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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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以下简称“总部”)和所属二级公司等(以下简称“所属公司”)。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一、通过合理经营及最优的财务决策,不断增加公司财富,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二、建立健全以经济增加值为主线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配置财务资源。三、明确财务管理责任

2、,加强财务监管,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核心是有效管理与控制财务风险。一、根据企业风险状况,需要管理与控制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一)资本管理风险,要保持足够的资本金以满足发展的需要和外部监管的要求;(二)资产质量风险,要将存货以及应收帐款等商业信用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对可预期的风险应提取充足的拨备,保持合理、有效的资本性占用;(三)流动性风险,要保证用合理的价格适时得到所需要的资金,以满足经营需要,并在结构与时间上进行合理的安排;(四)或有负债风险,要对对外担保、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承诺等表外业务的风险进行监控;(五)操作及其他风险,要以规范流程防范操作风险,合理筹划法律和政策风险

3、。二、财务管理必须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逐步探索和建立计量、识别和控制各类财务风险的方法,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保证经营活动控制在合理的风险范围内,从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第五条 财务管理的原则是科学、统一、审慎、规范。一、科学管理。以经济增加值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运用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方法,有效地把握经营决策和运行操作,制定与公司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政策和标准促进财务资源优化配置,将财务管理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二、统一管理。建立垂直统一的财务管理组织体系,统一财务政策、制度和规定,统一配置财务资源,统一对外披露财务信息,实现公司财务管理

4、目标、财务政策、财务制度、标准参数、管理流程和信息管理的统一。三、审慎管理。合理判断和真实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建立明确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合理评价、估量财务风险,并通过制度规定、计划控制、授权管理、检查监督等手段,有效控制和化解财务风险。四、规范管理。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通过建立财务检查、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等内控制度保障公司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第六条 财务管理的范畴是业务发展规划与财务计划、财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资本性支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销售收入管理、利润及其分配管理、财务报告与评价、财务基础管理等诸多环节共同组成的全面财务管理系统。一、公司经营管理必须树立讲成本、

5、讲效益观念,各项工作的评价考核都要强调财务观念,要将经济增加值的创造逐步作为评价所属公司与管理部门工作业绩的核心内容。二、要通过运用科学的技术和方法,围绕财务管理目标对财务活动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促进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自负盈亏、层级考核”的财务管理体制。一、统一管理。总部统一制定公司财务政策、制度和规定,统一下达经营计划(业务计划与财务计划),统一对所属公司派驻财务会计机构,统一配置公司财务资源,统一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统一利润管理。在统一管理框架下,对部分财务事项实行授权管理。二、分级核算。总部以及所属公司实行相对独立

6、的财务会计核算,独立开设银行帐户、独立建帐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和进行税利清算。三、自负盈亏。总部对公司财务效益负总责;所属公司执行和确保实现总部核定下达的财务计划,对本级财务效益负责。总部制定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增盈、限制亏损。四、层级考核。总部对所属公司及总部部门、所属公司对其部门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财务资源分配、员工绩效奖金等挂钩。第八条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按照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和全面财务管理的要求,总部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划分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部、经营管理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四个部分,各部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一、管

7、理委员会、计划财务部、经营管理部门、支持保障部门的财务管理职责虽分工不同,但相互依赖、互为影响。管理委员会综合内外部形势和经营环境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对经营管理部门的经营活动和计划财务部的控制程序具有决策和指导作用;经营管理部门的经营目标和计划是计划财务部配置财务资源、编制财务计划的基础,同时经营管理部门也是部门计划的实施部门;支持保障部门作为成本中心,应严格执行费用计划。二、纵向上,在管理委员会统一决策指导下,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公司派驻计划财务组行使管理、监督和控制职能,计划财务组在计划执行和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对计划财务部负责;总部经营管理部门对所属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行使条线管理职能,所属公司的经营

