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师考试政与法规章节重难点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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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工作师考试政与法规章节重难点整理第一章 社会政策的特点、目标及体系一、(1)公共政策是面向一般公众的(社会政策)面向弱势群体系特殊公众的。(2)(政策)一词是当今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最常用的术语之一。(3)政策除了包含规则体系的含义之外,还包括政府或政党在某一行动领域的(基本方针和具体行动)。(4)政治特点是(有组织的活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方向性)(具有明确的行动内容)、(是规则体系和行动体系的结合)。(5)所谓(公共政策)是政府或社会公共权威机构为有效管理社会,处理公共事务,解决社会问题和调节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6)公共政策的特点是具有(公共性)、(权威性

2、)、(价值性)。(7)比较重要的政策类别有(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环境政策)、(国防政策)和(外交政策)等几大类。二、1、社会政策起源于欧洲,实质是政府在为老百姓(提供社会保障和其他各种社会服务)的社会事务方面承担责任的行动。2、社会政策特点(1)是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而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行动。(2)具有社会性的特征包括社会性目标和社会性价值。(3)是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政策体系。(4)坚持福利性的原则。(5)具有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的特征。3、“福利”一词常常指人们社会生活的一种良好的状态和总体上的利益。4、社会政策以国家干预的方式去满足下层居民的需要而社会工作则以民

3、间行动的方式去实现相似的目标。5、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间的关系是:二者有共同目标、共同原则以不同方式运行,但又密切关联的两个行动体系,从制度和组织体系看二者同属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从功能关系上看二者相互信赖相互促进。三、1、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构和政策行政机关为规范社会秩序和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制度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正式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制定的其他各种规范性文件。2、社会政策和法规的关系:(1)社会政策是制度化的行动体系,而法规是社会政策的规则体系。(2)法规规范着社会政策运行的全过程。(3)社会政策行动是制定,实施和个性相关法规的过程。3、社会政策和

4、法规的差异,政策与法规常常也不完全对应。(1)各种社会政策的法制程度也有所不同。(2)各国社会政策与法制化的关系不同。(3)具体的社会政策和法规常常不一一对应。4、政府制定和实施各种社会政策的基本目的是满足人们的(基础需要)并解决各种社会问题。5政府制定各种社会政策是最基本目标之一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社会需要是指为满足人的生活和发展及社会运行及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它分为人的需要和社会整体需要两方面。6、政府制定和实施各项社会政策首先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7、人的需要的特点:(1)社会性特点(2)发展性特点(3)多样化特点(4)刚性与弹性特点。8、社会整体需要含义:是指为了维持必要的社会整体的

5、生存运行和发展所必需达到的条件。9、社会整体需要可分为不同的层次:(1)是社会的整合。(2)维持必要的社会秩序。(3)社会稳定(4)发展的需要。10、社会政策与社会整体需要的关系:(1)社会政策以满足社会整体需要为其基本目标之一。(2)通过社会政策能够更有效地满足社会整体需要。(3)社会政策在满足整体需要过程中也有其局限性。11、社会问题含义是可以被认为是对社会成员和社会整体成负面影响社会主流价值不能接受因而需要采取集体行动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12、社会问题特点:(1)客观性(2)主观性(3)社会性(4)过程性。13、社会问题主要包括:(1)社会不平等与贫困问题(2)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问题(3

6、)犯罪与其他越轨行为问题(4)社会歧视问题(5)健康与疾病问题(6)居住环境中的问题(7)其他各种社会问题。14、社会政策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作用:(1)解决社会问题是政策的职责(2)解决社会问题是社会政策基本目标之一。(3)从具体行动上看社会政策行动通过公民参与和民主程序,并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必要的技术手段解决社会问题。(4)社会政策采取必要立法形式和行政手段。(5)政府通过社会政策可以进行社会资资源的重新配置解决社会问题。15、社会政策目标:(1)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提高社会生活质量(2)解决社会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3)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整合和社会进步。16、确立明确的目标是各国社会政策发

7、展的(重要基础和首要任务)之一。17、所谓“社会政策的功能”:是指社会政策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领域中能够发挥的作用。18、社会政策功能包括:(经济功能)(政治功能)(社会功能)。19、政府对社会实施管理手段包括(法律、政治、文化、经济和行政)等方面的手段。20、社会政策基本原则:(1)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2)以人为本尊重人权原则(3)社会保护原则(4)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原则。21、当代社会政策是:(制度化和系统化)的行动体系,包括社会政策的(法规体系、行政体系和内容体系)。四、1、我国现阶段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1)国家法律(2)行政法规(3)国务院部门规章(4)地方法规(5)地方政府规章(

