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考试简答题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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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计划生育内容的规定有哪些? 答:198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 应。”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89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第107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行政工作”。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立法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除了应遵循立法的一般原则外,还遵 循了以下原则: (1)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2)全面履行法定责任的原则; (3)法制统一的原则; (4)依法维权的原则。 3人

2、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领 域的一部基本法律。它是对宪法原则规定的具体化,是地方人口与 计划生育立法的依据。它与婚姻法、收养法、妇女权益保障 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的法律地位平等,是关于人口与计 划生育的专门法律。 4我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是“三为主”,即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 73_ _ 主,经常性工作为主。 5什么是公民的生育权? 答: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指公民 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公民的生育权 是与生俱来的。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

3、宪法、法律赋 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社会强调所有夫妇和个人应该自由且负 责任的行使生育权,强调夫妻和个人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强调夫妻在行使生育权时,要考虑到将来子女的需要和对社会的责 任。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承担对家庭、 子女和社会的责任。生育权是一个不断发展、内涵不断充实的概念, 生育权的主体从妇女扩大到父母,再扩大到所有夫妇和个人,生育 权的内容从自由发展到自由且负责任,再具体到对子女负责和对社 会负责。 6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公民计划生育权利主要有哪些?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强调的公民计划生育权利主

4、要有8项: (1)依法生育的权利; (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 (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 利; (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 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 74 _ (7)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享有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 利; (8)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7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主要有哪些规 定? 答:(1)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双方在实 行计划生育中负

5、有共同的责任。(3)公民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 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措施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 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 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9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于维护妇女和女婴的合法权益做了哪些 特殊规定? 答:人口与

6、计划生育法在维护妇女和女婴的合法权益方面做 了两项特殊的规定: (1)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2)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75 _ 10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与哪些法律法规密切相关?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一部基本法 律,与婚姻法、母婴保健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 益保障法、收养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密切相关。 1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生育调节的具体办法授权哪些机构制 定?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第一款:“关于生育调节的具 体办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 定”。 1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

7、的办法授权哪 些机构制定?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第二款:“少数民族实行计划 生育的办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 1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计划生育奖励措施授权哪些机构制 定?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9条:“计划生育奖励措施授权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 民政府制定”。 1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具体管理办法 授权哪些机构制定?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5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具76 _ 体管理办法授权国务院制定”。 1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授 权哪些机构制定?

8、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5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 管理办法授权国务院制定”。 16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的具体办法授权哪些机构制定?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6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具体办法授权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17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生育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 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 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

9、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 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18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 的责任”这项规定的宪法依据是什么? 答:这项规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第二款 规定,即“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及第48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 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77_ _ 19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保护妇女和女婴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条规定:“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 女地位相结合。”第22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 不育

10、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20各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由 哪个部门负责?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 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 关的人口工作。” 2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规定 了哪些法律责任?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所谓“依法”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

11、规和规章? 答:所谓“依法”就是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 委员会组织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职责,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即通过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2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哪些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 78_ _ 育宣传教育?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3条规定:“计划生育、教育、科 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 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2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的技术服务费 用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1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

12、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包括哪些? 答:包括孕情环情检查、避孕药具、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 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 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 26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应给予优先优 惠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27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 不再

13、生育和收养子女的情况做了什么规定?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第四款规定:“独生子女发生 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 79 _ 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28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有哪些?由哪个机 构负责制定?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有流动人口计划生 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 理办法。上述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29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后有哪些法律救济的 途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 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14、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0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承担 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哪些人? 答: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 3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 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8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 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 80 _ 公务的,规定了哪些法律责任?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3条规定,拒绝、阻碍计划生育 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

15、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 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服务的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3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 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 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 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 健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34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5母婴保健

16、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3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都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1)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2)婚前医学检查; (3)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4)助产技术; 81 _ (5)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6)新生儿疾病筛查。 37母婴保健法关于婚前保健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答:(1)婚前卫生指导; (2)婚前卫生咨询; (3)婚前医学检查。 38母婴保健法规定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答: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有: (1)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及严重遗传疾病和碘 缺乏

17、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2)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 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3)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 学指导; (4)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 保健服务。 39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从事母婴保健的工 作人员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应当如何处 理? 答:(1)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 处分;(2)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40妇女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拥有哪些劳动权益? 答: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

