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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二 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内容,劳动合同与一般的合同有一些近似之处,也有许多特殊的规定。本章在考试中,有可能出现主观题,应当引起重视。本章主要考点重点内容: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条款;医疗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动调解、劳动仲裁、劳动诉讼;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难点内容: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医疗期;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经济补偿。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
2、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例题多选题】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B.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
3、核点是劳动合同的特征。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具有了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答疑编号632020101:针对该题提问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4、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农民、现役军人、小时工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限制在“境内”;但劳动者没有地域限制,没有排除外国人)【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A.民办非企业单位B.基金会C.事业单位D.外国境内的企业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劳动合同法不适用外国境内的企业。答疑编号632020102:针对该题提问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
5、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4.协商一致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5.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欺诈行为。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设
6、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A.未满16周岁的小张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B.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C.未满16周岁的小王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D.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答疑编号632020201:针对该题提问(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1.用人
7、单位的义务和责任(1)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提示】“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其他名义”实践中一般是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2)责任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
8、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例题简答题】某化妆品公司招聘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交300元制服押金,以便制作统一的工作服装,并表示在员工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并将制服完好返还公司后,公司将该押金全额返还给员工。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收取押金违反了法律规定,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问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可以就此事作出行政处理?答案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
9、收取财物,该公司以提供制服的名义收取押金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将该押金返还给员工,并可以根据实际收取押金的员工人数按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公司处以罚款。答疑编号632020202:针对该题提问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一)书面形式及要求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定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定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定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11、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例题简答题】小王从2008年2月1日起为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工资每月6千元,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后小王多次向公司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要求,公司却没有回应。2009年3月公司突然通知小王签订书面合同,薪水降为每月3千元,小王不同意签订该劳动合同。分析该案件应如何解决。答案解析从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小王在该单位工作已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小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王可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小王可获得从2008年3月起至2009年1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12、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即除了正常的工资外,小王可再获得66000元(60001166000)。答疑编号632020203:针对该题提问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二)例外情况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四、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
13、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
14、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
15、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3)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
16、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项目承包、季节性用工)【提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同一个单位;时间连续。(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例题多选题】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具备法定条件的是( )。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C.孙女
17、士于2005年5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订了为期一年、到期自动续期一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订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项A中,连续工作不满10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18、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选项B正确。(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不能续订情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选项C中,劳动者在2008年1月1日后仅续订一次。(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选项D正确。答疑编号632020301:针对该题提问五、劳动合同的效力(一)劳动合同的生效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2.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劳动合
19、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如约定须经公证或鉴证方可生效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时间开始于鉴证、公证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无效劳动合同,从
20、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三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1.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2.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要注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1.劳动者的姓名以户籍登记,也即身
21、份证上所载为准。2.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址,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三)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等。2.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地理位置。(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下,根据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的时间。标准工时制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22、不定时工作制也称无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主要适用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工作条件不受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岗位。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综合计算工时制也称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仍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形式。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