8、6)其他规范性文件。2、各种法规、法律和规章之间的(效力和约束力)程度是不一样的。3、行政一般指政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代表国家所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和社会行政是指政府机构执行社会政策中的制度组织与行动体系。4、社会行政与社会政策的关系:(1)政府行政机构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作用。(2)政府计划体系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作用。(3)政府及社会组织体系在社会过程中的作用。5、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手段在社会政策法规的制度和实施过程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在作用和意义上不尽相同。6、当代社会政策是组织化的行动体系社会中的各种组织都可以一定的方式与社会政策发生关系。7、组织和群众包括商业性服务机构初级群体(包括家

9、庭亲属朋友和邻里等)互助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组织向全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属于公共性服务。8、社会政策的内容包括(1)社会保障政策(2)公共医疗卫生政策(3)公共住房政策(4)公共教育政策(5)劳动就业政策(6)针对专门人群的社会政策(7)社会政策其他内容。9、全世界范围看大规模的社会政策行动有一百多年的历史10、西方社会政策实践的发源可追溯到1601年的英国伊丽沙白济贫法。11、德国1883年颁布工人医疗保险法规定对工人实行强制性保险,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伤残和养老保险法19世纪未20世纪初欧洲逐步建立起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美国于1935年通过了社会保

10、险法。12、英国于1942年提出了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贝费里奇报告,为战后英国福利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是实施“福利社会”社会政策体制最早的国家。英国也是受20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14、一些理论家和政法家在90年代中期提出了“第三条道路”的社会福利理论和实践模式,试图在过去民主社会主义的福利国家体制和新自由主义的社会政策主张之间寻找一个能够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的中间性福利体制。15、过去较长时期我国一直没有采用社会政策的概念。16、近年来,在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后我国的社会政策体系正面临新的调整和发展。17现阶段我国社会政策发展基本趋势:(1)进一

11、步重视社会政策(2)确立社会政策的目标体系(3)优化社会政策的基本原则(4)加强社会政策各个领域中的行为。18树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积极探索公平与效率的共蠃机制积极协调市场机制与社会福利的关系,在社会政策和其他社会福利制度中合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第二章社会政策的运行一、1、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1)政府和民间组织构成了这一行动主体的核心要素。(2)社会政策还涉及目标群体的问题(3)社会政策亦离不开特定的资源系统,没有资源系统的支撑社会政策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4)相互作用构成为一个整体,通过一定的机制发挥作用。2、社会政策主体是制定和实施社会的责任承担者或行动者,社会政策有不同的立体,

12、它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民间组织。3、政府作为社会政策主体的特点是:权威性、严肃性、复杂性、变化性。4、政府作为社会主体的角色主要表现为:(1)政策制定者(2)政策实施者(3)资源提供者(4)政策管理者(5)政策教育者。5、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和其他有关的非营利组织。6、民间组织的特点:(1)非营利性(2)自治性(3)开放性(4)可塑性。7、民间组织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角色有:(1)参与和实施者(2)合作伙伴(3)政策咨询者(4)社会服务的提供者。8、社会政策对象是指:社会政策行动的具体实施对象,也可以说是社会政策的受众或受益对象。9、社会政策对象的特点:依赖性、能动性。10、社会政策对象的

13、类型分为两种:(1)一般性对象也就是全体国民或公民(2)特殊性对象也就是某一部分或特定的国民或公民。11、社会政策的资源:就是满足政策实施社会政策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12、社会政策资源的调动方式:是指政府或民间组织等行动者策划,调集和筹措社会政策运行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策略与方式。13、政策一般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来调动社会政策资源(1)征税(2)专项收费(3)征收社会保险费(4)发动与利用志愿者服务。14、民间组织作为社会政策的主体之一,民间组织在参与和实施社会政策过程中资源的调动方式主要是通过私人捐赠公共募捐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方式。15、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

