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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 工 监 理 工 作 程 序方 法 和 制 度(试行)目 录一、监理工作程序、方法41、监理目标和机构42、项目监理规划43、项目监理实施细则64、监理工作时效75、监理工作准备86、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9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48、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209、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2010、工程进度控制2111、安全监理工作2312、文明施工监理27附录:工程质量控制要点291 基坑开挖和回填土质量控制要点292 钢筋砼工程质量控制要点303 预制桩沉桩施工质量控制要点314 钻孔灌注桩质量控制要点335 浆砌石质量控制要点356 防汛通道施工质量控制要点367 河道、湖泊疏浚开挖施工质量
2、控制要点378 桥梁施工质量控制要点429 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质量控制要点4410 电气、监控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点4511 启闭室、管理房质量控制要求4612 绿化种植施工质量控制要点46二、 监 理 工 作 制 度47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472、项目监理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02.1. 项目监理部廉政制度502.2 设计交底制度512.3.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512.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532.5.施工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制度532.6. 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542.7.工程变更制度542.8.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验收管理制度552.9.现场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62
3、.10.工程的验收制度572.11.旁站监理制度592.12.工程项目监理月报编制制度622.13. 施工现场监理会议制度622.14.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制度642.15. 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制作与管理制度652.16. 安全监理内部工作制度652.17.项目监理部工程监理日志记录办法662.18.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672.19. 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682.20.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制度69附件1: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70图C1 监理单位工作程序图81图C2 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82图C3 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83图C4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84图C5 工程款支
4、付监理工作程序图85图C6 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86图C7 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图87一、监理工作程序、方法1、监理目标和机构监理工作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明确监理范围、内容、责任和权力,实现合同目标。1.1依据监理合同要求,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和其他工作人员。1.2监理机构人员要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2、项目监理规划 编制监理规划要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工作内容等具体情况,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承包人报批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编写;监理规划要突出监理工作的预控性
5、,注意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报项目法人备案;按照监理规划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2.1监理规划应内容全面,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程序合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控制有力,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2.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七日内报送建设单位。2.3 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以
6、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2.4 监理规划的内容2.4.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性质、等级、建设地点、自然环境与外部环境;工程项目组成及规模、特点;工程项目建设目的。2)工程项目的主要目标及主要技术指标:总投资及组成、计划工期(包括项目阶段性目标的计划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质量目标等;工程的难点和重点。3)工程项目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简况。4)质量(安全)监督单位2.4.2.监理工程的范围和内容(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等)。2.4.3.监理工作的依据:(列出开展监理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及部门颁布
7、的有关技术标准,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以及有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等的名称、文号等)。2.4.4. 监理工作目标;(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等级、安全要求)2.4.5.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与部门设置,部门分工与协调,人员配备计划:人员配备的数量和名单以及资质情况;组织框图。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2.4.6.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变更监理工作程序、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及监理工作总流程、准备阶段
8、工作流程、 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工作流程等,此外,对重要分部工程、隐蔽工程、进场材料控应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见附件:2监理工作程序图:图C1 监理单位工作程序图图C2 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图C3 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图C4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图C5 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图C6 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图C7 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图2.4.7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应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同时要对施工合同管理、协调、工程验收与移交、保修期、信息监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应体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检查、事后验收的原则。如施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巡视、旁
9、站、 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报告。对施工过程的工序进行检查监督,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进行旁站,对隐蔽工程签认,对单元、分部工程验收严格执行报验手续及变更设计审批等。对重点和难点环节,明确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明确监理控制的细节。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偏差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进行纠偏。(详见:5后部分)2.4.8.监理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包括监理交底、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施工图核对、变更设计、工程检查验收、旁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监理、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日记、会议及文档管理等制度和管理办法。(详见:监理制度)2.4.9监理设备:包括型号、
10、规格、数量、进场计划。2.4.10,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修改,按原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2.5.工程项目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分项)工程)表的划分和上报。3、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1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应在专项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建设单位备案。3.2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项目的施工方法和专业特点,做到具有明显的针对性,体现工程总体目标的实施和有效控制,明确控制措施和方法,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突出监理
11、工作的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及条款可随工程不同而有所调整。3.3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3.4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编制依据2适用范围及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的范围及重点3项目或专业工程的监理人员及职责分工4. 依据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名称及文号5. 建设单位提供的必要条件6. 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7. 进度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8 投资控制的内容、措施和 方法9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10.合同管理11.信息管理13.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和内容14
