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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人口计生日常工作,社区人口计生日常工作,核实信息,核实婚姻信息,婚姻信息来源:自行采集(来自社区群众、社区干部、社区民警、自我观察等)上级发放(由区计生委从婚姻登记机构采集并通过街道发放),核实婚姻信息,婚姻信息分类:初婚:男女双方均为初次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再婚:一方或双方为再次或多次履行过结婚登记手续复婚:双方原系夫妻,离婚后又重新登记结婚的,核实婚姻信息,婚姻信息核实步骤:一、携带有关宣传资料 携带有关通知书、告知书 携带有关避孕药具或药具卡二、使用文明用语三、分对象处理信息,核实婚姻信息,初婚对象根据女方实时状态可分为四种:未孕:宣传推广营养素、发送TORCH检查单、发送宣传资料(法律
2、法规、孕产期指导、出生缺陷干预)、发送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告知书已孕:发送宣传资料(法律法规、孕产期指导、出生缺陷干预、发送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告知书)暂不准备生育:发送宣传资料(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常识、出生缺陷干预),送避孕药具或办药具卡已育:是否已办理一孩生育证,如果没有,了解当事人是否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进一步了解其是否仍符合再生育政策。如仍符合再生育政策并有生育意愿的,告知其需办理再生育一孩审批手续,切不可为之办理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核实婚姻信息,再婚对象的处理(一):一方再婚一方初婚或双方再婚,对其中符合生育政策的:未孕:发送宣传资料(法律法规、孕产期指导、出生缺陷干预、致再
3、婚家庭的一封信),通知其办理再生育一孩审批手续已孕:发送宣传资料(法律法规、孕产期指导、出生缺陷干预、致再婚家庭的一封信),通知其办理再生育一孩审批手续暂不准备生育:发送宣传资料(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常识、出生缺陷干预),送避孕药具或办药具卡,核实婚姻信息,再婚对象的处理(二):如发现再婚对象不符合再生育政策,要着重宣传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并提醒落实好长效避孕措施。对其中已怀孕者,动员其去医院终止妊娠,对一意孤行坚持生育者,在第一时间向街道计生部门报告,由街道发放告知书,告知其违法生育的严重后果,并让其签收。,核实婚姻信息,复婚的根据其复婚的生育状态进行管理,不再赘述。,核实婚姻信息,婚
4、姻信息处理:将已核实的信息登记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记载簿将未核实到信息单的退还街道,并注明原因将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街道计生部门,如非婚生育,核实生育信息,生育信息来源:自行采集(来自社区群众、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我观察等)上级发放(由区计生委从市区各医院采集并通过街道发放),核实生育信息,生育信息按属性分:合法生育、违法生育生育信息按产次分:一孩、二孩及以上 无论是合法生育还是违法生育均应上门访视,提供服务。,核实生育信息,生育信息核实步骤:携带有关宣传资料携带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需求单携带有关避孕药具或药具卡填写计划生育生殖保健
5、服务记录宣传生育政策,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受访者引导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核实生育信息,核实生育信息需注意的事项:一定要在生育当事人生育孩子后四十二天内上门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产后保健,建议及早落实避孕措施,提醒产后妇科卫生和科学喂养第一次上门时不管当事人是否需要提供服务,只要不是产时放环和结扎的一定要发避孕套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发送相关宣传资料,指导她们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根据生育当事人的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核实生育信息,规范文明用语:您好!我是社区计生干部,我叫,祝贺您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我今天来向您核实生育信息,麻烦您将结婚证、生育证、身份证给我核实一下好吗?您如果需要服务
6、或咨询有关事宜,请与我联系,我的电话是谢谢您的配合,祝您早日康复!,核实生育信息,生育信息处理:将已核实的信息和第一次发送避孕药具的信息即时登记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记载簿将未核实到信息单的退还街道,并注明原因对违法生育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第一时间内汇报街道计生部门。,核实节育信息,节育信息来源:自行采集(来自社区群众、自我观察等)上级发放(由区计生委从市区各医院采集并通过街道发放),核实节育信息,节育手术信息分类:放环、取环、人工流产、引产、皮埋、结扎六种,最常见的主要是前面四种。,核实节育信息,节育手术信息核实步骤:携带有关宣传资料携带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
7、务需求单携带有关避孕药具或药具卡分类处理节育信息,核实节育信息,核实节育信息需注意的事项:注意使用文明用语注意对不同年龄段的育龄妇女或实施不同节育手术的对象有不同的随访要求发送相关宣传资料,指导她们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根据生育当事人的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且容易经常怀孕者引导他们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核实节育信息,规范文明用语:您好!我是社区计生干部,我叫,听说你最近做了手术,身体恢复得怎样?您如果觉得做了手术后身体恢复不理想或咨询有关事宜,请与我联系,我们可以帮你向专家请教,我的电话是谢谢您的配合,祝您早日康复!,核实节育信息,节育信息处理:将已核实的信息登记到已婚育龄妇
8、女信息卡将未核实到信息单的退还街道,并注明原因为符合享受免费服务条件的对象办理费用报支手续按规定为施行不同手术者进行随访服务,同时为免费服务对象开具检查单,核实流入育龄妇女信息,流入育龄妇女信息来源:从日常工作中获取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员处获取从社区民警处获取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取从协管员保洁员信息员处获取,核实流入育龄妇女信息,流入育龄妇女信息核实步骤: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催办通知单发放南通市流入育龄妇女管理服务证发放宣传资料:A、致流动市民的一封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须知B、法律法规知识问答C、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常识填写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需求单填