18、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82_ _ 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在怀 孕、产假、哺乳“三期”内,用人单位应当照常支付女职工工资。 结婚更是女性公民的当然权利,因女职工结婚而降低其工资,是用 人单位不执行国家工资制度的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作此规定,女职工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该规章制度,对 女职工造成损害的,要赔偿损失。 4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具备3个方面的 条件: (1)要分别设置专用的男、女婚前医学检查室,配

19、备常规检查 和专科检查设备; (2)设置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室; (3)具有符合条件的进行男、女婚前医学检查的执业医师。 42婚前医学检查一般有哪些内容? 答:婚前医学检查一般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 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检查女性生殖器官时应做肛门腹壁双合诊。如需做阴道检查, 须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进行。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 整性进行描述;对可疑发育异常者,应慎重诊断。 常规辅助检查包括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血 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其他特殊检查应根据需要或自愿原则确定,主要有乙型肝炎血 清学标志检测,淋病、艾滋病、支原体和衣原

20、体检查,精液常规,B 83 _ 型超声、乳腺、染色体检查。 43婚前医学检查证明需要列明是否发现的疾病有哪些? 答:婚前医学检查证明需要列明的疾病有4类:(1)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2)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3)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4)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 44经诊断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人是否可 以结婚? 答:母婴保健法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有医学上 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45在婚前医学检查中

21、发现正患有指定传染病的男女可否结婚? 答: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 他传染病,在传染期内,因结婚易传染给对方,影响到后代同时也 不利于自己身体的康复,故医师应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向准备结婚的 男女提出暂缓结婚的医学指导意见。待经过规范、足量的治疗,不 再有传染性后可以结婚。 46经产前诊断,哪些情况应终止妊娠? 答:母婴保健法规定,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 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胎儿患 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 可能危及孕妇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84 _ 47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应当履行

22、什么手续? 答:母婴保健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应当 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 意,并签署意见。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 答: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 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只要是直系血亲,不论世代 相隔多远,均不得结婚。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主要包括: (1)兄弟姐妹。既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兄弟姐妹,也包括同 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他们是同源于父母的两代以 内旁系血亲。 (2)伯、叔、姑与侄子、侄

23、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他们 是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同辈分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 妹。他们是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相同辈分的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 49为什么要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 答:婚姻法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是出于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利益和维护 社会利益的需要。 从各国有关立法看,禁止结婚的疾病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精 神方面的严重疾病,包括精神病、痴呆症等。患有这一类疾病的人 85 _ 通常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承担夫妻 间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并且有将

24、疾病遗传给后代的可能。另一类是 身体方面的严重疾病,主要是指足以危害对方或下一代健康的重大 不治且带传染性或遗传性的疾病。 50我国的婚姻制度是什么? 答: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51婚姻法在哪些条款中有计划生育方面的内容? 答: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第6条规定:“晚 婚晚育予以鼓励。”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 务。” 52婚姻法对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如何规定的? 答: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53婚姻法规定的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答:(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 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逾的;(4)未到法

25、定 结婚年龄的。 54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哪些条款中有保护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权益 的内容?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 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 不育妇女。”第50条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86 _ 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 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第51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 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55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生育保险制度作了什么

26、规定?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9条规定: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 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 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国家发展社 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 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 56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终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多长时间内男 方不得提出离婚? 答:个月内。 57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总则中关于计划生育方面的要求是如 何规定的? 答:收养法总则中第3条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 法律、法规。” 58送养人送养子女后身边无子女的能否要求再生育子女? 答:收养法第19条规定,“

27、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 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87_ _ 59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执行哪个文件? 答: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国计生发200234号)。 60已婚已生育学生能够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吗? 答:原则上,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61已婚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的费用如何解决? 答: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 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 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2高校学生在校

28、期间违法生育的应如何处理? 答: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63生育保险费由谁缴纳? 答:由企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64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 支付。 65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哪些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答: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88 _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 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66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规定生育的应如

29、何处理? 答: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7关于我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执行哪个文件? 答: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 题的规定。 68关于内地居民涉港、澳、台生育有关问题执行哪个文件? 答: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 规定。 69夫妻双方均为港澳台同胞的生育问题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夫妻双方均为港澳台同胞,回大陆定居不满六年,可照顾 生育第二个孩子,但不能生育第三个孩子。定居六年以后,按当地 生育规定执行。 7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加强计划生

30、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 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生殖健康权利。 7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适用范围是,中 89 _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 7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哪些机构组成?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 7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设置的原则是布局合理、规模适当、 广为覆盖。 74什么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取得执业

