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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目名称:山东日升纺织有限公司1800吨/年棉纱和1000吨/年棉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日升纺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5 年 8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山东日升纺织有限公司1800吨/年棉纱和1000吨/年棉布项目建设单位山东日升纺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印锡联系人徐春光通讯地址临清市刘垓子镇北薛村西山东日升纺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63022697传 真邮政编码252600建设地点临清市刘垓子镇北薛村西、聊临路(S258)西立项审批部门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临发改备201597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棉纺纱加工C17
2、11棉织造加工C1712占地面积(平方米)3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3000总投资(万元)5307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8%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3年9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简介山东日升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1100万元,该公司是一家集皮棉收购、棉纱纺织、棉布织造以及服装加工的企业。企业投资5306.8万元用于建设1800吨/年棉纱和1000吨/年棉布项目,项目位于临清市刘垓子镇北薛村西、聊临路(S258)西,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0平方米,生产设备规模为4万锭,年生产1800吨棉纱以及1000吨棉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经过现场踏勘及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政策及用地符合性该项目为棉纺纱、织造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修正),该项目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另外项目所用设备均未列入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在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号为:临发改备201597号。该项目位于临清市刘垓子镇北薛村西、聊
4、临路(S258)西。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证(临国用(2014)第0025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日升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刘垓子镇北薛村,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面积为23584平方米;根据临清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项目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面积为6415平方米,其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根据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该项目的选址说明,项目用地符合刘垓子镇总体规划。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0m2,主要建构筑物有: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宿舍等。其中1#、2#生产车间布置于厂区的西侧,为纺纱车间;3#车间布置于厂区的南侧,为织布车间;办公室、宿舍
5、分别布置于厂区的东北侧和东南侧;在厂区的北侧设有一个容积为1800m3的消防水池。项目主要构筑物见表1,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四、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生产设备见表2。五、原辅材料及产品方案本项目生产主要原料为籽棉,年用量为6667吨。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800吨棉纱、1000吨棉布,副产品棉籽产量为3767t/a。六、项目定员及工作制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00人,所用员工大部分为周边村民,有50人在厂区内住宿;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工作300天。七、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刘垓子镇变电站供应,厂区内选用两台型号分别为500kVA、1000kVA的变压器,年用电量为172.89万kW
6、h。(2)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厂区自备水井提供,年用水量为50595m3/a。其中车间水空调用水量约为7m3/h,50400m3/a;车间地面洒水和生产加湿用水为软水(为防止水垢堵塞加湿管),只在春秋两季(6个月)天气较干燥时使用,用水量为1m3/d,年用水量为180m3/a;项目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制备软水,软水主要用于水车间加湿及职工饮用,离子交换树脂再生用水量为150m3/a。项目有住宿员工50人,生活用水量以50L/人d计,非住宿员工为250人,生活用水量以3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3000m3/a。(3)排水生活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废水量为2400m3/a,经厂区内修建的
7、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临清市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量为150m3/a,与污水处理站出水混合后排入临清市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水空调用水水质较好,除蒸发损耗外(约5%损耗),与污水处理站出水一起排入路边沟,空调水外排量为47880m3/a。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临清市刘垓子镇北薛村西、聊临路(S258)西,经过现场踏勘,该项目已经建成投产,本项目原用地为农田用地,本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该项目主要环境问题:(1)无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直接排入路边沟。(2)车间隔声降噪、隔声措施不到位,无法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3)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生产厂家进行处理
8、,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要求。(4)轧花产生的棉尘废气经除尘器净化后由2m高的排气筒排放,不符合要求。整改措施:(1)修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临清市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2)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密封处理,并安装隔声门窗,保证其隔声效果在20dB(A)以上,卫生防护距离可降为50米。(3)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4)将轧花工序的排气筒加高到15米。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经过现场踏勘,本项目已经建成投产,施工期环境污染不再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生活废水及离子交换
9、树脂再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8m3/d、2400m3/a,生活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委托临清市刘垓子污水处理站,企业拟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2m3/d,设计进水水质为:COD400mg/L、BOD5180mg/L、NH3-N30mg/L、SS300mg/L,设计出水水质为COD50mg/L、BOD58mg/L、NH3-N6mg/L、SS29mg/L,经处理后排入临清市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如图3所示,各工艺处理效率如表7所示。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水量为0.5m3/d、150m3/a,与污水处理站出水混合后委托刘垓子镇污水后处理站处理外排废水水质为:COD50mg/L
10、、BOD58mg/L、NH3-N6mg/L、SS29mg/L、全盐量1000mg/L。外排水质能够满足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中的二级标准(鲁质监标发201135号修改后标准)及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47号)中:COD60 mg/L、氨氮10 mg/L、BOD520mg/L、SS30mg/L、全盐量3000mg/L。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临清市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棉尘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1)生产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
