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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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环保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发挥科研对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b5E2RGbC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环保局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获得其他渠道经费资助并纳入市环保局科研年度计划管理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p1EanqFD第三条 市环保局依据本市环保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委、市政府环保发展战略要求,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研究工作:DXDiTa9E(一) 本市环境保护总体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二) 本市环境管理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研究

2、;(三)重大环境问题前期预研、控制对策、行动方案和实施评估的研究;(四)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五)环保实用技术、设备研发、示范工程研究、探索性研究;(六)其他根据环保工作需求开展的科研内容。第二章 立项管理第四条 市环保局科研项目按研究方向可分为重大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决策咨询项目和探索研究项目。重大研究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应用和前瞻性研究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决策咨询项目和探索研究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RTCrpUDG第五条 市环保局建立环保科研专家库,对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管理发挥咨询评议作用。第六条 科研项目需求采用公开和定向征询方式征集,征询项目应根据

3、市环保局年度环保科研项目指南,填写上海市环保科研项目需求征询表,由所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环保局科研管理部门。项目指南发布时间为每年4-5月,项目征集时间为每年6-7月。5PCzVD7H第七条 市环保局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征集的项目建立项目库,会同市环保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库中的项目结合当前实际需求进行初审遴选,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开展立项论证。jLBHrnAI经专家论证通过的项目,结合财力情况编制年度科研项目计划草案,报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长专题会议审定,根据审定意见,确定年度科研项目计划,纳入部门预算后报市财政局批准。xHAQX74J第三章 承担单位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

4、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并具备承担相应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第九条 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在职在岗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学位)以上,承担在研的市环保局科研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LDAYtRyK第十条 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具体流程按照本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市环保局根据政府采购结果,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上海市环保科研项目合同书。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经费管理相关内容做出承诺。Zzz6ZB2L第四章 职责与管理第十二条 上海市环保局科研管理部门是上海市环保局科研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和日常管理,并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逐步公开项目基本

5、信息和评估评审结果。dvzfvkwM市环保局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协同管理。第十三条 市环保局科研项目实行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项目承担单位是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与市环保局签订的项目合同书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及本市财政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实施、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和项目延期申请等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制;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做好项目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相关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rqyn14

6、ZN第十四条 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市环保局科研管理部门会同市环保局相关管理部门确定实行中期检查的项目,并在项目合同书中予以明确。重大研究项目的检查由市环保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应用研究项目的检查由与科研需求对应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结果由局科研管理部门归档。EmxvxOtO第十五条 项目实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当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等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市环保局批准。项目确需延期验收的,承担单位一般应在合同规定的完成日1个月前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环保局科研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环保局分管领

7、导批准后方可延期。SixE2yXP第五章 经费管理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遵循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课题经费预算。项目在编制实施计划确定预算时应编制绩效目标。6ewMyirQ第十七条 项目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直接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摊销费,水、电、气、暖消耗费,

8、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项目实行独立核算。kavU42VR(一)劳务费总额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30%以内,对于由市环保局认定的决策咨询类软课题研究项目,其经费预算应控制在20万元/项以内,劳务费支出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50%以内。y6v3ALoS(二)重大研究项目和应用研究项目申请在项目经费中安排国际合作交流费,原则上不得超过申请项目经费总额的5%。涉及出国(境)事项,则出访任务应纳入单位年度出访计划(出访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选派人员应紧密结合其承担的项目研究内容和专业领域,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M2ub6vST(三)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间接费用总额不

9、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四)会议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等经费使用,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过程中,需要调整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以外的其他科目预算的,由项目责任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相关负责人负责审批,市环保局在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直接费用中的差旅费和会议费之间可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两项支出预算总额,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项目其他方面的支出。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项目(课题)其他方面支出。0YujCfmU第十八条 项目设备费科目预算一

10、般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应当报市环保局批准。但设备用途和数量不变,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导致设备费预算调减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申请,由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相关负责人负责审批,市环保局在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调减的经费可调剂用于项目其他方面的支出。eUts8ZQV第十九条 市环保局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并安排不超过年度科研项目预算经费的5%,用于年度预算项目确定、专家评审、政府采购以及绩效评估等工作。sQsAEJkW第二十条 项目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纳入项目承担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费决算由项目申请验收前已使用的经费和项目验收后合理的后续支出两部分组成,后续支

