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半焦及30万吨轻质碳酸钙技改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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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天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30万吨/年轻质碳酸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新疆天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二一四年九月 1 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地点11.2建设项目的相关背景11.3 建设内容21.4 生产工艺21.5 生产规模51.6 项目投资51.7 工程特性51.8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6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0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0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0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3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13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153.3环境影

2、响预测及评价153.4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193.5环境风险预测评价223.6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性分析243.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243.8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244 公众参与274.1公开环境信息情况274.2公众意见征求294.3公众意见归纳分析294.4小结3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26联系方式331 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项目建于呼图壁县天山工业园区重化工产业园内,地处呼图壁县西北方向,距离呼图壁县城约28km,地理坐标北纬441654,东经863426。1.2建设项目的相关背景煤热解(干馏)可形成兰炭,兰炭作为一个新型材料,具有比电阻高、反应活性大、灰分低

3、、含铝低等特点,是目前性能最好、市场上最受欢迎的电石和铁合金还原剂;同时,焦炉煤气可作为热源烧石灰,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显著。兰炭产业近几年的发展也不可小视,兰炭的应用更是因其成本优势,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兰炭因其特有的技术性能指标,预计“十二五”期间国内市场容量大致在5000 万吨左右。兰炭产业可带动煤炭、电石、铁合金、金属镁、型焦、煤焦油加工、聚氯乙烯、电力等行业的快速发展,缓减了原煤外运的交通压力,成为上接煤炭开采,下连载能、化工、冶金,拉动物流、加工制造,广泛影响建材、服务等行业的支柱产业和关键环节。兰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煤焦油和焦炉煤气。采用煤热解和分级利用及多联产技术,完成固态能源(原煤

4、)向固态(兰炭)、液态(煤焦油燃料油)、气态(焦炉煤气化工产品)三种能源的高效转化,实现煤炭的分级利用,是促进兰炭产业升级的关键。新疆天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实际建设年产5万t兰炭炉2座,年产10万t兰炭的生产装置。原10万t/a兰炭项目由于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现已停产并于2012年10月将生产装置全部拆除,污染源消失。2010年召开了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强力推动新疆发展,提出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速本地优势资源转化,发展本地优势产业,是新疆经济发展的关键。新疆天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紧抓住大力开发新疆的良好机遇,充分依托新疆的优势资源和能源,按照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5、(2008年修订)中规模准入要求,对原10万t/a兰炭项目进行技改,拟建60万t/a兰炭项目,并充分利用焦炉煤气和当地丰富的石灰石资源生产30万t/a轻质碳酸钙。1.3 建设内容新疆天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30万吨/年轻质碳酸钙技改项目拟建7.5万t/a直立炭化炉8座,同期建设备煤、筛分、循环水泵房、污水处理、鼓冷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动力车间包括燃气锅炉房等内容;相应的辅助及公用工程内容:辅助生产项目有成品库办公化验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电及电讯、供热、供排水及消防。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表见表1-1。表1-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备煤工段地坪处理、洒水、设施受

6、煤坑、筛煤楼、煤塔、胶带运输机、封闭煤廊炭化工段空腹型直立炉、配套焦炉机械、装煤设施、放煤阀、熄焦设施、烘干设施等筛贮焦工段兰炭转运站、筛分室、筛焦楼、胶带运输机、封闭焦廊鼓冷工段鼓风机室、塔槽基础、循环氨水泵房、冷却净化池、辅助工程辅助生产系统原煤储仓、粉煤仓、变配电室、储焦场、粉焦仓辅助配套系统焦油罐、氨水贮槽、中心化验室、消防站、综合仓库、机修间行政福利设施综合办公室、职工食堂、浴室公用工程供电总变电所、车间变电室、供水给水设施、循环水设施、水泵房、供热燃气锅炉房环保工程备煤工段地面硬化、原煤储仓、粉煤仓、除尘系统含封闭通廊、炭化炉炉体放煤旋塞、放煤阀、钢板密封、辅助煤箱水封上升管筛储焦