8、管理部门在经营计划执行和业务经营活动方面对总部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在费用支出方面,总部支持保障部门虽不直接管理和控制所属公司支持保障部门,但在有关成本支出的标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等方面对所属公司具有指导和监管作用。三、横向上,计划财务部是总部及所属公司财务管理的综合部门,既对作为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部门在业务发展规划、利润计划目标和财务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管理、指导和控制,又对作为成本中心的支持保障部门在费用计划安排和执行等方面进行协调和监督,同时计划财务部自身也是一个成本中心,和其他部门一样要严格执行年度费用计划,并对明细费用项目支出情况负责。第九条 财务管理运行机制。一、财务管理职责。总部及部

9、门、所属公司都是财务管理的主体,并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一)总裁。全面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活动,对财务计划、财务授权、财务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财务效益和经营发展以及财务风险的控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二)财务总监。协助总裁完成公司财务计划目标;督促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总部制定的财务政策和规定;督促和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并审核年度财务计划和年终决算;督促落实总部经营计划和其他财务事项;审批授权内的财务事项;督促和组织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的实施。(三)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财务政策和制度;根据发展战略审定经营计划(业务与财务计划);负责审定对所属公司

10、及部门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负责对总部及所属公司财务管理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对重大财务支出事项(包括集中采购事项)提出审核建议。(四)计划财务部。负责拟定财务政策、财务制度及财务资源配置方案;负责组织编制和调整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财务计划办法,组织、平衡、汇总上报财务计划;负责财务收支的统一管理和各项财务支出及损失处置的控制;负责总部资本管理以及公司资本性支出管理;负责总部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核算、公司内部并表管理以及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总部以及所属公司经营绩效的考核;负责财务会计决算审查的相关工作;负责处理银行、税务事务工作;负责财务分析和编写财务报告。(五)经

11、营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以及条线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及分析;负责组织经营产品收入管理;负责控制本部门经营成本。(六)支持保障部门。负责对本部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控制;负责对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财务支出标准提出建议。二、财务授权管理。(一)财务授权管理分为纵向授权和横向授权。纵向上,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由总裁对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计划财务部(组)负责人授权。横向上,总部及所属公司分别按照财务支出部门、计划财务部门、管理委员会(所属公司负责人、总部负责人)的顺序确定相应的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各级及各部门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财务管理活动;超授权财务事项,必须报经有权审批人批准。(二)纵向财务授

12、权主要针对非经常性项目和重大财务事项,在确定授权权限时应综合考虑财务风险环境、风险控制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规模等因素核定,并做到控制成本与风险损失的平衡。主要包括对外投资,公益救济性捐赠,固定资产购建、装修、报废、处置损失,固定资产租赁,无形资产购入、处置损失,递延资产列支,案件损失,出纳短款,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支出及其他资产损失等审批权。(三)横向授权财务事项除针对上述的项目外,还可以包括除工资及福利费用以外的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或称营业费用)是经营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展览费、租赁费、劳务手续费、差旅费、广告费、运输费、车辆手续费、售后管理费、商品损耗、进出口商品累计佣金等

13、;管理费用是总部、所属公司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保险费、办公用品费、宣传用品费、会议费、外事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耗品摊销、其他公司经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取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研究开发费、商标注册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费用摊销、业务招待费、各项损失准备计提等。具体授权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确定。(四)财务授权由计划财务部提出初步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修改并提请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总裁书面授权执行。财务授权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特殊情

14、况下,经总裁同意,可就某一财务事项进行一次性特别授权。第三章 财务风险管理第十条 资本风险管理。一、资本构成。(一)按资金性质,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核心资本即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为各项损失准备,包括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长期)投资跌价(减值)准备。(二)按产权状况,公司资本即产权资本又分为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两部分。货币资本是以资金形式投入的财务成本;人力资本是以人为载体,以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二、资本比例。实施资本风险管理,就是要保持足够的资本金以满足外部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一)实收资本即

15、注册资金应满足国家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最低限额要求,且以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20%。(二)为保持公司稳健经营,应在财务管理中逐步引入和实施资本保有率管理,以提高公司抗风险和持续发展能力。根据目前公司状况,资本保有率即总资本(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之和)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应不低于5%。三、建立资本补充机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应通过年度盈利积累、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发行长期债券等形式建立资本补充机制,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四、发挥资本在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一)充分认识资本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资本风险在于所有者的投资可能无法获得令其满意的收益即无法达到补偿占用

