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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主持,各部门主管和注册安全主任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起码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决定年度安全生产重大议题并布量、落实。(三)年初,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及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全体员工讨论落实。(四)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就不同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使其得到及时解决。(五)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清除本企业的事故隐患,以及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的措施、计划,并组织实
2、施和总结。(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牢固树立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的知识与技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素质,是安全生产会议的重大课题。(七)安全生产会议,须突出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治及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等问题。(八)认真检查、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四不放过”方面的情况,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九)安全生产会议,应对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问题决定重大举措并组织措施落实。(十)公司不定期举行安全知识讨论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及安全生产合理化提议会等,以加强员工
3、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十一)安全生产会议还应就学习新近安全生产管理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等,进行讨论,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十二)对每次安全生产会议,知识讲座及讨论会等,必须认真做好记录,进行归类存档,用以进一步学习和追踪跟进。二、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一)新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技术部安全教育(一级),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技术部、各分厂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集团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
4、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集团公司属下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二)公司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
5、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五)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
6、动日)。(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八)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十)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十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应经安监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十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
7、任及安全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应持有注册安全主任证书,总经理要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十三)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十四)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一)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部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二)安全生产目标,必须依据国家、地方以及上级、创业的要求与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三)重伤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故
8、及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的重大火灾、爆炸、倒塌等)必须严加控制,均应低于上级考核的指标要求。(四)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进步方面的指标。(五)安全生产目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曾分解。公司有指标,各分厂、部门、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六)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要与上级安监部门与评价机构的要求接轨,以便于上级和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与评价。(七)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由技术安全部进行,由工会进行纠察,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八)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
9、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时与抓安全生产目标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九)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奖励分配挂钩。(十)在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记录由安全技术部整理、汇总、存档。四、企业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一)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行政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工会设立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网,并认真开展活动。(二)行政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安全技术部、义务消防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以及按国家、地方规
10、定的标准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作为机构。而车间主要负责人以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及班组长,班组义务安全员,作为行政二、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组成部分。(三)企业工会为一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车间副主任工会小组长及车间义务监督员议价班组副组长及义务监督员分别组成二、三级劳动保护监督网络。(四)行政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以及工会三级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各自每月要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安全技术部及工会分别主持例会,主要议题为工作总结,讨论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等。(五)厂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技术每月应对车间、班组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计划
11、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任务,并逐月检查、跟进与总结。(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季要填报安全生产季报书;各只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要填报安全生产月报书,由安全技术部汇总,审查、并处理报告书反映的重大问题。季报书、月报书要求填写规范。(七)车间、班组对安全技术部下达的月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和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未能完成的应在月度报告书加以说明。(八)安全技术部应对三级管理和监督活动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汇总整理成册,并且存档。五、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公司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
12、、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尽力使安全投入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额为全公司年销售收入的1%。 (一)公司确定安全费用投入的范畴:1、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劳动安全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消除噪声等。2、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泄压防爆装置、灭火装置、防雷击、防静电、防触电等设施。3、为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防范与应急救援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
13、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围堤、防火墙等。4、为保证劳动安全卫生所必需的辅助设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盥洗室、女工卫生室以及工作服洗涤、干燥、消毒等设施。5、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教育措施。如: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的费用等。6、保险投入。如:财产保险投入、车辆保险投入、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等。7、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进行的花费。如:事故处理活动费用、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事
14、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等。8、安全奖励基金投入。9、为保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投入。10、定期对本公司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两台10吨锅炉、1台25吨锅炉)进行风险安全评价。财务上设立风险基金。(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轻重缓急,列出需要使用费用的项目,必要时制订实施方案。(三)财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议,优先安排资金,满足安全的要求。(四)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认真检查、监督和指导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与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的实施。(五)安全生产投入的涉及面很广,从安全生产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从职工安全生产教
15、育培训到事故处理等,均须资金投入。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分,安全技术部应作为监督重点。而劳动保护,各类保险、职业卫生、医疗、救护、伤亡事故赔偿、安全奖励等。(六)安全生产设施项目,资金投入要符合施工进度的要求。(七)安全生产投入的运作。要在月、季、年度财务报表中有真实的反映。(八)安全生产投入的全过程,由安全技术部具体督促、检查与落实,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九)执行安全生产投入的各部门,应步步跟进,按月汇报进度,解决出现的具体问题。如遇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向安全技术部或总经理及时上报。六、安全生产“无同时”制度(一)安全生产“五同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