7、工段除尘系统含封闭筛焦楼粉焦仓、封闭焦廊煤气净化冷凝鼓风工段包括煤气初冷器、鼓风机、电捕焦油器等设施焦油工段包括焦油回收装置、焦油贮槽、脱硫回收装置等回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事故调节池、循环氨水槽、焦油等事故储池、固废贮槽轻质碳酸钙生产工段地面硬化、石灰石简易储仓、石灰仓、除尘系统其它地面防渗、隔声降噪、绿化、在线监测轻质碳酸钙生产工段石灰生产线设施原料、产品堆场及贮存仓,气烧石灰窑轻质碳酸钙生产设施精浆池、窑气净化设施、碳化池、脱水烘干设施、成品库1.4 生产工艺项目全厂生产工艺路线简图见图1-1。备煤炭化炉煤气冷却净化末煤出售利用脱硫及硫回收焦油渣脱硫废液冷却兰炭兰炭掺入入炉煤中掺入入炉煤中

8、污水处理站回用水回用水硫磺出售净煤气烧石灰工段轻质碳酸钙生产工段生石灰净煤气轻质碳酸钙石灰石图1-1 项目工艺路线简图1.4.1 兰炭生产工艺本项目兰炭装置设计生产规模60万t/a,所选炉型为内热式水平火道直立炉,单炉生产能力为7.5万t/a,一共8座。经过对国内生产兰炭的类似企业工艺和环保要求的对比,本项目决定选用与神木县四海煤化工有限公司兰炭生产相似的工艺。本工艺包括:备煤工段、炭化工段、熄焦工段、烘干及筛焦工段、煤气净化工段、筛贮焦工段、煤厂及原料堆场等工段。其中:备煤工段:采用皮带机送料,封闭通廊,优点是送料集中、设计紧凑、机械化程度较高、占地面积小、无煤尘污染;炭化工段:选用平面布置

9、整齐集中,充分发挥上料、筛运、鼓冷系统综合能力。兰炭炉采用空腹型直立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共同研制);熄焦工段:红热半焦由新型推焦机推入刮焦水封槽熄灭,经刮焦机刮出、烘干后经皮带机运至破碎筛分室进行分级,为保证半焦含水符合质量要求,刮焦机端部设烘干装置,利用净化煤气对兰炭进行烘干处理;煤气净化工段:本设计处理煤气量为7.43亿Nm3/a,采用直冷与间冷相结合工艺。经热、冷循环氨水多段喷淋冷却煤气降温至80-85后,再进入横管初冷器,煤气降温至22-25,旋流板捕焦油器脱除焦油雾后的煤气用罗茨风机加压,荒煤气经循环氨水喷淋冷却、旋流板捕油器脱除焦油雾后,进入脱硫塔脱硫,净化后的煤气一

10、部分回炉,一部分烘干兰炭,剩余部分送往本厂烧石灰生产线使用。筛贮焦工段:兰炭经皮带机运至振动筛、移动胶带机最后至成品堆场。1.4.2 石灰生产工艺石灰生产是将CaCO3含量达到标准要求的石灰石破碎成一定粒度的大小块,然后装入石灰石煅烧炉中,经过预热、煅烧、冷却、最后出产品。煅烧温度控制在9001200,以保证碳酸钙完全分解。在煅烧炉的顶部放出二氧化碳,底部得到氧化钙,反应式如下:CaCO3CaO + CO2 整个煅烧过程分为五带:储料带、预热带、煅烧带、后置煅烧带、冷却带。燃烧系统采用换热器预热煤气、助燃空气进行煅烧,降低热耗、节能。气烧石灰窑工艺流程示意图见图1-2。气烧石灰窑石灰石脱硫煤气

