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卢梭的人民主权观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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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卢梭的人民主权观 【摘要】人民主权是卢梭社会契约论一书中的精髓所在,是卢梭思想的核心。卢梭认为只有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之上的政治制度才是人民公意的体现,只有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之上“议行合一”政府机构才能为人民谋实利,只有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之上的“小国家”,人民才有机会行使自己的权力。卢梭的人民主权不仅影响了现实中的法国大革命,还对后世思想尤其是共和主义与左翼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卢梭继承前人人民主权思想并加以阐释,但由于卢梭的整体主义主权概念排斥个人自由和忽略私人自主领域,因此,卢梭从社会契约论到人民主权的国家治理论论述既有发展又有局限。【关键词】人民主权;公意;社会契约O

2、n Rousseaus theory of popular sovereignty Abstract: Peoples sovereignty is Rousseau social contract theory of a book in essence,is the core of Rousseau thought.Rousseau believes that onl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eoples sovereignty on the basis of the political system is the embodiment of peoples o

3、pinion, only based on the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 on the basis of the combination of discussion government agencies to serve peoples benefit, only based on the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 on the basis of small country, people will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exercise their powers.Rousseau of the peoples

4、 sovereignty not only affects the realit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also on later thought especially republicanism and left-wing politics produced far-reaching effect.In the special social background, Rousseau inherited the concept of peoples sovereign and explains, but because Rousseaus holism conc

5、ept of sovereignty rejection of personal freedom and ignore the private independent areas, therefore, Rousseau from the social contract theory to the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s national governance theory has both development and limitation.Key words: Peoples sovereignty; Public opinion; Social contr

6、act一、主权理论的发展脉络及演进历史上第一个系统提出和论述国家主权学说的是法国思想家布丹,他从反对封建领主割据出发,主张建立在神权基础上的君主主权。他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进行指挥的、绝对的和永久的权力”,又是“对公民和臣民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国家主权除受上帝的戒条和自然法的限制外,还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性、永久性和不可转让性。此后,近代自然法学派的奠基人和由封建专制主义向民主主义转变过程中的思想代表,荷兰思想家格老修斯和英国思想家霍布斯也从集权专制出发,主张君主主权,反对人民主权,但与不丹不同的是他们却坚决反对“君权神授”。法国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斯宾诺莎则从自由主义的契约论出发,提

7、出人们在订立契约之后,个人还应保留一部分权利,特别是思想自由的权利。洛克是人民主权的直接倡导者,最早将人民主权思想系统化和理论化,他从个人主义的契约论出发,确立了人民主权论。他认为,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权利。只有由人民委托、认可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在政府组成之后,政府只掌握一部分有限的权力,没有绝对的权威,主权仍在人民手中。政府的权力必须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保卫社会成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撤回契约。人民主权,也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西方近代政治学说的一个核心内容。卢梭是人民主权理论的集大成者,将人民主权学说推向了顶峰,他从社会契约论出发,对

8、主权理论做了全新的阐述。二、卢梭人民主权学说的内容(一)人民主权思想的基础公意1.公意的概念在卢梭那里,公意作为其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卢梭提出人民主权思想的基础,那么什么是公意呢? 至于何为公意这个问题,卢梭并未作专门的定义,从社会契约论的不同章节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归纳出这个定义。公意: 指的是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是国家一切活动的前提,是人们的共同利益的体现。在经由社会契约所组成的人类共同体中,“唯有公意才能按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因为如果说个别利益的对立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那么,就正是这些个别利益的一致,才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正是这些不同利益的共同之点

9、,才形成了社会的联系因此,治理社会就应完全根据共同的利益”1 【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第 31 页1。2.公意与众意、个人意志的区别人们为什么要服从公意呢?为了使公意不被人误解,在社会契约论的第三卷第二章中,卢梭对公意与众意作了论述,二者既有本质的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卢梭认为,众意只是着眼于私人利益,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公意永远着眼于公共的利益,彼此之间具有不可调和性,但是在众意中“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抵消的部分之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2 【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第 2页2公意与个人意志也是不同的,公意

10、并不是个别意志的简单相加,双方有本质的区别,在卢梭看来,个别意志只体现个人利益,带有自私性,而公意永远公正,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主,而同时二者又是对立的“纵使个别意志与公意在某些点上互相一致并不是不可能的,然而至少这种一致需经常持久是不可能的,因为个别意志由于它的本性就是倾向于偏私,而公意则是倾向平等”3 【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第 32页3。3.公意,强制性的道德力量对比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的契约思想,可以发现卢梭拒斥对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让渡和放弃,转而把缔约者的全部权利在社会状态中加以保留的观点,使得他比起霍布斯和洛克来,更能占据道德的制高点。因为,卢梭的

