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农作物生物灾 害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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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农作物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有害生物的危害和对农业生产的损失,保护农业持续科学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植物检疫条例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的大面积暴发和流行;危害农作物的检疫性病、虫、植物及农业部、自治区政府公布的外来有害生物的暴发和流行;其他突发性病虫的暴发和流行,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及应急处置行动。1

2、.4 灾害分级本预案所称的农作物生物灾害是指会对农业生产、社会公共财产或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病、虫、鼠和农业部、自治区政府公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大面积暴发流行的外来有害生物。根据农作物生物灾害发生的性质、种类、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灾害分为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1.4.1 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占全市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2)我市辖区内虽有零星发生或偶然传入,但发生范围不广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

3、价风险较大、高度危险的;(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1.4.2 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一个县(市)、区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2)我市辖区内有一定发生范围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较小、中等危险的;(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1.4.3 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一个村(街道)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4、;(2)我市辖区内发生范围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具有一定危险的;(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1.5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立足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实,争取主动,防患未然,把灾害化解在萌芽状态。(2)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处置。 (3)果断处置。一旦发生农作物生物灾害,相关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4)规范有序。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范程序,讲究工作方法,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努力提高工作效能。2 组织指

5、挥体系区处置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技术咨询机构组成。2.1 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指挥、级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2.1.1 区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卡地尔吐尔洪副指挥长:丁彤卒、李顺元。成员:李顺元、彭小纯、马春雷、罗建光、王显军、崔芳、王霞、郝章平、程松林、于涛、李全立、童林祥、区邮政局、王福军、马江、各街道办事处单位负责人。2.1.2 区指挥部职责(1)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对、级农作物生物灾害进行应急处置。(2)向区政府和市农牧局报告关于农作物生物灾害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3)对村、中心、街道

6、和区有关部门在应急行动方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新闻媒体采访等有关事宜。(5)对农作物生物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本预案。2.1.3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区农牧局:负责制定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预防、控制和处置的技术方案;组织并检查、督导农作物生物灾害封锁、扑灭和预防控制的实施;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植物检疫疫情实施封锁和解除封锁等建议;按规定确认植物检疫疫情,并向区政府和市农牧局报告;提出灾害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组织对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补偿等费用和灾情损失的评估;做好农药、化肥、种子、药械等储备和农资

7、市场的监督管理。(2)区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报道口径,正面引导舆论;组织协调农作物生物灾害及应急处置情况的新闻报道,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助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宣传;组织网上舆论收集、研判和网上引导。(3)区经发委:维护农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安排。(4)区科技局:立项并组织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技术攻关。(5)区公安分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治安管理事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重大植物疫情疫区封锁、配合临时检查站开展相关工作。(6)区民政局:负责对因农作物生物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救济。

8、(7)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防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应急处置所需药械、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及控制扑灭等经费,协调监管应急处置经费的使用。(8)区建设局:负责应急防治物资的运输保障,协调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等工作。(9)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疫区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10)区工商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活动。(11)区质监局:依法对农资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监督,查处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生产行为。(12)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短期和中长期气象预报信息,灾害性天气监测服务,提供农作物病虫气象预测。(13)区邮政局:协助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

9、运输的检疫检查,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履行协管职责。河南庄村、西缘产业发展中心、街道办事处: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内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2.2 日常办事机构2.2.1 区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顺元同志,具体负责指挥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事务。必要时,成立协调督查组、物资保障组、控制处置组、宣传信息组等应急处置机构。2.2.2 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日常管理事务,指导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同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收集、汇总和发布相关信息,掌握工作动态;(2)负责成员单位间的信息

10、沟通、组织协调,及时传达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指示,通报工作动态;(3)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2.3 技术咨询机构区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区农牧局负责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刘福元、谢静霞、门恒、童林祥、姜龙等同志组成。其职责为:(1)疑难农作物病虫草害的会诊;(2)向区指挥部提出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风险评估意见和预警,为启动本预案提供技术咨询;(3)提供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参谋;(4)组织实施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处置技术的攻关研究。3 预防预警3.1 监测与报告3.1.1 信息收集收集国内外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

11、,农产品和植物废弃物进口、调入情况,植物物种引进情况和口岸截获有害生物情况等。3.1.2 日常监测(1)监测机构与网络。以各级植物保护(病虫测报)站、植物检疫站等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区、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危险检疫性病虫监测预警网络。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机构要加强和区农牧局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组织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危险检疫性病虫的系统监测,分析发生发展态势,发布重大病虫害中、长期预报和预警。(2)监测内容。全区各监测网络负责对各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危险检疫性病虫及外来有害生物的发生基数、发生面积、种群消长、迁移、蔓延、扩散等进行实时监测,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3.1

