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简介:10日至03月21日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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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苑街道翁梅社区农民多高层公寓A区块、B区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二一四年三月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项目由来及项目建设地点11.1.1项目由来11.1.2项目建设地点21.2项目基本组成情况21.3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2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5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52.1.1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概况52.1.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52.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3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83.1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83.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83.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3.3.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103.3.2地面水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3.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3.3.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分析结论123.3.5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123.4项目环保措施133.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3.6环境管理173.7总量控制174公众参与194.1公众参与方式194.2项目公众参与结论19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6联系方式211 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及项目建设地点1.1.1项目由来为改善当地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质量,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完善区域发展,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建集团)拟投资126341万元人民币在余杭区南苑街道实施南苑街道翁梅社区农民多高层公寓A区块、B区块项目。项目

3、地块由A地块和B地块组成,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场地较为平整,用地面积175.46亩(116872m2,其中A地块为58319m2)项目经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中心2013256号”和“余发改中心2013257号”文立项,立项时的总建筑面积为400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100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90000m2,项目具体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明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最新设计资料,项目用地面积为116872m2(其中A地块为58319m2,B地块为58553m2),设计总建筑面积调整为408501.9m2(其中A地块为219958.2m2,B地块为188543.7m2)

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调整为140975m2(其中A地块为70486m2,B地块为70489m2),地上总建筑面积调整为267526.9m2(其中A地块为149472.2m2,不计入容积的架空层为891.6 m2;B地块为118054.7m2,不计入容积的架空层为1563.7m2),本环评根据设计调整后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本项目总投资为126341万元人民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配套用房等。配套用房及物业经营用房不考虑引进餐饮、KTV等产生油烟、噪声、振动的服务项目,也不引进大型超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5、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出防止或最大限度削减环境污染的对策与措施。为此,建设单位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建集团)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建设单位的配合和协助下,进行了现场踏勘、监测和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经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邀请的专家进行评审,并形成南苑街道翁梅社区农民多高层公寓A区块、B区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意

6、见(以下简称“专家评审意见”),我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为本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1.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余杭区南苑街道翁梅社区。1.2项目基本组成情况项目名称:南苑街道翁梅社区农民多高层公寓A区块、B区块项目建设地点:余杭区南苑街道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建集团)本项目总投资约126341万元,地块总用地面积116872m2,总建筑面积408501.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7526.9m2,地下建筑面积140975m2,建设内容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用房。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1-1

7、。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名称A地块B地块合计单位用地面积58319585531168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9958.2188543.740850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472.2118054.7267526.9平方米其中住宅136056.4108984245040.4平方米配套用房3649.6943217970.69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605.50605.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72.6533.41006平方米社区用房144501445平方米消控中心26.126.152.2平方米开闭所109.558.9168.4平方米自行车库2785.52567.65353.1平方米架空层(不

8、计容)891.61563.72455.3平方米幼儿园3430.3103430.3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7048670489140975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库57384.654598.6111983.2平方米非机动车库227202272平方米储藏室10829.415890.426719.8平方米综合容积率2.552.02/建筑占地面积9369.49133.318502.7平方米建筑密度16.115.6/%绿化面积174961756635062平方米绿地率3030/%总户数14487842232户拟入住人数(按3.5人/户计)506827447812人机动车停车位167517113386辆其中地面停车

9、153111264辆地下停车152216003122辆非机动车停车面积5517.541529669.5平方米其中地面停车3245.541527397.5平方米地下停车227202272平方米1.3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根据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修编),项目拟建地属于“乔司新城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20110D04)”,为优化准入区。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将依托地域优势,营照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居住和商业环境,建成居住及商业配套服务设施的综合体,对照该小区“小区定位”和“产业导向”,能够符

10、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类比调查,该项目污染的来源较为简单,主要是汽车尾气、设备噪声、汽车噪声、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只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因子中被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有CODCr、NH3-N,总量控制建议值为CODCr:26.01t/a、NH3-N:3.47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幼儿园的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1、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放。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可维持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本项目属非生产性项目,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建议后,可以认为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12、2、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南苑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公寓、幼儿园及配套用房。根据杭州市规划局出具的“选字第201300036005号和选字第20130003600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居住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属非生产型项目,在查阅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浙江省计委和环保局发布的严格限制建设污染生产项目目录、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

