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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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安全“体检”报告省第十四安全“体检”组(2017年5月30日)一、安全“体检”基本情况1.安全“体检”对象的基本情况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经营性质为省属国有,属正常生产煤矿,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年。生产水平为-110m、-490m水平,核定3采11掘3备,实际3采7掘1备。3个采煤工作面分别为23上614综放工作面、23下306综放工作面、3下908综放工作面;7个掘进工作面分别为3上605轨道巷、3上605运输巷、236东集皮南段、23上607东轨道巷、23上607东运输巷、23下618转运通道修复、3下90

2、6东轨道巷掘进工作面;1个备用采煤工作面为23下605东综放工作面。2.安全“体检”组的基本情况负责本次“体检”的为山东煤矿安监局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第十四组,工作人员主要来自鲁南监察分局各监察室,另外聘技术专家3名,涵盖采矿、机电、通风、地质等主体专业。二、安全“体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体检”组严格落实山东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方案中正常生产煤矿的15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15项中的5项监察正在开展),对井下所有采掘头面、重要图纸资料实现了全覆盖,基本摸清了煤矿基本情况。经全面“体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的问题1.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煤

3、矿个别管理制度编制内容不齐全,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中仅有工程设计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两大项内容,未列清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各项必须进行审批的明细内容。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矿长岗位责任制中缺少对“煤矿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安全措施”进行批准等职责内容的规定;通防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未根据副科长业务分工而明确其职责范围。3.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现场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见笔录)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二)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1.通风系统方面南1号变电所、234采区变电所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2.通风管理方面(1)西风井风机运行模拟图

4、中显示静压为-124Pa,全压为-139Pa,数据不一致。(2)23下30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通风系统图少标注1处挡风墙。(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西总回风速传感器读数1.59m/s,5月中旬测风报表中西总回风速为2.89m/s,误差超过规定。(三)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中存在的问题1.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方面矿井监控系统图与束管系统图绘制在同一张图纸上,未分别绘制;矿井防火注浆系统图未标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2. 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方面矿井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中缺少普通、重点、限制区域分类标准内容。(四)瓦斯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瓦斯检查方面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中未对巷道高冒区的瓦斯检查作出

5、明确规定。(五)水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防治水管理制度方面矿井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对探放水队伍的职责表述不清。2.防治水图件和基础台账方面(1)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对主要巷道名称标注不全。(2)探放水设备台账中钻杆数量记录不全。3.探放水设备和作业队伍在3下906东运输巷进行探放水施工的赵士伟、张林林2名职工未纳入成立探放水队伍的通知名单。4. 采掘工作面防治水设计3下906东运输巷探放水设计未对固结套管用水泥的标号、泥沙配比、试验压力提出要求,钻孔原始班报表未记录钻孔岩性。(六)防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防尘设施方面(1)23下306采煤工作面轨道巷开门点处微喷雾装置安设在备用配件、材料上

6、方,安设位置不当。(2)23下306采煤工作面第35#液压支架放煤口喷雾头歪斜、喷雾效果不好。(3)3下908采煤工作面采煤机水压表显示内喷雾压力为1.5MPa。2.防尘措施方面23上614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工作面短壁注水孔施工要求“工作面每610m施工一个注水孔”,规定不具体,不便于现场操作施工。(七)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采掘工作面支护方面(1)23上607东轨道巷开门点处跨度大未补打木垛或点柱加强支护。(2)23上607东轨道巷掘进工作面44-46排锚杆处右侧顶部煤体片帮,顶部钢筋梯长度不足,未能覆盖全断面。(3)3下906东轨道巷第401#棚附近有2架钢棚棚梁弯曲变形,未采取加强

7、支护措施。(4)3下906东轨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向后第5棚顶板锚网有1处接茬不严。(5)3下906东轨道巷掘进工作面开门大样图内容不齐全,缺少炮眼布置图等内容。2.采煤工作面顶板支护方面(1)23上614采煤工作面第12#、33#、44#支架与相邻支架间距约250mm,不符合其作业规程“支架中心距偏差不大于100mm”的规定,其材料道为锚网支护全煤巷道,长度91m,其中20m为超前支护,顶板离层仪提前摘除,不符合作业规程“每50m安装一台顶板离层仪”的规定。(2)3下908采煤工作面2#端头液压支架前立柱、后立柱、前梁初撑力分别为5MPa、5MPa、6MPa,达不到规程规定的24MPa。(八)

