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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论文题目:浅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考学校: 武汉大学专 业: 行政管理准考证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工作单位: 二一四年三月郑重声明本人呈交的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所有数据、图片资料真实可靠。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括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作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本论文的知识产权属于培养单位。本人签名: 日期: 摘要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处于高速运转当中,虽然沿海地区发展比较优越,但内地尤其是城镇城乡发展还是存在滞停或盲目照搬状况,生活保障是
2、人民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需求,国家只有把人民的生活保障做到周全,才会让地方经济发展起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是保证居民生活的最后安全网,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使中国社会救助的方法以从受救济者所属的社会类型为标准提供救助,到以受救助者的经济状况为标准提供救助。但是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阻碍了这种转变。本文探讨了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关键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生活保障AbstractChinacurrent economic developmentin motion,altho
3、ugh thedevelopment of coastal areasis superior,but the mainlandespecially urbanand rural developmentis stillstoporblindly copying,life insuranceis the peoplesdemand is the mostbasic and also the most fundamental,the country onlytopeopleslife securityachieve comprehensive,can makeuplocal economic dev
4、elopment.The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systemis a big thingisbeneficial to the peoples livelihood,is to ensure thatthe lastsafety netresidents life,is the last line of defenseof social security.A minimum living standard security system,themethodChinesesocial assistancefrom thebeneficiariesofsocial typ
5、eto provide relief for thestandard,tothe salvation ofthe economicsituation as a standardto provide relief.But the problemsappeared in thedesign of the systemand the actual operation of thehinderedthe transition.This paperdiscusses theemergence ofthe lowest living security system in ourcityin questio
6、n,andaimed at these questions to proposesome improvement measures.Keywords:minimum living security system,urbanliving security 目 录一、我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现状1、现状32、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状况4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1、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保障资金的筹集,效率的提高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设计中的难点52、制度的实际覆盖范围仍然有限,传统救济思想仍然强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生活仍有困难。7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相关政策的相互交叉,
7、缺乏统一协调,管理上的漏洞已露端倪。74、救助法规尚需进一步健全,执法力度还需加大8三、 城镇最低保障对人民生活质量的作用制度存在的建议1、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开辟筹资渠道,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供应。92、建立综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93、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社会监督机制94、建立健全的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工作体制10四、发展城镇最低保障对人民生活质量的作用1、依法进行救济112、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123、重大举措13五、加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策参考文献17致 谢18一、 我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现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称社会救助制度,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它是直接设在最起码
8、的生活标准之上的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收入的中断或丧失而陷入贫困泥潭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1、现状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帮助城乡居民解决生活困难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方面,也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到2003年9月底,全国已经有2180万城市贫困人口得到了这项制度的保护。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了被称为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两个转变。”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日趋严重的城市贫富分化在定程度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城市失业、下岗人口的出现,导致了城市贫困现象日益突出。贫困形式发生了新的变化,范围逐渐扩大,程度不断
9、加深。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城市贫困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与此同时,在我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则为我国艰难曲折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由地方率先发起的。朱镕基总理在全国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逐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目前为止;已经或正在着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以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利为日标的社会救助制度。它根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求的标准设立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个公民当其收入水平低于此线时就有权利得
10、到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刘伟能认为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界定可从三个方面宋理解:一是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线获取社会救助是公民的项基本权利;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公民因社会的或个人的,生理的或心理的原因致使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才发生作用:三是它提供的仅仅是满足最低生活保障需求的资金或实物,它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1)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界定来看,这项制度的建立日的是为城市贫困居民提供基本的白下而上保障,以达到社会的稳定。我国人门多资源少,经济发展起步晚,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必然使劳动者的收入分配产生差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
11、破了“大锅饭”的平均主义,按劳分配成为社会的分配原则。在这原则下,分配上的差距必然会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贫”“富”是两个相互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既然有“富人”存在,必然会有“穷人”存在,而且这部分“穷人”还占了相当比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最终日标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儿同富裕。”对于贫困人群从经济上讲,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需要通过社会救助,从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走出生存的困境。因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发挥着巨大作用。(2)我国城市贫困及最低生活保障现状当前,我国城市贫困的规模由于不问的研究者和各个城市地方政府在对贫困的测量小所实行的标准很不统一