13、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禁止建设、限制建设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同时,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的项目,符合浙江省环保局关于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774号)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公众对项目的实施持赞成或无所谓的态度,公众可接受。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1.1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位于余杭区南苑街道。项目由A、B两个区块组成,两个

14、区块间由一条南北走向的苑中路相隔。项目东侧为规划居住用地(现为空地);南侧为一号路,隔路为在建的翁梅社区农民公寓C区块项目、规划小学用地(现为空地)和规划商业办公用地(现为空地);西侧为翁乔路,隔路为在建的保亿风景晨园住宅小区;北侧为防护绿地,再往北为翁梅中心河,隔河为防护绿地及杭浦高速公路。2.1.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该自动站SO2、NO2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平均浓度限值要求,但是PM10的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超标率为28.5%。PM10指标出现超标主要原因是:周边区域土建施工等引起环境空气中PM10的超标。(2)水环境质

15、量现状由监测结果可知,乔司港的水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类水质要求,总体评价为劣V类,主要超标指标包括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由于监测时,乔司港正在进行截流清淤工作,水量水质情况较为特殊。(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拟建址各侧周界现状声环境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4a类标准。建设项目拟建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2.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根据周围环境状况和气象条件,结合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确定评价范围为以排放源为中心点,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2)水环境:由于该地块位于有城市污水管网的区域,废水可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因此本评价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做深入分析,而以水污染源强

16、的确定为主。(3)地下水环境:鉴于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且项目周边无对项目建设敏感的水源地,本环评结合项目的特点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措施。(4)声环境:项目建设地红线外200m。(5)生态环境:本项目红线范围向外延伸200m。建设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图见下图。图2-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3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表3-1所示。表3-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类型污染物名称产生量纳管量排环境量削减量废水废水量433510.5433510.5433510.50CODCr130.0

17、5130.0526.01104.04NH3-N13.0113.013.479.54动植物油12.4112.411.363.73废气NMTHC10.6410.640CO109.84109.840NOx1.5041.5040油烟废气0.1050.015750.08925固废生活垃圾5147.8305147.833.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表3-2所示。表3-2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汇总序号环境敏感对象名称状态方位距场界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1方桥村农居现状西侧600100余户GB3095-2012-二级GB3096-2008-2类2良山学校乔司校区西侧550/3翁梅社区农民公寓C区

18、块在建南侧60972户4怡丰城住宅小区西南侧802200户5保亿风景晨园住宅小区西侧601370户6本项目幼儿园规划A区块东南角/7本项目住宅楼场区内/8规划居住用地东侧80/9规划居住用地东南侧100/10规划行政办公兼容商业金融兼容社会停车库用地西南侧500/11规划小学用地南侧60/12乔司港现状西侧500宽20m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用地红线与敏感点的最近距离图3-1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3.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3.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本项目的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

19、级标准,因此,本项目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 油烟废气本项目幼儿园油烟排放浓度低于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3.3.2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查,区域周边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因此,项目废水纳管并通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在时间上是可以衔接的。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可直接纳管,同时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废水的生化性,因此项目废水接管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不良影响,且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地下

20、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地下水不属于敏感区域,且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对外环境排放。只要建设单位做好日常污水管道的维护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的防渗、防漏,杜绝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则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影响地下车库出入口高峰运行均发生在昼间,夜间车辆进出较少。由分析可知,本项目各地下车库出入口对各敏感点的贡献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各地下车库噪声对各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在设计上,各个地下车库汽车出入口均为半封闭式出入口,进出坡道

21、要求做成低噪声坡道,坡通道壁面作吸声处理,本评价要求6#出入口(B6楼北侧)安装封闭式生态隔声顶棚并向外延伸5m,降噪量可达3dB以上,确保最近敏感建筑(B6楼)达标。此外,车辆鸣喇叭时,其噪声级较高,对周边声环境会产生影响,因此,应加强交通管理,汽车严格限速5km/h以下行驶,禁鸣喇叭,以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不良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后,一般情况下汽车进出地下车库出入口的噪声可以实现达标,噪声对附近住宅居民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建设施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公建设备房有风机房、水泵房和变电房等,开闭所设置在A11楼南侧裙房、A2楼北侧裙房及B4楼南侧裙房内,其余设备房均设置在地下层(不在住宅楼正下