14、的社会政策运行机制,涵养了社会政策的所有环节而狭义的社会政策运行机制则是社会服务的具体传递方式,也就是指社会服务提供的方式。16、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资金的筹措方式(2)社会服务的提供方式(3)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会服务体系中的分工合作关系。二、17、社会政策的制定包含:政策的必要性实施政策的可行性和策略,对社会可能的后果进行预测和估计,社会政策的可能后果与效果等。18、社会政策制定的内容主要包括:(1)确定社会政策的优先顺序(2)确定社会政策的对象(3)确定社会服务的标准(4)确定社会政策资源的筹措方式和规模。(5)确定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19、社会政策制定的主要影响

15、因素:(1)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的影响(2)政府资源的限制(3)政常理念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4)社会成本的考虑(5)社会事件的影响(6)社会精英的参与作用。20、社会政策制定的主要步骤包括:(1)社会问题的公共议论和影响(2)研究者和决策部门对社会政策的前期研究(3)设计社会政策方案(4)社会政策的实验(5)社会政策的文本草拟和审批。21、社会政策的文本还需要经过公布和宣传的环节,最后才进入实施阶段。22、社会政策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第一确定实施的具体细节和主要步骤。第二对社会政策具体项目的规划。第三社会政策各个环节行动的实施程序。第四对特定问题和复杂情境的特殊说明或规定。22、在社会政策的实施

16、细则里一般都需要说明社会政策对象的资格,评价方式福利项目和服务的标准政策对象或政策受益人的责任和权利等。23、社会政策的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人力安排物资准备资金调拨组织管理体系的建立,信息系统的建立。24、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本着以下一些原则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1)资源配置要与政策目标相一致(2)资源配置要能够支撑完成社会政策所规定的任务和服务水平。(3)社会政策实施中的资源配置要考虑社会需要,要能够保证满足社会需要和解决社会问题所需要的各种资源(4)资源配置要考虑政策行动的效果。25、建立有效的服务传递机制是保障社会政策高效率运行的关键性问题之一。26、建立有效的服务传递机制包括:(1)要确

17、定基本的服务方式(2)要确定社会服务的组织方式(3)要确定社会政策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式(4)在社会服务提供中要建立各种规范机制,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27、社会政策评估是应用性的研究活动,注重对政策实践过程及其结果的分析,解释和预测。28、对社会政策评估有以下一些方面的基本要求:(1)要明确评估的内容(2)要确定合理的评估标准(3)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实施方式。29、社会政策评估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政策方案是否合理,政策实施行动是否取得了以及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30、在对社会政策方案的评估中,主要内容包括:必要性有效性和可行性。31、社会政策评估的标准包括:社会政策评估标准包括行动标准,

18、收效标准和效率标准。社会政策评估标准还包括事实标准与价值标准。32、社会政策评估的方法包括:(1)定性研究方法(2)定量研究方法(3)整合的研究方法。33、整合的研究方法特点是:更为深入和系统的分析,结果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更费时费力,难度较大成本也较高。34、社会政策的评估方法分为:个案评估制度分析比较分析三种主要类型。35、社会政策的变动包括一般的调整也包括政策的改革和终止。36、社会政策调整的原因:(1)社会政策决策的错误或失误(2)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造成的偏差(3)社会政策外部环境的影响(4)政府的组织结构或政党的变化(5)公众的影响,社会政策对象和社会需要的变化等。37、社会政策调整的

19、层次:宏观调整、中观调、微观调整。38、社会政策调整的内容:(1)指导理念或方针的调整(2)决策架构和方式的调整(3)实施方式的调整(4)政策周期的调整(5)政策内容和目标的调整。三、1、社会工作者在制定阶段通常扮演政策倡导者的角色,在实施阶段通常扮演服务提供者和行政传递者角色。2、对于社会政策的有效性来说,政策议题本身切合实际,反映社会的状况和需要也包括建议的政策方案较为可行,对解决有关问题有作用,还包括对其他相关情况的分析了解比较全面准确,从而使决策者能得到有价值的参考等。3、社会工作者常被称为助人工作者。第三章我国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一、救助政策法规大体分为三类:(1)因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

20、策法规(2)专项救助政策法规(3)临时救助政策法规。1、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险条例。2、城市低保的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生活保险标准的居民(3)在职工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邻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策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工

21、作。5、城市低保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策列入财政预算。6、对城市低保标准作出了一般性原则规定,即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7、城市低保金申请,审批和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1)申请(2)审批(3)发放。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提出了如下城市低保的监督复核机制:(1)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低保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涵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2)对经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

