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ppt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113798 上传时间:2023-04-04 格式:PPT 页数:25 大小:4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ppt(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六章 行政处罚,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五节 治安管理处罚,一、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 林某是某外贸公司职员,1998年某月某日晚,林某乘公司空无一人,潜入公司,经过一番周折,窃得保险柜中现金2万元人民币。随后,林某便骑车仓皇而逃。由于骑车太匆忙,未顾及前方十字路口亮着红灯,结果因闯红灯被交警拦住,交警对其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后来,公司发现现金被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很快侦破此案,林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林某所受的20元罚款和5年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第一节 行政处罚,【概念】行政处罚最

2、初是大陆法系国家提出的概念。意指行政主体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外部相对人所给予的惩戒或制裁。其既不同于行政处分,又不同于刑事制裁或民事制裁。,第一节 概念和原则,主体 对象 性质,第一节 概念和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原则(一)处罚法定的原则(设定权法定T1014)(二)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五)职能分离的原则(六)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案 例,2005年3月9日下午,原告李某等四人在某大酒店一房间内利用自动麻将桌进行赌博,被被告某县公安局当场抓获。3月14日,被告对原告李某等四人分别裁决拘留五日并处三千元罚款。后原告不服,于5月8日向市公安局申请

3、复议,因被告违反法定程序,先执行罚款后作出裁决,该行政处罚决定被市公安局撤销,并责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6月1日,被告在退还了原告三千元罚款后,向原告履行了处罚前的告知义务,并于当日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裁决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该处罚已执行完毕。原告李某仍不服,又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某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原告遂诉至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在被告作出的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被告作出与原处罚决定完全相同的处罚是否违法两方面产生争议。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第二节 种类与设定,中国(一)警告;(二)罚款;(

4、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入境、出境的,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境、出境证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也可以直

5、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条 有本法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安部可以处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处罚。,训诫、禁闭(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36条);责令具结悔过(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批复第28条);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21条);停止或取消抚恤和优待(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40条);收回(奖励)证书、奖章和奖金(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15条);降低资质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67、68、69、71、73、74、76条);暂停其原产地证签发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第10条);终身不予注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2条);

6、(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6条);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条例第20条);,二、行政处罚的设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

7、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 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 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 定行政处罚。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 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 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8、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 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四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第三节 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一、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行政机关:法定处罚机关、综合执法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受委托的组织,第三节 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二、行政处罚的管辖 地域管辖:以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为一般原则,即违法行为发生

9、在何处,就由当地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发现地以及结果地。级别管辖:是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第三节 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三、行政处罚的适用(一)适用原则 责令改正 一事不再罚:同一违法行为、罚款 处罚折抵,第三节 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宋某系个体运输户,1998年6月9日,他驾驶一辆满载木材的东风牌大卡车,从某县城开往某省会城市,途经高速公路时,被交警丁某拦截,丁某发现宋某之车超载,便对宋某进行了罚款,并要求其卸下超重部分,被卸货物由宋某自行处理。宋某知道此处罚对己十分不利,便向交警提出:多缴罚款,但不

10、卸货。交警考虑片刻后,同意了宋某的请求,向其收取了2倍的罚款后予以放行。后宋某终因超载发生车祸。,第三节 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二)裁量情节 不予处罚:责任能力:不满14周岁、精神病人 违法行为程度、后果等,从轻减轻:已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 因病理原因致使行为人的认识及控制能力减弱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被胁迫 立功表现等,案 例,2005年8月29日晚,一女客人在重庆市南坪南湖路一餐馆厕所内方便,不料,少年李某竟在相邻的蹲厕内将带摄像头的手机对准了她。随后,这个年仅17岁的少年被人当场捉获并扭送到警方。根据李的交代和事主的证言,警方认为李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

11、,鉴于其年龄尚小,遂对其作出了治安拘留3天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第三节 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三)追罚时效 行政处罚法2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6个月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一、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一)程序规则:先取证、后处罚 程序权利,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二)简易程序:适用条件:违法事实清楚 有法定依据 较小数

12、额罚款或警告适用步骤: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填写处罚决定书备案,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三)一般程序:立案 调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处理决定送达,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四)听证程序: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一)执行方式 自觉履行 强制执行保障措施:每日加收3罚款、拍卖 或划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二)执行原则 申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罚缴分离,(三)执行程序 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当场收缴罚款,(四)延期、分期缴纳(五)罚没款物处理,第五节 治安管理处罚,一、治安管理处罚概述,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外国人)适用:从轻减轻、不予处罚、从重处罚、共同违法、单位违法、合并执行、不执行拘留、处罚时效,第五节 治安管理处罚,四、执法监督,行政拘留延缓执行制度,三、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