22、方),这些设备房的上层均为绿地,开闭所四周围空地,均无敏感性用房。各风机均置于地下室风机房内,由于风机房墙体及地下室隔声量可达40dB,并采用隔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如对底座用减震器,风机和风管之间用软接头、风口用消声器等,项目位于地下室的风机在地面环境及场界噪声值可低于50dB。因此,项目风机经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后,预计在场界及周围敏感点等效声级能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本项目水泵主要有生活水泵及消防水泵。设计将生活、消防水泵置于地下层,由于水泵房及地下室隔声量可达40dB,并且水泵与基础之间安装弹性材料构成的隔振构件(减振垫、减振器等),连

23、接处用软接头等减振措施,项目位于地下室的水泵在地面环境及场界噪声值可低于40dB。因此,项目水泵经减振、隔声等措施治理后,预计在场界及周围敏感点等效声级能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本项目共设有15个变电房,均置于地下层,由于其墙体及地下室隔声量可大于40dB,且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隔振构件,项目位于地下室的变压器在地面环境及场界噪声值可低于45dB;设有3个开闭所置于A11楼南侧裙房、A2楼北侧裙房及B4楼南侧裙房内,变压器经减振及隔声处理后,预计在场界及周围敏感点等效声级能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 空调室

24、外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设计方案,本项目空调系统采用分体式空调。小型分体式空调室外机噪声源强一般为60dB,一般情况下对邻近住宅影响不会很明显。商铺以及物业办公等公建设施的空调按功能采用智能变冷媒流量多联空调系统,分区域、分系统灵活设置。由于本项目在设计时已考虑到空调室外机的噪声影响,已采取了一定的防护的措施,如:对室内机组机壳内部进行必要的阻尼处理,对机壳外部进行隔声处理;对分支管道风量进行反复调节,使其风量均衡;高流速的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对机组系统各固定部件进行加固,同时进行减振处理等一系列措施。只要认真落实降噪措施,加强管理,其产生的噪声可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

25、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4类标准。 物业经营用房经营活动噪声影响物业经营用房及配套用房均沿街设置,营业时间一般在9:0021:00,在营业时间中不得使用广播喇叭、音响器材等高音噪声设备来招揽顾客,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3.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固废处置应按照余杭区城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后定时由环卫部门专车外运。物业办公垃圾以及商铺产生的包装固废分类收集后可出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3.3.5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

26、响主要体现在周边城市道路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临路各建筑第一排中,昼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但夜间出现超标,最大超标量为3.5dB。鉴于以上预测分析,由于该项目所处的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住宅对于所处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因此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须组织设计单位对项目临近道路侧的户型布局、窗户隔声等进行优化设计,使其符合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和GB/T50121-2005建筑隔声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应该在项目开盘售房时做好选房者的告知工作,如实的将受交通噪声影响的程度、地下停车库设置情况

27、及周边环境里质量现状告知业主,使购房者了解交通噪声以及地下停车库等对本项目的影响情况,使其有充分的知情权,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3.4项目环保措施汇总如表3-4及3-5所示。表3-4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分类污染因子控制措施废水施工废水1、严格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63号令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2、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集中,经沉淀后的上清液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3、地下水防治措施:采用钻孔灌注桩+两道钢筋混凝土支撑的支护方式,坑外采用三轴水泥搅拌桩止水,三轴水泥搅拌桩采用全截面套打工艺施工。废气施工扬尘1、车辆行驶扬尘抑制措施 施工期间对施工

28、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 运输黄沙、石子、弃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必须密闭化,车辆必须用帆布严密覆盖,覆盖率要达到100%,严禁跑冒滴漏,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 工地出入口15m内应将路面硬化,并派专人冲洗进出运输车辆和保持出入口通道的整洁,车辆进出建筑场地时,应进行必要的车辆清洗工作。 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或远离敏感点;运输车辆经过周边敏感点时应减速缓行,尽可能减少车辆扬尘的影响。2、堆场扬尘抑制措施 文明施工,采取滞尘防护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实体防护挡墙。 混凝土浇制应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地要定期洒水,施工建筑要设置滞尘网。 对施工区内的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堆

