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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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钻探公司二八年一月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第二章 危害分析2.1 公司概况2.2 危害分析2.3 事故类型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3.1 组织体系建设原则3.2 指挥机构3.3 指挥中心办事机构第四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4.1 指挥中心职责4.2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4.3 专业部门职责4.4 专业技术小组职责4.5 各成员单位职责4.6 发生事故现场基层单位职责第五章 应急响应5.1 报警与接警5.2 启动预案5.3 分级响应5.4 警报发布5.5 现场保护第六章 应急救援措施6.1 指挥与控制6.

2、2 现场抢险6.3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6.4 应急结束第七章 信息与通讯7.1 应急组织机构的通讯7.2 野外作业现场的通讯第八章 后期处置8.1 善后处理8.2 事故调查8.3 事故状态评价第九章 技术支持和应急资源保障9.1 技术支持9.2 应急资源保障第十章 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预案演练10.1 应急知识教育培训10.2 预案演练第十一章 经费保障第十二章 责任追究和表彰奖励第十三章 预案管理13.1 预案管理13.2 预案制定13.3 事故等级划分13.4 预案升级第十四章 支持附件14.1 通信联络附件14.2 危险源分布、培训与演练附件14.3 互助协议14.4 技术支持附件14.5

3、其他支持附件第十五章 附则(其他事项)附录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附录2 指挥中心地址及办公室电话附录3 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钻探公司应对和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快速地处理公司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

4、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行动迅速;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依靠科学手段做好应急救援工作。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钻探公司系统所属生产施工、办公、生活等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特别重大(级)、重大(级)或者需要公司负责处理的较大(级)事故和各类紧急情况以及可能对附近居民和公众有健康和安全影响的重大事故的应对工作。(事故等级划分见本预案的

5、13.3条)。第二章 危害分析2.1 公司概况钻探公司具有钻探甲级资质,具备国产和进口先进岩芯钻探设备25台(套)。在突破复杂地层、快速钻进成孔、大角度斜孔、超深孔施工方面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公司年钻探生产能力已超过10万延米。2.2 危害分析由于人为因素、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缺陷、自然灾害等不安全因素的客观存在,以及由于从业人员生产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对危险认识不足,导致公司受到一些事故灾害的威胁,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触电死亡事故、机械伤害(含物体打击)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较大,教训是深刻的。由于地质勘查工程的作业场所大部分处于高度流动和分散野外作业,野外

6、工作环境艰苦、艰险,危害因素、生产设备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复杂、多变,不仅危害着地质勘探野外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危害着地质勘探野外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往往具有突发性、紧迫性、扩散迅速、危害程度大的特点,致使救援工作难度加大。2.2.1 野外地质作业环境复杂,经常在野外施工或去原始森林、其他人烟稀少及海拔3000m以上无人居住的地质工作区作业;地质人员经常遭遇自然灾害与动物的侵害,威胁人生存的因素主要有:寒冷、酷热、缺氧、脱水、饥饿、疾病、外伤、中毒、野兽袭击和毒虫伤害及其他意外伤害如:山洪、暴风、滚石、雷雨、泥石流、流沙、雪崩、落入冰川裂缝等自然灾害的伤害

7、;2.2.2 遇悬崖陡壁、滑坡、崩陷、雪山和较深、宽及流速较大的河流进行地质作业,易发生坠落、淹溺等伤害;2.2.3 作业现场的温度、湿度、采光、照明、生活条件极差;生产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音、振动、泄露出的有毒有害气体及在粉尘、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等作业; 2.2.4 在陡崖下及低洼处施工,会遇有滚石、物体坠落、坍塌、洪水等自然灾害;2.2.5 在林区、草原、沙漠、沼泽等地区作业,极易发生火灾、失踪、缺水、陷入沼泽等危害;2.2.6 赴疫区(含国外)进行钻探工程施工,易被传染与传播登革热、疟疾、黄热病等危害;2.2.7 道路交通伤害;2.2.8钻探工程中常易发生的人身伤害主要是物体打击、机械

