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预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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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汛应急预案目录第一章总则31.1定义31.2编制目的、原则31.3编制依据31.4适用范围41.5工作原则4第二章成都概况52.1自然地理52.2社会经济52.3洪涝灾害概况62.4防洪工程6第三章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83.1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83.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123.3应急联运机制.12第四章防汛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134.1防汛监测与防汛信息收集134.2预警预防行动164.3预警支持系统18第五章应急响应19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195.2应急响应发布195.3指挥流程195.4红色汛情预警(级)响应205.5橙色汛情预警(级)响应205.6黄色汛情预警(级

2、)响应215.7蓝色汛情预警(级)响应225.8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235.9信息报送和处理245.10指挥和调度255.11抢险救灾255.12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265.1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265.14应急结束265.15预案终止后的调查和总结27第六章主要防御方案286.1江河防汛286.2水库防汛316.3堰塞湖防汛326.4城市(镇)防洪336.5成都市各专业和部门防洪预案.356.6河心州坝防汛原则及方案.356.7地质灾害防治方案.36第七章应急措施377.1通信与信息保障377.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377.3应急队伍保障377.4交通运输保障387.5医疗卫生及治安保

3、障387.6治安保障387.7物资保障387.8资金保障397.9社会动员保障397.10技术保障397.11培训和演习40第八章后期处置418.1善后处理418.2社会救助418.3防汛抢险物资补充418.4水毁工程修复418.5防汛工作评价42第九章附则439.1预案管理与更新439.2预案实施时间439.3附件43第一章总则1.1定义成都市防汛应急预案是指防御江河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山洪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防洪预案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

4、的非工程措施。成都市防汛应急预案是全市防洪抢险工作的依据和规范,预案一经批准,必须依法执行。各区(市)县防汛预案和各部门专业防汛预案是全市防汛应急预案的延伸和补充。1.2编制目的、原则编制目的:确保本地区的防洪安全,做好各类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对暴雨洪水导致的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本地区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原则:贯彻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服从大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汛期安全

5、保障为基础,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投入抗洪救灾,以确保全市安全度汛。成都市防洪抢险的重点按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确保经济命脉和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确保中心城市、大江大河、重要水库和人口密集城镇安全依次推进。1.3编制依据成都市防汛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总办公室印发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大中型水库防汛调度运行计划、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都市城市防洪规划、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

6、规、政策编写。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编制成都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市)县防汛指挥部编制本辖区防汛应急预案,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编制专业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5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现代化水平。(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因

7、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3)坚持以确保城乡安全度汛,为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提供防汛除涝安全保证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4)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5)坚持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第二章成都概况2.1自然地理成都市位于四川省中部,地处东经10254至10453、北纬3005至3126之间,全市总面积1

8、.24万平方公里,其中平原占36.4%,丘陵30.4%,山区33.2%。现有耕地47.33万公顷。市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4,极端最高气温37.3,极端最低气温5.9,年平均降雨量964.2毫米,最高年(1937年)达1820.7毫米,最低年(1969年)为603.3毫米。境内地势由西北倾向东南,海拔最高5364米,最低387米,中心城市所在的平原区平均海拔500米左右。地面平均坡降约为千分之二。境内河网密布,全市有大小河流五十余条,水域面积700余平方公里。西南部属岷江水系,东北部属沱江水系,互有联通,属不闭合流域。全市主要江河有沱江、湔江、西河、斜江河

9、、岷江、南河、出阝江河、临溪河、蒲江河、锦江,与中心城市密切相关的河道主要有府河、南河、沙河、清水河、江安河、磨底河、西郊河、肖家河、凤凰河、栏杆堰、金牛支渠、方家河、高攀河等近二十条河渠,均属岷江府河水系。2.2社会经济成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二十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迄今已有2300多年历史。二千多年来成都一直是祖国西南重镇,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留下众多历史文化遗产。成都市行政区划几经调整,现共辖10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龙泉驿、清白江、新都、温江)、4市(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6县(金堂、双流、郫县、大邑、蒲江、新津)。2007年末,成都市总人口