22、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3)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低保金的手续。(4)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5)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9、1994年即颁布实施了农村五保养工作条例后于2006年对其进行了修订。10、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5)办理丧葬事宜。11、农村五保供

23、养的标准不得低挡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三、1、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于2003年提出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2005年有关部门的颁布了关于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2、城市医疗救助意见指出,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另一类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3、城市医疗救助意见规定,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的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4、城市

24、医疗救助遵循多方筹资多种方式,量力而行的原则。5、城市医疗救助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社会力量资助,城市医疗救助基金补助和医疗机构减免有关费用。6、城市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须遵循以下程序:(1)申请(2)核查(3)审批。四、1、建设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于2003年颁布了关于次年实施了城镇最低收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2005年又发布实施了城填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廉租住房。2、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首先阐明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的原则,即应当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25、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3、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可以采取三种保障方式:即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5、申请人为非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简称受理机关)提出局面申请。6、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

26、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公示期限为15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7、关于退出:(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2)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3)因家庭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将承租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6)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五、1、援助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我国于2003年颁布实施了法律援助条例。2、被告人是视力听力语言有障碍的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

27、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授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机构。4、法庭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实施作出了如下规定:(1)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开诞10日前。(2)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诞3日前(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5)

28、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授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6)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即时办理,复杂疑难的可以预约择时办理。六、1、我国在2003年颁布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并同时发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国于2006年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的对象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地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3、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的形式主要

29、为救助站救助。要求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要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4、救助站应根据受助人员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内容:(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物(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在单位联系(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6、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的程序

30、:(1)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提出救助需求(2)救助站核实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3)救助站决定是否实行救助并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及时它排救助。(4)终止救助。7、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任务有:(1)注意流浪未成年人预防工作(2)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3)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4)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5)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6)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7)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8、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措施:(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2)建立健全政策法规(3)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4)提高流浪未成年人救

31、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七、1、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1)调查荒情(2)上报需救助的情况(3)核查评估分析调查摸底情况并制定救助计划(4)申请办理和拨付救灾资金(5)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6)监督检查(7)效果评估。2、接到地(市)级民政部门灾情报告后的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将本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布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当出现重大灾害或民政部门启动应争响应时省地(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区省级民政部门应于每日15时前上报前24小时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当民政部进入三级响应时,灾区省级民政部门每4小时需要向民政部门报告最新灾情,当民政部进入二级

32、和一级响应时,灾区省级民政部门每2小时需要向民政部上报最新灾情。3、接到省级民政部门灾情报告的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编发重要灾情向国各院报告并送有关部门。必要时编发中国灾情信息,向国际社会通报情况。4、及时启动本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确保24小时内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5、灾害应急民政部应做好事项:(1)救灾应急工作(2)救灾应急资金的拨付两部在3天内完成拨付(3)及时调拨救灾物资。6、灾害过程结束后在15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因灾倒房和恢复重建帐,真写分乡镇的汇总统计表,并将分乡镇的汇总表上报地级民政部门。7、在接到县级民政部门报表后7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对重

33、灾县进行抽查。第四章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或者由于年龄性别的原因,或者由于身体精神或智力的缺陷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政策法规的特别保护。一、1、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发展趋势,我国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行列,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以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以306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37%。2、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2000年的出台的中共中央国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确定了21世

34、纪初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3、我国老年人社会政策法规的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4、家庭赡养与抚养还对老年人的住房权、婚姻自由权、财产所有权,以及继承权等作出了相应规定。5、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是三项基本内容,也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老有所养。生活保障权、健康权、文化教育权、生活照料权等权利。6、获得物质帮助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老人和扶养人的(或者赡养人和扶养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即三无老人。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7、老年人与社会发展的权利作

35、出了规定:(1)国家和社会尊重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2)国家和社会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3)国家和社会鼓励老年人参与有意义的社会活动。8、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从宏观的角度看有以下几种方式:(1)加强法制建设(2)积极开展维护才能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权益法工作。(3)健全法律援助制度(4)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9、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方式方法:(1)有关部门保护(2)司法保护(3)有关组织保护。二、1、本节将主要围绕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阐述妇女的合法权益及其保护方法。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利。3