11、出包括印刷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家咨询费等实际需要发生的经费。项目验收后发生的后续支出应按经费决算表中的内容列支。 GMsIasNX项目经费应于项目验收且项目尾款到账的3个月后停止使用,并向市环保局报送最终的科研经费项目决算情况表。项目结余经费按相关财政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TIrRGchY第六章 验收与绩效第二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市环保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提交上海市环保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研究报告、经费使用决算表以及项目自评价等材料。市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并根据需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审计报告或由市环保局组织财务验收(包括委托第三方开展财务验收)。7EqZcW

12、LZ第二十三条 项目验收工作由市环保局科研管理部门会同市环保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组织进行。验收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需开展财务验收的项目,应增加1-2名财务专家。lzq7IGf0对于项目未通过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在3个月内按照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完善项目,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市环保局将按项目合同条款追究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zvpgeqJ1第二十四条 项目验收通过后,承担单位将上海市环保科研项目验收证书、研究报告、成果(简本)和电子文档及时报市环保局科研管理部门。市环保局科研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将成果(简本)汇编成册,供局系统管理部门和单位使用和参考。NrpoJac3第二十五条 逐步建立和

13、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另行制定),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对重大研究项目开展绩效考评,并通报考评等级较低的项目负责人,暂停其申请承担环保科研项目资格2年。同时,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项目征询和项目委托的重要依据。1nowfTG4第二十六条 项目的技术成果由项目承担单位和市环保局共享,并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开放共享;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fjnFLDa5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 市环保局有关职能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内审。第二十条八 环保科研项目应当接受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的检查与审计,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

14、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tfnNhnE6第二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且首批经费到位后6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效果到期项目未完成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市环保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承担违约责任。HbmVN777第三十条 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中,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一)未对项目(课题)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二)编报虚假预算、套取资金。(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课题)经费。(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项目(课题)经费。(五)未获市环保局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课题)承担主体。(六)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虚列支出。(七)未按规定执

15、行和调整预算。(八)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出现上述行为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市环保局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约谈法定代表人、停拨经费、终止项目、追回已拨经费直至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等。构成犯罪的,交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V7l4jRB8第三十一条 项目评审专家执行回避制度,如未执行回避制度或在项目咨询中徇私舞弊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责任,从次年起2年内不得再次入选专家库。83lcPA59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沪环保科2015225号)

16、同时废止。mZkklkza附件: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附件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课题)预算必须由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协助项目(课题)责任人编制,承担单位财务部门须对专项经费预算的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管。AVktR43b二、项目下设课题的,每个课题均需按预算编制的要求单独填报各自的课题预算表及其预算说明书,承担单位将各课题预算审核汇总后计入项目预算相应栏内。ORjBnOwc三、项目(课题)预算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以项目(课题)确定的任务为依据与合同同时上报。项目(课题)预算表填报的内容与合同中的相关信息必须一致。2MiJT

17、y0d四、项目(课题)预算表应逐项填列,没有的项请划斜线(/),表示此项在编制项目(课题)预算时不予考虑。五、所有涉及项目(课题)名称或承担单位名称的,均应填写全称。六、项目(课题)预算应以人民币填报,以“万元”为单位。如涉及外币需按填报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报。七、项目(课题)预算由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两个部分组成,平衡公式为:项目(课题)支出预算合计项目(课题)收入预算合计。八、项目(课题)支出预算应当按照专项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分别编列,同一支出内容一般不得同时编列不同渠道的资金。gIiSpiue九、项目(课题)预算支出内容名称应填写规范、前后统一,同一种设备、材料等支

18、出内容不得使用不同名称。十、项目(课题)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uEh0U1Yf预算编制中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按规定需实行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时(包括使用自筹经费购置或试制的仪器设备),需在设备费预算明细表中填列仪器设备清单,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购置或试制该仪器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

19、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设备拟安置单位、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试制设备的方案和成本构成等,并提供拟购置仪器设备三家以上代理商的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20万元(含)时,应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IAg9qLsg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实验动物、部件、外购件、包装物的原价、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WwghWvVh需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支各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asfpsfpi3测试

20、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ooeyYZTj需说明预算的各种测试化验加工内容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测试化验加工的任务内容、任务承担单位、次数、费用等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BkeGuInk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PgdO0sRl需说明预算的各种燃料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等测算依据。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

21、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国内)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cdXwckm需说明预算的各种出差任务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以及出差时间、地点、事由、人数、次数、开支标准等测算依据。h8c52WOn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v4bdyGio需说明预算的各种会议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以及会议时间、会议内容、会期、参会人数、会议次数、会议开支标准等测算依据。J0bm4qMp7