12、.其他内容3.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6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的计划安排。4、监理工作时效4.1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时效要求完成现场隐蔽工程、 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4.2 合同中对监理工作时效无限定的可按下列要求执行: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自收到施工承包单位检查申请之后起算24h内到现场,如48h不到现场,施工承包单位可通知监理工程师后自行隐蔽。2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方案、计划、监理工程师自收到之日起应于7日内予以批准或签认,需报送建设单位的,应在14日内报送建设单位。3质量检查验收应在检查完成的当日或第二日
13、办理完相关签认。4需退回施工承包单位修改或检查不通过的,时间从再次报送的时间起算。5、监理工作准备5.1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组建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派出相关监理人员进驻现场,与建设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建立联系渠道。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有利于施工合同管理和目标控制、有利于监理决策和信息沟通、有利于监理职能的发挥和人员的分工。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监理机构应制定包括施工图纸、开工申请、计量、质量检验、变更、支付申请、验收等各类文件的核查、审核、审批和方法。5.2 熟悉合同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了解合同条款中建设单位、施工承包
14、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处理合同事宜的原则、方法、程序。若发现合同文件中存在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上报建设单位,查证清楚。5.3 熟悉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按下列内容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建设单位: 1图纸签认手续;2设计图纸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3结构图中的相关尺寸是否统一准确;4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差、错、漏、碰”;5设计图中所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图册的有效性;6设计中采用的特殊工艺和新材料等非标准的依据是否充分;5.4 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1检查标书中工程量清单是否有错、漏之处;2确定相关单位工程、分部、单元工程的数量和工程量;3审查价格标
15、准是否合理;4. 明确工程量变更及业务签证;5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为验工计价作好准备。5.5 熟悉技术规范、标准、检测规程、质量验收用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中涉及的施工规范、设计规范、验收标准用表、试验检测规程方法、工程量计量方法等应充分熟悉和掌握,以便在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5.6 熟悉施工现场和施工环境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现场并与图纸核对,对定线数据进行现场核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迁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的临建情况,用水、用电情况,控制桩的位置和保护情况等。6、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6.1参加设计交底1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
16、应有记录,会后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会签。2监理工程师通过设计交底应了解设计的主导思想,基本内容,使用的设计规范和设计的主要依据,设计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和对施工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对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6.2参加交桩及复测成果复核1监理工程师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由勘察设计单位向施工承包单位的现场交桩,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复测。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导线网和水准控制网复测结果和保护措施。3完成交桩复测,施工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控制网成果。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必要的内业和外业复核,符合规定
17、时予以签认。6.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 编制内容和内部审查手续是否齐全。. 施工组织是否合理。. 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以及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技术的先进性。. 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施工设备的检查,包括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及设备配套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要求。对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的施工设备,应督促施工单位更换。.审查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的证明文件。. 审查工程施工使用计量仪器、设备是否有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仪器和设备的计
18、量鉴定证书或设备率定文件。.施工安排是否连续、均衡、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及季节性施工的安排。. 检查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措施是否完整、可行。包括:设立专门质量管理机构和专门质量检测人员;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情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满足施工要求及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内部审核后,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报审表,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
19、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召开设计、建设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的审查会议,在正式批复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宜征求建设单位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若审核未通过,需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报审,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重新审定。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型结构、特种结构工程的技术方案,应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审批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报建设单位备案。控制工期工程由建设单位批准。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单元、分部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技术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期间如需变更,应将变更后的技术方案报送监
20、理部审定。6.4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1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应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三类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资格证)和岗位职责、和其他人员资质等。2检查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现场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材料、设备管理制度。3核查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6.5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承包单位的投标承诺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材料进场、机械、人员、设备情况。1. 对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验及测试,严禁不合格的材料在
21、工程中使用。2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3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能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应限期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补足进场。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退场。5审查合格的进场机械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承包单位不得运出工地。6.6 对施工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1施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2施工分包单位的业绩和信誉。3施工分包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4施工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5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分包项目的审核,不解除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责任。6.7 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或
22、)委托试验室进行检查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检定证明。3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4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要求。6.8 检查开工准备情况1施工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投标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如无特殊情况,开工令发出的日期应符合投标书的要求,不应提前或推后。2在发布开工令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工程师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开工条件。. 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手续和资质证明(开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明、专项施工许可证)。. 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
