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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系统论文:农信社改革的困局一直令人关注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目前已在全国29个省市区铺开。在各地的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一些农村信用社选择了合作银行模式进行改革,另一些则按“一级法人”模式进行改革。但无论以哪种模式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都因历史的、政策的、体制的及经营管理的等诸多因素影响,面临着多种难解之局。资金账精于体制账,改革目的发生主观性错位。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其中,前三句是这次改革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后两句则是促进实现改革目标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和利率政策。专项票
2、据和专项借款是人民银行的两种资金支持方式,是这次农村信用社政策措施中体现现实利益最大的两项。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帮助农村信用社达到“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功能、增强服务功能”的目标。但调查发现,农村信用社管理层资金账精于体制账,即部分农村信用社对各项政策支持所带来的利益算得一清二楚,而对如何明晰产权、强化约束机制却算得极少,甚至把增资扩股作为获得资金支持和其它优惠政策的手段。从而,导致了农村金融改革目标的本末倒置,发生主观性错位。股权观念淡薄,治理结构难以到位。对100户农户的问卷调查显示,愿意参加入股的农户不足30%,其中有95%以上仅是为了“获得利息回报”和“借款方便”,并有相当部分愿意入股的
3、农村种养大户是为了报恩于农信社而入股的。也就是说,在股东中,除了纯粹的经济目的和纯朴的道德目的外,几乎没有所谓的“权利目的”,更不明白作为股东所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淡薄的股权观念使得治理结构的最终形成丧失了思想基础。同时,现有管理层也没有过多地关注股权多元化对治理结构的影响,而是思谋如何利用现实权利消化外来股权的排斥力,以更有可能使日后的治理结构演变成一种形式,最终实现内部人控制。股本金存在不稳定因素,花钱不一定能买机制。根据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指导工作的指导意见,股权设置可分为两个层次:资格股和投资股及其下一层次的自然人股(包括职工股)和法人
4、股。这种股本金的构成,实质是第二层次的股权结构有明确的量化界定,而第一层次的股权结构则没有。由于资格股的开放性(退股)和投资股的封闭性(不能退股),使股权持有人的选择倾向于开放性的资格股,导致股本金从根本上缺乏稳定性。对湖南省某市调查发现,有96%的入股人选择了资格股。这种构成使得股本金极不稳定,也极容易产生“多米诺”效应。股本金的不稳定或随时可退股,则意味着资本充足率的下降,意味着央行发行票据的先决条件被虚置,导致花钱不一定能买到机制。农民股本金结构萎缩,农村信用社支农职能受到挑战。在目前农民收入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向广大的农户扩股难度很大。因此,大部分的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只有“移情别恋”,纷
5、纷向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大户展开攻势。据对湖南省某市调查,其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法人和个体私营大户入股占总额的比例超过30%。这种股本金结构,一方面反映了广大农民入股资金少或萎缩下降;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农民信贷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从而,形成了对农村信用社支农职能发挥的挑战。以该市为例,全市广大农民的股份只占扩股总额的12.4%,比此前的股本结构降低了近30个百分点。农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风险性大。农业是市场经济中的弱势产业,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刚刚从以家庭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在生产经营中,一方面所面临的市场、价格、自然灾害等风险无法回避;另一方面自身抗风险能力薄弱。
6、同时,目前普遍存在着农民或农业企业因经济实力不足而担保难、贷款难的实际问题,都由于农业保险制度、农村经济发展担保体系尚未破局或未建立,使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面临较大的风险,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放贷支持“三农”发展的积极性,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发展。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已进入实施和具体操作阶段,并面临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必须针对现实,采取措施,寻找破解困局的新途径,以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措施,是一种激励机制,而不是为历史包袱“埋单”。因此,必须把握好方向,把农村信用社建成真正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目前,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支持,
7、除采取减免税收和补贴外,资金支持采取了由中央银行发行特种票据,以部分置换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和部分消化历年亏损,增加优良资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能否达到要求,要取决于农村信用社自身扩股增资和消化不良资产的努力。特别是票据持有期满,农村信用社在资本充足率、公司治理和不良资产消化达到新的目标后,人民银行可以将票据兑现为现金,直接增加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扩大信贷资产规模。因此,这是一种正向的激励机制,而不是为历史包袱“埋单”。农村信用社必须充分理解其政策动机,积极地运用好各项政策,切实把握好这次改革的方向,通过健全完善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消化历史包袱,加强经营管理,改善支农服务,把农村