10、为1112.28万人,在全国特大城市中,仅次于北京、上海、重庆,居第四位。其中,市区人口502.70万人,县(市)人口609.58万人;女性人口550.91万人,男性人口561.37万人。全市共391.58万户,其中,市区为178.26万户,县(市)为213.32户。全市平均每户2.84人,其中,市区平均每户2.82人。其中,市区为178.26万户,县(市)为213.32万户。成都不仅是四川省省会,亦是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是国务院确定的西南地区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自1998年以来,先后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地方首创奖”、“最佳范例奖”等多项国际大奖。获得“国家级卫生城市

11、”、“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城市品牌营造大奖”、“中国内地十佳商务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城市形象及投资环境有明显改善。2.3洪涝灾害概况成都市地处川西水网区腹地,河道沟渠众多,市域内有鹿头山和青衣江暴雨区及两个暴雨区向盆地腹部过渡的地区,降雨丰沛且时空分布不均,自古以来备受洪水之患。洪水特点是区间暴雨在洪水总量中占的比例较大,外来洪水的威胁不容忽视。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内涝灾害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增加。据有关资料统计,出现较大洪灾次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2次、六十年代5次

12、、七十年代6次、八十年代9次,九十年后,局部洪涝灾害几乎年年都发生,进入本世纪后,内涝灾害的发生频率和造成的灾害呈上升趋势。1987年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把成都列为全国二十五座重点防洪城市之一。2008年的“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成都市境内88处堤防受损,其中,有重大险情的堤防1处,0.4千米,有较大险情的堤防33处,长13.02千米,有一般险情受损堤防54处,长36.56千米;造成成都市67座水库工程不同程度受损,不少水库大坝出现裂缝、滑坡、渗漏、变形、防浪墙损毁、管理房损毁等险情,经部、省、市、区四级水务部门核查,存在高危险情以上水库10座,其余57座震损水库为次高危险情;造成我市境内形

13、成较大堰塞湖9处,截止2009年汛前仍有6处堰塞湖有待进一步处置。2.4防洪工程近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市城乡的防洪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特别是紫坪埔水库的兴建,金马河部份险工险段的改造,市管江河重要堤防的加固,岷江董河坝、沱江金堂峡,府河城区总出口等三大洪水出口的陆续打通,80余座病险水库的整治,府河、南河、沙河等城市河道的综合治理和一大批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为整个城乡防洪排涝能力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目前,我市城乡的防洪排涝能力的基本现状为:(1)中心城区二环路以内主要河道的防洪能力达到200年一遇标准,排涝能力达到1-2年一遇标准、部分区域可超过2年一遇的标准。但二环路以外区

14、域的防洪能力差别仍然较大。城郊结合部防汛问题仍较突出;(2)主要城镇的防洪能力一般可达5-10年一遇标准,排涝能力普遍低于1年一遇标准;(3)骨干排洪河道防洪标准高低不齐,98年以来,通过国债资金扶持新建的堤防工程的河段,防洪标准可达10-20年一遇标准,其余河段一般低于10年一遇标准。市管江河堤线总长约1400公里,建有堤防段长370公里,仅为堤线总长的26%。近年来内涝灾害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都呈增加的趋势,洪水灾害仍是可能出现的具有相当破坏力的灾害,加之2008年发生的“5.12”特大地震所造成的震损堤防、震损水库、堰塞湖将成为今年乃至今后数年的防洪安全隐患。第三章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

15、职责3.1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3.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成都市人民政府设立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3.1.2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市防汛指挥部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成都警备区主要领导、市人民政府分管防汛工作副秘书长、市建设委员会、市水务局和省都江堰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厅、成都警备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务局

16、、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电信成都分公司和省都江堰管理局、成都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等24个委、局(办)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3.1.3市防汛指挥部的职责(1)执行国家防总、省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开展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研究确定应对全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重要决策和指导意见;(3)负责全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4)督促检查全市各区(市)县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启动防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工

17、作;(5)负责全市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安排全市防汛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计划;(6)承担上一级防汛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应急任务。3.1.4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防汛抢险重大事件协调。成都警备区:负责拟制、修订民兵抗洪抢险预案;负责组织全市民兵预备役人员,协调部队参加抗洪抢险的工作;抓好全市民兵抗洪抢险分队编组训练工作,确保能随时执行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抢险救灾、汛前加固等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工作;负责从计划安排上为城市防洪规划和江河整治规划的实施创造条件。市经济委员会:负