8、伤害(含工具伤害)和高处坠落等,也有触电事故致人伤亡甚至遭受雷电伤害。这些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生在以下一些工作阶段的作业中:2.2.8.1安装、拆卸与搬运工作中安装、拆卸钻塔时,提放钻塔构件、工具,连接零件等,因未捆绑好而于提升中或自行掉下或碰挂它物而脱出掉下而砸伤塔下人员。塔上两层或更多层作业,包括塔上作业、底层有人,也易发生坠物砸人事例。如从塔上向下扔塔件或工具,塔上台板未固定而错移下落,用滑车、绳索提升物件时,提升系统失灵或折断等,都易于造成物体打击伤害。被打击人如未戴安全帽,伤害后果是很严重的。高空坠落,塔上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未系牢固,有的受力连接件损坏,或挂拴位置不当,例如挂在己拆卸塔

9、构件上和挂在不结实的构件上都易于发生人体坠落事故。冬季安、拆钻塔雪后作业不清除 冰雪,或在夜间照明不足,有雾,可见度低,视物不清,也易造成行动失误而坠下。如在有较大风期间,人稍有不慎,又未系好安全带,易被风力刮下摔伤。在人力抬、扛、挑、拉运钻探设备、塔材、基台、管材等重物时,如用力不当或配合不协调,则可能造成重物压伤、碰伤、腰肩扭伤等事故。如从山上或山坡向下乱抛掷、滚运器材、工具,不仅能损坏器物,并可能砸伤山下人员。用汽车、拖拉机、爬山虎等机动车或机械化方法搬运钻探设备,如装载超高、超长、超宽,以及未绑扎牢固,则行进中不稳,易于造成车下人伤害,如车上有人,更易于造成挤夹、碰压伤害。在装卸车时,

10、如人力抬举不当或用跳板不结实、不牢稳,人身伤害的危险性更大。2.2.8.2钻进工作中在钻进中,有的工人在机械运转中擦试动行部件或在其附近作业,易于发生手、臂伤害,如拆、修正在运行的机械中有关部件更加危险。机械正常运行、钻进,但在运转外露部位无防护罩,运行皮带无防护栏,也易发生人身伤害,如跨、钻运行皮带或带手套挂扒皮带,其危险也是大的,易造成手、臂、腿伤害。总之,钻进中常易发生的人身事故主要是机械伤害。2.2.8.3升降钻具工作中升降钻具是动用工具最多,体力劳动较大的工作,其可能产生的人身事故主要是机械(工具)伤害,也有时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操作升降不熟练,与孔口、塔上人员配合不好,猛刹车、猛放钻

11、具等,易造成提引器,游运滑车及垫叉跳动伤及孔口人员;或提引器等碰挂台板、钻杆靠架、撞击天车、钻塔构件等,导致落物伤人:手摸钢绳,被刺割挤压。塔上人员不系安全带,或活动工作台没有安装防坠、防窜装置,当平衡钢绳折断或锁紧装置失灵时,活动工作台失去控制而向下坠落或撞击天车均会出现事故。孔口操作不熟练,与塔上、升降机操作人员配合不好,对提引、拧卸工具使用不当,跑钻时抢插垫叉,场地不清洁或拧卸钻具时用力过猛等均易造成事故。2.2.8.4处理孔内事故的主要人身伤害用升降机强力起拔事故钻具、造成拉弯塔件、机具损坏、钢丝绳折断伤人;或用升降机与手轮(给进把)同时起拔,钻具突然被拔断,造成手轮(给进把)伤人。打

12、吊锤时,易出现打箍飞出脱落伤人。使用千斤顶在顶断钻杆时,易发生卡瓦飞出伤人。反钻具时,常因加长钳子搬杆,又互相配合不好,在钻具反断后,易发生搬杆反转伤人。2.2.8.5其他工作中主要的事故修筑地基时,钻塔和钻探设备的底座的填方量较多,又未采取预防塌陷和溜方措施,在山坡修筑地基时,靠山坡一边的坡度大于80度,或未及时清除坡上的活石;由于机台在施工中负荷的增加和剧烈的震动,易造成事故。在平地基进行爆破作业时常发生爆炸和飞石伤人。钻进过程中,擦洗运转中的设备和进行部件拆卸修理,不停车修理水龙头或给天车加油;从运转中的皮带上跨越,用人扶持水龙头及胶管;利用钢丝绳减压钻进,孔内钻杆突然折断等都易引起事故