11、的棉尘(飞花),棉尘主要成分是尘土和微小的棉绒。该项目在轧花生产过程中棉尘产生量为20t/a,经两台轧花机上配备除尘机组进行治理,其除尘效率为99%,配备有两台风量为2500m3/h的风机,棉尘废气经除尘器净化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棉尘排放量为0.2t/a,排放浓度为16.7mg/m3,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的要求。清花、梳棉、精梳工序中产生的棉尘量较大,通过类比同类项目棉尘产生量约为193t/a。建设单位在清花工序配备两台型号为27A-R的复合圆笼除尘机组,精梳配备量一台型号为SYZH-41的复合圆笼除尘机组,梳棉工序配备两台
12、型号为JYFL-19-R的复合圆笼除尘机组对除尘车间内产生的棉尘进行治理,经除尘机组除尘后的废气再经空调滤尘系统对其进行多级过滤。除尘机组采用一级圆盘滤网对被处理空气中纤维和杂质进行过滤、分离,二级圆笼过滤器对一级过滤后的空气中的超细纤维和粉尘进一步过滤分离;经除尘机组处理后的空气接入空调室进行喷淋加湿,最终通过生产车间排风口无组织排放。除尘机组的除尘效率99%,处理后清花、梳棉、精梳工序棉尘排放量为1.93t/a。粗纱、细纱工序产生少量棉尘,自动络筒机产生断头及车间地面粉尘,粉尘产生量为29t/a,通过在车间内配备吹吸风循环过滤装置,该装置除尘效率在90%以上,棉尘排放量为2.9t/a,通过
13、车间排风口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织布车间会产生少量的棉尘,产生量为0.1t/a,通过车间换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本项目各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棉尘量为4.93t/a,经预测,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071mg/m3,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中:其他颗粒物1.0mg/Nm3。(2)食堂油烟本项目设有一处食堂,食堂做饭利用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并且用量较小,因此燃料燃烧排放的废气不考虑。食堂在炒菜做饭过程中有少量油烟废气产生,每天产生时间主要集中在6:008:00、11:0013:00、5:007:00三个时段,每天产生时间为6h。该项目有5
14、0名员工在厂区内食宿,人均食用油用量约为30克/人天;另有150名员工在食堂内吃一顿午饭,人均食用油用量约为15克/人天,则食用油年用量为1125kg/a。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平均为2.83%,则油烟产生量为31.8kg/a。油烟废气经过油烟机脱油烟处理,去除效率按85%计,则油烟排放量为4.77kg/a。油烟排气筒高度高于排气筒所在建筑物顶1.5m,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的要求及对排气筒高度的要求。(3)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运行后,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H2S、三甲胺等恶臭物质,恶臭产生量较少,属
15、无组织排放。由于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干化场除外),只留有检查口,臭气挥发量较少。项目方应加强恶臭气体的防治,加强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增大绿化面积,种植一些能吸附恶臭气体的植物来净化空气,使空气中臭气含量降低。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3、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粗纱机、细纱机、织布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6595dB(A)。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设备全部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对厂房进行隔声降噪处理,安装隔
16、声门窗;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对风机加装消声器。在采取一系列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预计东厂界昼夜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能够满足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除尘器分离出的棉尘及棉绒、掉落在地上的落地棉、棉纱下脚料、棉籽、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等。收集的棉尘、落地棉、棉纱下脚料量约为236.77t/a,全部出售给其他企业;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
17、,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5.4t/a,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30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HW13类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5、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为棉纺纱、织造加工项目,此类项目污染主要以噪声为主,根据以噪声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中的要求(见表8),本项目生产规模为4万锭,并对车间进一步进行隔声降噪处理,使其具有20dB(A)以上的隔声量,因此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生产车间5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距离
18、生产车间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北薛村,最近距离为80m。本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且在该范围内不准建设不允许建设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点。6、环境风险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水,废水均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存在的风险为污水处理站设备故障引发的废水未经处理外排的风险;此外,本项目以籽棉为原料生产棉纱、棉布,其原料及产品遇明火有引发火灾的风险。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污水处理站故障引发的风险a.泵站与污水处理站采用双路供电,水泵设计考虑备用,机械设备采用性能可靠优质产品。b.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
19、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c.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d.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在平时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污水处理站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检查。e.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定期检查。制订风险事故的应急措施,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抢险操作制度。(2)火灾的风险a.加强厂区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对厂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b.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习及组织疏散逃生演习;c.厂区内建立完善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等,修建消防水池。在采取以上措
20、施后,该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7、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凡涉及较大范围内环境保护问题及群众自身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本项目为纺纱、织造加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针对项目附近的环境敏感点。(1)规范性建设单位选址于临清市北薛村西、聊临路西,用地及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要求及村镇发展规划。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环保法律法规。(2
21、)相融性该项目为纺纱、织造加工项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社会、自然环境具有良好的相融性。(3)可控性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棉尘、生活废水、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棉绒、落地棉等以及生产噪声,上述污染物如果处置不当,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影响,引发建设单位和周边受影响居民之间的矛盾,产生社会稳定风险。运营期虽产生一定的污染物排放,但建设单位针对产生的各类污染,在采取前文中所述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引发社会