11、社会契约体现了公意即人民共同意志的囊括性、绝对性和至上性。但是,卢梭并没有在书中对“道德制高点”的这种状态做出直接而直白的强调。因为他致力建构的是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良好社会状态,而不是如柏拉图的理想国一般,建立在“共同善”的抽象道德的脆弱基础之上。换言之,卢梭以政治意味极强的“公意”来作为遮蔽其占据道德制高点的面纱,以回避人们对其不稳定和非程序性的建构基础的批判,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意以道德为核心的实质可以就此被轻易地忽略掉。卢梭认为,在缔结社会契约的过程中,人们把自身及全部力量共同放置在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缔约行为一经发生就产生了一个道

12、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共同体主动行使的、产生政治效用的权力就是主权。而对人民共同体的意志之最高地位的宣示就是一种主权行为4分别参见霍布斯: 利维坦, 黎思复等译, 商务印书馆 1996 年版, 第 131-132 页。 洛克: 政府论 (下篇),叶启芳等译, 商务印书馆 2005 年版, 第 77 页4。于是, 把公意以主权的形式确立下来, 就意味着把道德以政治的形式固定下来, 建立起了一个道德共同体。卢梭进一步指出,这个道德共同体的生命在于它的成员的结合,所以它最主要的关怀就是通过保存所有成员来保存共同体自身。那么,它就必须有一种普遍的强制性力量,按照最有利于全体的方式来推动并安排各个部分5参

13、见卢梭著 山中书简 中对日内瓦公民是 “专制权力的奴隶” 的评价5。也就是说,道德共同体的建立,意味着必须凸显公意作为道德制高点所呈现的普遍性和强制性的力量。在此,公意就是一种普遍的、具有强制性的道德力量。(二)人民主权的行使范围和实现途径1.人民主权的行使范围卢梭认为大国不具备建立人民主权国家的条件,因为大国太大就会导致让人民不能直接参与到国家的政治和行政运转中来。如果人民不能直接的参与政治和行政的过程,权力被别人所代理,就意味着人民的主权被一部分人或者几个人所行使。这样人民主权的国家机制就会被破坏。所以卢梭就倾向于小国寡民的“直接民主制”,只有小国才能建立起“人民主权的国家”。在社会契约论

14、中卢梭就曾设想把法国分为几个或十几个小的国家,这样国家小了之后人们邻里之间相互了解才能更好的行使自己的主权。其实卢梭的“人民主权的小国家”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另一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就认为,小国适合于搞民主制,中等大小的国家适合于搞君主制,幅员辽阔的国家则只能建立专制制度。可见在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背景之下,不管是从科技水平、制度完善程度、还是人民的素质条件等都很难建立起“人民主权的大国”。2.人们主权的实现途径怎样实现人们主权?卢梭认为,就是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建立起并管理好“主权属于全体人民”的民主共和国国家。按照卢梭的观点,全体公民把自己的全部权力转让给了国家,国家要保障全体公民的权利。然而国家仅

15、仅是公意的化身,是一个意向中的存在,它如何履行其“保障”功能?卢梭对此问题的回答是,“公共力量就必须有一个适当的代理人把它结合在一起,并使它按照公意的指示而活动;他可以充当国家与主权者之间的联系,他对公共人格所起的作用很有点像是灵魂与肉体的结合对一个人所起的作用那样”6刘清华,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J,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2.6。这个公共力量的代理人必须是一位贤者,因为人民是盲目的、分散的,他们只希望自己自由幸福而不知道如何实现自由幸福,所以“最好而且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让最明智的人来治理群众”。这无疑是说,只要找到了那个“最明智”的人,他和他的执政官共同体就可以代表公意、履行公意

16、,可以保证全体人民的平等、自由和幸福,就可以保证人民主权得以实现。三、人民主权的特征(一)主权是不能分割和转让的卢梭指出:“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么就只是一部分人的。”7【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分别引自第 33页.7因为公意是人民整体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意志,把代表公意的主权分开,就是错误的。他认为三权分立说根本不符合最高权力的概念,会无形中削弱人民主权。(二)主权是不可代表的因为“主权在本质上是由公意所构成的,而意志又是绝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是同一个意志,或者是另一个意志,而绝不能有什么中间的东西

17、”8 【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第 125 页.8。卢梭反对代议制,认为代议制是人民腐化、国家败落的象征,意味着人民丧失了公民的公共精神和对公共事务的热心。(三)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和不可侵犯的在卢梭看来,作为公意的主权,不仅高于个人或团体利益,也高于单个公民。公共的力量不是个人力量的简单相加,它大于个人力量的总和。它代表了整体的最高利益并受到它的有力保护,因此,个人就应该服从于它,甚至在必要时为之做出牺牲。如果出现有人拒绝服从,他们将会被“强制服从以获得真正的自由”。但卢梭同时也规定了这种神圣权力的行使必须在公共约定的界限之内,不能任意侵犯契约留给每个