29、场表土保持一定的湿度,洒落地面的沙石及时洒水清扫,防止二次扬尘产生,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不在露天堆放沙石、水泥等粉状建材,不在露天进行搅拌作业。粉性材料要堆放在料棚内,堆放时必须用帆布或塑料编织布将其严密封盖,且堆棚应设置在远离敏感点处。 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减速行驶并密闭化,当风速达四级以上时,应停止土方开挖等工作,以减少施工扬尘的大面积污染。 堆场应尽量布设在场区的东北角,以远离南侧和西侧在建的敏感点。噪声施工噪声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

30、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4、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5、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

31、,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8、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9、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应优先建设南侧和西侧的建筑;10、如要夜间施工,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200m范围内的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固废生活垃圾和建筑施工垃圾1、严格按照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

32、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杭州市政府令第192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以及余政办2010119号余杭区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实施。2、建筑垃圾和弃土应及时清运至杭州市有关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清运车辆应配有密封盖,清运现场应采取防尘措施,及时洒水保湿,对洒落在地面上的废土应及时清扫。3、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生态保护1、预防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季节,尽量避免暴雨季节施工。如工程建设施工不能避免时,应做好暴雨季节施工的工程防护措施和截排水,保证施工期间排水通畅,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及时防护,随挖、随运、随填、随夯,不留松土,尽量减少裸露面的

33、暴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进度,衔接好各施工程序,同步配套完成水土保持措施,做到工序紧凑、有序,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量。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和施工工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控制。2、工程措施在施工场所的外围或外侧的临空面,以及开挖坡面的坡脚修建围墙、挡墙等拦挡工程。截、排水沟一般布设在坡面、坡脚,以及其它排水不畅的位置上,截、排水沟终端与天然排水沟道连通,用以排除地表径流和沉淀后的浊水。为防止施工过程中截排水沟的汇水在排水时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应在必要的位置布设沉淀池,要求建造12个串联的混凝沉淀池,每只沉淀池体积1020m3,以妥善处理泥沙和浊水。为防止工程弃渣在施工过程

34、中及工程完工后流失,应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拦挡,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施工生产区、施工生活区、施工道路和直接影响区在工程完工后,应尽可能地进行植被恢复或植树种草等措施恢复植被。3、植物措施通过实地查勘与调查分析,本着“适地适树”的要求,经比较、筛选,可以选择樟树、柳杉等,胡枝子、火棘、百喜草、多年生黑麦草、狗牙根等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用作植被恢复。进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首先应进行杂物清理、覆土及土壤翻垦等,以改善立地条件、保持水土和提高造林、种草的成活率。植被恢复过程中要注意植物种苗的选择、种植方法、安排好种植季节、做好抚育管理等。4、临时措施临时措施主要是指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对开挖的土石

35、方所采取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主要是剥离的耕植土的临时性防护措施,包括堆体外侧坡脚的草袋防护,堆体表面的撒播草籽以及最终的草袋拆除等措施,以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在弃渣运输时应在汽车上要把土石安放牢固,防止运输途中散落。弃渣外运出处临时堆土场的位置如需外借应做好外借场地的水土保护措施,为防治堆场水土流失,在堆土场四周布置排水沟、沉砂池,堆土场四周采用填土草包围护,以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文物保护在地下挖掘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一旦发现有价值的文物如古钱币、陶瓷、青铜器等应立即停止挖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待文物保护性发掘和清理完毕后方可继续施工,决不能造成文物损坏和流失。表3-5项目营

36、运期环保措施汇总分类污染因子对策内容预期效果废水生活污水:CODCr、NH3-N、动植物油等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在区块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2、项目日常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在幼儿园须为厨房预留、配设足够的隔油池设施。4、化粪池、隔油池防渗:混凝土池体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埋地管道防渗:采用强度高、腐蚀裕度大的管道材料(如无缝钢管)和高等级放腐材料,尽量使用焊接连接,不得使用承插管。符

