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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法平时作业参考答案及评讲(1)一、名词解释1、生态系统(P6第9行)生物群落与其周围非生物环境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就是生态系统.2、生态平衡(P7倒第11-10行)生态系统经过长期演化以后,其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在较长时期内会保持稳定状态,这种状态叫做生态平衡,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生态平衡表现在生物种类组成、各种群的数量比例、能量和物质的输入、输出等方面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3、次生环境问题(P10第13-14行)次生环境问题又称“第二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违背自然规律,不合理地开发利用环境所造成的环境问题。4、环境要素(P4第5-6行)环境要素,也叫做环境
2、基质,是构成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而又服从总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成。自然环境的环境要素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岩石和阳光等,由它们分别组成环境结构单元。5、食物链(P7第3-5行)在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是通过事物关系相联结起来的,一种生物以另一种生物为食,另一种生物再以第三生物为食彼此形成一个以事物相联结的连锁关系,这就称为“食物链”。二、简答1、简述人类环境的含义和内容。(P2-3)以人类为中心的外部世界,即人类生存、繁衍、发展所必须的和相关的外部条件的总和就是人类的环境。人类的环境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种。社会环境主要指人们生活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上层建筑的环境条件,如构成社会
3、的经济基础及其相应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和哲学的观点机构等。自然环境一般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2、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什么?(P3-4)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3、环境要素有哪些重要特点?(P4)环境要素具有以下的一些重要特点:1)最小限制率,即整个环境质量的优劣,不是由环境诸要素的平均状态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其中处于“最差状态”那个要素的质量,其它处于优
4、良状态的要素对之不能代替和弥补。2)等值率,即任何一个环境要素,当它们处于“最差状态”时,对于环境质量的限制作用,是“等值”的。3)集体效应,(P4约)4)相关率,(P4约)4、(P5)简述人类和环境的关系。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人类是环境的产物,是自然界长期发展演化的产物,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人类是环境的改造者,能够利用自然环境提供的各种条件去能动地改造自然,对环境造成良性的或恶性的影响。5、什么是“十分之一定律”?(P7)低位营养级的生物为高位营养级的生物提供物质和能量,而能被高位营养级的生物利用的能量只有所供给能量的十分之一左右,这种现象被称为“十分之一定律”。三
5、、单项选择题1. C;2. B; 3. B ;4. B ;5. B ;6. C ;7. D ;8. C;9.B ;10. A ;11. D ;12. C ;13. D;14. C 15. C;16. A ;17. D;18. C ;19. A 20. B 。四、多项选择题1. BD ;2. ABCDE ;3. ABDE; 4. ACDE ;5. ABCE ;6. CDE ;7. ABCDE;8. ACD ;9. ADE;10. BDE ;11. ABCE;12. BCD ;13. AD ;14. BDE ;15. ABCDE ;16. ACE ;17. BCD ;18. CD ;19. ABC
6、 ;20. ABCD 五、案例分析:(解释)环境民事法律责任与一般民事法律责任有一定的区别,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1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的,应由被告负举证责任。2一般的法律责任必须以行为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若行为不违法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则不同,除了对行为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外,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对行为人一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也要其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责任。3承担环境民事法律责任不以主观上有无过错为前提,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在客观上污染了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就需要
7、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答题思路)(1)审理过程不合理。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的,应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担证明生料粉尘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立。对于超标排放的损害应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2)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排放来划分是不正确的。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污染物无害时,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环境法平时作业参考答案及评讲(2)一、名词解释1、可持续发展(P16第3-4行)人类应享有
8、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与环境方面的需要。2、环境保护法(P21第12-13行)调整因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环境法律关系(P35倒第4-3行)根据环境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关系。4、环境权(P42倒第3行)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健康、干净、良好环境的享受权。5、“三同时”制度(P72倒第8-7行)“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二、简答(结合
9、教材有关内容进行理解)1当代环境问题突出表现为哪几方面?一是突发性重大污染事故频频发生,二是出现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三是出现大规模的生态破坏。2应当怎样理解环境保护法的定义?环境保护法定义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要在人类与环境之间建立起一种协调的关系,二是环境保护法主要通过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等途径达到目的。三是环境保护法是若干法律规范的总称。3环境保护法有哪些主要特点?环境保护法有三个主要特点:综合性,其所要保护的环境是由多种环境要素组成的统一体;科学技术性,直接而具体地反映着生态学基本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区域特殊性,因各地的环境条件不同而不同。4环境权与生
10、存权有哪些区别?与生存权相比,环境权有以下特点:一是环境权是当代环境危机的产物,二是环境权的主体还包括后代人,三是环境权更强调经济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调可持续发展。5公民环境权和人类环境权是什么?(P44)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的权利,它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国家、人类环境权得以实现的基础,由于环境是每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为此公民环境权在内容上主要侧重于生态性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日照权、通风权、安宁权、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和观赏权。人类环境权是指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享受和利用人类共同财富地球,甚至外层空间环境资源的权利。三、单项选择题