18、责经委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特别要做好大、中型企业,经济命脉单位、有危险物品的企业和仓库等重要目标的安全度汛工作,保证电力、燃油、供气(工业及民用燃气)等系统的正常运转;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防汛工作,确保所属单位能按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完成自身职责所确定的社会抢险救灾任务。市公安局:负责抗洪救灾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重要设施、关键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抗洪抢险,维持社会稳定和交通通畅。市公安局要组建一支不少于50名警力的抗洪抢险突击队,并在武警成都支队、消防支队各组建一支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各区(市)县公安分局也要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并配备车辆工具,随时

19、服从所在区(市)县防汛指挥部的调动指挥,参加重要的抗洪抢险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洪涝灾害后的救济救助工作,做好灾民救济所需的物资、资金准备,及时有效地开展灾后救济和灾情统计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各类防汛资金的及时到位;负责中等以上洪涝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应急资金的组织、筹集;做好防汛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制定实施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积极减少和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宣传普及山地灾害防治知识;在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及时派出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赴现场调查,提供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及善后

20、处置。市建设委员会:负责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城市建设解决防汛排涝问题;在城市建设中严格执行防洪法和城市防洪规划相关规定。对建设工地实施防洪排涝专项检查,保证建设施工工地特别是地铁工程、跨河临河工程、深基坑工程等大型市政工程的安全度汛,从源头上杜绝新的淹水区产生。一旦灾情发生,及时赶到现场。对已出现灾情的地区提出整治意见并督促落实到位,将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委员会:负责公路、桥涵的防洪安全和抢险抢修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畅通;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正常运转;负责通航水域船只的航运安全和营运、停泊安全,确保航运设施不得影响行洪安全;严格实施各类船只的安全管理,在汛期、航运必须服从市防汛指

21、挥部确保泄洪安全的要求,禁止采砂船下河,并按市防指的要求对渡运船舶进行防洪安全检查,不能保证度汛安全的船只一律不得下水;组织50辆货车的防洪抢险运输车队,50人的抢险物资装卸队并接受市防指统一指挥,同时保证在接到指令半小时之内能投入足够的车辆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全市农业、畜牧业的防汛抢险工作。指导协调农村开展防洪工作和灾后农村的生产自救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市江河、水库塘堰湖泊、农灌沟渠、乡镇供水水厂的防洪抢险;负责城市供水系统安全和城市河道安全度汛;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水系防洪调度方案并与上级水行政部门的洪水调度方案相衔接,尽量减少洪水对我市的威胁;负责组织市区排水管网

22、、桥梁泵站的检查维护工作及抢险抢修工作;汛前做好疏淘、清淤和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各类设施完好,运转正常;负责江河岁修、堤防建设、汛前加固及河道清障工作,规范河道采砂作业,禁止汛期河道采砂;组织好市政工程专业抢险队,确保领导、人员、车辆、抢险物质、工具器材及大型设备落实到位,一遇大雨、立即展开巡检巡查,发现积水内涝、马上进行应急处理。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市林业及园林系统的防汛工作,具体指导中心城区公园、苗圃、绿地和行道树的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做好树木排危加固和倒树处置,确保本行业安全度汛。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时的医疗救护工作及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流行疾病发生。市、区医疗单位还应组

23、织医疗救护队,配备好人员、救护车辆及现场救护药品器材,一有命令,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救护。市区主要医院应做好接收伤病员的准备。市商务局:负责商务系统的防洪抢险及救灾工作,确保商务系统重要物质仓库的安全度汛,负责组织洪涝灾害发生后防洪抢险和市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市信息办:负责防汛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协调防汛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协调各运营商保证防汛信息系统网络稳定通畅,优先保证防汛信息传递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损坏线路的修复,排除故障。市房产管理局:牵头负责全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直管公房除险排涝和低洼棚户区的危旧房改造及院内排水工作,负责被拆迁房屋拆除工地防洪排涝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市