13、。用于摇柄起动柴油机,未握紧摇手柄或中途松手,柴油机起动后未及时抽出于柄,以及两人同握摇于柄起动,常易发生摇手柄伤人事故。用麻绳缠绕皮带轮起动柴油机,柴油机起动后又将麻绳卷回,将人带回,也易造成伤人事故。2.2.8.6季节性灾害事故如果不根据钻探施工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雷、防雨(包括山洪、泥石流)、防风、防寒、防火等措施,在季节性的雷、雨、风、寒等气候条件的影响下,易出现事故。如:未拴绷绳或安装有缺陷:或得到大风警报后,未及时采取卸下塔套和将钻具下到孔内安全位置,暂时撤离机场人员等措施就可能刮倒钻塔而伤人。未安避雷针或安装有缺陷,在雷雨天气,可能发生雷击事故。洪水季节在河滩、山谷等可能受到洪水

14、侵袭的地方施工钻孔, 又缺少足够的泄洪、御洪设施,以致受到洪水之害。机场取暖火炉紧靠场房壁,或烟筒、火炉周围未安设隔热板;在火炉上预热油料,又无人看管;场房内无人时不熄灭火炉等,常是酿成火灾事故的因素。2.3 事故类型 本预案所指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主要是钻探公司所属生产、办公、生活辖区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重特大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事故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包括:一、重特大机械伤害、触电和雷击事故;二、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三、重特大坍塌、坠落事故;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五、重特大自然灾害及野外恶劣环境人员失踪等伤害事故;六、重特大中毒、窒息事故;七、其他

15、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局、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3.1 体系建设原则建立完善的应急机构组织体系,包括钻探公司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应急响应中心以及各有关专业机构等,是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的关键。体系的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3.2 指挥机构 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钻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组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指挥、协调全公司系统的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钻探公司总经理担任;如有特殊情

16、况总经理不能到位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代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根据事故情况需要,由总指挥指定相关分管副经理和公司工会主席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钻探公司办公室、工会、安全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各项目部、人事教育部和事故发生所在项目部、公司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以上指挥中心组成人员以工作岗位设置为准,不因现任人员的变动而改变。3.3 指挥中心办事机构3.3.1 建立应急响应中心执行机构,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3.3.2 指挥中心成

17、立以下专业部门:行动部、后勤部、资金及行政部等。行动部由安全管理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后勤部由设备管理部、办公室(车队)主要负责人组成;资金部由资产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行政部由综合管理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3.3.3 指挥中心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若干应急救援专业技术小组,分别由安全管理部、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专业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专业技术小组成员由指挥中心决定若干安全技术专家、各专业管理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专家担任。应急救援专业技术小组涉及的组织主要是: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抢险救援组;警戒

18、与治安组;后勤保障组;其他(监测、宣传等)组织。第四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4.1 指挥中心职责4.1.1 组织有关部门制订钻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4.1.2 确定事故应急救援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批准实施书面或口头的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停止命令;负责救援人员和应急队伍的调动; 4.1.3 确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决定指挥人员;并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4.1.4 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高效地调配现场资源配置、落实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管理现场所有的应急行动;4.

19、1.5 根据事故受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人员和财产疏散工作;4.1.6 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事故信息,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4.1.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4.1.8 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配备以及应急救援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工作; 4.1.9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终止。4.2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4.2.1 负责承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事务处理,负责与上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并向指挥中心提出相关工作建议;4.2.2 负责指挥中心命令的下达及执行情况的

20、跟踪反馈;4.2.3 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详细情况;4.2.4 根据上级指示以及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保障预案,并定期组织修改。4.2.5 组织起草、修改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4.2.6 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根据应急预案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并报指挥中心批准实施;4.2.7 按照指挥中心下达的应急救援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预案的模拟演习,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4.2.8 负责组织和完成各种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事故(险情)信息的发布工作和应急通讯保障任务。4.2.9 办理指挥中心交