11、出灰输送计量输送斗式提升机石灰贮仓窑炉废气图1-2 气烧石灰生产工艺流程简图1.4.3 轻质碳酸钙生产工艺用37倍的水消化煅烧生成的石灰,消化温度为90左右,时间1.52小时。消化后的石灰乳浓度为1018Be,经过滤除去杂质后,进入碳化罐碳化,二氧化碳经洗气槽净化后送入碳化罐,浓度为3040%左右,碳化温度为6070,碳化压力为7.84104Pa,碳化时间视二氧化碳浓度、流量及料液容积而定,碳化终点用pH值控制(pH=7左右)。碳化后的碳酸钙桨料,经离心脱水后,含水率达3242%左右。然后,湿粉进入回转干燥炉干燥,含水率可降至0.3%以下。再经冷却、粉碎、过筛得到轻质碳酸钙。主要化学反应式如下

12、:Ca(OH)2CaO + H2OCaCO3 + H2OCa(OH)2+ CO2轻质碳酸钙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见图1-3。图1-3 轻质碳酸钙生产工艺流程图1.5 生产规模本项目拟建直立式内燃炭化炉单炉生产能力为7.5万t/a的炉体2组(每组4台),每组生产能力30万t/a,企业设计生产能力60万t/a兰炭。 1.6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8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730万元,流动资金7085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21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1.7 工程特性本项目工程特性见表1-2。表1-2 本项目主要技工程特性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生产规模1兰炭产量万t/a602轻质碳酸钙万t/a

13、30二产品产量1兰炭(干)t/a600000主产品2石灰t/a419000主产品3轻质碳酸钙t/a300000主产品4焦炉煤气(干)万Nm3/a74033副产品5焦油t/a60000副产品6硫磺t/a1280副产品三主要材料用量1原煤t/a11000002石灰石t/a924000四动力消耗1新鲜水m3/h97.551.1生活及其他用新鲜水m3/h1.51.2生产用新鲜水m3/h96.052电kWh/a13.46106五运输量万t/a335.1281运入万t/a203.42运出万t/a131.728六全厂定员人280七生产制度小时8000八占地面积万m220九项目总投资万元208151.8与法律

14、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8.1兰炭生产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兰炭生产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 兰炭生产与产业政策符合性一览表分类焦化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生产布局1.新建和改扩建焦化生产企业厂址应靠近用户或炼焦煤原料基地。必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焦化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焦化行业结构调整规划要求。靠近炼焦煤原料基地,符合地区焦化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要求。2.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城市居民供气项目、现有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以内,主要河流两岸、

15、公路干道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89)范围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生产企业。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焦化生产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距呼图壁县直线距离28km距最近居民区永丰四队2.4km评价范围内无特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工艺与装备1.新建直立炭化炉单炉生产能力7.5万吨/年,每组生产能力3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直立炭化炉单炉生产能

16、力7.5万t/a,生产能力60万t2.焦化生产企业应同步配套建设煤气净化(含脱硫、脱氰、脱氨工艺)、化学产品回收装置与煤气利用设施。同步配套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装置与煤气利用设施3.环境保护、事故防范与安全(1)焦化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应同步建设煤场、粉碎、装煤、推焦、熄焦、筛运焦等抑尘、除尘设施,以及熄焦水闭路循环、废气脱硫除尘及污水处理装置,并正常运行。具体有:(2)半焦(兰炭)生产的企业氨水循环水池、焦油分离池应建在地面以上。生产污水应配套建设污水焚烧处理或蒸氨、脱酚、脱氰生化等有效处理设施,并按照设计规范配套建设生产污水事故储

17、槽(池),生产废水严禁外排。(3)焦化生产企业应采用可靠的双回路供电;焦炉煤气事故放散应设有自动点火装置。(4)焦化生产企业的化学产品生产装置区及储存罐区和生产污水槽池等应做规范的防渗漏处理,油库区四周设置围堰,杜绝外溢和渗漏。(5)焦化生产企业应建设足够容积事故水池、消防事故水池。同步建设封闭煤场、粉碎、筛运焦等抑尘、除尘设施,以及熄焦水闭路循环、废气脱硫除尘及污水处理装置;生产污水配套建设污水蒸氨、脱酚、脱氰生化等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生产污水事故储槽(池),生产废水不外排;采用可靠的双回路供电;焦炉煤气事故放散设有自动点火装置;生产装置区及储存罐区和生产污水槽池等做规范的防渗漏处理,油库区四