9、写流入育龄妇女登记表,核实流入育龄妇女信息,核实流入育龄妇女信息需注意的事项: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告知其可以在这里与当地妇女享受“四同”待遇注意了解她们在生产、生活、生育上的困难向违法生育愿望强烈的人员宣传生育政策,告诫其违法生育的严重后果,核实流入育龄妇女信息,规范文明用语:您好!我是社区计生干部,我叫,欢迎您来到我们社区,成为社区大家庭的一员!我今天来向您核实有关信息,麻烦您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薄身份证给我核实一下好吗?您刚来生活上有什么困难或不便,请告诉我,我将尽力帮助您解决!谢谢您的配合!,核实流入育龄妇女信息,流入育龄妇女信息处理:根据户籍地要求定期为育龄妇女出具有关的孕检证明,及时告
10、知其在现居住地的生育、节育等变更情况。将违法生育愿望强烈的人员确定为重点管理对象,定期了解情况经常关注在娱乐服务场所打工的未婚者与异性交往情况,为意外妊娠者去医院施行手术提供帮助为有服务需求的对象办理有关手续,如开具检查单、办理药具卡等为有特殊困难的对象解决问题,如帮助解决孩子入学、提供就业信息等将有关服务内容记录到登记表中的服务情况记录中,核实流入育龄妇女信息,对流入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怀孕如何处理?首先在不惊动当事人的前提下,侧面了解该妇女的婚育基本情况,确认其是否符合政策生育;对符合政策生育的,查验其生育证明。无生育证明的,敦促其去户籍地办理,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
11、理规定,应由其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管理。所以对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应尽量做好思想工作,劝说其去医院终止妊娠,可以承诺在规定范围内承担手术费用。当事人积极配合的,要从生活多关心她们。对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又坚决不肯终止妊娠的,与其户籍地联系,要求他们配合做工作。户籍地不配合的,外省市的让其回家处理;本市内的,直接通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绝不能一赶了之,让其在崇川区范围内乱窜。,发放证件,发放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办理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需要提供的材料: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户口簿(原
12、件及复印件一份)4、女方近期一寸照片1张5、女方户籍地不在崇川区的需提供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委托办理函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发放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办理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的步骤:1、申请人填写领取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婚育情况声明2、将申请人的声明与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核对3、各种情况调查核对无误后请申请人做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试卷4、填写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在其结婚证上写明“通知单已发”5、发放孕产期及出生缺陷干预的宣传资料及免费营养素6、填写发放情况登记表后请申请人签字,发放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办理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的注意事项:申请人婚育情况不明的可将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待相关情况调查
13、清楚后再办理证件给申请人一定要填写婚育情况声明,尤其是户口空挂,社区居委会无法了解其真实婚育状况的,只能依据本人的婚育情况声明,其责任由本人自负。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注意双方或一方年龄偏大(是否再婚或已生育)、女方户籍地不在崇川区(需增加证明)、有无工作单位(应给单位知晓该同志准备生育)。符合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条件但未发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就生育的,一律不予补发。先生育后领结婚证的严格禁止补办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一旦发现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社区连带责任。,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的材料:结婚证、生育证或收养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相
14、关证明,如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丧偶证明、未育证明等,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步骤:1、由申请人向现居住地或其子女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计生部门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填写奖励独生子女审批表(一式三份)3、社区居委会审核后发放。4、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花名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注意事项:独生子女父母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无单位的由居委会签署意见、盖章申请人符合领证条件,不再受孩子十四周岁前领证的限制,凡孩子在一九六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均可办理父母双方领证的,编号为-1(父亲),-2(母亲),单方发证
15、的直接写编号,补证的不编号,在编号处写上“补”发证机关:所在镇街持证人:写父亲或母亲一方就可,不要写两个名字,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需复印)户口薄一寸照片两张,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步骤:1、填写申请表2、填写婚育(收养)情况声明3、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实施合同4、填写流出人员花名册,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注意事项:本辖区居民(1849周岁)去外地务工、经商才可办理,探亲、上学、就医等不需办理要求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及时掌握她们的婚育状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为