21、办的其他工作4.3 专业部门职责4.3.1 行动部:负责所有主要的应急行动,包括消防与抢险、人员搜救、医疗救治、疏散与安置等;所有的战术行动都依据事故行动计划来完成。4.3.2 后勤部:负责为事故的应急行动提供设备、设施、物资、人员、交通运输、通讯服务等。4.3.3 资金及行政部:负责跟踪事故的所有费用并进行评估,承担其他职能未涉及的管理职责。4.4 专业技术小组职责4.4.1 负责根据本预案制订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发挥在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指挥中心重要的参谋作用;4.4.2 组织并参与对公司系统潜在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事态及发展趋势的预测;4.4.3 对应急资源的配备、应急力

22、量的调整和部署、个人防护、公众疏散、抢险、监测、现场恢复等行动提出决策性的建议;4.4.4 为现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所需的各类信息和技术支持;4.4.5 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性质及危害程度和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4.6 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4.5 各成员部门职责4.5.1 综合管理部职责4.5.1.1 负责指挥中心处理事故方案、决定的记录、汇总、传递、发布工作;4.5.1.2 负责发生事故后各成员单位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4.5.1.3 负责指挥中心所需各种车辆、通讯、办公等设备的保障工作。4.5.2 安全管理部职责4.5.2.1 负责会同有关单位

23、组织事故现场的抢救和应急处置工作;4.5.2.2 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落实整改措施;4.5.2.3 负责及时、如实地组织向上级的事故报告工作;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同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联系。4.5.3 技术部门职责4.5.3.1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及本预案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专家编制公司系统各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大纲),并按要求由有关单位对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4.5.3.2 施工现场涉及临时用电的工程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按要求组织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建立相关的管理

24、文件和档案资料。4.5.3.3 牵头负责应急救援专业技术小组的日常工作,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4.5.3.4 参加事故调查。4.5.4 资产管理部职责 4.5.4.1 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 4.5.4.2 负责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4.5.4.3 参加重、特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5.5 公司工会、党群工作部等其他各部室职责4.5.5.1 负责事故应急中的信息发布(汇报),向社会发布与紧急情况有关的公告,接受公众对事故情况的咨询等。4.5.5.2 服从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抢险工作。4.5.6 事故发生所在项目部

25、的职责 4.5.6.1 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项目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指定应急救援人员; 4.5.6.2 加强对项目部危险源的检测、评估和控制; 4.5.6.3 及时汇报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信息和情况,服从公司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负责项目部内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5.6.4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负责组织项目部救灾人员、物资、设备、水、电、通讯等保障; 4.5.6.5 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4.5.6.6 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在一旦发生事故后,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迅速、有效投入

26、抢救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按规定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事故;4.5.6.7 参加事故调查; 4.5.6.8 会同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门的联系。 4.5.6.9 其他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分配要做的工作。4.6 发生事故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4.6.1 负责事故现场发生事故时的抢救工作;4.6.2 第一时间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灾情,向110、119、120、当地政府部门求援;4.6.3 在通讯信号不畅的情况下,要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声音、标志和外界取得联系,通报事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4.6.4 提供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

27、重点部位,向外界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4.6.5 严格执行出入事故现场的检查制度,闲杂人员不得入内。第五章 应急响应5.1 报警与接警5.1.1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的程序按过程分为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报告与公告、通讯、响应级别确定、应急行动、应急启动、救援行动、事态监控与评估、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5.1.2 发生事故以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速的方法迅速发出警报信号,同时立即将所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先采取口头报告,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再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补报。5.1.3 接警人员必须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要求报警内容提

28、供准确、简明的事故现场情况,包括事故类型、性质、所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同时记录报警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此作为启动应急救援的初始信息。5.1.4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特大事故,不得隐瞒、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5.1.5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5.1.6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和常务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按本预案规定,迅速召集指挥

29、中心成员,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机关。并要求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地方政府,请求事故的抢救或支援。5.2 启动预案5.2.1 事故发生单位在进一步确定重特大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或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重特大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事故;超出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跨行政区域或跨多个领域(行业或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公司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社会和单位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及时研究是否要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2.2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决定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议。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总指