36、、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拨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4、文化教育权利包括:(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2)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地的实际困难,政府,社会,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3)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5、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1)主管部门保护(2)司法保护(3)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保护。6、司法保护包括:(1)立法保护(2)司法和执法保护(3)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4)法律服务的援助。7、我国早在1991年即

37、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对该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正式实施。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国家有责任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8、政府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帮助父母或法定扶养人实现此项权利,并在需要时提供物质援助和资助方案。9、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包括:(1)家庭保护(2)学校保护(3)社会保护(4)司法保护。10、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

38、窃(7)参与赌博、屡教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11、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1)工读学校矫治(2)司法矫治(3)包容。12、监护人的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监护人的资格。13、安置孤儿的形式:(1)家庭养育(2)集中安置或家庭寄养(3)收养(4)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安置(5)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安置。14、相关部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职责包括:(1)财政部门职责(2)发展改

39、革部门职责(3)卫生部门职责(4)教育部门职责(5)劳动保障部门职责(6)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责。(7)公安部门职责:(8)司法部门职责(9)建设部门职责(10)民政部门职责(11)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职责。15、民政部门职责包括:(1)加强协调指导(2)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3)建立健全孤儿福利服务工作网络(4)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四、1、根据2006年12月1日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我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平均每16个人中就有一个残疾人,平均每5个家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1990年颁布1991年实施

40、的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其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2、康复权包括:康复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当组织的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助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3、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1)康复权(2)教育权(3)劳动权(4)精神文化生活权(5)社会福利权(6)环境友好权

41、4、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5、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有:(1)加强立法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2)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用法律手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3)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4)加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政策法规家庭是:(1)家庭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2)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单位(3)也是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基本目标之一。一、1、婚姻法是中国在婚姻家庭方面最重要的法律,现行的婚姻法是2001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的婚姻法(修正)对1980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2、结婚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确立

42、夫妻关系的行为。结婚的特征是:一是结婚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异性男女,同性不能结婚,二是结婚的行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三是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结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3、结婚的必备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必须达到法定婚龄。4、结婚的禁止条件:(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一是基于优生学的需要二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2)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主要指严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性病且有传染性的疾病,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5、夫妻关系是家庭生活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夫妻关系的性质

43、是:分为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不是独立的,而是从属于人身的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3)夫妻的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6、夫妻财产制在总体上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相结合,在法定财产制中是共同财产制与个人特有财产制相结合。7、夫妻财产关系:(1)法定财产制在夫妻没有对财产作出有效约定的情况不适用(2)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应用协议的方式。8、亲子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通过人工生殖技术产生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9、父母对子女的权

44、利与义务重要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管教的权利与义务。10、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是指在物质上供养,扶助是指在精神上扶助,是无期限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以放弃继承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11、婚姻法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女有抚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祖孙是第三顺序的继承人,兄长对弟妹有扶养义务,弟、妹对兄、姐有扶养义务,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12、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双方应一人必须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离婚登记(3)双方当事人必须都自愿同意离婚(4)双方当事

45、人必须对离婚后子女扶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13、诉讼离婚的条件有: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14、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是:(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3)配偶一方面因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年满两年的(5)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另外婚姻法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15、关于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的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16、婚姻法对相应的救助措施的规定:(1)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46、,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对于无过错一方应适当多分(2)共同拥有住房的处理原则(3)离婚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理原则(4)离婚时的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仅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双方。对广大妇女更加有利,体现了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与公平的理念。(5)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6)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17、共同拥有的住房问题的处理“(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2)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3)照顾无过错一方离婚后另一方无房可住的法院可调节或判决或其暂时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18、结婚登记是指申请结婚的男女

47、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获准登记。19、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办为申请审查和决定三个阶段申请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20、离婚登记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决定”。二、1、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之后其遣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有效遗嘱无偿转移给其近亲属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发生于近亲之间1985年颁布并实施了继承法。2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3、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准则的五项规定:(1)男

48、女平等(2)按顺序继承准则(3)均等准则(4)照顾准则(5)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准则。4、平均产等分割遗产的情形:第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能力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第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第三、有走后门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要得以实施必须满足实质要求和形式要求的基本要求。7、遗嘱的实质要求:(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地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有五种形式: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和口诉遗嘱。9、继承法对遗嘱赠的基本要求作出了如下规定:(1)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有能力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3)遗嘱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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