8、机电运输中存在的问题1.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建立及落实方面(1)236东集皮通道6-4-19#绞车盘绳杂乱。(2)23下605轨联上车场双速回柱绞车使用混凝土基础加压柱形式固定绞车,中部压柱影响联轴器制动闸的制动手柄施闸。(3)3上605运输巷无极绳绞车张紧液压缸贴近底板,活塞杆锈蚀。(4)一水平人行车厢体内安设宣传牌板异形凸起物,不符合标准要求。(5)236东集皮南段巷道内(回风侧)设置4处电瓶车充电点。2.电气设备选型方面钢带机电动机型号为ZD2-173-1B,电控及整流设备中感应调压器型号为TSFA-1000/0.5,选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3.带式输送机配置和保护、安全间距方面(1

9、)236东集皮胶带自动纠偏装置不灵活。(2)233、236、南皮共3部架空乘人装置均与皮带机同巷道布置,未采取隔离措施。4. 钢丝绳使用、检查和维护方面(1)二斜井、233、236架空乘人装置驱动轮直径与钢丝绳中最粗钢丝直径的比值为750,均小于900的要求。(2)主、副井提升系统均使用187+FC-42钢丝绳,只有一套备用钢丝绳,备用钢丝绳数量不足。(九)应急处置与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紧急避险系统方面3下908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未明确临时避难硐室位置,工作面防尘系统图只标注了防尘管路。三、 隐患问题查处情况通过此次全面安全“体检”,共发现隐患问题36条,全部为一般隐患,未发现“五假五超”违法违

10、规行为。对于“钢带机电动机型号为ZD2-173-1B,电控及整流设备中感应调压器型号为TSFA-1000/0.5,选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23上607东轨道巷掘进工作面44-46排锚杆处右侧顶部煤体片帮,顶部钢筋梯长度不足,未能覆盖全断面;23上614采煤工作面第12#、33#、44#支架与相邻支架间距约250mm,不符合其作业规程“支架中心距偏差不大于100mm”的规定,其材料道为锚网支护全煤巷道,长度91m,其中20m为超前支护,顶板离层仪提前摘除,不符合作业规程“每50m安装一台顶板离层仪”的规定;3下906东轨道巷第401#棚附近有2架钢棚棚梁弯曲变形,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3下

11、908采煤工作面2#端头液压支架前立柱、后立柱、前梁初撑力分别为5MPa、5MPa、6MPa,达不到规程规定的24MPa;3下906东轨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向后第5棚顶板锚网有1处接茬不严”、“3下908采煤工作面采煤机水压表显示内喷雾压力为1.5MPa;23下306采煤工作面第35#液压支架放煤口喷雾头歪斜、喷雾效果不好”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分别罚款2万元、2万元、2万元,共计6万元。对其它违规行为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四、提出的措施、对策和建议。(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安全责任体系要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构建责任体系,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矿长岗位责任制

12、中缺少对“煤矿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安全措施”进行批准等职责内容的规定;通防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没有根据副科长不同业务分工而明确其职责范围。煤矿个别管理制度编制内容不齐全,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中仅有工程设计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两大项内容,没有列清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各项必须进行审批的明细内容。(二)严格对标新煤矿安全规程,强化规程措施的落实新规程实施近半年,柴里煤矿在对标落实方面执行较好,能够认真学习、扎实落实、快速整改,做到达标合规。下一步,要对照新规程和执行说明等配套文件,对比新规程中变动的条款,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对标查摆、对标整改、对标落实。在

13、现场施工中,还存在个别与规程措施不符的地方,要认真对照、严格落实、积极整改,增强规程措施的对现场安全生产的指导性。如23上614采煤工作面有3处支架间距大,不符合其作业规程“支架中心距偏差不大于100mm”的规定;类似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在工作中加以消除。(三)加强重点专业管理,提升矿井的本质安全水平通风方面,南1号变电所、234采区变电所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需进一步完善;西风井风机运行模拟图中显示静压为-124Pa,全压为-139Pa,数据不一致。安全监控方面,矿井监控系统图与束管系统图绘制在同一张图纸上,未分别绘制;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西总回风速传感器读数误差超过规定。瓦斯防治方面,矿井瓦斯检