30、挥批准后实施。总指挥不在时依次由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启动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5.3 分级响应5.3.1 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实行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对不同的响应级别,要相应地明确事故的通报范围、应急中心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疏散的范围等。 钻探公司的应急救援响应级别划分为三级:5.3.1.1 一级紧急情况。需要公司和上级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或其它需要更大规模应急救援的紧急情况。该事故的救援需要其他单位的协作,并且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所做出的主要决定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现场指挥者可在现场做出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控制

31、事态所必须的各种决定。5.3.1.2 二级紧急情况。事故可以被公司正常利用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正常可利用的资源指在公司权利范围内通常可以利用的应急资源,包括公司的各个部门的人力和物力等。该级响应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的应急救援行动。5.3.1.3 三级紧急情况。通过一个项目部的力量、资源可以自行处理或解决的情况,可以建立一个现场指挥部,所需的后勤保障、人员或其他资源增援由本项目部门负责解决。5.4 警报发布5.4.1 启动预案后,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和财产可能造成威胁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当地政府同意在一定范围内启动警报系统,向周围公众发出警报

32、。5.4.2 当决定实施疏散时,应通过紧急公告确保公众了解疏散的有关信息,如疏散时间、使用的疏散路线、随身携带物品、交通工具及目的地(庇护所)等。5.5 现场保护 5.5.1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现场项目部、班组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5.5.2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第六章 应急救援措施6.1 指挥与控制 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后,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启动,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立即投入运作,根据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按所确定的应急响

33、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相关专业指挥负责人及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单位及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迅速组织力量抢救,组织人员疏散和设施处置,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安抚等工作。6.2 现场抢险 6.2.1 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营救,并转移至安全区,由医疗救援人员负责对伤员进行抢救、护理;事故所在单位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6.2.2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确定警戒区域范围,并维持相关区域的秩序,控制人员和车辆进出通道;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事故所在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现场治

34、安和群众稳定工作。6.2.3 组织抢险队伍,控制危险源,进行事故扑救,监控和保护周边具有危害性质的危险点,防止二次事故发生;6.2.4 通过信号、广播、引导群众进行疏散、自救;6.2.5 密切注视事故发展和蔓延情况,如事故呈现扩大趋势,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控制时,要立即向应急中心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由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出决定。6.2.6 公司设备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应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车辆的运输以及通讯的畅通。 6.2.7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指挥中心有权紧急调用公司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现场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6.2.8 事故发生单位及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服从

35、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迅速组织力量抢救,组织人员疏散和设施处置,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安抚工作。6.2.9 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6.3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6.3.1 道路交通事故。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初步勘察处理和现场保护工作。 6.3.2 火灾事故。6.3.2.1 扑救初期火灾。在火灾尚未失控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类控制火灾,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易燃物,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6.3.2.2 首先拔火警电话119报警,报告事故发生地

36、点及说明现场情况。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群众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6.3.2.3 周围设施的保护措施。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的外流,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导向安全地点。 6.3.2.4 火灾扑灭。根据不同火灾可采取以下扑救火灾的方法:1、隔离法:将可燃物与火隔离。2、窒息法:将可燃物与空气隔离。3、冷却法:降低燃烧物的温度。6.3.3 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6.3.4 急性中毒、窒息事故。 6.3.4.1 发生急性中

37、毒、窒息事故,应根据中毒、窒息症状及特点,迅速与卫生部门取得联系,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 6.3.4.2 迅速查清中毒、窒息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6.3.5 其他事故(疾病传染、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失踪、坠落等)按照公司的专项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6.3.6钻探工程易发事故防范措施如下:6.3.6.1在平修地盘和修筑地基中应该做到如下几点:6.3.6.1.1根据钻孔设计和施工需要并结合安全要求合理确定地盘长、宽尺寸和纵长方向,尽量做到夏季把钻塔前方朝主风方向,冬季则背向主风向,在大风季节,尽可能使钻塔和场房对角线的后侧方向朝向风向。6.