12、,迄今为止仍没有城市贫困测量的统一标准和全国范围内城市贫困规模的准确数字。据财经杂志了解,2000年民政部曾将全国城市贫困入门汇总,得出全国城市贫困人口总数为1382万;而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分析,2000年中国城市贫困人口总数为1170万;对贫困人口估测数日最多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估测全国生活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的职工有1828万人。在学者方面,中国社科院朱庆芳估算城市贫困人口有3100万。她的测算方法主要是-1998年,下岗职工887万,登记失业人员571万,被拖久退休金的退休人员约60多万,加总共1500万;共赡养人门按两个人计算,总数是3000万;再加上民政供养的城镇孤老残幼有100万
13、人,共有3100多万人,占现在城镇人的的8。而唐钧是这样估计中国城市贫困人口的:150万没能领到失业津贴的失业者,约310万没领到下岗职工生活补贴的下岗无业者,加上190万停发、减发退休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650万。假设上述人员因收入减少或中断对2个被赡养的家庭成员产;生影响的话,再加上民政部门传统的救济对象不到100万人,1997年中国城镇贫困人口大约是2050万人左右。(2)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学者对城市贫困人口的估测,我认为当前我国城市贫困人口大约在1500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口对家庭收入是有直接影响的。这部分失业下岗人口的子女或父母也因家庭收入减少而成为贫困人口。而一部分企业经营状况差
14、,职工处于半待岗状态,企业对职工的基本工资欠发或减发,因此这部分人口也应列入贫困范围。基于这些因素,我较赞同唐钧对城市贫困人口的估算。1997年我国城市贫困人口为1500万,到2002年城市贫困人口至少应该在2000万以上。城市贫困人口以较快的速度递增,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个印象:小国城市贫困人口的规模应该在1500-3000万之间,占全国城镇总人口的比重为4-8。目前的城市贫困人口绝大多数是特困职工,失业人员及其家属,其中特困职工981万人,山50.8,失业人员2993万人,占155特困职工及失业人员家属554万人,占287“三无”人员965万人,占5城市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
15、和资源枯竭矿山较多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低保人数都在100-150万人左右;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重庆、云南、陕西等省人数都在100万人左右。(3)日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才初见成效,而贫困人口却增加较快,在这杆的条件下建立全民最广泛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是不切合实际的。因此,我们所建立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能是1500-3100万贫困人口中的一部分人享有这项权利。我国地域广,东中西部由于历史、地理、国家政策等因素,导致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要求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建立广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暂时是不可能的。即使是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也拿不出这样多的
16、资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我国根据因地制宜的方针政策,对经济发展水平各异的地区由地方政府划定贫幽线后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制度保障的对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在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1999年9月28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
17、条规定:“持有非农业人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这里所指的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或扶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4)。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保障的是城市中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基本生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群。也就是说,这项制度保障的是家庭人均收入低的城市绝对贫困人口和一部分相对贫困人口。它限制了城市中不持有非农业户口的贫困群体,这些因素主要是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由于城市贫困
18、人口较多,国家也就不得已制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来限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范围。日前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只是针对小范围人群,对象条件的限制使一部分贫困者被挡在了低保门槛外,使其保障对象不具有广泛性。2、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状况(1)现行城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由地方到中央再到地方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国家根据最低生活保障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的十五大和中华人民儿利国国民经济利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1997年9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
19、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并召开电话会议,提出1999年底前,所有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9月28日朱镕基总理签署国务院271号令,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并于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5)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在2002年6月召开的政协九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低保资金不足问题表示:“民政部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力度,同时会同则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低保资金筹措机制问题,规定地力各级则政列支低保资金预算的
20、比例。”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说明了解决城市贫困居民基本生存问题是当前国家民政工作中的重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也说明了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也要求城市低保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律化。(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测定情况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足以经济收入作为纳入保障体系的标准。而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居民最低生活费用标准,是维持基本生存所必须消费的商品和劳务的最低费用。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也就导致各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同。36个城市低保标准单位: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北京 290广州 300天津 241南京 190石家庄 182海口 2
21、2l太原 156成都 178呼和浩特 153重庆 185沈阳 205昆明 190长春 169贵阳 156哈尔滨 200拉萨 170上海 280西安 156南京 220兰州 172杭州 270-300西宁 155合肥 169银川 160福州 200-220乌鲁木齐 156南昌 143大连 221济南 208青岛 200-210郑州 180宁波 260武汉 210深圳 290-344长沙180-200厦门265-315(资料来源:民政部) (6) 根据36个城市低保标准的比较,我们得出这样的结沦:低保标准在250-300元以上的有深圳、厦门、北京、广州,上海、宁波,这些地区都是我旧的经济开发区或对
22、外开放区,由于国家政策倾斜的原因这部分地区就先富。生活水平,物价上涨指数较高也就导致了这些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也较高:而低保标准在200元以下的如成都、重庆、昆明、贵阳、银川等19个城市则大多是四部地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起步晚,财政支出困难也就导致低保标准比东中部地区低。所以,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采取了因地而异的保障标准,考虑到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制定低保标准由中央“刀切”的做法是不科学、不合理的。所以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有明显的地方性。 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中国历史发展至今,城乡结合是发展之倒。只有保证了城乡人民生活质量才会进一步提高国家发展水平。近些年,我国
