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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文本&编制说明(送审稿)高州市山美街道办二O一O年十二月目 录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 则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主要依据1三、编制原则2四、规划范围3五、规划期限3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4一、土地利用现状5二、土地利用特征5三、土地利用问题6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目标8一、规划任务8二、规划目标8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0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0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2第五章 农用地保护与利用15一、耕地保护与利用15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15三、其他农业用地保护与利用16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土地利用分区18一、建设用地空间管
2、制18二、土地用途分区19第七章 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安排23一、土地整治规划23二、土地利用重大工程23三、建设项目安排23第八章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5一、基础性生态用地安排25二、生态屏障建设用地安排25三、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措施25第九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27一、农用地利用27二、村建设用地控制27三、村土地整治28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9一、制度保障29二、经济保障29三、技术保障30四、社会保障30附 表32附表1 山美街道主要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32附表2 山美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3附表3 山美街道耕地与基本农田情况表34附表4 山美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35附表5
3、山美街道土地整治规划表36附表6 山美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7附表7 山美街道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8附 图附图1 山美街道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附图2 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 山美街道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附图4 山美街道土地整治规划图编制说明第一章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39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39二、上轮规划取得成效分析39三、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40四、本轮规划修编的必要性42第二章 规划编制基本情况45一、规划编制过程45二、规划协调论证修改情况46第三章 规划基础数据说明48一、人口统计口径48二、社会经济数据来源48三、规划基数48第四章 社会经济指标的
4、确定54一、人口规模预测54二、城镇化水平预测55三、地区工农业生产总值56第五章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57一、城乡建设用地57二、交通水利用地57三、其他建设用地57四、新增建设用地58第六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59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59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61第七章 耕地基本农田保护64一、耕地需求量分析64二、基本农田保护65第八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土地利用分区的说明68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68二、土地用途分区说明69第九章 土地整治与项目安排75一、土地整治规划安排75二、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75三、建设用地项目安排75第十章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77一、技术路线77二、影响识别
5、78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78四、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79第十一章 规划协调情况80一、与上级规划的衔接80二、与其他规划的协调80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文本(送审稿)高州市山美街道二O一O年十二月第一章 总 则一、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用地矛盾,落实各项用地指标,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编制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
6、0年。二、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3、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4、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28日);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3号);6、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
7、T1025-2010);10、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9号);11、广东省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12、广东省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送审稿)。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三、编制原则(一)依法编制乡(镇)规划编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上下结合乡(镇)规划宜与县级规划同步编制,注重与上级规划的反馈和衔接,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用途分区等规划内容应在反复沟通的基础上确
8、定,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三)因地制宜乡(镇)规划编制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解决本乡(镇)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四)相互协调乡(镇)规划编制应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城镇、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应与乡(镇)规划相衔接。(五)公众参与乡(镇)规划编制中,应组织有关部门、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就土地利用决策及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六)注重实施乡(镇)规划编制应切实可行,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四、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山美街道所辖苍地村、官扬村、山美村、同进村、杨郡村、云径村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3677.28 公顷。
9、五、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为2010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山美街道位于高州市区的东郊,是高州市城区的东大门,总面积36.77平方公里, 2009年总人口24374 人,其中常住人口约22109 人,农业人口7544 人,城镇人口16830 人,城镇化水平约76.12%。2009年全镇实现社会总产值13.00 亿元。山美街道山清水秀,鉴江河绕边而流,交通四通八达,有高长线(高州至长坡)、高茂东线(高州至茂名东)、高广中线(高州至广州)纵横穿越而过。农业以荔
10、枝、龙眼、四季时菜、北运菜、水稻和养殖为特色。有丰富的河砂、花岗石等矿产资源。山美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快,投资软、硬环境日臻完善。山美街道工业企业发展快。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已达78家。山美手套工业园区已具规模,日益兴旺,有手套工企业36家,其中嘉洋皮件制品有限公司为高州市手套加工业龙头企业,年出口额超千万美元。山美街道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和现代农业,形成了果、菜、养殖等多个生产基地和1个水果科技示范园。水果种植面积达1.6万亩,年产量55036吨,年产值达2292万元,养殖业产值达2808万元,有3家上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11、,一个果菜购销中心,年加工和销售水果、蔬菜1.41万吨。山美街道一村一品特色经济发展好。街道充分利用城郊优势,以自然村为单位,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以“富余劳力、服务城区、增加收入、富裕群众”为指导,发展“建筑捣制村”、“豆米品加工村”、“粽子村”、“收旧利废村”、“养蚕村”、“屠商村”等十多条各有特色的经济生产村,“一村一品”已成为农村群众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高州市2010年3月11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2009年山美街道土地总面积为3677.28 公顷;农用地面积3142.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45%;建设用地面积424.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4%;其