22、稳定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建议投资方应主动与当地各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取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只要工作到位、疏理有序、相互支持、求同存异,就可以避免社会各种矛盾的发生。因此本项目可能引发的与周边村民的矛盾隐患可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具有良好的可控性。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经过社会风险评估,本项目社会风险较低。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本项目为山东日升纺织有限公司1800吨/年棉纱和1000吨/年棉布项目。项目位于临清市刘垓子镇北薛村西、聊临路西。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
23、选址及用地符合当地村镇总体规划及土地使用要求。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及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水。项目生活废水量为2400m3/a,生活废水均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临清市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水量为150m3/a,与污水处理站出水混合后一起委托临清市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外排水质为:COD50mg/L、BOD58mg/L、NH3-N6mg/L、SS29mg/L、全盐量1000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 0.12t/a、氨氮0.014t/a。项目外排水质能够满足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中的二级标准
24、(鲁质监标发201135号修改后标准)及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47号)中:COD60 mg/L、氨氮10 mg/L、BOD520mg/L、SS30mg/L、全盐量3000mg/L。因此,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生产棉尘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棉尘(飞花),棉尘主要成分是尘土和微小的棉绒。该项目在轧花生产过程中棉尘产生量为20t/a,经两台轧花机上配备除尘机组进行治理,其除尘效率为99%,经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棉尘排放量为0.2t/a,排放浓度为16.7mg/m3,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
25、B37/1996-2011)表2中的要求。清花、梳棉、精梳工序中产生的棉尘量约为193t/a。通过在清花、梳棉、精梳工序上配备的复合圆笼除尘器机组对棉尘废气进行净化,然后进入空调室进行喷淋加湿,最终通过车间排风口无组织排放。其中除尘机组的除尘效率99%,处理后的外排废气中棉尘量为1.93t/a。粗纱、细纱工序产生少量棉尘,自动络筒机产生断头及车间地面粉尘,粉尘产生量为29t/a,通过在车间内配备吹吸风循环过滤装置进行治理,该装置除尘效率在90%以上,棉尘排放量为2.9t/a,通过车间排风口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织布车间会产生少量的棉尘,产生量为0.1t/a,通过车间换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本项目
26、各车间无组织排放棉尘量为4.93t/a,经预测,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071mg/m3,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中:其他颗粒物1.0mg/Nm3。(2)食堂油烟本项目设有一处食堂,食堂做饭利用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并且用量较小,因此燃料燃烧排放的废气不考虑。厂区内有50人在厂区内食宿,另有150名员工在食堂内吃一顿午饭,食用油年用量为1125kg/a,则油烟产生量为31.8kg/a。油烟废气经过油烟机脱油烟处理,去除效率按85%计,则油烟排放量为4.77kg/a。油烟排气筒高度高于排气筒所在建筑物顶1.5m,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27、准(DB37/597-2006)表2中的要求及对排气筒高度的要求。(3)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运行后,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产生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H2S、三甲胺等恶臭物质,恶臭产生量较少,属无组织排放。由于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干化场除外),只留有检查口,臭气挥发量较少,并加强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进一步降低臭气含量。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噪声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粗纱机、细纱机、织布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6595dB(A)。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设备全部布置于生产车
28、间内,对厂房进行隔声降噪处理,安装隔声门窗;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对风机加装消声器。在采取一系列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预计东厂界昼夜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能够满足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5、固废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除尘器分离出的棉尘及棉绒、掉落在地上的落地棉、棉纱下脚料、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其中收集的棉尘、落地棉、棉纱下脚料全部出售给其他企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29、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HW13类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6、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为棉纺纱、织造加工项目,此类项目污染主要以噪声为主,根据以噪声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中的要求,需要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敏感点,从卫生防护距离角度考虑工程的厂址选择是合理的,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准建设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点。7、环境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为污水处理站设备故障引发的废水未经处理外排的风险;此外,其原料及产品遇明火有引发火灾的风险。通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该项目的风险。
30、8、总量控制本项目无SO2、NOx排放。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废水(2400m3/a)及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水(150m3/a)经过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临清市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 0.12t/a,氨氮 0.014t/a。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9、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所要求的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可能性很小。综上所述,该项目在现有环境问题整改完毕,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环评建议的前提下,不会给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二、措施项目营运期采取的治理措施见表9。表9 营运期采取措施一览表内容类
31、型污染物防治措施水污染物COD、SS、氨氮、全盐量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临清市刘垓子镇污水处理站大气污染物颗粒物复合圆笼除尘机组、吹吸风过滤机组、除尘器油烟油烟机脱油烟处理噪声噪声通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再加上厂房隔音等固体废物棉尘、落地棉外售给其他公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三、建议1、提高全厂职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2、在生产过程应维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而增加噪声。3、保持工作时间车间通风换气,保证职工职业健康。4、加强生产固废的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防止污染环境。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防止异味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