23、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有下列情形之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的一些工作岗位,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下列方案正确的是()。A.每周工作3天,每天工作9小时B.每周工作4天,每天工作9小时C.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6小时D.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5小时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工作时间。选项A、B每天工作超
24、过8小时;选项D没有休息日,都不符合规定。答疑编号632020401:针对该题提问【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符合关于工作时间规定的做法有()。A.甲厂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与本厂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决定当月每日加班1小时B.乙厂因特殊原因,决定本月每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每周休息1天C.丙厂因发生严重事故,威胁本厂工人生命健康,丙厂决定当日延长工作时间5小时,以便抢修设备D.丁厂因工作性质对某些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选项B不符合规定。答疑编号632020402:针对该题提问2.休息休假休息指劳动者在任职
25、期间,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是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休假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法定假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年休假是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的保留工作岗位、带薪连续休息的时间。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职工累计
26、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
27、累计4个月以上的。【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定假日的有()。A.清明节B.元宵节C.端午节D.中秋节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定假日。我国法定假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答疑编号632020403:针对该题提问【例题多选题】年休假是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的保留工作岗位、带薪连续休息的时间。下列情形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有()。A.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B.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28、的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休息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答疑编号632020404:针对该题提问【例题简答题】石某在A公司任2年保安,在B公司任3年保安,在C公司做勤杂工作3年。C公司安排石某在“五一”期间休带薪年休假,请问石某应当享有的带薪年休假是多少天?答案解析石某在A、B、C三个公司累计工作时间是8年,不满10年。依据职
29、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石某应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不包括“五一”法定休假日和年休假期间的周六、周日法定休息日)。答疑编号632020405:针对该题提问(六)劳动报酬1.劳动报酬与支付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3)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4)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
30、支付工资。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法定休假日等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加班)(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
31、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扣工资因
32、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例题简答题】夏某的日工资为12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她在2008年10月的一个周六加班了1天,在“十一”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了两天。请问夏某10月份可以获得多少加班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夏某可以得到什么救济?答案解析夏某周六加班1天,获得2倍工资报酬,1202240元,法定假日加班获得3倍工资报酬,12032720元,一共是240720
33、960元。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王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按应付金额即960元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答疑编号632020406:针对该题提问3.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七)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2.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正常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和劳动工具。3.职业危害防护
34、,是对工作可能产生的危害的防护措施。(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A.劳动合同期限B.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C.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D.试用期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试用期属于约定条款。答疑编号632020407:针对该题提问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一)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
35、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上述1年以上包括1年,3年以下不包括3年,3年以上包括3年。(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工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36、%,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
37、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题简答题】2008年,甲与某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000元。请问该试用期约定是否有效?答案解析该试用期约定不能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如果甲已经履行了3个月的试用期,并在该3个月内只获得每月1800元的试用期工资,那么该公司应该以2000元的工资标准,对超过2个月法定试用
38、期的另一个月予以赔偿,即赔偿差额200元(20001800200)答疑编号632020501:针对该题提问(二)服务期1.服务期的含义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劳动履行期限承诺。(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3)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39、;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题单选题】某公司为员工吴某提供专项培训费用5万元,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服务期5年。工作满2年时,吴某辞职,吴某应向某公司支付违约金()。A.0元B.2万元C.3万元D.5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为3年,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为3万元。答疑编号632020502:针对该
40、题提问(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有约定,没有实施,无权要求)同时,即使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有实施,没有凭据,无权要求)(4)一般而言,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不过,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规避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41、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
42、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例题简答题】某公司为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1万元,约定服务期为5年。3年后,张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请问张某是否应支付违约金?数额是多少?答案解析张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为1万元,约定的服务期为5年,每年扣减2千元。因已履行劳动合同3年,
43、则张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余额4千元答疑编号632020503:针对该题提问(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应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44、同后,禁止竞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例题简答题】张先生原是某公司的销售总监,公司与他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无论张先生因何离职,离职后1年内不得在本行业从事相关业务,公司在离职、3个月和半年时分三次支付总数为6万元的补偿金。在该公司工作3年后,张先生突然向公司辞职。但公司只给了他第一笔补偿金2万元,其余部分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张先生认为公司违约,竞业限制协议已自动失效,遂在离职后4个月到原公司的对手公司上班。请问张先生的做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其对原公司是否应承
45、担违约责任?答疑编号632020504:针对该题提问答案解析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离职员工如果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择业自主权利又受到竞业限制合同的限制,双重的不利势必影响其生存状况和发展前景。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张先生应该先向公司要求支付剩余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张先生可主张竞业限制协议终止。此时,张先生可以自由择业。然而本案中,虽然张先生只拿到一笔经济补偿,但竞业限制协议并未自然失效,张先生仍然负有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因此,张先生的做法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其对原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三、医疗期(一)医疗期的概念1.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