11、1. A ;2. D ;3. C;4. C;5. A ;6. C ;7. C; 8. C ;9. C ;10. A ;11. C;12. D ;13. C ;14. B ;15. A ;16. B ;17. A;18. A ;19. D ;20. B。四、多项选择题1. E科技: ABCD;2. E行政法ABCDE;3. E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ABCDE;4. E第三者的过失引起:BCDE;5. ACD ;6. ABC ;7. ACD ;8. ABCD;9. ABCD ;10. ABC ;11. ABD;12. ABCD;13. BD;14. ABCD ;15. ABC; 16. ABCD;1
12、7. ACD;18. ABC;19. AB;20.ABD。五、案例分析对于环境噪声污染,有以下知识点需要同学们掌握:1构成环境噪声污染的条件:必须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对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产生干扰;2因从事本职工作收到噪声危害应由劳动法调整;3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只能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和罚款;4违反本法不会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1)环保局无权进行行政处罚。因为我国规定只有超标排放的才构成环境噪音污染。目前环保部门仅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处罚。(2)居民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依据民法通则中的“相邻关系”原则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环境法平时作业参考答案及评讲(3)一、名词解释
13、1、污染物排放标准(P82第9-10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对人为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总量所作的限量规定。2、环境基准(P80第12-14行)环境基准,即环境基础标准。是为了统一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守则及信息编码而制定的规范。基础标准只有国家标准,没有地方标准。3、环境保护法体系(P38第5-6行)环境保护法体系是指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各种法律规范依照其内在联系而结合在一起的和谐统一的完整系统。4、自然资源许可证制度(教材上没有找到答案)自然资源许可证制度,是指在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
14、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是自然资源行政许可的法律化,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机关进行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从其性质看,可分为三大类:A.资源开发许可证、B.资源利用许可证、C.资源进出口许可证。 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P70第6-8行)是从法律上规定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评价的原因、程序、内容、权利、义务、管理措施作了具体规定,形成一个法定制度,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简答1简述自然资源的特征。自然资源具有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和区域性等特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
15、依据之一。2简述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特征。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者见解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具有以下特征:(1)是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并且这些活动的大多数通常是在生产生活活动中进行的;(2)是以环境质量的改变和自然生态的破坏为媒介影响和危害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的;(3)都是损害的结果。3简述我国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特征。我国土地资源具有以下特征:1)人均占地少;2)总体质量差;3)资源匹配失衡;4)后备资源不足。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存在以下问题:1)水土流失严重
16、,土地沙化、盐渍化、次生潜育化面积大;2)盲目用地突出,村镇用地超标,城市用地存量潜力大。4简述我国关于保护耕地的主要措施。耕地资源十分重要,我国规定:(1)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2)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4)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5)鼓励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6)鼓励土地整理、防止土地破坏和污染,提高耕地质量。5简述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限期治理的对象。(1)对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2)设立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的,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设施,如果其污
17、染物的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实行限期治理。三、单项选择题1. B ;2. A;3. C ;4. C;5. B ;6. C;7. A; 8. D;9. A ;10. D ;11. C ;12. B;13. D;14.D;15. D;16. B;17. B;18. B;19. C;20. C。四、多项选择题1. BCDE ;2. DE;3. ABDE;4.ACE ;5.ADE;6. ABC ; 7. BCDE;8.ABCD ;9. ABCDE ;10. BCE ;11. BDE;12. AE;13. ABCDE ;14. AD ;15. BDE;16. ABCD;17. ABDE ;
18、18. CD ;19. CD;20. ABCE。五案例分析1某县发电厂在其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期间,为保证工期,进行施工。在环保设施储灰场建成前,未经环保部门同意,剪彩运行开始发电。在生产过程中,因储灰场尚未完工,该厂将粉煤灰和冲灰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造成严重污染。问:(1)该厂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2)主管部门可以给予何处罚?答:(1)该厂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前就进行施工,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重在事先预防性,尚未批准就施工,环境影响评价就毫无意义。该厂在施工、投产时,违反了该条例规定的“三同时”制度,即储灰
19、物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该厂在生产期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渣。(2)责令停产,完善相关手续,修建储灰场,罚款10万元。2村民甲不满意乡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划定分配的宅基地,与其邻居乙商量,将乙承包的耕地以5000元价钱“买下。至此时,乙几乎常年在外打工,已连续2年半弃耕抛荒。甲在此耕地上开始建房,后被乡政府发现,责令拆除已建地基、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问:(1)甲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哪些规定?(2)乙的行为是否违法?应如何处理?本题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法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答:(1)甲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关于“耕地保护”的规定。此耕地是乙承包的集体所有的,乙无权出卖
20、,甲也无权购买。甲擅自占用耕地的行为是违法的,(2)乙所谓“出售”的行为是违法的,他仅是承包经营者,在合同期内有依法定目的使用的权利,但无权进行出售。其次,乙的弃耕抛荒行为也被土地管理法禁止,发包方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环境法平时作业参考答案及评讲(4)一、名词解释1、征收排污费制度(P74第9-10行)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有关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一套法律规则。征收排污费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的有效法律制度,体现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2、环境刑事责任(P105第12-13行)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伤亡或公