23、特别重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形成,修改,完善与实施。随着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城乡生活保障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部分城市在设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存在不合理的因素,这些会导致乡镇人民生活出现很大的问题。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仍然只是个主体构架,要使它实用、适用和有效,还需花更大的力气。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1)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保障资金的筹集,效率的提高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设计中的难点。城市居民最
24、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核心是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合理确定。由于各地生活水平的差距,各城市的保障线也大有不同。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提出过最低生活保障的三层次标准:一是生存标准,二是温饱标准,三是发展标准。即使按照生存标准我国近半数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偏低的。因此,如何科学的测定保障线是个城市面临的重要问题。部分城市根据财政实力对最低保障线“量体裁衣”,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但却又很无奈。不少城市近年来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若又要筹集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广覆盖面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有困难。因此,如何利用社会力量来拓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总量是各城市决策者必须考虑的问题。作为社会保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城
25、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理应覆盖每一格需要的人,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实际救助人数远低于应救助人数,说明目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效率并不高。因此,如何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效率是各级政府面临的又一个难点。(2)制度的实际覆盖范围仍然有限,传统救济思想仍然强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生活仍有困难。目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大的问题是保障范围问题。中国城市贫困人口的规模应该在1500万3100万人之间,而在1999年9月全国普遍实行这项制度后,得到保障的人数只有281万人,亦即其覆盖面只有10%20%。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社会救济制度,是专门针对“无劳动能力”的边缘群体。这种救助方式
26、在今天还有它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把社会救助看做是对穷人的道义支持,而不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这种现象反映了救助的人道观和人权观的弱化;不仅政府不把救助看成一种责任,大多数民众也有类似看法。据调查,约4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对贫困者的救助不是政府的义务,仅仅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救助的实质目的不是保障人民的生存权,而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中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在“最低”,主要保障“吃饭”。过低的标准把城市大部分贫困者排除在制度之外,一些城市享受救助的人数仅占居民总数的万分之几。对上海、武汉、天津、兰州和重庆市的调查表明,五大城市贫困家庭的健康和获得医疗服务的状况、城市贫困家
27、庭子女获得教育的状况和贫困家庭的社交状况与平均水平都有很大差距。大多数受助者在得到救助后的收入水平仍然很低,其收入仍然只够糊口。就当前情况看,许多地方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了调整,适当提高了低保补助金。但是物价上涨幅度比低保调整幅度大。即使增加了十多元的补助金,对于物价上涨幅度大来说也是杯水车薪。所以大部分低保对象的生活仍有困难。(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相关政策的相互交叉,缺乏统一协调,管理上的漏洞已露端倪。目前对失业职工、下岗职工和贫困居民缺乏名曲的划分标准,在管理上也是各自为政;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和发放;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有企业、财
28、政和社会“三家抬”,具体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财政部门提供,民政部门管理。企业,社保部门,民政部门三家分管的结果,必然导致管理上的许多漏洞,不仅使三项资金的筹集增加难度,而且企业和职工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的现象,造成有限资金的损失、浪费。(4)救助法规尚需进一步健全,执法力度还需加大。中国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于侧重于发展地方的积极性,各地区差异较大,无法良好的协调,因此全国性的救济法还未能出台,对于收入情况的调查核实,保障对象的选择,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以及各管理机构相互协调机制等方面都是各自为政,降低了
29、其社会化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 三、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建议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济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并向国际惯例靠拢的一个标志。尽管各大城市已基本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制度本身还很不完善,存在如上很多问题。因此,就如何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一下几点建议。1、建立综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救助标准上,中央政府的民政部门应该以各地自行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加强与学术理论界的合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出一个指导性的标准或一个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统一的工作框架和程序。按照所在城市的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居民维持基本生存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的
30、价格总额,作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制度架构,将制度分为日常需要、特殊需要和酌情发放三个层次。促进城乡一体,我国的农民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过程中向城市大移民势在必然,因此,从现在开始,应该考虑怎样在不久的将来,使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接轨乃至合二为一。2、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开辟筹资渠道,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供应。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关键是经费要保证,所以要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财政转移支付渠道。低保制度实行完全“属地管理”,财政负担也主要在下面,所以要各地政府分担;低保资金应该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预、决算,各级政府都要建立低保
31、的专门帐户,由民政部门管理,确保贫困人口的吃饭问题;要开支就得有收入,按照国际惯例,个人所得税是调节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政府可以考虑将个人所得税辟为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主要财源。城市财政承担社会公共需要的任务越来越重,要开辟新的筹资渠道。一是接受社会捐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也可以视为一项巨大的社会福利工程,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用于帮助处于生活困难中的居民。二是发行专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福利彩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救助制度,与救助老弱病残没有什么两样,因此可以发行福利彩票筹资。3、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社会监督机制。建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完
