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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虞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一、 总则(一) 编制目的(二) 编制依据(三) 适用范围(四) 事件分类(五) 工作原则(六) 应急预案体系二、 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一) 应急指挥机构及领导小组组成(二) 领导小组职责(三) 成员单位职责三、 处置机制(一) 预警发布(二) 先期处置与信息报告(三) 事件等级及应急响应(四)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五) 善后处理(六) 信息发布与通报四、 应急保障(一) 人力资源(二) 物资保障(三) 通讯保障(四) 交通保障(五) 人员防护五、 宣传、培训与演练(一) 宣传教育和培训(二) 预案演练六、 附则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
2、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促进“平安上虞”建设。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行社条例、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绍兴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上虞旅游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上虞市境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行社
3、组织的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伤亡事件。1.4事件分类(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灾害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死亡事件,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造成旅游者伤亡的突发事件。1.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
4、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减少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旅游者伤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体制。在市政府领导下,由事件发生旅游企业单位和事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整合资源,快速反应。根据旅游行业特点,按照资源共享和快速高效应急的要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各相关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形
5、成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专群结合、专业救援、公众自救的应急机制。 (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市旅游局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1.6应急预案体系(1)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旅游局工作职责,为应对上虞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市专项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由市旅游局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2)旅游企业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旅游企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报市旅游局备案。(3)旅游节庆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6、”的原则,由承办单位负责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主办单位审定。 2、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组成。2.1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市领导担任组长,市府办、市旅游局以及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除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侨)办、市外事办、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市气象局、市外宣办等部门单位外,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情况确定相应成员。2.1.1领导小组职责:(1)市旅游突发
7、事件根据旅游突发事故的性质和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在较大和一般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中,适时发布旅游预警和下达应急指令,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及善后处理;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救援信息;在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中,负责协调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负责信息沟通及处理其他相关事项。(2)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状态升级或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报请上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调控。(3) 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发生的一般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4) 参与市政府一般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5) 执行上一级旅游管理部门
8、下达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的任务。(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1.2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严格按上级和市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布事件的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和社会稳定工作。市安监局: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旅游局: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经过情况,指导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负责督促事故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立即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救援和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市公安局:立即通过巡警110、交警122、消防119指挥系统,迅速赶赴现场紧急救援,并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9、收集证据,及时对事故作出认定,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置;指导、督促事故发生地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市财政局:负责自然灾害、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资金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发生旅游车、船事故,负责督促事故责任单位(旅游车、船公司)立即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救援和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陆地和水上旅游气象安全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市卫生局:立即通过120急救指挥系统,组织医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医疗紧急救援,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应对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收集证据,及时对事件作出认定并做
10、好相关的现场处置工作。市药监局:负责对旅游餐饮消费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法组织开展查处。市外事办:负责牵头协调处理相关港澳台侨和外国旅游者事故善后处理的相关事宜。市环保局:负责对景区(点)的环境监测。市工商局:负责对旅游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执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质监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旅游企业中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的质量技术鉴定等工作。相关保险公司:迅速赶赴现场紧急救援,并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按国家法律、法规尽快做好理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2.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
11、组日常工作,保持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3、处置机制3.1预警发布建立健全全市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根据旅游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的可能导致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相关旅游警告、警示。3.2先期处置与信息报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对于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市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决定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协
12、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在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事态的同时,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情况、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完整书面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有关上报要求,对较大以上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向市委、市政府,绍兴市旅委、省旅游局报告。3.3事件等级及应急响应。3.3.1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三个等级。 (1)重大(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3人(含3人)以上死亡或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的,或一次
13、造成50人(含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的。 (2)较大(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2人死亡或5至9人重伤,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3)一般(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l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3.3.2发生重大(级)、较大(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时,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信息掌握等相关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3.3.3发生一般(级)根据实际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市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3.4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3.4.1
14、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当本市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领队人员在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2)领导小组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景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等提供紧急救援,并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处理有关事宜。(3)本市组织的旅游团队赴外地旅游发生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时,全陪导游或领队应在第一时间向组团旅行社报告情况,并积极开展相应的团队自救工作。旅行社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3.4.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
15、、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服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出的安排。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2)领导小组接到在上虞的旅游团队疫情报告后应积极主动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领导小组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3)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为传染病疫情后,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
16、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4)领导小组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按照团队的行程路线,在本市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地区做好相关的消毒防疫工作。 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旅游团队在上虞市内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与市卫生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2)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3)领导小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
17、.4.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由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的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2)在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承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属地政府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3.4.4国(境)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
18、领队要迅速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旅行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并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以接受我国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5善后处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指导事发旅游企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规定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保险理赔,抚恤、经济赔偿。3.6信息发布与通报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市府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领导小组配合政府实施。必要时要在现场设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旅游突发
19、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或影响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特别是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的由市政府相应管理部门负责通报。 4、应急保障4.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水上搜救等抢险救援专业队伍是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救助力量。旅游部门组织各级旅游企业人员,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救援作用。 4.2物资保障在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及救援设施的同时,要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
20、配备上虞市旅游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应急所需物资储备。4.3通讯保障建立健全各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络体系,保证全市旅游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畅通。4.4交通保障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有市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调度、优先安排,以确保旅游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4.5人员防护在发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按照势态发展采取科学的方法,确保紧急情况下旅游者安全有序地转移和疏散。各相关职能部门、旅游企业(单位)要参加旅游突发事件救援,并组织旅游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良好的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安全。5、宣传、培训与演练5.1宣传教育和培训领导小组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规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宣传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5.2预案演练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6、附 则6.1本预案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其各项工作。6.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