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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预审文件项目名称: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螺溪镇共二座 污水处理厂合作(PPP)项目项目编号:LHCGZX2015008 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15年3月 目 录第一部分资格预审邀请函.3第二部分资格预审须知.102.1定义及释义.102.2项目概况.112.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准备、提交和评审.12第三部分资格审查.17第四部分资格预审及招标的程序和原则概述.194.1问题澄清.194.2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194.3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限制和要求.194.4采购人保留以下权利.194.5采购人的责任免除.204.6资格预审结果.204.7资格预审结果的解释.204.8保密.204.
2、9资格申请人费用负担.204.10招标程序和原则.20第五部分附件.24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书.24附件二:申请表格.28第一部分资格预审邀请函汕尾市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尾市陆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螺溪镇共二座污水处理厂合作(PPP)项目(项目编号:LHCGZX2015008)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
3、通知(财金2014113号)和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规及文件要求,拟对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和螺溪镇2座污水处理厂捆绑打包,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伙伴负责项目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一、 项目名称: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螺溪镇共二座污水处理厂合作(PPP)项目二、 项目授权主体:汕尾市陆河县人民政府三、 项目实施机构: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和螺溪镇人民政府四、 项目采购人:汕尾
4、市陆河县人民政府授权汕尾市陆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本次项目合作伙伴采购人五、 采购代理机构:汕尾市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六、 采购需求: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螺溪镇2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合计污水处理总规模4.5万吨/日,先实施一期总规模2万吨/日。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建设选址:(1)河口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河口洋,总占地面积约30亩,拟一次性征用。(2)螺溪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汕尾市陆河县螺溪镇茶坑口,占地面积约30亩,拟一次性征用。2、工程规模及投资说明:(1)河口镇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总投资约6600万元(包含征地补偿款),分两期实施
5、,先建设一期工程,规模为1.5万吨/日,投资估算价4500万元,拟采用“改良型A2/O+精细过滤+紫外线消毒”工艺,配套全过程除臭设施,出水水质须达到达到广东的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B类标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不超过60%;二期工程建设规模1.5万吨/日,在政府方确定启动建设时间后由项目公司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投资、建设和运营。(2)螺溪镇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1.5万吨/日,总投资约4317.4万元(包含征地补偿款),分两期实施,先建设一期工程,规模为0.5万吨/日,投资估算价2500万元,拟采用“改良型A2/O+精细过滤+紫
6、外线消毒”工艺,配套全过程除臭设施,出水水质须达到广东的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B类标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不超过60%;二期工程建设规模1万吨/日,在政府方确定启动建设时间后由项目公司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投资、建设和运营。 (3)项目总投资为估算价,具体各期投资额以按实结算的原则,由中选者按双方约定的计算依据,编制投资结算书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并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的结算投资定案为准。3、项目实施内容(1)合作关系:经本项目采购人按法定程序确定中选者(即中选社会资本)后,由项目实施机构分别与中选者在陆河县内成立的项目公司按照采购
7、文件中的合同格式签订各自污水处理厂的PPP项目合作协议,实施协议内的相关内容。(2)合作内容:a项目范围:由中选者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包括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的投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口、螺溪污水处理厂厂区规划红线内三通一平、所有污水处理构(建)筑物、工艺管道和设备、生产辅助设施、进出厂道路、厂区绿化、进水系统(含拦污闸和进厂管道)和出水排放管等。b政府方提供的条件: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可研编制、建设用地的征地及选择监理单位等相关前期工作;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者设立的项目公司签订项目PPP合同,按项目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和履行合同项下其他
8、责任和义务。c中选者及其项目公司承担的任务:中选者按照约定依法在陆河县内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承担本项目建设相关前期工作,以PPP运作方式负责河口、螺溪2座污水处理厂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期内的运营和维护管理;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移交的设施、设备应不影响其功能或使用。d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三十(30)年(含建设期)。e项目投资额及污水处理单价:本项目以河口和螺溪污水处理厂的投资估算为暂定投资额,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据此分别就河口和螺溪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单价进行报价。本项目预算造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等经县财政局或县政
9、府委托相关单位审核后,作为本项目一期工程认定的总投资;中选者的污水处理单价报价根据认定的总投资与暂定投资额的差额进行相应的调整后,作为一期工程的初始污水处理单价。项目公司须自行承担本项目投资超支的风险。二期工程启动建设后,按两期工程总投资综合计算得出届时适用的污水处理单价。运营期自项目启动下达任务书起计为三十(30)年(含建设期)。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资格预审申请人同时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10、(含三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3、本项目允许一体化投标或联合体投标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若为一体化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由具备项目运营管理经验的投资人和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及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的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不得超过三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投资方且做为牵头人。 4、为证明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11、,投标人在递交报名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本项目保函的相应额度不少于人民币1000.00万元证明;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以上保函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该证明出具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结束前;联合体的形式申请须各方均提供)。6、汕尾市陆河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7、为证明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有效性,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经企业注册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及亲笔签名的公证书。(该公证书出具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结束前;联合体的形式申请须
12、各方均提供;)。 8、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提供法人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临采购人单位作出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承诺。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信进行考察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不按采购人要求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申请资格。9、以上报名资料 复印件必须是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原件核对后退回)应装订成册并装袋,资料封面和装袋表面均应注明“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螺溪镇共二座污水处理厂 合作(PPP)项目资格申请书报名资料”, 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