18、周设置围堰;事故水池3000m3。主要产品质量1.焦炭半焦(兰炭)应参照YB/T034-92标准。2.焦炉煤气城市民用煤气应达到GB13612-92标准;工业或其它用煤气H2S含量应250mg/3。3.化学工业产品粗焦油符合YB/T5075-1993标准(半焦所产焦油应参照执行);兰炭产品符合YB/T034-92标准;煤气H2S含量250mg/3粗焦油符合YB/T5075-1993标准资源能源消耗及副产品综合利用1.资(能)源消耗(1).综合能耗(kgce/t焦):260*1(内热)230*1(外热)210(2).煤耗(干基)t/t焦:1.651.65(3).吨焦耗新水m3/t焦:2.50.8

19、92(4).焦炉煤气利用率:9899(5).水循环利用率%:95992.焦化副产品综合利用焦化生产企业生产的焦炉煤气应全部回收利用,不得放散;煤焦油及苯类化学工业产品必须回收,并鼓励集中深加工。剩余焦炉煤气用作煅烧石灰石煤焦油等全部回收环境保护环境保护1.污染物排放量焦化生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环保部门分配给其排污总量指标。待分配总量指标2.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焦炉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其它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6)。酚氰废水处理合格

20、后要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外排废水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入污水处理厂的达到二级,排入环境的达到一级标准。气、水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3.固(液)体废弃物备配煤、推焦、装煤、熄焦及筛焦工段除尘器回收的煤(焦)尘、焦油渣、粗苯蒸馏再生器残渣、苯精制酸焦油渣、脱硫废渣(液)以及生化剩余污泥等一切焦化生产的固(液)体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处理和利用,不得对外排放。全部配煤炼焦,不外排1.8.2 石灰生产产业政策符合性(1)本项目石灰生产装置确定选用选用双梁式气烧窑,以净化脱硫后的兰炭尾气为燃料,总生产能力60万t/a,符合关于加快自治区石灰石行业发

21、展的意见中节能环保达标的相关要求。(2)符合关于加快自治区石灰石行业发展的意见中“到2008年底,全面淘汰土立窑石灰生产线;符合节能环保改造条件的生产线完成技术改造;新(扩)建、改造生产线环保全部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90781996);吨石灰能耗控制在150公斤标煤以内,”的主要目标。继关于加快自治区石灰石行业发展的意见文件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又发布了文件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自治区石灰行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64号,本项目严格按照文件指导要求,新建符合环保要求的气烧石灰窑,并且采取布袋除尘措施,使石灰窑尾气达标排放。(3)本建设项目选用节能环保型石灰窑

22、生产线,建设规模达到60万t,符合关于促进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提出的:“鼓励建设配套有环保设施的石灰气烧竖窑、双燃料竖窑、带煤粉制备系统的竖窑和直径2.5m以上石灰回转窑”的规定。1.8.3轻质碳酸钙生产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轻质碳酸钙生产工艺中CO2原料来自石灰石煅烧窑气,主要含CO2成分的尾气经净化后进入碳化工段与氢氧化钙精浆液反应。轻质碳酸钙生产综合利用了废气,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第六篇第二十一章第一节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

23、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要求。1.8.4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呼图壁县总体规划,呼图壁县将重点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工业强县战略、科教兴县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四大战略。力争实现四个重大转变,即由比较注重量的扩张与质的提高相结合转变;由比较注重经济增长向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协调发展转变;由农业经济为主向凸显工业的主导作用转变;由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向重化工业(煤-煤化工-煤电、矿产建材、石油天然气)为主转变。新疆天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在呼图壁县建设年产60万t/a兰炭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推动地方及自治区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符合西

24、部大开发资源转换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地区的产业发展方向,为促进当地优势资源的转化,推动地方经济,延长高载能产品的产业链,对发展地区经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和地区财政税收具有积极的意义。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中SO2、NO2、NH3、BaP、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最大浓度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说明各污染物在监测期间的各污染物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PM