14、查制度中未对巷道高冒区的瓦斯检查作出明确规定。防灭火方面,矿井防火注浆系统图未标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顶板管理方面,23上614采煤工作面顶板离层仪提前摘除,不符合作业规程“每50m安装一台顶板离层仪”的规定。机电运输方面,钢带机电动机型号为ZD2-173-1B,电控及整流设备中感应调压器型号为TSFA-1000/0.5,选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四)借势造势,持续深入开展安全“体检”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井下现场和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五落实”的原则,举一反三抓好问题的整改,明确责任人员,逐一分解落实,限期抓好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鲁南分局。要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对加强雨

15、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防大洪、抗大汛、救大灾、除隐患、保安全,切实做好雨季汛期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及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平稳度汛。要做好结合文章。通过自检和省局专家组组织的体检,摸清煤矿自身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要做到持之以恒。以省局此次安全体检为契机,持续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安全永远在路上,要针对柴里煤矿矿大、人多、隐患多的实际,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矿井的长治久安。五、附件 表1:正常生产煤矿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表2:采煤工作

16、面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4份)表3:掘进工作面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7份)表1正常生产煤矿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依据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备注一、证照情况1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变更后以及改(扩)建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无2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无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4条、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的规定。无二、机构和人员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

17、员配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1条、第24条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无2防突机构及人员配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置防突机构和人员,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条、第27条规定。不涉及3防治水机构及人员配备设立地测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83条规定。无4防冲机构有冲击地压矿井设置专门的防冲机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8条规定。不涉及5人员培训主要负责人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规定。安

18、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的规定,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规定。其他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安全生产法第25条的规定,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1条、第13条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关人员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2条的规定。无6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7条、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条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复审,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19、理规定第21条规定。无三、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1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符合安全生产法第4条、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煤矿个别管理制度编制内容不齐全,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中仅有工程设计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两大项内容,没有列清法律、法规、

20、规章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各项必须进行审批的明细内容。 按相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关制度。2责任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安全生产法第4条、第19条、第43条,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矿长岗位责任制中缺少对“煤矿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安全措施”进行批准等职责内容的规定;通防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没有根据副科长不同业务分工而明确其职责范围。 重新修订,并做到 明责、守责。3托管煤矿管理托管煤矿要严格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

21、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515号要求落实安全责任不涉及4生产计划落实情况下达的本年度生产计划不得超能力。无5技术管理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矿井生产需要的资料、图纸齐全,并及时更新。无6现场管理加强现场管理,实现质量标准化达标,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现场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见笔录)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四、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1开拓系统井筒数目及功能设施、主要巷道和专用回风巷、主要硐室布置合理;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相关规定要求。井筒数目及功能设施

22、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87条、第145条规定;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3.1.7的规定;主要巷道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86条、第88条、第90条、第91条、第92条、第195条、第231条、第262条、第307条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条规定;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3.3规定;主要硐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1条、第256条、第312条、第313条、第331条、第332条、第333条、第456条、第457条、第458条、第458条规定;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9条、第60条、第68条;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4.3的规定。无2采区巷道采区巷道布置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第195

23、条;第231条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条、第23条规定。无3开采顺序煤层和工作面开采顺序满足瓦斯治理、防治水、防煤层自然发火要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第111条、第149条、第192条、第231条、第263条、第306条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2条规定;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3.4.2的规定。无4采掘工作面矿井采掘工作面数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规定、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4893号)、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5.1.2的规定。无5采煤方法淘汰巷采等落后采煤方法,采用有利于瓦斯、水害和煤层自然发火防治的采煤方法,符合煤矿安全

24、规程第97条、第113条、第114条、第115条、第116条、第196条、第263条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9条规定;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5.2.1规定。无6超能力生产矿井月产量按月度计划组织生产;没有月度计划的,不得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12,符合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灾害严重矿井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灾害严重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598号)规定。无7四个煤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及安全(抽采、超前治理)煤量平衡,无“剃头下山”开采情况。四个煤量的开采期符合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23条规定、