18、人的财富和自由,也无权对臣民要求的更多。四、人民主权的局限性十八世纪初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钟声的回响还未警醒沉睡于封建专制制度下的欧洲各国。在法国,占人口2%的僧侣和封建贵族不仅霸占了全国绝大部分土地及财产,享有不纳税特权,而且还掌握着全部国家政权,98%的人口在艰难中度日。让雅克卢梭就出生和成长于这个时期。卢梭来到这个世上才几天,母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十岁那年,父亲因侮辱了贵族而遭当局通缉,被迫逃离日内瓦。从此,卢梭开始了他四处流浪的生活,瑞士、意大利、法国,他辗转于社会的底层,做过学徒、店员、仆役、家庭秘书、乐谱抄写员等。贫贱的出身、困苦的生活及坎坷的经历使他强烈地体验了社会的不公和穷人的

19、悲哀,对社会不平等现象深恶痛绝的卢梭,终于在思想的王国里找到了一条可以克服社会不公、给人民以自由幸福的途径,只要人民将全部权利的转让签订在契约上、只要在契约的基础上建立了国家、只要政府和官吏忠诚于公意,人民的自由幸福就能够得到保障,人民主权就能够实现;即使“官吏共同体”强奸了民意、侵犯了主权,人民还可以撤换它、推翻它。卢梭似乎用他的理论为人民的利益织就了一张保障之网。然而,理论的诗意并不能代替现实的残酷。自有国家以来,人民的权益就从未得到过充分的保障,即使是高举卢梭“民主思想”旗帜的法国大革命也未将民主进行到底。为什么诗意的畅想无法成为美好的现实?这或许由许多的因素决定,但理论本身的缺陷或者说

20、它的诗意性、想象性恰恰是最重要的因素。 (一)其理论充满了理想化的色彩,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卢梭把人民主权建立在一个虚幻、抽象的“公意”基础之上,而公意是类似于柏拉图式理念或某种永恒真理的东西,只是一种理念想象,在实践中无法成为现实。如按照卢梭的观点,全体公民把自己的全部权力转让给国家,而国家负责保障全体公民的权利。而国家作为“公意”的化身,只是一个意向中的存在,它如何履行其“保障”功能?卢梭给出的答案是:“公共力量就必须有一个适当的代理人把它结合在一起,并使它按照公意的指示而活动;他可以充当国家与主权者之间的联系,他对公共人格所起的作用很有点像是灵魂与肉体的结合对一个人所起的作用那样。”9

21、【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第 37 页.9但这个公共力量的代理人却非人人都可担当,他认为人民是盲目的、分散的,他们只希望自己自由幸福而不知道如何实现自由幸福,所以“最好而且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让最明智的人来治理群众”。似乎只要有“最明智”的人脱颖而出,他和他的执政官共同体就可以做到代表公意、履行公意,就可以保证全体人民的平等、自由和幸福,就可以保证人民主权得以实现。但是我们却不得不有这样的担忧,现实中是否有这样的“贤者”?即使有,但又怎样保证他永远是“贤者”而不脱离人民?倘若不能,人民主权便会落空。卢梭又说,执政者如果篡夺了人民主权,人民就有权利撤换他。可是,

22、正如卢梭所言,人民是盲目的,分散的,他们如何形成足够的力量、采用何种有效手段和途径去撤换他们不满意的官员?可见,其理论的自相矛盾,其理想化色彩注定了这只能是一种美好想象,而无法成为现实。(二)过分强调公意不利于人权保护在卢梭的国家起源理论中,涉及到人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先后问题。卢梭认为人民的权利先于国家权力而存在,国家权力的形成正是人民让渡其权利的结果。至于人民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其权利,卢梭的观点是人民让渡其全部权利组成国家,再由国家来规定人民的权利义务范围,这实际上将人权置于消极的境地。一般来讲,法律中自由的含义是法不禁止即是自由。而卢梭的这种理论恰恰相反,人们自由的范围和界限由法律加以

23、规定,而此外法律未加以规定的,由于缺乏法律上的授权根据,所以必然也是法律所禁止的。而就此而言,使人权的范围大大缩小,是极不利于人权保护的。卢梭在书中过分强调公共利益,而忽视了个人之权益。由于卢梭深深地意识到当时社会各种弊端和压迫正是由于私有制造成的,为了消灭这种以个人为中心的制度,卢梭过分地强调了公益的重要性。他认为一个人只有完全把自己纳入到共同体中去,并且消灭自己的个性,这样这个社会才是完美的,因此,他同时也抹杀了个性存在的必要和必然性,忽视了对个体予以保护对于整个共同体的存续的作用。因此,尽管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宣称“人生而自由平等”,但是由于卢梭社会契约论本身所存在的这种人权观的实质,也