13、投标报名申请。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代替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以上报名资料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无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12日至3月20日期间,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4月 1 日8点30分至14点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
14、:汕尾市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1日14时(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十、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十一、其他说明: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
15、政府采购网: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gov.con汕尾市政府采购网:陆河县政府采购网: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3、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公开招标邀请书。未收到公开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彭东翔电话:0660-5608
16、811传真:0660-5608811 E-mail:gdlhpdx联系地址:汕尾市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实施机构: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和螺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罗建东 叶海鹏 电话:13929308555 13502308199联系地址:河口镇府 螺溪镇府项目采购人:陆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温汉正电话:0660-5663789联系地址:陆河县朝阳路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咨询服务机构:汕头市统诚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纪团毅电话:0754-88881589联系地址: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邮编:515041陆河县政
17、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 12日第二部分资格预审须知2.1定义及释义项目采购人陆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招标项目实施机构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螺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特许经营条例及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PPP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资格预审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拟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一公司或联合体。投标人已通过本资格预审,且已收到项目采购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并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阶段竞争的单一公司或联合体。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8、大陆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单一公司指单独申请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公司。联合体指由不超过三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组成,共同申请成为本项目投标人的组织。牵头公司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在联合体中投资份额大于50%且承担主办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成员公司/成员指共同组成投标联合体时的各企业法人公司。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且有关联关系。项目包指由位于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螺溪镇二座污水处理厂项
19、目设施整合而成的特许经营项目标包。项目公司指分别与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螺溪镇政府草签“特许经营权”的中标投资人,依照中国法律在汕尾市陆河县内投资设立、负责行使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期仅就本项目而言,指特许经营授权主体根据特许经营条例及办法的规定,准予项目公司从事项目设施建设,经营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或管网补贴)的期限。资格预审文件指项目采购人在项目资格预审阶段发布的关于资格预审的程序和要求的文件,包括本须知、资格审查标准、资格预审及招标的程序和原则概述及相关附件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指资格预审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而制作的,表明其有意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并提供
20、有关情况的文件。招标文件指项目采购人在项目招标阶段发布的关于本次招标的程序和要求的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协议文本及其若干附件和技术文件等。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制作的,表明投标人有关情况及参加投标竞争的文件等。2.2招标项目概况2.2.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总设计规模(万吨/天)总投资(万元)项目内容建设规模(万吨/天)投资(万元)处理工艺出水要求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螺溪镇共二座污水处理厂合作(PPP)项目包4.510957.1河口镇污水处理厂(含管网)工程规划建设总规模为3万吨/日,首期工程规模为1.5万吨/日。总投资为6639.7万元一期工程投资估价4500万元改良
21、型A2/O工艺达到广东的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B类标准。螺溪镇污水处理厂(含管网)工程规划建设总规模为1.5万吨/日,首期工程规模为0.5万吨/日。总投资为4317.4万元。一期工程投资估价2500万元改良型A2/O工艺2.2.2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本次招标的1个项目包中上述的污水处理厂厂区红线范围内部分,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生活设施、生产管理设施、厂区内给排水、厂区绿化和围墙等;以及上述各厂区、红线范围外的进厂污水管线接驳部分、经处理后的出水排放管线部分,厂外道路、给水、供电、雨排水及通讯等厂区配套设施等所需的建设资金,均将通过
22、本次招标以PPP方式由中标投资人负责筹措解决并纳入其项目总投资中。项目包中含厂区红线范围外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的,其建设、改造和所需资金投入仍由中标投资人负责、筹措解决并纳入项目总投资。2.2.3项目招标内容汕尾市陆河县河口和螺溪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工程)整合而成的1个项目标包的特许经营权。即本次招标的1个项目标包中标社会投资主体将获得汕尾市陆河县项目包污水处理设施的特许经营权资格,并依法在汕尾市陆河县成立项目公司。2.2.4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本次招标的特许经营项目标包设定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30)年(含建设期)。2.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准备、提交和评审2.3.1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
23、,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指定的相关网站上自行下载本资格预审文件及表格,并按照其要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2.3.2无论是单一公司还是联合体成员公司,资格预审申请人均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向项目采购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同时所提交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各个文件或资料均应在规定处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附件为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应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按下述文件内容及本文件附件所规定的各个文件格式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且必须详尽、清晰、内容完整,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需要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可以同
24、样方式扩展,如果扩展后表格内容超出一页的范围,则在每个表格的每一页均应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公司均应分别提供各自相应的资料。2.3.2.1用附件一、二中的表格或计算机打印的同样表格,提供所要求的资料。 如有必要,同时可附适当的文字加以说明: a.资格预审申请函; b.资格预审申请函附表及附件; c.企业法人注册及经营状况,包括:境内公司须提供表明其在经营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公司须提供其合法注册设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经营范围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以上非中文内容的须提供中文译文)。法定代表人身份
25、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送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d. “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设计及施工的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保函出具的相应额度不少于人民币1000.00万元 资信证明等) e. 为证明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有效性,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经企业注册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及亲笔签名的公证书。(该公证书出具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结束前;联合体的形式申请须各方均提供;)。 f.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按附件要求提交的承诺书。 g.申请人的书