25、10在监测期间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单项污染指数排序为IPM10IBaPISO2 INH3,区域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PM10,其次为BaP。(2)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期间厂址区域地下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要求。(3)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期间厂址区域地表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4)声环境质量现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评价区地表主要以戈壁荒滩为主,区域地表原生植被由盐梭梭、柽柳、苦豆子

26、、碱蓬、驼绒藜、猪毛菜等荒漠植被,覆盖度在30%左右。在低洼河沟谷地带主要有柽柳、芦苇、香蒲等。规划园区地表自然植被为平原荒漠草场,平均草层高20cm左右,亩产干草量约30kg,草场等级按照全国重点牧区草场资源调查大纲和技术规程中的五等八级草场分级标准中北方天然草场等级划分来看,规划区天然草场为五等八级草场,属于低等草场,牧草产量低,适口性差,可食率低。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和技术导则,结合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范围如下:(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炭化炉为中心,东、南、西、北侧各延伸5km的矩形区域。(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地下水水环

27、境影响评价范围:拟建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2km的矩形区域。(3)声环境评价范围厂区及厂界外1m范围内。(4)风险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拟建项目生产区、储存区为中心,半径5km的圆形区域。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址及周边200m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图2-1。 大气评价范围风险评价范围环境关心点拟建项目厂址2km豪拓公司鑫联化工格兰美特化工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3.1.1污染物类型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类型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3.1.1.1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

28、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2)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备煤系统主要污染物为煤尘,其排放源主要有:煤堆场、煤转运站、配煤室、粉碎室和卸煤过程等。炭化炉装煤时,从装煤孔、上升管及平煤孔等处逸散的煤尘。炼焦时,炭化炉炉体的装煤孔盖、炉门及上升管盖等处泄漏的烟气。烘干炉、锅炉烟囱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净煤气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SO2、NOx、烟尘等,烘干炉污染物呈无组织排放,锅炉烟囱污染物呈有组织高架点源连续性排放。筛贮焦系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焦尘,其排放源主要有:焦场、筛焦装置、焦转运站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在冷凝鼓风工段,设置了很多焦油、氨水贮槽,从放散管处排出的废气中主要含NOx、H

29、2S、CO以及少量的HCN和CmHn等污染物。石灰和轻质碳酸钙生产过程中污染源呈现多源特点,称量装料、出灰、筛分破碎石灰过程中产生粉尘,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集中后达标排放。轻质碳酸钙滤饼烘干是利用石灰窑尾气,大气污染物为净煤气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SO2、NOx、CO2、烟尘等,污染物呈连续性排放。3.1.1.2水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点生活污水。(2)运营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类是用于设备、工艺过程的不与物料接触的用水和用汽形成的废水,这一类水在生产过程中未被污染,当确保其不与污水混流时,可重复使用。另一类是在工艺过程中与各类物

30、料接触的工艺用水和用汽形成的废水,这一类废水由于直接与物料接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3.1.1.3固废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情况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有建设施工中开挖出的土方,产生的碎砖、水泥、木料等。施工期间大量施工人员工作生活,必定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2)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情况兰炭生产固废包括除尘回收的烟(粉)尘、冷凝鼓风工段的焦油渣以及脱硫工段脱硫废液。轻质碳酸钙生产固废主要包括化灰机排出的废渣和旋液分离器排出的灰渣。3.1.1.4噪声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噪声污染排放情况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2)运营期噪声排放情况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

31、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于破碎机、煤气风机、空气风机、振动筛、各类泵类及压缩机产生的机械噪声等3.1.1.2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途径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及排放途径汇总情况见表3-1。表3-1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途径项目污染源排放方式排放途径达标情况废气排放筛煤楼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30m高烟囱达标排放锅炉尾气15m高烟囱烘干炉废气5m高烟囱无组织荒煤气无组织排放-煤场煤尘焦场焦尘罐 区石灰窑尾气(作为烘干装置热源)45m高烟囱达标排放装卸废气25m高烟囱出灰尾气破碎废气碳化池无组织排放-废水排放兰炭生产系统排水间歇排放、持续排放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处理达标回用净下水排水厂区生活及其他