32、善社会监督机制方面建立以下两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建立有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投诉与行政复议制度。低保制度的最终目的是社会稳定,所以它不能只是有关政府机构一家说了算,这反而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所以要创立一整套与低保制度相配合的行政、法律监督制度。二是建立非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监督委员会。以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社会知名人士和学术界的专业人士为主,建立民间性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监督委员会。同时,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以实现广开言路,稳定社会,增加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透明度。4、建立健全的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工作体制。新的制度必然呼唤新的管理制度。随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
33、善,政府在这方面已经投入了相当规模的资金,庞大的资金规模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是不行的。但是,目前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方面的人力配置难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因此,在社会救助管理体制的各个层次上,在适当的增加必要的人力资源,专门负责社会救助基金运作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三、 城镇最低保障对人民生活质量的作用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是建立和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步骤,也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它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一项政府花钱不多,社会效益极佳的民心工程。 1. 建立
3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就可以依法进行救济,它的覆盖面大,面对的是所有居民。这是中国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改革,也为城市居民建立起了基本生活保障衔接于其他保障制度之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2.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这有利于理顺群众情绪,有利于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从而更直接地为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服务,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3.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国政府重视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的重大举措,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四、加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5、的对策l、加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立法工作。不能单靠城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来指导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而应该加强立法工作的步伐,并出台有关的政策措施形成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督系统,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制度化体系。从而以法律的形式切实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权利,不断完善有关的法律制度、方针政策建立科学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建立科学的城市最低生活救助标准。因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导致各地出台的救助标准各异。就目前来看,在短期内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社会救助标准足不可能的。对此负责管理社会救助的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下
36、线根据地区发展水平作出规定。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提高了,物价上涨幅度大。考虑到这些因素,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应作出调整以保障受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3、采取多种形式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首先在资金筹集方面采取多渠道手段。改变单一由则政拨款的形式。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在坚持多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下,中央则政的负担对中西部地区可适当照顾使政策有所倾斜。对东部地区,地方政府可以增加比重。城市贫困是一个社会性问题,治理也应该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调动企业、事业、社团及个人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关心贫困人口的生活。可以建立接受社会无偿捐赠基金,缓解财政压力,提高救济水平。除了货
37、币补贴外,还可以采取分发实物对口扶贫等形式。此外,政府可制定各种扶贫政策如小额信贷等鼓励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力量,在政府的扶持下走出贫困,达到政府救助与个人自助相结合。4、逐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特别是把下岗、失业职工、退休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取消以“虚拟收入”计算家庭收入的不科学做法。以及取消一些保障线高门槛限制的土政策。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权利。5、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采取群众监督、主管部门抽查复核等办法,确实保障低保对象享有这项权利。取消不规范的补助发放政策。如补助发放按季度或半年发放的不规范操作应给予及时纠正
38、。监督低保工作,使之做到客观、公正减少主观因素和人情因素的影响,真正发挥最低生活保障的功能。6、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和增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从不同层次上分解城市贫困人口,减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压力;逐步建立科学性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达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国家的长治久安参考文献:。(1)刘伟能:“建立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报告”社会工作研究1995年第6期(2)唐钧:“中国的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人大复印资料2001年第7期3031(3)“2000万贫困人口,享受城市低保”嘹望(京)200231 2233(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39、5)王治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长春市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社会保障制度1998年第7期51页(6)民政部网站:“36个城市低保标准”(7)民政部网站:“2002年2月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统计”(8)朱晓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谁来填平缺门”社会保障制度人大复印资料2002年第12期55页(9)民政部网站:“低保”贫困群众逢甘霖参考文献 1王龙: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总结,中国青年研究。2王凤:创城镇结合的发展之路,黄石理工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3陈勇:最低生活保障的必备因素,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畅军亮:浅析城镇发展道路,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5梁
40、鹏: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6李为举:关于加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报告,2008第4期7宁敏:论城镇发展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联系,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致 谢衷心感谢我的导师。她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励着我。导师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平易近人,在我学习期间不仅传授了做学问的秘诀,还传授了做人的准则,这些都将使我终生受益。在我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老师始终给予我精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她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给予我无尽的启迪。在此谨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祟高的敬意。同时,我也要向身边的同学表示感谢,因为论文中某些观点提出和他们的讨论是分不开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愿在未来的学习和研究过程中,以更加丰厚的成果来答谢曾经关心、帮助和支持过我的老师和同学。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