16、三年,满了三年该居民仍在外地必须换证流出人口的生育权必须维护(符合条件的必须为其办理生育证),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告知可享受免费服务的项目开具相关检查单办理节育手术自垫付费用的报支手续提供社区力所能及的随访服务,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我区目前为育龄妇女提供的免费服务项目:(一)法定的免费服务项目:1、避孕药具的发放;2、孕情、环情医学监测;3、避孕节育随访服务;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5、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6、输卵管结轧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二)增加的免费服务项目:1、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2、
17、放置、取出药物皮下埋植剂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市计划生育指导所为我区免费服务对象提供:(一)对放置宫内节育器后一年内免费提供两次以B超查环为主的随访服务,一年以后每年免费提供一次B超检查。(二)对口服避孕药、放置药物皮下埋植剂一年内免费提供两次随访服务,一年以后每年免费提供一次随访服务。超过五年者每年增加一次免费的生化检查。生化检查包括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尿素氮、甘油三酯、总胆固醇和血糖六项。(三)生殖道感染普查及综合防治,内容包括:妇科检查、化验检查、红外光乳腺检查、B超检查等。当年免费接受过生殖道感染普查的对象不再享受相对应的随访服务项目。,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18、开具相关检查单:(一)市属、区属企业下岗失业、城镇无业已婚育龄妇女凭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到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相关免费服务通知单,育龄妇女凭以上证件到市计划生育指导所接受相应的免费服务。(二)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凭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免费服务通知单到市计划生育指导所接受相应的免费服务。(三)外省、市流入崇川区的已婚育龄妇女凭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相关免费服务通知单,育龄妇女凭以上证件到市计划生育指导所接受相应的免费服务。,提供免费技术服务,节育手术费的报支标准:按通市计生()号文件规定:1、放环、取环小于等于60元2、人流小于等
19、于200元3、小月份引产(7个月以内)小于等于1000元4、大月份引产(7个月以上)小于等于1500元这四项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四项手术费报支。,提供免费技术服务,节育手术费的结报:对象:一、崇川区范围内实行现居住地管理的企业无医疗保险的失业职工二、流入崇川区范围内的外省、市婚育人群 补助标准:按现行计划生育手术收费标准报支(不含医药费)结报时间:各社区在单月5日前上报到街道。,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结报方法:采取结报制。实行按例结算,由镇街计生办填写南通市市属企业失业职工节育手术费用结算表或南通市市区流动人口节育手术费用结算表,连同受术者的身份证、下岗证、结婚证(流动人口需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婚
20、育证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证)、南通市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书(或相关病历说明)、收费收据原件报街道。,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社区力所能及的随访服务,这里不进行赘述。,为奖励对象进行登记,享受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可享受一次性奖励的持证退休职工,享受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者且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
21、;夫妻婚后只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没有再婚的一方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我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女方年满49周岁。已经超过49周岁的,从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计算;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4、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
22、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可享受一次性奖励的持证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含省部属企业职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12002年12月1日以后在本市市区退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22002年11月30日前在本市市区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参保退休职工。2008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持证职工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来源,1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允许税前列支,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2兼并、转让、改制企业、依法实施破产企业、定补、续保、保养、协保等各类性质的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支付。一次性奖励的标准为每人3200元。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持证退休职工已死亡的,予以补发。终身无子女的退休职工可参照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