32、噪声排放滚筒筛间歇排放、持续排放采取减噪降噪措施后直接排放达标排放皮带运输机空气风机煤气风机振动筛除尘风机电机振动给料机主引风机悬震筛离心分离器脉冲筛粉机固废排放除尘回收烟(粉)尘间歇排放、持续排放外售妥善处理,综合利用煤末、焦末焦油渣等外售或掺入炼焦原料煤中脱硫残液掺入炼焦原料煤中污水处理厂污泥掺入炼焦原料煤中石灰石粉外运做水泥生产原料石灰粉作为石灰粉外售灰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生活垃圾指定垃圾处置场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厂址周围环境状况及敏感点见图2-1。表3-2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序号名称方位距离人口性质1永丰四队SSW2384m300人群聚居点2祁家

33、湖村WNW4585m500人群聚居点3东梁村SW5668m600人群聚居点4十八户村SSW5061m300人群聚居点5永丰六队NW7456m500人群聚居点6梧桐沟农场NNE5100m100人群聚居点7厂址所在区域地下水地下水保护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施工期间,土方挖掘、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扬尘会对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扬尘的产生及影响程度与风力大小和气候因素有一定关系。因此,首先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风季破土开工。施工临时道路应铺设沙砾或粘土面层,经常洒水,减小扬尘对环境的污染。3.3.1.2施工

34、期水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区域气候极端干旱,强烈的蒸发和风力作用使施工建设期的少量的排水很快蒸发殆尽,没有污水排放造成的不利影响产生。3.3.1.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基础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主体工程施工和装饰工程施工产生的废物料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3.3.1.4施工期污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短期的,项目建成后,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就此结束。但是由于施工机械均为强噪声源,施工期间噪声影响范围较大,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严格管理

35、。3.3.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预测方案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按照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A的要求,采用EIAPROA2008软件中的模式系统进行预测。 预测范围是:以厂址中心为原点,东、西、北、南均为5km的矩形区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因子为:SO2、NO2、TSP、H2S、NH3、非甲烷总烃、苯并芘。 主要预测内容如下:全年逐时条件下,评价区域各敏感点地面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本次评价搜集了2010年全年气象数据作为预测气象条件。全年逐日条件下,评价区域各敏感点地面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

36、日平均浓度;长期气象条件下,评价区域各敏感点的地面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年均浓度;非正常工况下,全年逐时、逐日气象条件下,评价区各敏感点地面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小时浓度。(2)预测结果与评价最大小时落地浓度SO2、NO2、TSP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浓度限值(0.03g/m3)标准判定,苯并芘浓度(0.0099g/m3)达标,且苯并芘最大值发生在厂区中心(0,0)点,以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的浓度限值(0.3g/m3)来判定也不超标;以工

37、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民区最高容许浓度限值标准判定,NH3(0.0280mg/m3)、H2S(0.0061mg/m3)最大落地浓度在任何预测点均达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值。最大日均落地浓度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判定,SO2、NO2、TSP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浓度限值(0.01g/m3)标准判定,苯并芘最大日均落地浓度(0.0014g/m3)达标,且苯并芘最大值发生在厂区中心(0

38、,0)点,以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的浓度限值(0.3g/m3)来判定也不超标;以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民区最高容许浓度限值标准判定,NH3(0.0029mg/m3)、H2S(0.0006mg/m3)最大日均落地浓度在任何预测点均达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日均落地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值。年均落地浓度所有污染物最大年均浓度均不超标,对外界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长期污染气象来看,没有污染指向特别明显的方位。项目运行后正常状况下各环境敏感点落地浓度分布各环境敏感点小时最大浓度、日均最大浓度及年均浓度的预测