12、.3 信息报告(1)报告程序。区农牧局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病虫草害大面积暴发流行、非本地常见植物生长面积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区农牧局报告,区农牧局组织农技人员会同有关机构进行诊断。在作出诊断后2小时内报告至市农牧局。(2)报告内容。农作物生物灾害紧急情况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灾害类型;发生时间与地点;发生的数量、面积、范围、症状、危害程度和初步诊断结果;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有效程度;报告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报告人和联系方式。3.2 灾害诊断区农牧局依照下列规定负责组织农作物生物灾害

13、诊断。(1)国家法定检疫范围内的病虫草害,由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按有关的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确认。对怀疑是检疫性有害生物且当地植物检疫机构不能确诊的,按规定送样到“省区域性植物检疫实验室”检验诊断。(2)国家法定检疫范围外的病虫草害、外来有害生物等产生的灾害,由区农牧局确认。(3)对疑为国内新发现的农作物生物灾害,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农牧局报告。(4)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3 风险评估通过对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结合消长动态和气候条件,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发生的范围及程度。检疫性病虫害与外来有害生物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疫情可能性、检疫检测难度、控制措施等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监测重点和控

14、制措施。3.4 预警预报3.4.1 农作物病虫预警预报全区各植物保护(病虫测报)站,对监测的农作物病虫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预测,经风险评估有可能造成农作物生物灾害的,由区农牧局发布长中短期预报、预警,为启动和终止相应级别的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提供决策依据。3.4.2 植物疫情预警植物检疫机构,对检疫性和外来入侵的有害生物信息的收集、监测、结合风险评估,发出预警预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授权的机构,统一向社会公众和媒体发布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3.5 预防控制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预警、预报,对有可能造成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积极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正确指

15、导农户开展防灾、减灾行动,把农作物产量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4 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当农作物生物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涉农单位、农业部门,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并将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立即逐级上报市农牧局。4.2 、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4.2.1 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由市、区农牧局共同确认,市指挥部启动预案。实施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后,区相应启动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区级有关部门的应急行动方案立即启动。4.2.2 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由市、区农业部门会同涉农单

16、位共同确认,由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本预案,实施相应的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区指挥部负责部署灾害发生地的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统一指挥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行动,并将灾害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报区政府、市农牧局。(2)灾害发生地涉农单位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行动必须启动,区级有关部门的应急行动方案立即启动。(3)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由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区农牧局报请市农牧局在技术、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4.2.3 、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实施后,根据不同的灾害种类,实施相应的处置程序。4.3 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由涉农单位农业部门负责确认,涉农单位农作物生物灾

17、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本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生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涉农单位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部署灾害发生地的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统一指挥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行动。并将灾害情况和应急响应情况逐级上报至市农牧厅。超出涉农单位处置能力的,由涉农单位农业部门分别报请区政府、区农牧局,请求在技术、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4.4 应急结束农作物生物灾害经过应急处置后灾情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评估和专家咨询后,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区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区政府和市农业局备案。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理对于突发农作物生物灾害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区农牧局应制定出灾后生产计划,帮

18、助受灾地区的农户尽快生产自救,弥补因灾害造成的损失。5.2 社会救助受灾地政府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解决好受灾人民的生活。对在灾害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中因公致病、致残或牺牲的,由民政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抚恤。对从事一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津贴。6 应急保障6.1 组织保障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整合和充实各级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6.2 物资保障建立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防、控制和处置物资的储备制度。储备的物资包括农药、化肥、种子、植保机械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要相对充足。储备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有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6.3

19、 财力保障区财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控制和处置农作物生物灾害所需的各项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和物资保障所需经费。6.4 人力保障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农作物生物灾害的识别、防治、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人才、专家资源库,当灾害发生时,统一调配使用。6.5 技术保障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的生态学、流行学等技术研究,加强技术攻关,不断完善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技术。7 监督管理7.1 宣传演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农作物生物灾害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防范意识。7.2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预

20、防、控制和处置农作物生物灾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工作失职、渎职的,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追究责任。8 附则8.1 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农牧局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农牧局会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定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8.2 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8.3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流程图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发生先期处置(事发地涉农单位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信息报告(事发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区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报告区指挥部报告自治区农业厅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市农牧局经市指挥部批准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市指挥部批准准应急终止(区指挥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善后处置(区指挥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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