16、资本的机会成本的最低要求,甚至被风险损失所侵蚀而导致公司倒闭。通过保持较高的资本保有率,可以有效控制公司破产风险,保持社会对公司的信心。(二)以“经济资本”的分配与考核深化经营与决策管理。为抵偿商业信用、市场、业务操作、资本性占用等非预期损失风险,应逐步引入经济资本管理工具,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所有风险进行资本需求数量的衡量,通过设定经济资本回报率目标来指导、考核业务发展和对经营战略调整提供决策依据。五、资本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实收资本应在法律规定的注册资金额度内,由吸收直接投资或以监管部门批准的方式募集或补充。投资人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实际收到投资人实缴的出资额,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

17、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二)实收资本可采取吸收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有价证券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以实物、无形资产、有价证券方式募集的实收资本,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实收资本,按照股票面值计价。实收资本还可按法定程序通过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等渠道增加。 (三)投资者对公司的净资产,按其出资比例或合同、协议规定享有所有权并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经营期间,实收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四)实收资本由总部统一管理和使用,计划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五)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股本)溢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18、、接受的现金与非现金资产捐赠等。资本公积金由总部统一管理,所属公司核算;所属公司涉及资本公积变动的项目由计划财务部核批后调整资本公积。(六)盈余公积金包括从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等。盈余公积金由总部统一管理,所属公司按照总部的决定提取和管理。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也可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但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金后的余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七)总部对部门和所属公司编制、下达经济资本计划,包括分配的经济资本数量、经济资本回报率等,作为核心的财务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八)部门和所属公司要围绕经济资本分配总量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全行资本保有率

19、。第十一条 资产质量风险管理。经营过程中,存货、应收款项、对外投资等资产的质量受市场、客户信用等因素影响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必须在财务上提供相应的资金准备。一、坏帐准备。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根据预计可能出现的坏帐情况计提坏帐准备;对应收票据到期不能收回以及预付帐款发生不能收到货物等情况时应分别转入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二、存货跌价准备。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应当按照审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不仅要考虑当期存货的价格与成本变动,而且还应考虑未来相关事项的影响。三、短期(长期)投资跌价(减值)准备。公司对外的短期与长

20、期投资,应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等因素计提拨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按照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根据投资可收回金额与投资成本的差额计提。四、总部和所属公司要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大力提高盈利水平来安排一定的财力,逐步消化存量不良资产形成的现实损失;要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存货以及投资等的审批决策内控机制,确保新增资产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要加强对新增资产的投入产出分析,要将风险资产占用的资本成本和可能形成的损失成本作为资产定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未形成的损失,在年度财务计划考核中,可对利润总额按照计提的准备金进行适当调整,以真实反映和评价部门和所属公司的经营业绩

21、。第十二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一、流动性风险包括资金支付风险、债务偿还风险和资产周转风险等方面。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不仅是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外部机构(如银行)对恰似经营管理的现实要求。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策略。(一)明确流动性管理的政策和目标。公司的流动性与风险性、效益性是紧密相连的,在年度经营计划中要制定明确的管理目标和政策,对长短期资产和负债的构成提出具体计划,对年度中间的重要资金变化情况提前作出安排。(二)建立公司现金流量分析预测制度,监控资金来源与运用总量与结构变化,并进行深入细致分析,特别要对重大客户的资金计划提前进行预测。(三)处理好流动性与效益

22、性的关系,避免过分强调流动性或忽视流动性管理而对效益产生损害。(四)重视和加强负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的规避,降低利率与汇率风险成本。第十三条 或有负债风险管理。一、或有负债风险包括已贴现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和未决仲裁、产品质量保证、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等内容。对办理上述业务可能形成的或有负债,应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反映有关信息,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当说明理由)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二、或有负债具有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的特征,按照资本约束要求应对或有负债等表外业务风险,根据其风险程度以一定的转换系数计算和分配经济资本。三、或有负债风险的