39、结果可知,各环境敏感点污染物浓度较小,均未超出相应标准浓度要求的限值。正常状况下项目贡献值与各环境敏感点现状值叠加预测结果分析建设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后,项目最大年均贡献浓度与各环境敏感点现状监测值叠加后的预测结果可知,各环境敏感点各污染物浓度叠加值,SO2、NO2、TSP 均未超出相应标准浓度要求的限值。非正常工况小时浓度预测结果与分析在非正常工况下,粉尘和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均可造成环境质量大幅下降,部分环境关心点的环境烟粉尘污染物小时浓度将出现严重超标现象。因此应控制非正常工况的持续时间,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严格操作规程,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盲目生产造成事故排放对环境

40、产生的不良影响。经我们调查,只要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精心操作,事故排放是可以避免的。(3)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生产规模60万t,所在地区近三年平均风速2-4m/s,根据GB11661-2012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中要求,得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800m(最小距离)。经调查厂区周围2km范围内没有集中居住的人群,完全满足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但建设方在其防护距离内应加强管理,加强外围防护,加强厂区绿化,同时,应与环保和规划部门联系,厂址周围1.0km之内在规划其他项目时,不能用做建设食品、粮油加工、轻工、纺织、精密仪器厂等企业。3.3.1.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1)工程取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分

41、析本项目取水由园区统一规划,统一供给。根据现场调查了解,取水地附近没有固定居民及农田,取水不会对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产生明显影响,因此,工程取水不会对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产生明显影响,亦不会破坏现有水体使用功能。(2)生产运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废水处理和全厂处置平衡方案,全厂生产工艺污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站生化处理达标后经管道输送返回装置区作生产用补充水;辅助生产设施排放的清净下水经深度处理后供各循环水系统作补充水,厂区实现废水零排放。由于本项目生产运行期将实现废水不外排,同时厂址周围5km之内无地表水体,所以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3)生产运行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各生产

42、装置在工程设计时均采用防渗或防漏效果很好的设备或贮罐,装置内排水管道均采用密封、防渗材料,各工序排放的废水均由管道经二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故本工程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厂址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3.3.1.3运营期固废影响评价项目产生的焦尘、粉尘均为粒径很小的微粒,在储存、运输过程中易随风扬散,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要求产生的焦尘、粉尘在筒仓中临时储存、运输过程中密闭运输,同时及时清运避免污染环境。石灰石筛分破碎、出灰过程及轻质碳酸钙产品筛分过程要求在室内进行,并安装除尘装置,避免粉尘污染。3.3.1.4运营期噪声影响评价利用噪声预测公式,使噪声源通过等效变换成若干等效声源,然后计算

43、出与噪声源不同距离处的理论噪声值,再与背景值叠加(背景值以现状监测昼、夜间最大值计),得出本项目运行时对厂界及评价区不同距离的敏感点噪声环境的影响状况。经过预测,与背景值叠加后,各厂界昼间及夜间最大叠加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厂址周围将来可能会分布有其他工业企业,建设方应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将主要噪声设备设置于厂区中心,远离厂界,并布置于车间厂房室内或地下;同时加大厂区周围绿化造林,以减少噪声对外的传播。3.4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3.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煤堆场防治措施煤棚的地坪需经过处理,

44、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必须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贮煤棚(彩钢板棚)设置推土机、装载机、自动洒水装置。兰炭堆场防治措施评价要求兰炭粉设全密闭储焦仓储存,采取此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焦场无组织控制范围为兰炭装车外100m。在筛焦棚、焦转运站等主要扬尘部位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炭化工段废气治理措施炭化炉装煤时采用有阀式给料机和辅助煤箱与炉体连接在一起,连续加煤方式,加煤口控制在微负压状态,杜绝煤尘外逸;炭化炉炉顶辅助煤箱和炉体间采用石棉及特制泥浆密封,炭化炉采用护炉铁皮密封,杜绝煤气外逸;煤气中焦油雾的脱除采用高效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电捕焦油器布置在鼓风机前负压操作,绝缘箱设氨气保护,可最大限度地脱除煤气中地焦油雾滴;熄焦方式采用水封式炉内熄焦,出焦时采用“水捞焦”,水封式炉内熄焦避免了传统熄焦方式时产生的大量烟气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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