31、许可、隶属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5什么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答: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设 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 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76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内容一般包括避孕药具、放 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技术常规规定的 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凡育龄夫妻履行计 划生育义务,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

32、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90 _ 务。 77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 内开展哪四项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答:开展的临床医疗服务有: (1)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 疗; (3)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4)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 78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哪四项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答:(1)放置宫内节育器;(2)取出宫内节育器;(3)输卵(精) 管结扎术;(4)早期人工终止

33、妊娠术。 79哪个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定 期检查?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 域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80什么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通过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 息和其他手段,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育行为,并围绕生育、节育、 不育开展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 91 _ 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法律规定公民 有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育龄群众 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避免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维护公民的生殖健康。这一规

34、定也明确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有责任为育龄群众提供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指导。 8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方针是什么?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方针是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 门、方便群众。 8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对向公民提供的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和药具的要求是什么? 答:向公民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应当安全、有效, 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83什么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原则? 答:(1)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原则;(2)知情选择原则; (3)安全、有效、适宜原则;(4)受术者同意原则;(5)基本项目 免费原则。 84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哪些内容? 答:计划生育技术

35、服务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 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1)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2) 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3)对已经施行避孕、 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和随访。 92 _ 8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除了开展技术服务外,还包括哪些内容?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除了开展技术服务外,也包括心理方面 的服务。不仅包括临床工作,还包括群众工作。 86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 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 理条例规定,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

36、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 术服务收取费用的,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给予警告,并处所收费用2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该机构的正职负责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 处分。 87个体医疗机构和人员是否可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个体医疗机 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88要求省级人口计生委在网站上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 定是什么? 答:各省(区、市)在本级人口计生委网站上,公布本行区域 范围内具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的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和联 系电话等信息。 89哪些机构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7、答: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既包括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也包括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93 _ 90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计划生育药 具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基本原则,明确了药具管理机构的职责,规范 了药具的计划与采购、经费管理、质量管理、监督等项制度,并明 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9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条例的立法宗旨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 9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立法依据是什么?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

38、作条例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9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1)为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2)为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奠定了法制基础;(3)为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9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由哪个机关颁布的?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由国务院于2009年5月1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颁布的行政法规。 9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对“流动人口”是如何界定的? 答:(1)离开户籍

39、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2)以工作、94 _ 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3)成年育龄人员。同时还规定了若干除外 情形。 96应该如何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的“成年育龄 人员”? 答:“成年育龄人员”,是指1849周岁的流动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 的公民是成年人”。从医学角度划分,女性1549周岁为育龄期; 对男性虽然没有类似明确的划分,一般参照女性年龄标准执行。因 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所称的成年育龄人员是指1849 周岁的流动人口。 97“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 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是否属于流动人

40、口计划生育工 作条例所称的流动人口? 答:这些人员不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所称的流动人口,不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对象。 98因婚姻迁移异地居住的人员属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所称流动人口吗? 答:因婚姻迁移异地居住的人员属于流动人口。但在管理上一般应视为现居住地的户籍人口提供有关服务和管理。 9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主体为哪级政府? 答:流动人口自身的特点决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 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95 _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 主体。 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流动

41、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4条明确规定了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工作原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 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 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101国务院哪个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5条规定,国务院人口和 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102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负有职责的相关部门主要有哪些? 答:相关部门主要包括: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 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但不局限于这些 部门。 103为什么要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婚育证明制度?

42、 答:实行婚育证明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户籍地掌握流出人口信 息,做好宣传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也为现居 住地了解流入人口婚育信息提供了客观依据,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实行这一管理制度,可以保证重点人群相关信息的有效传递,实现两地服务管理的有效衔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104办理婚育证明的对象有哪些人?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对 象是成年育龄妇女(成年育龄妇女是指1849周岁的妇女)。 96 _ 105成年育龄妇女应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办理婚育证明? 答:成年育龄妇女应当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在当地办理婚 育证明。 106哪个机构负责办理婚育证明? 答

43、:成年育龄妇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 处负责办理婚育证明。有条件的地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107办理婚育证明需要提供什么凭证? 答: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育龄妇女只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108婚育证明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婚育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年龄、公民身份 证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基本信息。 10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对婚育证明办证机构的职 责作了哪些规定? 答:办理婚育证明的机构对于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 应当即时办理;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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