24、管理局:负责市区道路桥梁的安全度汛,认真组织汛期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及时清扫垃圾,确保各垃圾场的安全度汛。认真开展广告牌等的安全检查,防止因暴雨大风造成倒牌等次灾害的发生。组织好专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向市防汛办公室提供气象预报和防洪所需雨情资料及实时监测信息,负责提供暴雨、大暴雨天气预报及跟踪预报;及时准确提供我市市区、各区(市)县及我市各大江河上游雨情资料。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督促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加强汛期安全管理,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防止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25、。四川电信成都分公司:确保通讯畅通,负责组织精干的抢修分队及时抢修故障线路,优先保证防汛信息的传递和抢险救灾的通信需要。都江堰管理局:负责编制实施都江堰灌区洪水调度方案,保证我市市区、城镇及重要目标、都江堰水利工程及其主要干渠的度汛安全,并按省、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洪水调度工作。成都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洪水预报技术方案的制定,准确、及时地向市防汛办公室提供水文预报和水情、雨情等实测信息。市防汛办公室:承担成都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防洪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全市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2)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防汛抗

26、洪工作;(3)负责组织全市防汛检查,审批防洪调度计划,制定防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及相关应急资金的计划;(4)建立健全防汛应急工作信息联络网,负责防汛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传递;承接本地区重大、特大防汛突发事件报告;(5)督促有关部门、区(市)县制定防汛预案。开展防汛宣传和培训工作;(6)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有关任务,做好其它防汛日常管理工作。此外,新闻、宣传部门要负责按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汛情,并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电力部门要做好汛期供电工作;规划部门要深入洪涝灾害第一线,为消除灾害做好规划;各建设项目的业主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工地管理,严防因建设、施工

27、不当造成洪涝灾害。全市所有单位都要在做好自身防汛工作的同时,服从市防汛指挥部的调动,参加抗洪排涝工作,尽量将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3.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各区(市)县设立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其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3.3应急联动机制当市内发生洪、涝灾害时,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防汛办公室报告,并由市防汛办公室整理后上报市委、市政府、省防汛指挥部、同时通报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

28、抗洪抢险。各相关部门应该按照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防汛专业预案要求,展开相应工作。第四章防汛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4.1防汛监测与防汛信息收集防汛信息的收集、监测和预警按统一渠道,分级、分区域、分专业的原则实施。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和分工分别对我市防汛信息进行监测、收集、核实、上报和管理。4.1.1气象信息。成都市气象局要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为全市防汛工作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暴雨、大暴雨天气预报和降水量等气象信息。4.1.2水情信息。成都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提供影响控制我市各水文测站的实时水情和雨情信息。暴雨发生后,成都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应根据降雨情况及时作出主要江河的洪水预测、

29、预报,并将预报峰值及发生的时间立即通报市防汛办公室。4.1.3工程信息1.堤防险情(1)堤防险情险情类型:堤防管涌、渗水、漏洞、脱坡、跌窝、裂缝、坍塌、崩岸、漫溢、决口等险情,穿堤建筑物险情。险情发生时间、位置、范围及相关指标。发生险情时气象、水情情况及发展趋势。堤防决口影响的范围、人口、重要设施情况,受威胁地区人员转移情况。(2)堤防基本情况堤防名称,级别,所在江河,位置(具体到乡镇),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堤顶高程,堤防高度及断面情况。(3)堤防抢险情况抢险组织、指挥,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2水库险情(1)水库险情水库名称、所在位置(具体到乡镇

30、)和所在流域;险情发生时间、位置、类型;水库出险时及最新库水位、蓄水位、入库流量、出库流量等;水库出险对下游影响及人员转移情况。(2)水库基本情况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指挥调度权限、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情况,水库集雨面积、总库容,大坝及主要泄洪设施情况,建设时间,是否为病险水库,水库有关特征值。(3)水库抢险情况抢险组织、指挥,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3堰塞湖险情(1)堰塞湖名称、所在位置(具体到乡镇)和所在流域,堰塞湖溃坝洪水流量;堰塞湖溃坝对下游影响及人员转移情况。(2)堰塞湖基本情况堰塞湖行政责任人、堰塞湖预警与响应等情况、

