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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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 制度概况制度目的加强工程结算管理,明确工程结算流程,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提高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核质量,促进工程结算管理的规范化,完善工程结算管理的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富龙集团工程及材料设备合同结算。定义无制度主导部门成本管理中心2. 工程结算的原则2.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结算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结算应建立起成本

2、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2.3.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及时,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2.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2.5. 信息共享原则:工程结算中出现工程造价偏离常规经验值时,成本管理中心应及时将信息向有关部门反馈,以便开展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优化工作;2.6. 便于结算原则:招标文件、

3、合同及工程结算过程中确定的价格计取方式、价差计算和调整方式、结算方式等应充分考虑竣工结算的准确、便利和快捷,尽量减少争议。3. 工作程序3.1. 结算准备与编制时间要求3.1.1. 竣工备案后10个日历日内,项目部制定工程结算资料提交计划,原则上要求施工单位在3个月内完成资料提交,并按相应程序审批;3.1.2. 成本管理中心按照结算资料提交计划,在5个日历日内完成竣工结算计划编制,并按相应程序上报审批;3.1.3. 当工程按合同要求具备结算条件后,项目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各种资料(包括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完成总量清单的初审,实物检验资料、质量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履约过程往

4、来文件等);项目部按合同约定给施工及材料供应完成单位下发结算通知单催缴结算资料,在结算通知单里应要求结算资料的内容、提交的最晚时间、数据准确性及相关的惩罚措施。3.1.4. 根据合同约定,达到结算条件后,项目部应要求总包施工单位在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个日历日内、分包施工单位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5个日历日内,向项目部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项目部按照资料提交计划移交至成本管理中心。3.1.5. 各相关部门需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包括审查竣工图,重点核对竣工图纸与现场施工的一致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核,按照结算资料审查表签署意见;3.1.6. 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招投标资料、结算

5、书、竣工验收单、竣工图纸(结算版)及其支持性技术文件等,具体要求见附表结算资料清单。3.2. 结算编制3.2.1. 工程结算编制时间要求:3.2.1.1. 总包工程:成本管理中心从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相应的工程结算工作;3.2.1.2. 分包工程:成本管理中心从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相应的工程结算工作。3.2.2. 如需外部委托单位结算,统一由成本管理中心负责选择造价咨询机构,合同签订后由造价负责跟进工程结算工作;3.2.3. 成本管理中心对项目部所报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详细审核,如果结算资料不合要求,必须通知施工单位完善或直接

6、退回项目部负责完善;重点审核以下内容:3.2.3.1. 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中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特别注意验收报告中完工日期,建筑面积等是否填写完整,相应的签字、盖章是否完整;3.2.3.2. 结算资料审查表中内容填写是否完整,项目部负责人是否签字;3.2.3.3. 特别留意有关竣工图纸,变更的描述以及往来款项的说明。3.2.4. 原则上,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成本管理中心不再接收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任何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单、价格凭证等;3.2.5. 成本管理中心根据项目部的结算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工程结算编制的要点为施工范围的确定,实际完工可结算工程的逐项计算,计价方式的审核,总包管理费、水电

7、费、罚款/奖励单的确认,甲供材的核对,设计变更(特别是调减设计变更)的确认;3.2.6. 工程竣工结算价组成:结算价=合同价设计变更价现场签证价合同约定的材差调整其他费用;其中“材差调整”须按照合同约定分类别、分阶段进行调整,价格的采用应与实际施工时间周期相匹配,“其他费用”是指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及国家有关政策协商议定的有关费用;3.2.7. 成本管理中心编制完成目标成本竣工结算书后,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相应程序提交审核。3.3. 结算复核3.3.1. 收到竣工结算书后30个日历日内,成本管理中心应完成复核工作,重点复核结算造价准确性及资料完整性,复核如果发现问题必须返回进

8、行整改。3.3.2. 复核要点:3.3.2.1. 相关结算资料完整性,结算资料审查表填写完整。3.3.2.2. 结算书、签证单、奖励单、扣款单、水电费单签名必须为手写并签署日期,盖章要齐全;正式文件禁止修改。3.3.2.3. 竣工图纸和现场量测数据必须有专业工程师及项目工程经理的签名,并抽查是否与实际竣工情况相符。3.3.2.4. 结算造价准确性复核:a) 总价包干合同的结算: 核对合同中的内容是否全部由该承建商施工完毕,否则需要扣减; 核对甲供材是否超领; 核对水电费、总包管理费和相关扣款。b) 单价包干合同结算: 与类似工程的经验含量进行对比; 合同清单外项目注意审核其单价是否合理。c)

9、园林、样板房、会所装饰工程等在施工实际过程中变化可能较多的工程结算: 竣工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复核; 现场量测需要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三方签名确认,造价工程师进行抽查; 与类似项目经验数值进行类比。3.3.3.3.3.4. 成本管理中心与结算单位进行沟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批表、结算编制说明、工程竣工结算确认书。3.3.5. 结算外审3.3.5.1. 成本管理中心按照公司议标、直接委托采购制度选择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负责总包工程的结算审价工作。3.3.5.2. 成本管理中心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结果进行确认,根据确认的结算造价执行,并按相应程序上报审批;3.3.6. 审批完成后,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审批完的资料办理签字盖章手续,签字盖章手续完成后进行结算资料整理,向公司档案管理专员移交并备案到资金管理中心。4. 表单及模板4.1. 01工程结算申请表4.2. 02结算资料清单4.3. 03结算资料审查表4.4. 04工程结算编制说明4.5. 05工程竣工结算审批表4.6. 06工程竣工结算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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