25、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1条和第13条规定。无8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等图纸按规定填绘,能反映实际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条规定。无9采矿许可依法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井巷煤柱留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第123条规定。无10回采工艺及设备回采工艺及采掘设备先进、适用、可靠,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5.2.2、5.2.3的规定。无11循环作业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确定合理的推进度,采掘进度与支护、通风、防突等工序相协调,保证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无五、通风系统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通风能力核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9条规定。矿井、采区、采掘工作

26、面、硐室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6条、第147条、第148条、第152条、第153条、第155条规定。生产水平和采(盘)区实行分区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突出矿井通风系统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3条规定。专用回风巷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采掘工作面、硐室无不合理的串联、扩散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0条、第168条规定。采区变电所、井下爆炸材料库、井下充电室实现独立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6条、第167条、第168条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瓦斯抽采泵站应设在新鲜风流中,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规定。采空区及时封闭,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4条

27、规定。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655条规定时,应采取相应的降温措施。南1号变电所、234采区变电所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制定方案逐步整改,实施井巷工程,形成独立通风系统。2通风设备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和各类保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9条、第160条和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5.0.5、5.0.6、5.0.7的规定。无3通风设施风门、风窗、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安全可靠,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4条、第155条规定,能满足防灾抗灾要求。密闭墙应编号建档,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无4风量矿井

28、和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地点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规定,应满足排放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降温需要。矿井总进风量必须大于实际需要风量15%,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规定。无5风速井巷中的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6条的规定。无6通风阻力矿井通风阻力应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排风量在2万立方米/分钟以下的风井系统,通风负压不应超过2940Pa。排风量大于2万立方米/分钟的风井系统,通风负压不应超过3920Pa。定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6条规定。无7局部通风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安装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4条规定。局部通

29、风机供电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主备风机自动切换,对旋风机两极均要实现瓦斯电、风电闭锁;采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电的掘进工作面,须同时实现“三专两闭锁”。突出煤层和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临时停工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5条规定。无8通风管理通风报表、记录、图纸齐全完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0条、第142条、第143条、第157条规定。通风检测仪表齐全,检验、调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第141条规定,风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传感器、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井下粉尘采样器等由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1.23下306采煤

30、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通风系统图少标注1处挡风墙。2. 西风井风机运行模拟图中显示静压为-124Pa,全压为-139Pa,数据不一致。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西总回风速传感器读数1.59m/s,5月中旬测风报表中西总回风速为2.89m/s,误差超过规定。责令改正六、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1安全监控系统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瓦斯等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控系统功能完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89条、第490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4、9的规定。无2安全监控装备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

31、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5的规定。无3传感器甲烷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应准确,监控中心能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98条、第499条、第500条、第501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6的规定。其他各类传感器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503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7的规定。无4瓦斯抽采管道参数监测瓦斯抽采管道监测数据应联网,管道监测传感器齐全,设置位置合理,

32、按时调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503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7.2的规定。不涉及5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模拟传感器报警、断电运行正常;开关传感器设置和运行正常,故障断电正常。具备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91条、第495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8.4的规定。无6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维修、调校、测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92条、第493条、第496条规定。中心站值班员和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监控系统维护、管理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

33、Q10292007)8、9的规定。无7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时绘制、更新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备份和保存,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88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10的规定。矿井监控系统图与束管系统图绘制在同一张图纸上,未分别绘制;矿井防火注浆系统图未标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责令改正8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设置下井人员必须携带标识卡。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当设置读卡分站。无9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标识卡和读卡分站工作正常,正常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矿井

34、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中缺少普通、重点、限制区域分类标准内容。 重新修改制度七、瓦斯防治1瓦斯地质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瓦斯地质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9条、第31条规定。无2瓦斯等级鉴定按规定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70条、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无3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80条规定。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中未对巷道高冒区的瓦斯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完善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明确巷道高冒区的瓦斯检查规定。4瓦斯日报瓦斯日报表严格落实审签制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80条规定。无5预警分析处置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瓦斯