31、堰塞湖集雨面积、蓄水量。(3)堰塞湖抢险情况抢险组织、指挥,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4山洪灾害(1)山洪灾害基本情况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种类(山丘区洪水、泥石流或滑坡)及规模,影响程度和范围,预警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及伤亡原因分类,人员围困情况,主要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重要基础设施损毁及财产损失情况。(2)山洪灾害发生地雨、水情包括降雨范围、强度和时间及预报情况,洪水水情。(3)采取的主要措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执行情况及人员转移安置情况。5.城市受淹(1)城市进水基本情况城市进水时间及持续时间。城区淹没面积及占城区面积比例,最大水深;进水城市当前情

32、况;进水城市地理、地形特征,防洪工程概况(堤防名称,级别,堤顶高程,防御标准及所在江河的警戒水位、保证水位等)。(2)城市受淹的主要原因包括降雨范围、强度、历时;以及导致城市进水的河流控制站水情(洪峰水位、相应流量和洪水量级),城市受淹原因(内涝、山洪、堤防决口、漫堤等)。(3)基础设施运行及损毁情况洪水对城市电力、供水、交通、通信等正常运行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基础设施损毁和财产损失等情况。(4)人员被洪水围困情况被洪水围困人员的人数、围困的地点、围困时间、有无生命危险、是否需要转移安置,被围困人员现状及转移安置、卫生防御等情况。4.1.4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

33、、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出灾地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指办公室,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4.1.5加强防汛值班(1)值班工作必须遵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主汛期和江河湖泊超警

34、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时,带班领导应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其它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水旱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2)汇总及上报。各级防汛办公室负责对水情、雨情、灾情等汛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整理,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上报洪涝灾情。4.1.6防汛信息传递、共享和发布由市防指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各区(市)县、各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充分利用成都防汛信息指挥系统对防汛信息进行收集、管理和传递,同时尽量与市应急联动系统连接,实现数据的综合利用和共享。由市防汛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通过新

35、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重要的防汛相关信息。4.2预警预防行动4.2.1预警预防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排水管网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保养,保证防汛设施正常运行;对跨汛期施工的防汛工程和有碍防汛的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

36、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等。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严禁河道非法采砂和随意侵占行洪河道的行为,对在江河、湖泊、水库

37、、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若未经审批并影响防洪的依法进行拆除。4.2.2江河洪水预警(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预警。由各区(市)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重要天气消息传达有关部门完成预警。(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尚在保证水位以下时,洪水发生地区(市)县防汛办公室24小时监控,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岗,会商分析气象、水情趋势,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市防指汇报,由市防指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3)超保证水位洪水预警。市防汛办公室及时向市防指领导汇报,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与水文、气象部门协商,进行汛情分析。发生地区(市)县防汛指挥部指挥长、部门防汛责任人

38、上岗到位,由市防指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4)超标准洪水预警。洪水位超过防护对象的设防标准的洪水为超标准洪水。由市防指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并报省防汛指挥部。4.2.3城市洪水(1)城市外洪预警。城市外洪的预警由上游江河水文及河管部门向同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并由城市所在地防汛指挥部严格按照江河洪水预警标准执行,各相关部门服从。(2)城市内涝预警。由水务(水利)部门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排涝设施状况和城市排涝能力,以及规划区内城市周边山溪、渠塘洪水汇流等综合状况,会同气象部门制定城市内涝标准等级。4.2.4突发性洪水突发性洪水指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灾害,以及由于降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山地

39、灾害。这类灾害特点是事前无明显征兆,或虽有征兆但爆发时间短,成灾迅猛,难以控制,危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1)水库洪水预警。由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及时向同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水库洪水情况,当水库洪水位达至危险(校核)水位时,由同级防汛指挥部发布预警并报市防指。(2)堤防工程失事预警。当堤防工程发生崩塌、滑坡,危及堤防工程安全,可能导致工程失事时,由发生地防汛指挥部向相关地区发出预警,并报上级防汛指挥部。(3)都江堰市境内堰塞湖预警。当堰塞湖出现溃坝现象,水情观测站发现险情后第一时间通知虹口乡和紫坪铺镇,再立即通知都江堰市防汛指挥部,由都江堰市防汛指挥部向相关地区发出预警,同时由都江堰市防汛