8、信用社改造成为真正意义上为“三农”服务的,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快速发展、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农业合作银行或现代农村金融企业。“三农”需要多形式、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因此,破解困局应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全和功能重组,重构农村金融体制。目前,我国农村经济成份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三农”被“规模化经营”、“订单农业”和“城镇化”等现代农业所代替;大批的种、养大户、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工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但在相当时期内,传统农业还会占据重要地位,特别是在贫困地区,传统农业甚至会占据统治地位,共生、共存。因此,客观上需要不同的金融组织为其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也就是说,破解“三农”
9、金融服务困局还应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全和功能重组,要根据农村经济的多层面,农村资金需求的多渠道特点,以及农村信用社“一农”难以满足“三农”需求的实际,对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重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起合理有效的运行机制,强化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形成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合力。与此同时,要通过加快金融立法,明确合作金融的法律地位;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要通过职能调整和合理分工,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拓展信贷支农渠道,扩大“三农”服务范围。农村信用社改革成败的关键是:在多元股权结构基础上有相对稳定的股本金规模。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村信用社问题
10、,确保在农村金融体系重构过程中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的相对稳定,减少重构成本。多元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的前提。而单一结构,即便是大规模的股本金也不能解决治理结构的问题,且一定规模的股本金又是多元股权结构的基础,也是保证资本充足率的必要条件。因此,农村信用社改革要达到“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的目的,就必须要从根本上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保证股本金规模化,并确保股本金规模的稳定性,以减少农村金融体系重构中的成本。一是重新修订股本结构,规定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入股时必须要有相当比例的投资股股本,特别是法人股东和职工股东,其投资股本比例要高于其资格股本比例,以维持股本金的稳定,形成长效稳定股本
11、结构。二是广泛发动,全力动员,尽量多吸收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联(私)营企业法人和农村种养大户入股,发挥股权的导向作用,拓宽服务范围。三是不良资产消化和公司治理结构落实计划要重点突出两个内容,即要分别明确每年盘活和以所有者权益消化不良资产的量化指标,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落实股东权利保证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的相对稳定。建立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机制是巩固改革成果的核心环节。因此,必须构建农村金融经营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各项改革措施到位后,农村信用社要想不走回头路,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不再形成(较大规模)新的不良资产,不再发生新的亏损。必须构建农
12、村金融经营风险防范及管理的三大体系:一是以内控监管为内容,构建适应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在建立健全产权、法治理、综合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经营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机制,强化监督和稽核检查,促进依法合规经营。二是以信贷管理为重点,构建有利于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有效增加的运行机制。要坚持信贷原则,严格“三查”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关注信贷投向和运行效果;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充分保证农户获得贷款的权利;在农业贷款优先增长的基础上,调整信贷投向,强化贷款营销意识,适应客户需求和市场行情,优化经营策略。三是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为目的,构建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市场经营环境。要不断推进农村诚信建设
13、,充分发挥农村农村信用社在创建农村金融安全区和信用户、村、镇工作中的创建主体作用,对信用农户、信用企业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简化手续,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授信额度。四是以农村金融安全为主线,构建有利于农村金融发展的市场退出机制。要对那些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多的农村金融机构,坚决进行清除,强制退出市场,确保农村金融的安全稳定和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农村资金均衡机制,维持农村信贷资金的动态平衡。着重从两个方面建立农村资金均衡机制。一是市场性均衡。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信贷投入的自然风险;另一方面,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充分利用资金价格杠杆来维持农村资金的均衡。二是政策性均衡。一方面,不仅要增加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总量,而且要提高财政性支农资金在总支出中的比重,逐步形成国家支农资金的均衡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以财政出资组建担保机构主,以财政补贴和其他扶持政策为基础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形成担保形式多样,担保渠道多元的融资担保体系。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完善和强化其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功能,真正发挥政策性信贷资金对农村资金的拉动效应,从而使农业资金的流动在利益补偿和再分配过程中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