35、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瓦斯涌出异常或防突指标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分析异常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175条规定无6瓦斯超限处理瓦斯超限及追查处理符合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第6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第19条要求。无7抽采系统达到抽采条件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统。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煤矿应当加强瓦斯抽采现场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系统

36、的正常运转。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4条、第17条规定。不涉及8抽采泵站抽采泵站布置合理,配套设施配备齐全,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182条规定。抽采泵和备用泵能力满足需要,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5条的相关规定。不涉及9抽采管路抽采管路布置合理,主要管路气体流速需在经济流速范围内,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5.4的规定。不涉及10抽采规划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按要求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不涉及11瓦斯抽采工程瓦斯抽采工程必须按要求进行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抽采巷道、钻场、钻孔布置图、参数表、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设计

37、相关文件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应当进行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8条、第19条规定。不涉及12封孔质量突出矿井的突出煤层预抽瓦斯时,钻孔封堵必须严密,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应当做好每个钻孔施工参数的记录及抽采参数的测定。预抽瓦斯浓度低于30%时,应当采取改进封孔的措施,提高封孔质量,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0条规定。瓦斯抽采钻孔封堵必须严密,封孔长度和封孔质量满足煤矿瓦斯抽放规范7.5规定。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

38、低于5kPa。不涉及13抽采计量抽采瓦斯计量仪器仪表设置合理,并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6条要求。不涉及14抽采达标应当对瓦斯抽采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确保抽采达标,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不涉及15防突设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应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突出煤层的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应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

39、应编制防突设计;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4条、第62条、第67条要求。矿井必须对防突措施的技术参数和效果进行实际考察确定。不涉及16瓦斯参数及防突基础资料按规定测定瓦斯基本参数。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以及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瓦斯吸附常数、透气性系数、钻孔抽采半径等参数,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8条规定。突出矿井必须编制并及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过一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00条规定。开采保护层的应对保护范围及保护效果进行考察,符合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8.1、

40、8.2的规定。不涉及17突出煤层鉴定按规定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89条规定。鉴定由煤矿企业委托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不涉及18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区域验证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3条、第59条规定。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

41、区域验证,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9条规定。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8条规定。不涉及19区域防突措施突出矿井应采取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瓦斯等区域防突措施。开采保护层、预抽瓦斯应符合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AQ1050-2008)、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章、标准的要求。不涉及20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应直接测定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指标,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1条、第52条、第55条规定。不涉及21采煤工作面防突保护层工

42、作面采空区内不得留设煤(岩)柱,被保护层工作面须布置在有效保护范围内,否则须对未保护区域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开采保护层时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编制被保护层工作面区域性消除突出危险性评定报告,符合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AQ1050-2008)9.2的规定。采煤工作面应采用超前排放钻孔、预抽瓦斯、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等防突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95条、第96条、第97条规定。不涉及22掘进工作面防突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突出煤层,不得将在本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一)新建矿井的突出煤层。(二)历史上发生过突出强度大于500t/次的。(三)开采范围

43、内煤层坚固性系数小于0.3的;或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30.5,且埋深大于500m的;或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50.8,且埋深大于600m的;或者煤层埋深大于700m的;或者煤巷条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区的。不涉及23石门揭煤防突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前方遇落差超过煤层厚度的断层,应按石门揭煤的措施执行,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88条规定。所有突出煤层顶底板巷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法距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须先探后掘,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1条规定;法距小于或等于7m时,执行石门揭煤有关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9条规定。石门揭煤采用预抽瓦

44、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等防突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82条、第83条、第84条、第85条规定。不涉及24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石门揭煤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数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对煤巷掘进工作面的检验孔数不得少于3个,深度应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采煤工作面应每隔10-15m布置一个检验钻孔,深度应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要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99条、第100条、第101条规定。不涉及25安全防护措施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2条、第103条、第104条、第105条、第106条规定。不涉及26突出矿井评估未列入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9-3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不涉及八、水害防治1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并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311条、第313条的规定。无2防治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矿井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对探放水队伍的职责表述不清。重新修订,确保对探放水队伍职责描述清晰。3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矿井应当对本单位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研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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