23、批准。. 基准点测量复核已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质量管理体系已符合有关要求。. 进场的工、料、机能满足开工需要。. 进场设备和人员符合要求。. 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满足开工要求。.安全、环保措施符合要求,已进行开工前检查。6.9 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与建设单位代表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1)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2)
24、建设单位代表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4)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5)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 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6.10 工程质量验收用表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商定明确工程项目划分和质量验收使用的质量验收报验频率、表式、数量的规定和要求。2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与施工承包单位对工程用表目录和填写格式、内容、相关签字人等
25、取得共识,形成纪要,报送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备案。6.11 质量控制的方法1审查与批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批准,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对砼配合比的审查与批准。2施工过程的巡视及检查监理工程师要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拍摄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及时加以制止,并做好巡视记录。3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旁站旁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条件与批准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2)各种集料、配合比及用量;3)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4)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5)工程作业的施工环境和安全保障。6
26、)监理人员做好旁站记录。4试验与检测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方法进行试验和平行检测,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5质量信息收集及分析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质量信息收集系统,定期进行整理和分析。6指令对施工承包单位违反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施工规范的施工行为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要及时回复,签认。7暂停工程施工对施工承包单位严重违反合同和设计文件的施工行为或恶劣的质量后果,及时发出暂停工程施工通知或局部停工通知,整改后复工签认。8质量检查验收6.12 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控制:1审查进场材料、构配件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进口材料和构配件应提交国
27、家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明;2审查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3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参加对生产厂家的考察、评审;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5对施工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送的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予以签认;6监理工程师应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的比例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6.13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严禁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撤出现
28、场。6.14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7.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控制测量成果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核查和确认,审核并签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监理单位复核单(见监理用表中 )。7.2 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和检测。1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查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到岗到位;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避免施工环境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6已施工部位不存在质量缺陷,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7.3 隐
29、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1)水工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土工布铺设、桩基础、钢筋绑扎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工后,施工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在规定的24小时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验。(2)监理单位接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在24小时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表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在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位,严禁自行封闭或掩盖,否则不予以认可并作违规处理。 (3)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部主持,组织设计和运行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并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
30、4)隐蔽工程中桩基础工程和基坑开挖,联合检查验收时,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提供检查所需相应的检测资料。(5)对检查合格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现场签认,并准许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6)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或签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 。指令施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7.4 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1 单元工程划分应与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相一致;2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3与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4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等相配套。5检查验收的程序同隐蔽工程验收7.5 专业
3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试验。同时,监理工程师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1工艺试验施工承包单位应提出工艺试验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做出选定。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做出详细记录。试验结束后应由施工承包单位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2原材料、构配件抽样检验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承包单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进行抽样试验的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根据合同约定,在施工承包单位抽样
32、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独立进行平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施工承包单位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当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工程材料产生疑问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增加抽样频率。3验收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有效的监督。在施工承包单位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单位抽样试验的结果。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7.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计量器具的技术状况。7
33、.7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或使用的工程材料产生疑问,认为可能造成重大质量隐患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一步检测,承包单位必须密切配合。7.8 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7.8.1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内容:1实物检查: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验进行检查;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混凝土、砂浆等强度检验进行检查;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查。2资料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