40、办立即报都江堰管理局、紫坪铺水库、白沙河堰塞湖应急除险指挥部、成都市水务局、成都市防汛办,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防汛避险应急准备。(4)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山地灾害预警。由发生地防汛指挥部向相关地区发出预警,并报上级防汛指挥部。4.3预警支持系统4.3.1防汛预警系统各级防汛部门应逐步建立完善防汛预警系统,依靠计算机、监测仪器等现代化技术做好防汛预警系统建设。4.3.2防御洪水方案(1)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2)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3)各类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

41、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有关地区应坚决贯彻执行。第五章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5.1.1按全市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出现的洪、涝灾害情况分级响应。5.1.2市政府和市防指负责影响全市防汛安全的重大防洪工程的运行调度;其它防洪工程的运行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其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直接调度。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5.1.3洪、涝灾害

42、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减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5.1.4发生跨区域洪水灾害时,或突发事件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区域防汛指挥机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5.1.5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灾害蔓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5.2应急响应发布5.2.1红色汛情预警(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市政府发布。5.2.2橙色汛情预警(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分管防汛工作副指挥长批准,市政府发布;5.

43、2.3黄色汛情预警(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长签发,市防指办公室发布;5.2.4蓝色汛情预警(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办公室主任签发,市防指办公室发布;5.3指挥流程为了保证我市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我市防汛抢险的指挥按“属地为主、分级展开、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5.4红色汛情预警(级)响应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汛情预警(级)响应1、未来36小时内,全市普降大暴雨,4个以上区(市)县雨量将达特大暴雨,或10个以上区(市)县雨量已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且降雨仍

44、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2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中心城区道路、下穿式立交桥和低洼地区积水,积水深达100厘米以上,大部分房屋进水。3、五条以上主要江河水位超过保证水位或三条以上主要江河接近历史最高水位(50年或100年一遇洪水);市内其它江河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且呈上涨趋势或持续稳定;沿河低洼地区城镇进水,大部分房屋进水,多数房屋受淹垮塌;重要河道将发生百年一遇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4、河道可能发生超标准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很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溃、决口、倒闸;水库发生超设计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溢、溃坝

45、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5.4.2红色汛情预警(级)响应行动1、全市进入紧急状态,市政府主要领导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各位分管副市长按职责负责相应行业的防洪工作;各位副指挥长按分工进入一线指挥。2、全面启动各级各部门防汛预案并按职责划分和预案要求由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主持本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抗洪抢险工作;3、没有出现灾情、险情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4、全市重要的抢险工作由市防汛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各地区各部门具体执行。一般性抢险救灾工作仍由各地区、各部门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5、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向媒体和社会通报有

46、关情况。5.5橙色汛情预警(级)响应5.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汛情预警(级)响应1、未来36小时内,全市将普降暴雨,4个以上区(市)县雨量将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或10个以上区(市)县雨量已达暴雨或到大暴雨,或4个以上区(市)县雨量已达特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中心城区大部分道路、下穿式立交桥和低洼地区积水,水深达80厘米以上,部分房屋进水。3、五条以上主要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三条以上主要江河超过保证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沿河低洼地区进水,部分房屋进水或受淹垮塌。4、河道可能发生50年一

47、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溃堤、决口;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大坝可能发生大面积滑坡、管涌,泄水建筑物及设施发生故障,危及水库安全。5、新产生的堰塞体出现溃坝现象,或都江堰市境内白沙河流域窑子沟、关门山沟、枷担湾堰塞湖从上游到下游相继溃坝,影响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5.5.2橙色汛情预警(级)响应行动1、各地区、各部门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2、启动部分市级防汛预案,市防汛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市防指领导到指挥中心指挥,分管副指挥长到市防汛办公室指挥;3、各区(市)县、各相关部门的领导除了带班指挥外,还要带队深入防洪重点部门检查防汛工作,消除防洪隐患;4、出现灾情、险情的地区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出险地区负责组织指挥,并将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各区及各专业抢险队集结待命,各区和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到重点部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市级各部门应全力确保重点设施正常运转。5、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向媒体和社会通报有关情况。5.6黄色汛情预警(级)响应5.6.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汛情预警(级)响应1、未来36小时内,全市将普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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