一、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依法通过裁定方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

11、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三种情形:1、在移送案件过程中,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对受移送案件无管辖权。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法院协商解决不了的。,三、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是指依据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将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至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使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此而取得

12、管辖权。1、向上转移2、向下转移,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A、性质不同B、作用不同C、程序不同,第六节管辖权异议,一、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认为该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而提出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管辖权异议必须由当事人提出;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一审民事案件提出;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三、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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