16、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要求,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特制订本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级职能机构部门的负责人,均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具体必须认真做好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管理“五同时”:1、生计计划有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2、布量工作有安全生产要求;3、检查工作有安全生产项目;4、评比方案有安全生产条款;5、总结报告有安全生产内容。(三)企业(厂)级的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同时列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并应提出对各分厂及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任务。(四)生产调度会议,在布量、检查生产(工作)
17、中,同时布量、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要做好记录并存档。(五)公司(厂)级领导每月应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六)开展劳动竞赛,需有安全生产竞赛内容。(七)企业、分厂、车间评比先进单位与个人时,必须在评比方案中列入安全生产条款。(八)企业、分厂、车间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中,应有安全生产的内容。七、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一)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筹建时,必须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安全监察、劳动保护、职业
18、卫生与环境保护等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可行性研究与审查设计方案,并参加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三)安全技术部在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认真检查和监督。(四)竣工验收合格后,劳动保护、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车、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五)在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的进度、质量与安全工程要同时得到保证,资金投入也应同步进行。(六)对工程不符合投产条件,如果总经理同意投产,应承担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八、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一)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公司的风险岗位进行安全评价,识别公司内使用的原料、装置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二)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19、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安全职责、危险源重点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应急措施、考核奖惩制度等等。(三)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应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分别确定各级的负责人,并明确各级负责人应负的具体责任,包括危险源的定期检查责任。危险源的检查应按规定的方法(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并作记录。如发现隐患则应按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促使其及时得到消除。凡未按要求履行检查职责而导致事故
20、者,要依法追究责任。(四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要严格要求从业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源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危险作业必须经过审批等等。(五)聘请1到2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并按国家规定时间对企业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或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确保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六)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危险源控制管理基础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置安全标志牌。应按安全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要求建立危险源的档案,并指定
21、专人保管,定期整理。应在危险源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注明负责人员,按照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表明主要危险,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七)加强危险源消防(防火)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制定应急预案,预案必须定期进行演练并建立演练记录档案。(八)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分厂,凡分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九)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
22、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十)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九、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一)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家你,是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法定的要求编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意义重大,具有法律效力。(二)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三)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
23、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原始资料。(四)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规范化。(五)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六)安全生产档案的调阅与借阅必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手续及办法借阅或调阅。原则上原始资料不得离开
24、档案室(执法部门除外,但应办理严格的借阅手续)。(七)安全生产档案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谁丢失或毁坏谁负责,直至负法律责任。(八)安全生产档案必须要为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九)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有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文字档案最具法律效力、影像档案则为重要的参考证据,而磁性材料因易改而使其不足为证,故文件档案更应严加保管。(十)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技术部设立档案室,实行专人保管。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五年以上。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百分之百进行赔偿。(二)在
25、禁烟、禁火场所,发现有违规吸烟、用火的行为,发现后要严格处理,如造成严重事故的要除名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对在生产中有实用价值的建议、设备改进,公司予以奖励。(四)公司对于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者给予奖励。(五)在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六)总经理在年度生产计划中,应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基金,由财务部保证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奖励方案与办法,安全技术部草拟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工会监督执行。(七)安全生产奖励,应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技术进步,事故应急处理、班组安全生产竞赛等方面结合起来,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安全生产奖励,应同安全生产“五
26、同时”工作相结合,是企业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达到长效化、制度化的要求,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奖励的档案工作。十一、对外包项目和出租项目的安全管理(一)公司内工程项目对外发包须经过董事会的讨论通过方能进行。(二)公司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安全方面要有明确的相关条款。(三)承包单位需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及相关的安全施工方案。(四)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五)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
27、的,以总包合同为准。(六)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七)不得将厂房(仓库)、场所、设备或其他的工程项目,出租或者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八)不得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厂房(仓库)、场所、设备进行出租。(九)外来承包施工单位或租赁单位除遵守合同中的约定外,其作业人员而得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十)公司内部的相关对外发包及租赁的项目每月进行检查,安全技术部、由工程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向总经理汇报。(十一)公司内相关对口部门要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十管理,不能以任何形式推卸安全生产管理
28、责任,坚决纠正“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的行为。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知道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
29、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
30、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十三、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 操作工的六严格。(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度。(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标准。(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二)生产区内十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与衣物。(2)生产区内,未经批准不准带进无关人员。(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5)上班前、上班使严禁喝酒。(6)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