26、面承诺函。 h.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2.3.2.2申请人认为与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材料。2.3.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备查。2.3.3申请人为联合体时还须按照下列要求组成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2.3.3.1联合体成员公司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联合体中的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其中,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投资方,设计方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3.3.2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提供由联合体各方签署的“
27、联合体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牵头主办方及其权限、联合体各方投资比例及权责分配、牵头主办方投资下限等与投标活动密切相关的内容。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公司共同的以及各自的义务与责任并承诺均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3.3.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须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由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3.3.4资格预审申请书须说明联合体中各成员具备履行其所承担责任的充足的经验和能力。2.3.3.5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资格条件可具有互补性,以满足总体资格能力要求。同时必须保证联合体中每个成员能够
28、承担对项目公司共同的和各自的义务与责任。2.3.3.6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明确联合体中投资公司将作为牵头公司承担招投标期间的主办责任。资格预审申请人与项目采购人之间的来往函件交通过牵头公司传递,并对各成员产生约束力。2.3.3.7通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申请人不得对联合体中成员公司进行更换,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3.3.8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成员公司发生任何实质的变化,须在投标截止日五个工作日之前向项目采购人提交变更资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参加正式投标。如果上述变化导致下列情况发生,则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a.严重削弱了联合体投标竞争力;b.使联合体的资格条件不符合
29、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c.出现了对招标公平性竞争有不利影响的情形。2.3.3.9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其中标后所组成的项目公司将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特许期满后的移交。项目公司股东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中的牵头公司及其成员公司组成,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应按照申请人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股份比例组成,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3.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2.3.4.1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详细。资格审查评估工作将完全依据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的资料或者应采购人要求申请人所做的补充澄清资料进行。2.3.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须采用中文写成。如涉及其他语
30、言文字,均以其中文译文为准。2.3.4.3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提交,外包封上应标明“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螺溪镇共二座污水处理厂合作(PPP)项目”,并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名称和通讯地址。2.3.4.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论合格与否均不退还。采购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将予以保密。2.3.4.5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在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将以正本为准)。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2.3.4.6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在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遵守该中心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违
31、反该中心的交易服务规定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全部由该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负。2.3.5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提供法人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临采购人单位作出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承诺。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信进行考察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不按采购人要求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申请资格。2.3.6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4月1日前一天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号(收款人: 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陆河建设银行,账户:44001736405050676522)汇入人民币100万元作为投标保
32、证金,资格预审结果公告结束后5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项目招标结束发放中标及非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非中标侯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第一、二、三中标侯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2.3.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2.3.7.1资格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2.3.7.2资格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以下评审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以确定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名单。2.3.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标准:(1)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和签署,且要求的附件内容齐全;(2)所提交
33、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表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符合本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资格要求。2.3.7.4经评审,提交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评审标准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被确定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若符合上述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三家,则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2.3.7.5如资格预审申请人被依法禁止投标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则该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2.3.7.6资格预审申请人如未按本须知规定的编制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或与编制要求存在差异,或被发现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真实,都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被拒绝的后果。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
34、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申请文件才是有效的,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无效申请。对申请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申请不能进入后续投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申请人1申请人2申请人1资格性审查详见资格预审邀请函“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2符合性审查1)资格预审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