38、3.6.1.2平地盘应少填土石,必需填土垫石时,塔基下填垫土石不得多于基面四分之一,并且在塔脚下不得填方。不论是否填土石的地盘,地基脚必须做到平整、穷实,地基必须坚实、稳固。6.3.6.1.3在山坡修地盘时,应清除上方滑石,如山坡岩石坚硬、稳固,地盘上方坡度可达6080度:如岩石松散,坡度应小于45度。在雨季还应挖排水沟。6.3.6.1.4在悬崖下修地盘时,应清除崖上活石,并在地盘上方适当位置挖积石沟。6.3.6.1.5在河滩、山沟、凹谷地段修地盘时,应使地盘纵长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必要时应建筑防洪设施。6.3.6.1.6平修地盘如需爆破,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

39、6.3.6.2水、电、路三通工程中的安全6.3.6.2.1供水工程按钻探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合理设计和布置供水系统,无论是单孔供水还是多孔供水,都应做到:水源选择应无有毒有害成分,如兼作饮水,应进行化学分析和卫生评价,水质应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选择水源泵房位置应注意有无山坡、滑石、活石,有无其他自然影响安全的因素;并做好防范。搬运和联接管路工作中,尤其在山坡上工作,应注意防滑、防绊倒,如为二人共抬管子,应前后互相配合好,起、落管子动作协调。水泵用电应由电工按电气操作规程安装,保证绝缘良好,电机接地作业应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

40、于15。使用柴油机时,应搞好排烟,防火措施。6.3.6.2.2供电工程钻探工程虽多在山区、野外,但在供电、用电中也必须遵守有关专业安全规程。供用电作业必须由合格的电工负责,钻探和其他人员在电工指导从事辅助性工作。除按有关电气专业规程工作外,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根据地质勘探设计和钻探施工组织措施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合理选择电源、配电场所、供电设备、线路网络,并把安全放在首位,不得违背有关安全规定。发电机组、变压器应有防雨、防洪措施,配备防火器材。立电杆或铺送电缆,应考虑野兽、行人尤其是儿童来往,应有人随时巡视、检查,各种线路接头必须牢固。6.3.6.2.3运输道路钻探工程所用道路多在山地,且属临时

41、性,不可能按正规道路施工,但一般应做到:修路首先选线合理,既要做到修路费用低、路程短,又要实用、省力,保证安全。应避免选择易翻浆、积水、打滑和易塌陷地段修路,尤其应避免在邻悬崖处修路,否则,应做好防护。人力运输道路坡度一般应不大于15度,可承载路面宽度为11.6m。人力运输遇有较陡地势应修阶梯,台阶高度一般不超过200mm为宜。雨季应注意道路防滑、防塌陷,必要时垫石、加横木、打桩。雪后搬运应先除雪。需跨越深沟、小河时,应架设临时便桥,桥身稳固,桥两侧需有护栏。填土和砌石的道路应保证穷实,不空、不活。修路竣工后应由安全人员或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修建运输道路尽量远离电力线路,至少应保证道路任何

42、路段都在架空电力路线防护区之外,道路近线路侧与最近根电线的距离一般应为下述形成防护区延伸距离的二倍。架空电力线路的防护区为导线边线向两侧延伸一定蹁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线路应延伸距离如下6.3.6.3升降钻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注意事项1、升降钻具前必须检查升降机制动装置和离合器及其操作把手是否正常,绝对禁止在制动、离合不正常情况下操作升降机。2、对升降系统工器具、部件应经检查并确认完善,如钢丝绳及其接头、提引器、动滑车、天车挡板(或吊在车保险绳)、垫叉等。3、使用拧管机,其传动部分(如三角皮带和带轮)必须有防护罩。上下垫叉应有提梁,上垫叉应有防甩装置,离合把手应灵活有效。4、定期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5、操作升降机应速度正常,起升和停止应稳准,不得猛升猛降,并与井口操作垫叉人员协调动作,与塔上(活动工作台)人员统一口号,配合协调,注意上边人员反应。6、升降钻具时不得手触钢丝绳。7、在钻塔上无防护栏处操作,应系安全带,不准站、踏栏杆操作提引器和扶拿钻杆立根,也不准站到活动工作台上端或脚蹬踏钻具。8、孔口工作人员勿贴近正在升降的钻具和拧管机或转盘,摘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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