12、他土地面积110.65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01%,见表1。表1 山美街道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用地类型面积比重农用地合计3142.2585.45耕地573.1615.59园地2169.8959.01林地214.175.82其他农用地185.045.03建设用地合计424.3811.54城乡建设用地小计359.059.76城镇用地96.012.61农村居民点258.737.04采矿用地4.300.1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交通用地小计60.791.65铁路用地31.670.86工路用地29.120.79水利设施用地小计1.200.03水库水面0.000.00水工建筑用地1.20
13、0.03其他建设用地小计3.340.09其他用地合计110.653.01水域32.660.89自然保留地77.992.12总计3677.28100.00二、土地利用特征(一)土地利用率较高,利用方式以农用地为主全街道土地利用率高达96.99%,农用地面积3142.2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5.45%(二)土地利用类型以园地为主,其次是耕地山美街道的林地园地面积达到2169.89 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比例为59.01%。另外,耕地面积为573.16 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5.59%。三、土地利用问题(一)土地开发利用缺乏统一规划近年来,随着山美街道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城镇村及工矿建设等非农建
14、设用地增大,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缺乏统筹安排。全镇土地开发利用缺乏总体规划,城镇及农村居民点占用了大量耕地。(二)山多地少,人均耕地较少全镇耕地573.16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8.24%,人均耕地面积为0.35 亩/人。山地面积大,可开发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有限。为落实县级规划的指标安排,实现耕地保有目标,必须严格控制土地供应,努力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土地,以保持人均耕地面积的相对稳定。(三)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城镇内部,还存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在农村,空心村和零星户较为普遍;农业用地产出也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全镇总体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四)土地生产条件亟待改善实行家庭联产承
15、包责任制后,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原有骨干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沟路渠等田间基础设施不配套,制约了农地生产能力的发挥和生产效益的提高,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需进一步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目标一、规划任务根据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山美街道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二、规划目标(
16、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总量基本稳定、耕地质量逐步提高,规划至2015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67.91 公顷,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67.91 公顷。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5.82 公顷。(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1、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05.58 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26.38 公顷,2010-2020年增加302.00 公顷。其中:2010-2015年增加181.20 公顷;2016-2020年
17、增加120.80 公顷。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32.60 公顷,2020年山美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648.30 公顷, 2010-2020年增加289.25 公顷。其中:2010-2015年增加173.55 公顷;2016-2020年增加115.70 公顷。3、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1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12.15 公顷,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20.04 公顷, 2010-2020年增加19.73 公顷。其中:2010-2015年增加11.84 公顷;2016-2020年增加7.89 公顷。4、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交通水利及其他
18、用地规模为72.98 公顷,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78.09 公顷,2010-2020年增加12.75 公顷。其中:2010-2015年增加7.65 公顷;2016-2020年增加5.10 公顷。(三)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目标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0.10 公顷,其中:2010-2015园地山坡地改造补充耕地0.06 公顷;2016-2020年园地山坡地改造补充耕地0.04 公顷。(四)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目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259.46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
19、模为62.30 公顷。2010-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55.68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为37.38 公顷。201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03.78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为24.92 公顷。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总体结构2009年山美街道农用地面积为3142.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5.45%,建设用地面积为424.3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4%,其他土地面积为110.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1%。至2015年农用地面积为2986.0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20%,建设用地面积为605.59 公顷
20、,占土地总面积的16.47%,其他土地面积为85.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2881.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37%,建设用地面积为726.3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75%,其他土地面积为68.9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8%。(二)农用地内部结构1、耕地2009年山美街道耕地面积为573.1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9%。至2015年耕地面积为535.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7%,比2009年耕地减少37.32 公顷,比例下降了1.01%。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510.9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9%,比2009年耕
21、地减少62.20 公顷,比例下降1.69%。2、园地2009年山美街道园地面积为2169.8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01%。至2015年园地面积为2079.0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为56.54%,比2009年园地减少90.80 公顷,比例下降2.47%;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2018.5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89%,比2009年园地减少151.34 公顷,比例下降4.12%。3、林地2009年山美街道林地为214.1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至2015年林地面积为200.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5%,比2009年林地减少13.88 公顷,比例下降0.38%;至2
22、020年林地面积为191.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0%,比2009年林地减少13.88 公顷,比例下降0.38%。4、其他农用地2009年山美街道其他农用地为185.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3%。至201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0.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5%,比2009年其他农用地减少14.20 公顷,比例下降0.39%;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61.3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9%,比2009年其他农用地减少23.67 公顷,比例下降0.64%。(三)建设用地内部结构1、城乡建设用地2009年山美街道城镇工矿用地为100.3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