23、防范。(一)提高对或有负债等表外业务的风险认识,加强对表外业务的总量控制,根据资本规模,建立资本对表外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引导机制。(二)建立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对所有表外业务的发生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风险状况对财务的影响。(三)建立和完善表外业务的授权管理制度,对表外业务经营活动要按风险大小确定授权标准,并严格按授权规定执行,杜绝违规操作。(四)及时跟踪客户经营活动变化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形成的垫款要进行分析,实施监控,制定催收计划,落实清收措施,将表外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第十四条 操作及其他风险。一、操作风险主要源自制度不健全、管理失误、控制错误、欺诈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潜在损失,

24、应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检查监督、实行岗位轮换、加大培训力度和提高电子化运用等措施加以防范。要逐步推行对操作风险占用经济资本的数量计量。二、法律风险。要及时跟踪了解未决悬案以及处于诉讼阶段的案件进展情况,关注业务来往企业的法律诉讼状况,按授权规定处理法律事务。三、政策风险。要及时了解外部政策的变化情况,研究行业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要分析税收、信贷政策变化对企业财务效益的影响;要根据政策变化制定相应措施,规避政策风险。第四章 财务计划管理第十五条 财务计划是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应遵循积极、合理、公正的原则。财务计划随经营计划一并下达执行。第十六条 中长期发展规划

25、。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准,公司应编制3-5年期的中长期计划,明确公司经营方向以及业务发展速度、财务效益水平的增长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措施。第十七条 年度经营计划。一、年度经营计划是为实现公司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分年度计划和目标,是总部和所属公司开展年度经营管理活动的规划性文件。二、经营计划通过对年度业务发展(业务计划)以及财务收支、资源配置(财务计划)的统筹部署和联动安排,促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在纵横各个层面的贯彻落实。三、经营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公司价值最大化、经济增加值创造和激励约束机制改革的目标,在保持计划管理基本框架的基础上,以提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要目

26、标,着力完善管理参数、操作流程和管理会计技术方法,确保服务于公司战略决策的需要,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长期财务效益的持续提高。四、经营计划由文字(政策要点)、计划表(含相关说明)组成,其中政策要点包括经营政策要点、财务政策要点两部分。五、经营计划编制程序。经营计划采取方案下达、测算上报、平衡下达方式编制。(一)总部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管理方案,提出条线业务发展政策要点和主要经营指标意见,统一送交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汇总平衡后拟定财务计划编制方案纳入经营计划报财务总监并经管理委员会审定。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发总部部门和所属公司编制。上述工作原则上应在上一年度的11月

27、底前完成。(二)所属公司根据确定的编制方案,编制本级(含部门)财务计划纳入经营计划,于12月20日前上报计划财务部。(三)计划财务部将所属公司上报的财务计划分送总部相关部门。总部相关部门审查平衡后编制本部门计划,于12月底前送交计划财务部。(四)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策略、所属公司和部门编制的计划,经平衡汇总后,由财务总监审查并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报经总裁批准后,于1月底前下发部门和所属公司执行。 (五)所属公司根据批准的财务计划,于2月底前重新分解下达本级部门执行。(六)财务计划的核批与执行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做调整。确因不可预见或计划时未充分考虑的因素使

28、业务收支受到重大影响时,所属公司或部门应对引起计划调整的政策和事项、影响的程度、采取的措施等进行深入分析和详细说明,于当年9月底前提出调整财务计划的申请。财务计划调整的程序与编制的程序相同。(七)总部部门和所属公司应严格执行下达的计划,并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对财务计划指标与实际进度的差异,要作出解释和说明。(八)总部对部门和所属公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第十八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十九条 现金的管理。一、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二、现金的库存限额应以满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测算核定

29、,库存限额核定后应按规定执行。三、现金收入必须全部入帐,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款收据的开具与收款应由双人分别办理。四、现金支出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所有现金支出均需经有权批准人批准;现金支票的签发和付款应双人盖章,互相监督。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五、应设置“现金日记帐”对现金业务进行序时登记,反映现金收、付、存情况,日清月结,做到帐实相符。六、出纳人员必须认真办理日常现金收付,尽量避免差错。发生的出纳长短款,在分析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以后,再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按规定处理。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一、银行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二、银行存

30、款应区分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并遵循帐户的使用规定。三、除按照规定可使用现金外,公司的资金往来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四、货币资金的收付行为应执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选择适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的结算方式。五、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序时登记银行存款业务,反映现金收、付、存情况,日清月核,确保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金额核对一致。六、要通过建立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系统,明确支票登记、领用、签发、报帐、核对、清查等具体管理办法,严格各环节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一、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