24、必然地造成了法国大革命中的种种悲剧。(三)主权的不可分割,致使权力高度集中由于主权不可分割,致使权利高度集中,这极易由人民民主转向专制民主,“卢梭否认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并认为权力不可代表。早期人民主权理论的这一特点否认了后来发展成为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基本原则的分权原则和代议原则,从而使理论的发展走进了死胡同”10佟德志:在民主与法治之间西方政治文明的内在矛盾,人民出版社 2006 年版,第167 页.10。卢梭的理论在权力的行使上缺乏监督与限制,这无疑给专制提供了可能。卢梭还认为个人应该服从于公意,如果有人拒绝服从,他们将会被“强制自由”。而“公意”又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容易被专政者利用,一旦

25、专政者披着“公意”的外衣去“强制人民自由”实现强暴之治,良好的原则就会走向反面,那么人民得到的也不再是民主,而只是暴虐与血腥。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年雅典法庭以危害社会、毒害青年等罪名判处苏格拉底死刑,成为“多数人暴政”下的第一个牺牲品。再如近代,希特勒通过大肆的蛊惑宣传,使民众集体无意识,造成民主的假象,轻而易举登上总理宝座;也是希特勒的蛊惑宣传,“热血沸腾”的德国人疯狂地迫害犹太人。所有这些多数人暴政的本质就是少数人假借民主的幌子为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和卑鄙的行径寻找合法性的理由,实现真正的少数人的专政。深受卢梭这一理论影响的法国大革命,并没有使法国人民从奴役和专制中解放出来,相反,给

26、法国人民带来的却是混乱、血腥、恐怖和暴虐的可怕后果。就是对雅各宾专政抱着极为同情态度的历史学家,也很难接受他们在恐怖时期所犯下的令人发指的暴行。(四)由于主权不可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主权,易造成政治肥大症,影响政治效率。按照卢梭的设计,人民必须亲自行使立法权,即国家最高权力的主权。人民行使的方式是合法地进行集会。但大规模地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耗资巨大,同时还需要教育人民,提高人民的参政能力,这并非每个国家在任何时候都能达到。同时,这种“集会”式的参政,必然引起在论题上的争论不休,难以立刻做出决断,影响政治效率。国家越大,人口越多,这种弊端就越明显与严重。五、结语卢梭的人民主权说,虽有其局限

27、性,但却无法磨灭它的深远意义。它首次将全体人民的公意放到了具有最高权威的主权地位,这被他以后历代的民主主义者,如美国的潘恩、杰斐逊甚至马克思、恩格斯等所继承和发扬光大,在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和革命史上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人民主权思想作为对延续了几千年的专制政治形态和观念的一种反叛,影响了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走向。在实践上,人民主权论不仅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革命的正当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它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现当代世界民权运动的发展,深刻地塑造了当今世界上大部分政府的运作原则和制度安排,使人民主权成为当今世界占主导地位的政体组织原则。不仅成为法国乃至西欧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旗帜,而且影响了美国,甚至对中国的

28、旧民主主义革命都产生过积极影响。研究人民主权思想对于我国当代的政治建设也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如在当今的社会转型期下如何处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如何实践民主政治,以及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可见,在当代继续探索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仍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参考文献1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2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 3美列奥斯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主编李天然等译.政治哲学史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4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9) 5英约翰密尔.

29、论自由程崇华,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956佟德志.在民主与法治之间西方政治文明的内在矛盾J.人民出版社 2006 年版,第167 页7韩晓彬、苏志炯.简谈卢梭的主权在民理论D.张家口师专学报,2002.4 8法卢梭.爱弥儿M上卷商务印书馆,19839王淑霞.“人民主权”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J.商丘师专学报1999,(6)10高力克.卢梭的公民观J.浙江学刊,2004,(4)11杨毅炯.论卢梭的民主理想及其局限以社会契约论为分析文本J.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学术论坛)2011,(13)12林贵文.社会契约论中“公意”的解读J.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9)13张雄.社会

30、契约论中的公意的概念 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1998,(3)14龚群,重新激活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J.哲学动态,2005,(5)15刘春兵.卢梭.公民理论探析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 16尚杰.社会契约论导读M .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12,(1)17程华.主权在民:源流与反思 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6)18李平沤.主权在民VS“朕即国家”解读卢梭社会契约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19美列奥斯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主编李天然等译.政治哲学史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20 刘东,厉彦杰,浅论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及其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J.东方企业文化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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