23、%。至2015年城镇工矿用地为112.1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5%,比2009年城镇工矿增加11.84 公顷,比例上升0.32%;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为120.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6%,比2009年城镇工矿增加19.73 公顷,比例上升0.54%。2009年山美街道农村居民点为258.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4%。至2015年农村居民用地为420.4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3%,比2009年农村居民点增加161.71 公顷,比例上升4.40%;至2020年农村居民用地为528.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7%,比2009年农村居民点增加269.52
24、 公顷,比例上升7.33%。2、交通水利用地2009年山美街道交通水利用地为61.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至2015年交通水利用地为63.3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比2009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1.38 公顷,比例上升0.04%;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为64.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比2009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2.29 公顷,比例上升0.06%。3、其他建设用地2009年山美街道其他建设用地为3.3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至2015年其他建设用地为9.6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比2009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6.28 公顷,比例上升0
25、.17%;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为13.8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8%,比2009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10.47 公顷,比例上升0.28%。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农业用地布局优化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耕地尽可能保持现有布局。现有耕地除部分规划建设占用以外,一般不改变用途。土地整治增加耕地尽量向原有耕地集中。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510.96 公顷,主要分布在同进村、官扬村、苍地村和山美村。基本农田尽量在耕地集中连片,土壤肥力较好,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善、产量较高的区域划定。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5.82 公顷,集中分布在同进村、官扬村、苍地村。2、园地布局优化园地布局主要考虑
26、现有交通条件、水源状况及土壤和环境条件,尽可能集中连片发展。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2018.55 公顷,主要分布在官扬村和苍地村。3、林业用地布局优化林业用地除建设占用外,林地布局整体稳定。规划期内严格保护林地,控制建设占用林地,积极利用荒坡地补充林地。至2020年林地面积为191.04 公顷,主要分布在官扬村、山美村和苍地村。(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化结合高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贯彻外延扩展和内涵挖潜相结合,内涵挖潜为主、节约用地的原则,走集约化道路,重点确保中心城区等城镇用地,规划期内城镇用地规模120.04 公顷。合理布局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采
27、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高州市交警分界中队用地、高州市民政局救助中心、高州市社区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规划期内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13.14 公顷。2、农村居民点山美街道农村居民点的布局相对较为集中。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引导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镇集中。扩大用地规模,统一规划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新农村标准化、统一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528.25 公顷。 3、交通水利用地布局优化规划期内将加强公路的改造,依托省道280和省道113,充分鉴江水系交通功能,形成遍及全镇且布局合理的交通
28、网络。至2020年交通用地规模为63.08 公顷。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按照国家防洪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现有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提高主干河道的防洪能力。至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规模为1.20 公顷4、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3.81 公顷。第五章 农用地保护与利用一、耕地保护与利用(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各重大项目选址尽量少占耕地或不占耕地,确保规划期末山美街道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67.91 公顷,其中2015年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67.91 公顷。(二)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
29、理补充耕地。规划期内园地山坡地改造补充耕地0.10 公顷。(三)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设施农用地、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建设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发展。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一)落实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基本农田调出面积356.48 公顷,调出基本农田平均自然质量等别为12等,基本农田调入面积101.18 公顷,调入基本农田平均自然质量等别为12等,调出和调入地块质量相当,调整后基本农田面积为442.66 公顷,平均质量等别相当,
30、集中连片程度更高。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同进村、官扬村、苍地村。(二)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对依法批准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落实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实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责任到人,把保护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加强耕地的动态监测,保障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动态平衡。加大土地执法和监察力度,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坚决予以查处。(三)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财政资金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
31、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提高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其他农业用地保护与利用(一)加强园地管理,提高园地利用效益根据山美街道土壤气候条件,重点向低山、丘陵和荒坡地发展,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重点保障官扬村和苍地村园地,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至2015年园地面积为2079.08 公顷,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2018.55 公顷。(二)严格保护林地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至2015年林地面积为200.29 公顷,至2020年林地面积为191.04 公顷。(三)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32、,加大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建设,积极加强对其他农用地整理,提高农用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至201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0.83 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61.37 公顷。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土地利用分区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一)允许建设区将城镇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划入允许建设区。至2020年允许建设区面积约648.27 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7.63%。管制措施: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调控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
33、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至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面积约362.09 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9.85%。管制措施: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