34、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 7.8.2单元工程合格及优良标准: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及优良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及优良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或优良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1检查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2检测项目的质量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特殊要求外,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单元工程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
35、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单元工程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70%。单元工程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90%。7.8.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及优良标准:1.分部工程合格标准:1)分项工程所含的单元工程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
36、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2.分部工程优良标准:1)分部(分项)工程所含的单元工程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3)分部(分项)工程所含的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分部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编报施工小结,监理部提出分部工程质量评价意见,验收组对分部工程作出分部工程验收鉴定意见。7.8.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
37、格及优良标准:1单位工程合格标准: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验收合格;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3)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察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6)质量控制资料完整2.单位工程优良标准:1)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验收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3.单位工程验收1)涉及的分部工程已经通过验收;资料
38、齐全: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报告;施工单位施工总结;监理单位工程评估报告;设计单位评价报告、检测工作报告。由单位工程验收组对单位工程作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意见。2)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要提供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并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7.8.5工程项目完工验收1)工程完工后,督促承包单位尽快完成竣工图及技术档案的整理,按照国家水利部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及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沪水务【2007】884号文有关验收标准,全面检查承建工程的自评工作,自评质量等级,提出工程竣工报验单;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审核
39、承包单位的管理资料、竣工图、技术档案资料等,发现资料不齐、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档案管理标准的,指令承包单位返工,经审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3)监理组织完工预验,对工程项目进行实测实量抽查,对外观项目、实测项目及质量保证资料进行评分,编制和审查工程完工资料,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公司总工审核签名,加盖公章,提交建设单位,同时总监签署承包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表;4)协助并参与业主组织的法人验收,派足监理人员参加各专业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的具体工作,完成验收工作。其它验收: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阶段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按上海市
4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沪水务【2007】884号文执行。7.8.6保修期的监理措施1)检查已完工程的使用情况,如发生工程缺陷,批示承包人进行修复;2)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3)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交工资料;4)签署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办理最终支付手续;5)留足监理人员,负责保修期的监理工作;6)审查承包人的缺陷工程修复计划,并督促按期完成;7)按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检查施工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8)缺陷工程修复完成后,报业主组织验收。8、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8.1 质量缺陷的处理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刻变换不合格的材料、
41、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监理工程师应按授权及合同规定,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单,待施工承包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有效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元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单元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或工程计量,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返工或进行处理。8.2 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或测量检查,而且目测或测量的结论能被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所接收。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或测量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判断或监理人员的
42、目测判断和测量结果不能使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所接受,应立即通知材料检测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的质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根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3当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8.3 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处理结果应重新检查验收。8.4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资料,并及时归档。9、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9.1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工程
43、质量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进行处理和整改。处理和整改完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或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前,应向建设单位报告。9.2 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施工施工承包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2责令施工承包单位尽快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研究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认可;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5向建设单位及时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事
44、故报告,并将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9.3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10、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审核施工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踪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当出现偏差时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对整个工程实施动态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开始之前明确每个单位工程的开工和交工日期,以确保施工总进度目标的实现。10.
45、1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1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包括合同文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总体工期计划及相关会议精神、相应定额、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和计划的调整情况等。工程现况:介绍当月施工现场基本情况。当月计划完成情况:该项除了要用文字对当月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形象描述外,还要求利用表格进行辅助说明。下月计划安排:该项除了要用文字对当月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形象描述外,还要求利用表格进行辅助说明。施工难点及急待解决问题:此项应列出下月施工重点、难点以及自身无法解决的而且可能影响当月计划完成的因素,以便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协调解决。计划保证措施:针对下月计划列出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及相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施工承包单位除了要保证自身的生产安全外,还应采取措施将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各种污染降到最低。满足工程环保要求。2施工进度计划审核要点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重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节点工期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安排是否科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平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建设单位应提供的场地条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