31、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在途货币资金等。二、应根据其他货币资金的类型设置台帐及时进行登记,并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清查;对单位信用卡的开设,应明确审批权限,规定持卡人的责任和使用监督办法。第二十二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应建立货币资金收支信息反馈制度。第六章 应收款项管理第二十三条 应收款项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采用赊销方式形成的收取款项的权利,即公司债权,包括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加强应收款项管理,目的在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流动资产变现能力。一、应收帐款的管理。(一)应收帐款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计价并记帐,其入帐价值包括发票金额和代购货单

32、位垫付的运杂费两部分。(二)为促销或尽快回笼资金,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可以根据客户信用程度、资金回笼期限长短以及合作关系等因素实行差别化折扣管理办法。差别化是指对不同的客户实行不同的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1、商业折扣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从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一定的数额,其表现形式为折扣百分比。商业折扣情况下,应收帐款的入帐价值应按扣除商业折扣金额以后的实际售价进行确认。2、现金折扣是指为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惠,其表现形式为多少天内付款应享受的折扣百分比。采取现金折扣销售方式,应收帐款的实收数额会因客户付款时间情况而变化,对应收帐款的计价确认选择总价法,即将未

33、扣减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为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三)为加强应收帐款管理,应制定应收帐款登记、定期核对与清理制度,及时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每月清理并列出分户清单,同时对帐龄长短逐户分析,明确催收措施和相关人员责任。二、应收票据的管理。(一)应收票据应按票据面值计价并入帐。(二)对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可背书后向银行贴现或向企业转让。贴现或转让时,采取直接冲减“应收票据”的方法进行处理。对因贴现或转让形成的企业或有负债,应在当期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予以说明。(三)应收票据到期,客户无力支付货款,应将到期票据转入“应收帐款”,按照应收帐款进行管理;对客户因违约形成的风险成本,应要求客户予以补偿。(四

34、)应建立应收票据管理制度,通过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严格应收票据贴现与转让的审批手续,规范财务处理行为。三、其他应收款的管理。(一)其他应收款是公司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收、暂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应收的各种罚款、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垫付款项、应收的存出保证金、预付给内部单位或个人的备用金、应收的外单位借款等内容。(二)对经常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可核定供周转使用的定额备用金,以控制零星和分散的现金支出。对定额备用金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不挪作他用。(三)其他应收款应进行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帐,定期进行清查,并预计可能发生

35、的损失,对不能收回的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四、预付帐款的管理。(一)预付帐款应按购销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进行预付、补付。(二)预付帐款出现已不符合预付帐款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无望收到所购货物时,应转入“其他应收款”进行管理。五、应收款项的坏帐损失管理。(一)应收款项的坏帐损失采取备抵法建立坏帐准备,按月估计并计入当期费用。(二)坏帐准备按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分别设户核算,其中:期末“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按减去已计提坏帐准备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三)坏帐准备的计提采取帐龄分析法进行,计提比例按照相应的期限确定。具体计提比例为:未到期、1%,逾期30天以内2%,逾期31-6

36、0天、3%,逾期61-90天、5%,逾期91-120天、6%,逾期121-180天、10%,逾期181-365天、50%,逾期1年以上、100%。(四)坏帐实际损失的确认应符合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经批准处理实际发生的坏帐时,应首先冲销已计提的坏帐准备,不足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六、应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催收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对已核销坏帐应建立台帐和实施保密管理,同时应继续加大催收力度,尽可能降低坏帐损失对利润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第七章 存货管理第二十四条 存货作为公司重要的流动资产,具有实物性、流动性、时效性和可损性的特点;存货的流动是公司收入特别是现金收入的主要源泉。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应准确确定

37、存货收入、发出、结存的价值,加快存货流转速度,降低存货的实际成本。 第二十五条 存货确认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准备销售或耗用的资产;二、法定所有权已归属公司。第二十六条 存货的范围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根据公司实际,存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商品存货。即可供销售的商品物资,包括:公司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外购和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商品;二、制造业存货。即购进后直接用于生产制造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商品物资,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三、其他存货。即购进后为生产经营活动所耗用的物料,包括:包装物、低值