31、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不戴安全带,或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三)防止违章动火六禁令(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禁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禁动火。(5)不按规定作动火分析,严禁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 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2)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3)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4)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5) 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6) 必须
32、在器外有人监护。(7) 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8)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五)驾驶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2) 严禁酒后开车。(3) 严禁超速开车。(4) 严禁空挡溜车。(5) 严禁设备带病行车。(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十四、工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
33、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十)生产过程中要
34、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十五、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一)上岗操作人
35、员,一律要穿好厂服,正确配戴厂证和防护用品,才能上岗操作。不准穿拖鞋上岗。(二)不准在车间进食或吸烟。(三)工作时不能离岗串岗,不准在岗位睡觉、躺卧及聚众玩耍,不准看杂志、书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四)各生产车间和设备、工具工作台、地面及周围道路、排水沟等,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不能随意乱丢杂物。(五)通风除尘装置要定期清理,下班时车间要进行大清扫,清扫的垃圾和废纸必须放到指定地方进行处理。注意公共卫生,使厂容厂貌保持美观整洁。(六)下班后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服要勤洗勤换,加强营养,保证精力充沛,身体健康,更好地做好工作。(七)对违反本制度或因此而发生事故的人员,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八)遵纪
36、守法,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仪容仪貌,礼貌待人,做一个文明职工。十六、职业卫生与职工健康管理制度(一)新职工入公司前,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二)采用先进科学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粉尘、有毒物质、噪音的产生,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进行治理,并限期解决。(三)对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四)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五)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
37、症者,应及时调离。(六)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七)切实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废料的收集、销毁工作,并做好记录。(八)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监测设施,监督点布置合理,监测率应在90%以上。(九)建立工业卫生档案,认真检查,控制和治理有毒有害因素,并登记、存档。(十)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工作,严格食堂卫生管理,做好防暑降温,疾病预防工作,确保职工健康。十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生产车间、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核。(三
38、)加强公司内部伤亡事故管理。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工作。(四)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由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共同负责。(五)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等导致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六)对已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罚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区分对待,事故性质恶劣或事故程度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除此之外,
39、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十八、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制度(一)凡发生轻伤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重大事故,总公司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部门(地方安监局)报告。(三)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进行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四)事故处理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事故分析、总结会,对事故责任人和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五)安全技术部对事故报告、
40、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的资料,形成事故档案,并存档。(六)安全技术部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建立事故台帐,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符合法定的必备条件。1、年龄必须满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3、能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责任心强。4、必须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二)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审批手续:1、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分厂、车间部门同意提出申请,安全技术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证明本人
41、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3、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认可。4、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考核的规定: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考核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定期复审。3、复审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 )复审内容:1、本行业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践操作。2、进行体格检查。( 五 )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复审资格,收缴操作证。( 六 )工作变动时,由车间或本人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总经理
42、批准,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候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一)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值班员不得将与本公司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公司内。(三)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查公司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详细查看。公司内的重点防范设施为:办公楼、生产车间、配电间、消防器材等。(四)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五
43、)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期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或被盗。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经理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六)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二十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含义与范围1、女职工劳动保护具有两层含义:(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2)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任务是,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健康及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保护女职工健康并能繁育健康的下一代。2、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2
44、)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4)做好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即“四期保护”(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哺乳期保护)。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守林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4、按国家规定产假90天。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公司
45、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具体天数视具体情况而定;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公司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5、凡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侵犯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部门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给予行政处分,并依公司有关规定给女工予以补偿。(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三)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上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
46、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l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
47、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17、锅炉司炉。(四)本公司规定严禁使用未成年工。二十二、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按本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营救受害人员,控制危害源,监测危害状况,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处置、消除危害造成的后果。(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75号)的规定,发生事故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和伤亡情况;(2)事故简要过程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造成危害情况;(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4)报告人姓名、所属单位及联系电话。(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国务院75号令规定:(1)轻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公司负责人报告;(2)发生非轻伤事故(即有关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