34、制建设区至2020年限制建设区面积约2645.73 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71.95%。管制措施: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严格限制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至2020年禁止建设区面积约21.21 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58%,主要分布在山美村,包括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间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二、土地用途分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484.45 公顷,
35、占土地总面积的13.17%,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442.66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5.82 公顷,预留基本农田面积为6.84 公顷,预留基本农田面积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1.57%。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苍地村和官扬村。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
36、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区内多预留基本农田主要用于交通水利等走向难以确定的线性工程、项目位置不确定的点状工程以及对位置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占用。(二)一般农地区至2020年一般农地区面积2141.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3%,主要分布在官扬村和同进村。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
37、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林业用地区至2020年林业用地区面积192.3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3%,主要分布在官扬村、山美村和苍地村。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四)城镇建设用地区至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
38、106.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1%,主要分布在山美村、同进村和苍地村。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和建制镇规划相衔接;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村镇建设用地区至2020年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528.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7%,主要分布在山美村、同进村和苍地村。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区内村庄和集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
39、途使用,不得荒芜。(六)独立工矿区本区规划面积13.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6%,主要分布在同进村、苍地村和山美村。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七)风景旅游用地区至2020年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3.3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主要分布在山美村。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
40、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八)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至2020年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21.2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8%,主要分布在山美村。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七章 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安排
41、一、土地整治规划规划期间开展建设用地复垦,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重点推进云径村农村居民点用地复垦。至2015年土地复垦规模为0.89 公顷,至2020年土地复垦规模1.49 公顷。复垦后用途为其他农用地。二、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一)园地山坡地改造规划期间,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通过实施工程和生物措施,积极推进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改造。至2015年高州市园地山坡地改造规模为0.07 公顷,补充耕地0.06 公顷;至2020年园地山坡地改造规模为0.12 公顷,补充耕地0.10 公顷。(二)“三旧”改造至2012年,山美街道计划完成“三旧”改造面积41.17 公顷,至201
42、5年,全镇计划完成“三旧”改造面积68.61 公顷,改造后用途为建设用地。三、建设项目安排(一)新农村建设项目山美街道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规划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农村市场发展的需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山美街道新农村项目,用地规模为135.34公顷。(二)城镇工矿项目进一步加强工业化进程,促进工农业的发展,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工业项目为高州市民政局救助中心、高州市社区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荔枝加工厂等,项目用地规模为148.56公顷。(三)交通水利用地加强县级公路的改造,形成遍及全镇并且布局合理的交通网络。全镇重点交通水利项目为高州水库灌溉
43、沟渠项目、省道S113扩建等。第八章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基础性生态用地安排(一)发挥农地多重功能在保护重要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重要生态公益林和江河湖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耕地和园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引导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园地、水系与城镇绿地形成一体化系统。至2020年耕地和园地等生态用地面积不低于883.84 公顷。(二)加强林业保护与建设结合林业生态县建设,合理引导建设用布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林地,加强林业用地的保护。切实加强省道280和省道113两旁以及绿色通道网建设,至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191.04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20%。二、生态屏障建设用
44、地安排切实维护现有的水土保持林、速生丰产林等林业用,重点建设绿色生态通道,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态屏障。三、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措施(一)加快生态工程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山美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用地项目。(二)巩固生态退耕成果,依法依规开展退耕还林做好已退耕地的监管和建设,防止产生新的毁林开垦和陡坡开垦。落实退耕还林各项配套措施,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推进农田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开展全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山美街道城镇用地周边以及省道28
45、0和省道113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农田土壤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提高农业土壤自净能力,依法调整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土地的用途。禁止不达标准污水用于农田灌溉,逐步取消劣质和高残留化肥农药使用,提倡使用有机肥。(四)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坚持以地方集资和群众投工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针,动员社会力量,广开渠道,建立土地生态建设基金制度,分级管理,专项使用,确保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资金投入。增加科技含量,把地理信息系统、卫星遥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实用技术推广并纳入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第九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一、农用地利用科学引导农用地的利用。尊重农民的意愿、重视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推进土地整理
46、和建设用地复垦,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并严防农用地置荒情况。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2881.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8.37%。其中,2020年耕地面积为510.96 公顷,林地面积为191.04 公顷,园地面积为2018.55 公顷,其他农用地为161.37 公顷。规划期间耕地保有量为567.91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5.82 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同进村、官扬村、苍地村。各村耕地与基本农田面积见表2。表2 山美街道耕地与基本农田面积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名耕地比重基本农田比重苍地村94.6818.5393.2021.05官扬村98.6319.3094.4721.34山美村83.7216.3977.0317.40同进村103.4720.2563.7214.39杨郡村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