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组织安排.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4110501 上传时间:2023-04-04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6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期末考试组织安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期末考试组织安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期末考试组织安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期末考试组织安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期末考试组织安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期末考试组织安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期末考试组织安排.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期末考试组织安排1组织机构主 考:闵 敏副主考:、杨诚、薛苏云巡考员:吕明、孙淑萍、周彩根、曹兰、杜坚敏、严海霞、刘进球、赖华清、王丽琴、史新民、陈黎敏、陶 洪、徐小柏、周 敏、李 众、陈必群、陶大伟、宋 卫、孙国忠考务人员:刘锁娣 庄怡萍 张俊 吴良 各系教秘打铃、放录音: 李开明广播:陆艳卫生:教学楼物管卫生所值班:张梅保卫:保安2考务室地点考务工作室:J01教室教秘必须将试卷于考前30分钟(上午8:30、下午13:30)带至考务室。3.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 9:00 -10:30下午 14:00 -15:304打铃时间安排执行内容响

2、铃时间上午学生进场8:40分发试卷8:55考试开始9:00考试结束10:30下午学生进场13:40分发试卷13:55考试开始14:00考试结束15:30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序号巡考姓名巡考时间地点联系电话1吕 明上午A幢教学楼一楼137751159692孙淑萍下午A幢教学楼一楼137768587113周彩根上午A幢教学楼二楼135061229684曹 兰下午A幢教学楼二楼138612556775杜坚敏上午A幢教学楼三、四楼139612279226 严海霞下午A幢教学楼三、四楼138135985027刘进球上午B幢教学楼一楼136561239618赖华清下午B幢教学楼一楼136251195599王

3、丽琴上午B幢教学楼二楼1596112999810史新民下午B幢教学楼二楼1381359936511陈黎敏上午B幢教学楼三、四楼1386101182812陶 洪下午B幢教学楼三、四楼1386115018613徐小柏上午C幢教学楼一楼1391503287614周 敏下午C幢教学楼一楼1351167042515李 众上午C幢教学楼二楼1386122623216陈必群下午C幢教学楼二楼1386102810017陶大伟上午C幢教学楼三楼1396129651018宋 卫下午C幢教学楼三楼1377688158819孙国忠实训楼A幢13813582380期末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时间执行内容上午8:30下午13:

4、30监考教师一到考务室J01领取试卷。上午8:40下午13:401 两位监考员到达指定考场。2 组织学生进入考场。3 监考教师一保护试卷袋,指导学生按学号对号入座。监考教师二检查并禁止学生携带违规物品(通讯设备、早点、饮料等)入场,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存放在指定处。上午8:55下午13:554 广播考场规则。5 分发试卷,检查有无试卷短缺,要求学生写上姓名、学号和班级。上午9:00下午14:006 开考铃响,学生开始答题。7 监考教师一清点学生人数,逐一检查学生身份证、学生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如发现假冒代考,立即向巡考报告,及时处理,监考乙监控整个考场。8 校验完证件后,监考员

5、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上午10:20下午15:2011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十分钟,提示考生不要在试卷或答题纸上漏填姓名、学号和班级。上午10:30下午15:3012 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令考生停止答题。13监考教师一维持考场秩序,监考教师二收交各考生的试卷和答题纸,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退场(严禁考生带走试卷和答题纸)。上午10:30下午15:3014监考教师一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对违纪情况要详细填写,并认定性质及时交教务处处理。期末考试监考员守则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2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戴胸卡,严格遵守监

6、考员操作规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能用手机拨打、接听、收发短信。3考前每个考场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考报告。4监考人员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5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认真检查考生的证件是否齐全,开考30分钟后,监考人员禁止迟到的考生入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6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7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有差错,应及时向巡考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正常实施。8开始考试的铃声响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9在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

7、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10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试题有更正等问题,应当众答复并板书。11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及时制止考生的违纪行为并将违纪的考生情况如实填入到考场情况记录表中,不得隐瞒袒护。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将其逐出考场,并报告巡考进行处理,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12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在执行纪律的同时注意保持好考场的正常秩序。13在考场内应该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期末考试巡考员守则1巡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

8、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位、学生是否按规定要求就座,督促监考人员检查学生两证(学生证、身份证)是否齐全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考人员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2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巡考人员着重巡视考场纪律。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学院考试管理部门和监考人员所在系(院)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和解决。3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巡考人员着重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4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巡视情况记录本,签名并交教务处存档。5巡考教师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不能离开岗位,应在指定的巡考办公室值班,以便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期末考试考生守则

9、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0开始,下午13:40开始)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接受监考人员的核验。2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直尺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开卷考试除外)以及各种通信工具、电子设备等物品。考场内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3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4答题前应认真在试卷或答题纸上填写自己的姓名,班级,学号等栏目。5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提出或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6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

10、规定和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7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答题纸离开考场。8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期末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序号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监考员主考1考生坐错位置如果是本考场考生,立即责令其坐到相应的座位上;如果是其他考场考生,立即报告巡考。责成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进场考试。2考生未携带相关考试证件如考生遗忘考试证件,立即责令考生回去拿取;若考生遗失考试

11、证件,考生必须出具院系开具的证明材料。掌握无考试证件的进场考生情况。遗失证件的,要求考生出具院系开具的证明材料。(二证必须齐全)3试卷启封后,发现所发试卷与考试科目不符暂停发卷,并立即报告巡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责成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查明原因,取出应考试卷送达考场,并经教务处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将此情况如实记入“巡考情况记录本”。4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损坏、试卷份数不足等情况先让考生答题,立即通过巡考报告主考。核实情况,启用备用卷。如影响考试时间,经教务处同意后,补足因此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将情况如实记入“巡考情况记录本”。5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如能答复,应立即当众答

12、复。如不能答复,应立即通过巡考报告主考。经主考同意后启用备用卷,并将情况如实记入“巡考情况记录本”。6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不作回答,立即通过巡考报告主考。核实情况,将情况如实记入“巡考记录本”。7发现考生将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在考前提出要求,开考后仍不交送指定地点的,所带物品应予暂扣,并按违纪违规处理,并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核实具体情况。8考生在考场内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等突发情况。通过巡考报告主考。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场考试的,鼓励其坚持考试(所误时间不补);难以坚持者,允许其退场治疗,但离开考场后不得再入场考试。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9个别监考人

13、员发生晕场、疾病等情况。通过巡考报告主考。及时安排治疗,并立即安排后备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10考生在考场内喧哗予以制止,按有关规定做相应处理,制止无效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通过巡考将考生带至考务办公室处理。以上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报告主考。核实具体情况。11考场秩序遇外来干扰尽力排除,并立即通过巡考报告主考。如无法排除,则请保卫部门协助解决。12发现考生与证件上照片不符。发现有明显不符时,先仔细查看并进行询问,如考生坚持是其本人,可允许先参加考试。但应立即将以上情况报告巡考。联系相关院系或班主任,进行核查。13考生在答案上书写的姓名与考生本人不符。姓名不符,按替考处理。将以上情

14、况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核实情况。14考生将试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尽力追回。按违纪违规处理,将情况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调查核实情况,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15非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影响考试的。听从主考安排,确保考生和监考人员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立即上报学院并采取措施,确保全体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16未列入本办法中的偶发情况通过巡考报告主考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或上报学院,请示处理意见。考生及监考人员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1.参加期末考试的考生如在考试期间发生违规行为,将按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考试作弊、违纪处理的规定严肃处理。2对于监考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将按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严肃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