21、私财产重大损失,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法律制裁。3、环境行政诉讼(P131倒第4-3行)环境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4、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教材上没有找到答案)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有影响力、不可缺少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所有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两方面的内容。5、预防为主、防治结合(P55第12-13行)预防为主即在环
22、境污染和破坏发生之前,采取政治、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各种预防性手段和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保证社会物质财富持续稳定地增长的限度之内。防治结合是指立足于预防的同时,对已发生的环境问题要认真治理。二、简答1简述我国关于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体现于水资源保护法:(1)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2)全面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3)节约用水原则。2简述环境噪声污染及其环境噪声的区别。环境噪声污染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以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3、确定的最高限值为界限来界定和区分“环境噪声”和“环境噪声污染”的。前者指在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以内排放的噪声;后者指超标排放并产生了干扰现象的噪声。3简述我国对于开发利用水资源应遵循的原则。(1)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2)利益兼顾与兴利除害相结合和原则;(3)生活用水优先原则;(4)因地制宜原则。4我国法律对防止倾倒废弃物污染海洋环境作了哪些规定?主要规定包括:(1)倾废许可证。(2)对废弃物及许可证分为三类。(3)对境外废弃物的管理规定。5简述我国关于水土流失预防措施的规定。我国水土保持法关于水土流失的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规定:1)组织全民植树造林种草;2)有计划地封山育林育
24、草、轮封轮牧,防风固沙,保护植被;3)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4)因地制宜地合理采伐林木;5)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利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6)加强对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活动的管理,防止水土流失。三、单项选择题1.B; 2.D ;3.B ;4.B ;5.D ;6.B; 7.B ;8.B;9.B;10.B ;11.D ;12. A;13. C ;14. D ;15.A ;16.D ;17.A ;18.B ;19. A ;20.A。四、多项选择题1.BE ;2.BC ;3. AB ;4.AB;5. ABCDE ;6.ABC ;7.ABD;8.AD;9. ABD ;10.A
25、BC ;11.BCD ;12.ABD ;13.ABD ;14.ABD ;15.ABCD ;16. ABD ;17.BCD 18.ABD ;19. ABC ;20.BC。五、案例分析(目参见平时作业册)1 本题主要涉及环境刑事责任中的若干罪名。(1)张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具体罪名是滥伐林木罪和盗伐林木罪。张某超量采伐自己承包的林木,其数量为25m,依法已经构成了滥伐林木罪;而张某潜入他人承包区采伐了约5m的木材,则属于盗伐林木罪,因为他的秘密砍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了他人所有权,并且数量较大。(2)李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罪名是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2本题主要涉及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的
26、理解。(1)丙的损失应由甲、乙共同负责赔偿。甲、乙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丙的损失非因甲的行为直接导致,但甲已经多次接到乙的停止排污请求,无疑是知道排污行为的可能后果。环境民事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不需要乙主观上有过错。乙的开闸行为是污染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乙不能以暴雨是不可抗力而免责。(2)乙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作为加害方乙应当与甲一起对丙负赔偿责任。考虑本案情节,应让甲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作为受害方,乙有权请求甲支付其以前清淤的所有费用,并赔偿损失。若甲拒不支付,乙可提起诉讼。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5篇第一篇一、指
27、导思想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三、主要
28、任务(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
29、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
30、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
31、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
32、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第二篇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二、工作任务(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
33、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
34、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三、实施步骤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35、(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
36、监局职业健康科。四、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2、统筹推进。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
37、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第三篇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4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一、“百日”行动重点“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
38、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二、“百日”行动内容(一)重点地区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二)重点企业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三、“百日”行动组织本次“百日
39、”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40、四、“百日”行动要求(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三)廉洁自律。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第四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
41、、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
42、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三、工作措施(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43、、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要按照危
44、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4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1
45、.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14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
46、)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
47、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
48、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