35、求签署、盖章。2)按对应格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书。3)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结论第四部分 资格预审及招标的程序和原则概述4.1问题澄清如果资格预审申请人书面要求对本资格预审文件做出澄清,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3天之前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将不指出问题的来源,如需澄清问题具有普遍性,采购人还将通知所有登记在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4.2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外,采购人不会增加任何其他资格审查标准。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即表明该资格预审申请人已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本项目的
36、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提出异议。4.3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限制和要求4.3.1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或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但申请人不论是单独还是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均不允许以双重或多重身份(含成员公司)同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3.2以联合体申请人名义参加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或作为单一公司投标人另行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否则,该联合体及与其成员公司有关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4.3.3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现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中提供的资料存在实质性的不准确或实质性的不完全,采购人可以认为该申请人不合格。4.3.4应采购人
37、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确认其仍然具备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格条件。如果经判断申请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向该申请人出售招标文件。4.3.5在本次投标过程中除非作为同一联合体的成员,具有关联关系的资格 预审申请人(含成员公司)不得同时参与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申请文件均不予接受。4.4采购人保留以下权利4.4.1有权取消资格预审程序和/或拒绝所有的申请。4.4.2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招标的程序依法进行必要的修改。4.4.3拥有对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最终解释权。4.5采购人的责任免除采购人将不因上述第4.4条规定而负任何责任。如果采购人取消资格预审程序
38、或拒绝所有资格预审申请,将立即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4.6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结果将在资格预审公告指定的网站上予以公告。同时,采购人将向被确定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对未进入合格投标人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采购人将不再与其联系。4.7资格预审结果的解释采购人的评审结果为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最终结果,采购人有权不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过程及评审结果作出任何解释。采购人有权拒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4.8保密有关资格预审及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采购人批准,资格预审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泄露与资格预审有关的任何信息。4.9资格申请人费
39、用负担资格预审申请人因参与本次项目资格预审及招投标活动所发生的所需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均由其自行承担。4.10招标程序和原则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作为投标人被邀请参加投标,投标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主要程序和原则概述如下:4.10.1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发售项目标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退还。招标文件将包括投标人须知、特许经营协议及附件的草案和供投标人参考的关于项目包详细情况的其他附件及信息备忘录等。4.10.2采购人将在出售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安排投标人赴现场踏勘调查并召开标前会议,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可提出需要采购人回答
40、的问题和需提供的条件。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澄清并协助安排投标人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4.10.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4.10.4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条件和要求。资料不完整、不规范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10.5开标时间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并在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的情况下开标。开标时如投标人家数少于三家,采购人将对本次项目依
41、法重新组织招标。4.10.6开标后,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或采购人书面通知的适当时间内完成评标。4.10.7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他们的投标文件,以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评审和比较。在澄清进程中采购人将不寻求,也不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改动。4.10.8若投标人对采购人及其任何人员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或其他不法行为,其投标无效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4.10.9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投标商议、合谋或取得他方理解而达成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4.10.10采购人将对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和预审,并确定出三家标明先后顺序
42、的中标候选人,同时将该评标结果按法定程序予以公示。4.10.11在完成公示且无疑议的情况下,汕尾市陆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投资人并发出经政府采购中心见证的中标通知书。组织和协助河口镇人民政府、螺溪镇人民政府分别与中标投标人谈判并草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4.10.12草签上述协议后,中标投资人应负责编制设立项目公司所需的报批文件,办理并完成设立项目公司的审批和登记程序。4.10.13在项目公司成立获得正式批准后,中标投资人将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汕尾市陆河县正式注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4.10.14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河口镇人民政府、螺溪镇人民
43、政府将分别与中标投资人成立的项目公司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4.10.15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完成后,项目公司将拥有河口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和螺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的特许经营权益,并正式开始对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4.10.16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本部分和附件的内容旨在使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更好地了解本次项目招标各阶段的工作。为使投资人更多地了解汕尾市陆河县2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条件和运营要求,采购人将招标文件中尽量提供其所掌握的全部有效资料,并协助组织和安排投标人进行尽职调查,以利于投标人就投标事宜进行全面评价和准备。请注意,发售的招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唯一正式文件。如果本资格
44、预审中的有关描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为准,且采购人将仅以中文方式提供任何文件。4.11询问、质疑、投诉4.11.1询问4.11.2.1资格预审申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资格预审文件、采购过程和预审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资格预审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11.2质疑4.11.2.1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采购过程和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
45、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资格预审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预审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资格预审申请人和其他有关资格预审申请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的真实性承担责任。4.11.3投诉4.11.3.1资格预审申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陆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第五部分 附 件附件一:资格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