37、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废气汽车尾气:NMTHC、CO、NOX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排烟系统收集后,通过专用竖井引至主楼屋顶以及所在建筑屋顶高空排放。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油烟废气幼儿园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达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大型的标准噪声设备噪声、车库出入口噪声等1、地下车库、水泵房、风机房、变电房等均布置在地下,各设备房设独立机房。2、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水泵等;3、各动力设备底部布置砼基础,

38、基础质量应选设备质量的35倍以上,设备和砼基础之间安装减震器,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涉及到水的进出口处须用软连接;机房换气风机必须安装消声器。4、水泵组采用隔振基础;水泵进水管、出水管设置可曲挠橡胶接头和弹性吊、支架,减少噪音及振动传递;水泵出水管止回阀采用静音式止回阀,减少噪音和防止水锤。5、风机采用低噪声、高效率的轴流风机,并设独立的吸隔声机房,机房门采用隔声门。风机用弹性挂钩吊挂,并作减震处理,机房补风采用吸声百叶。6、各个地下车库汽车出入口均为半封闭式出入口,进出坡道要求做成低噪声坡道,坡通道壁面作吸声处理,本评价要求6#出入口(B6楼北侧)安装封闭式生态隔声顶棚并向外延伸5m,降噪量

39、可达3dB以上,确保最近敏感建筑(B6楼)达标。此外,车辆鸣喇叭时,其噪声级较高,对周边声环境会产生影响,因此,应加强交通管理,汽车严格限速5km/h以下行驶,禁鸣喇叭,以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不良影响。7、按照“环发20107号关于发布的通知”文中相关规定,应将噪声敏感建筑尽量远离周边交通干线布局;地面12F应尽量设为非住宅。8、委托专业机构按照GB 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对外墙进行减噪、隔声设计,从而进一步减轻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居民住宅的不利影响。9、建设单位须组织设计单位对项目临近道路侧的户型布局、窗户隔声等进行优化设计,使其符合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和

40、GB/T50121-2005建筑隔声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项目除北侧周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及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外,其余各周界噪声排放执行4类标准固废生活垃圾、包装固废1、固废处置应按照余杭区城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2、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专车外运。3、物业办公垃圾以及商铺产生的包装固废分类收集后可出售。4、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不对环境中排放3.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量较大,但通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该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41、并由专用竖向通风收集后高空集中排放,不会增加周围空气环境的污染负荷,本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城市和景观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带动附近区域市政建设,增加区域绿化,提高居住环境。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只要项目在各个实施阶段过程中积极做好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工作,可以满足杭州市环境容量要求和环保管理需求,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3.6环境管理1、环境管理的基本目的和目标本工程无论建设期或运行期均会对邻近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必须通过环境措施来减缓和消除不利的环境影响。为了保证环境措施的切实落实,使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得

42、以协调发展,必须加强环境管理,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要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和同步实施的方针。2、环境管理和监督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第256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权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由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为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机构,其职责是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各项环保要求,并负责工程的环保设施的验收。同时环保局及其监测站,依据有关环保法规及对项目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对本项目在施工建设期和营运期的各项环保措施进行具体的监督和指导管理。3、环保机构设置要求及职责在本项目建设初期

43、,建设单位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单位应该将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到各项设计中,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环保管理部门对环保措施的设计进行审查确定。在施工建设期,建设单位应由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对建设期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配合各级环保管理和监测机构对施工期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在营运期,业主单位应委派专人进行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配合各级环保管理和监督机构实施对项目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1)施工造成的扬尘、噪声、废水、装修废气的防治;(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3)营运期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4

44、)营运期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3.7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97号)文件精神,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和氮氧化物(NOx)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国家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十二五”期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还将把污染源普查口径的农业源纳入总量控制范围。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

45、染物包括CODCr、NH3-N、SO2和NOX;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商业、配套公建用房等产生的废水。项目建成后拟引进的商业项目需另行环评并报余杭区环保局审批,因此本项目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控制总量不包括上述项目的排放量。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文件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不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4公众参与4.1公众参与方式(1)张贴公示公示内容:本评价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一次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单位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第二次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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