38、易耗品。第二十七条 存货的初始计价。存货应以其成本入帐。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一、采购成本。主要由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一)采购价格即发票帐单价格,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二)其他税金为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三)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是指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直接归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如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可分清分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无法分清分担对象的,可根据所购存货的重量或

39、采购价格按比例分配。(四)以下情况不应增加采购成本:1、应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采购成本;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二、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一定方法分配的间接费用(或称制造费用)。(一)直接人工为员工工资和福利费之和。(二)制造费用根据直接人工和耗用原材料的成本按系数进行分配,直接人工系数为0.2,耗用原材料的成本系数为0.8。三、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为特定用户设计产品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

40、计费用,但以下情况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确认为当期费用:(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二)采购入库后发生的仓储费用,但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须的仓储费用;(三)销售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四、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的确定。其他方式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接受投资、接受捐赠、盘盈、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一)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加工费、缴纳的税金以及扣除加工过程中的有关收入计价。(二)接受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三

41、)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报关单等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的,按有关协议或市价计价。(四)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的,按市价计价。(五)非货币性交易,其存货计价应区分交易是否涉及补价。1、不涉及补价的,存货应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计价,不确认交易损益。2、涉及补价的,存货应按支付补价和收入补价分别处理:(1)支付补价: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存货的入帐价值,不确认损益;(2)收入补价:存货入帐价值为,换出资产帐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帐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

42、金及教育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损益为,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帐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附加。(六)债务重组即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应按债权的帐面价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帐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受让的存货减值应在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支付补价:按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存货的入帐价值或实际成本;2、收入补价:按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存

43、货的入帐价值或实际成本。第二十八条 存货的发出计价。一、存货发出成本,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计价方法进行成本计价。二、公司每年可以根据各类存货的流转方式、存货的性质、经营管理需要等实际情况,选用年内不同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三、不同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第二十九条 期末存货的计价。一、会计期末,存货应按照实际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价。即:实际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实际本计价;实际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一)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44、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二)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二、会计期末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应建立在取得可靠证据的基础上,即以对确定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确凿证明为前提条件。其确定时,不仅要考虑会计期末与存货相关的价格与成本变动,而且还应考虑未来未来可能发生的相关事项。第三十条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一、为避免虚夸资产和真实反映存货的质量状况,应按照审慎原则重新估计会计期末存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备抵法建立存货跌价准备,以可变现净值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二、

45、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类似用途且难以区分或数量繁多且单价较低的存货,也可合并或按类别进行计量。三、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帐面价值按照先冲抵存货跌价准备、不足冲抵部分转入当期费用进行处理:(一)已腐蚀的存货;(二)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第三十一条 要建立存货转移、收发、领退以及清查盘点的管理制度,明确实物的收发、保管、报废、损失、赔偿等各项规定。一、对存货项目设置经常性的库存记录和会计帐簿资料进行连续记录。当期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数量,采取在永续盘存制基础

46、上每季度对存货进行实地盘存的方法确定。二、应根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摊销方法。三、对存货非正常盘亏、毁损,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追究。第八章 对外投资管理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按性质不同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包括境内投资和境外投资,债权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投资按持有时间不同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第三十三条 投资由总部统一管理和决策,新增或减少投资项目按内部审批程序办理。一、建议部门就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作出近期效益和中长期效益的量化分析,并对可行性报告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二、计划财务部负责审核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出建议,对可行性报告结

47、论的准确性负审核责任。 三、财务总监全面审核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报管理委员会及总裁决策。四、投资项目报管理委员会及总裁审定后纳入经营计划。年度中对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时,由计划财务部提出并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五、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与监管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第三十四条 短期投资。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一)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含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扣除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成本。(二)投资人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三)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

48、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区分收到补价、支付补价进行处理。(四)以非货币并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区分收到补价、支付补价进行处理。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但已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短期投资应在会计期末将其市价与成本进行比较,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损益。计算的当期应计提与已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差额,应作补提或冲回处理。处置已经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所处置的短期投资按加权平均法确定的实际成本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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