22、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项目(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XVauA9gr需说明预算的各项国际合作与交流任务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出访或受邀来华专家的国家或地区名称、机构名称、事由、人数、天数和计划出行日期,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所需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的开支标准等测算依据。bR9C6TJs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pN9LB

23、Ddt需说明各项预算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以及数量、单价等测算依据。9劳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因科研项目(课题)需要引进的人才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支出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30%以内;对于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和软件开发类等项目(课题),劳务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50%以内。其中劳务费支出标准应控制在8000元/人月以内。引进人才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支出标准在不突破该项目(课题)劳务费支出总额的前提下,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编制确定。DJ8T7nHu项目经费分类和劳务费总额:重大和前瞻性研究性项目经费预算按实际测算、标准

24、制定类研究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40万元/项以内、技术规范类研究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35万元/项以内,劳务费支出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30%以内。QF81D7bv对于由市环保局认定的决策咨询类软课题研究项目,其经费预算应控制在20万元/项以内,劳务费支出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50%以内。4B7a9QFw探索类研究项目经费预算为5万元/项。10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ix6iFA8x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

25、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wt6qbkCy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Kp5zH46z需说明咨询专家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以及咨询专家的级别、咨询方式、咨询内容、人次数、支付标准等测算依据。Yl4HdOAA11其他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ch4PJx4B需说明预算的

26、其他费用的各项支出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及预算依据。qd3YfhxC(二)间接费用是指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摊销费,水、电、气、暖消耗费,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应当由承担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环保局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拟定绩效考核办法,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统筹安排。E836L11D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间接费用总额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其中绩效支出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5

27、%。S42ehLvE间接费用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其中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承担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专项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501nNvZF十一、与项目(课题)有关的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费用不得在本项目(课题)预算中列支。十二、项目(课题)预算中不得列支不可预见费。表1 项目经费预算总表金额单位:万元序号科目名称预算数序号科目名称预算数1一、支出预算12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2(一)直接费用13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31、设备费149、

28、劳务费4(1)购置设备费15(1)项目(课题)责任人5(2)试制设备费16(2)项目(课题)高级研究人员6(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17(3)项目(课题)参与人员72、材料费18(4)引进人才83、测试化验加工费1910、专家咨询费94、燃料动力费2011、其他费用105、差旅费21(二)间接费用116、会议费序号科目名称收入数序号科目名称收入数22二、预算收入231、市环保科研项目经费253、单位自筹242、其他财政拨款264、其他27预算编制人(签名)项目责任人(签名)28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备注:表2项目承担单位经费预算表单位名称(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jW1v

29、iftG序号科目名称预算数序号科目名称预算数1一、支出预算12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2(一)直接费用13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31、设备费149、劳务费4(1)购置设备费15(1)项目(课题)责任人5(2)试制设备费16(2)项目(课题)高级研究人员6(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17(3)项目(课题)参与人员72、材料费18(4)引进人才83、测试化验加工费1910、专家咨询费94、燃料动力费2011、其他费用105、差旅费21(二)间接费用116、会议费序号科目名称收入数序号科目名称收入数22二、预算收入231、市环保科研项目经费253、单位自筹242、其他财政拨款264、其他27

30、预算编制人(签名)项目责任人(签名)28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备注:表3项目协作单位经费预算表单位名称(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xS0DOYWH序号科目名称预算数序号科目名称预算数1一、支出预算12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2(一)直接费用13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31、设备费149、劳务费4(1)购置设备费15(1)项目(课题)责任人5(2)试制设备费16(2)项目(课题)高级研究人员6(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17(3)项目(课题)参与人员72、材料费18(4)引进人才83、测试化验加工费1910、专家咨询费94、燃料动力费2011、其他费用105、差旅费

31、21(二)间接费用116、会议费序号科目名称收入数序号科目名称收入数22二、预算收入231、市环保科研项目经费253、单位自筹242、其他财政拨款264、其他27预算编制人(签名)项目责任人(签名)28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备注:注:每个协作单位经费预算单独列表。表4 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单价数量设备型号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用途(与研究任务的关系)金额小计表5 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序号测试化验加工的内容单价数量与研究任务的关系金额小计表6 劳务费预算明细表 项目成员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专业职务/职称目前参加其它项目数/时间在本项目的计划全时工作时间(人月)劳务费(元)签章项目负责人项目高级研究人员项目参与人员合 计/承 诺 函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本单位申请承担 项目(课题),为保障项目(课题)的顺利实施,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LOZMkIqI一、承诺严格遵守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项目(课题)的预算,合理开支各项费用。ZKZUQsUJ二、承诺确保自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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