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127622 上传时间:2023-04-0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用社(银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信用社(银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信用社(银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用社(银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规定.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信用社(银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信贷管理,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能力,提高信贷决策科学性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信贷业务授权管理是联社对基层社实施纵向监督的一种方式,不改变基层信用社信贷风险的责任。第二章 授权的依据第三条 根据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每年对联社的授权权限,结合辖内基层信用社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对基层信用社的信贷业务基本权限进行具体授权。第三章 授权业务范围第四条 纳入内部权限管理的信贷业务为经批准允许开办的全部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各项贷款按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

2、款;按贷款对象分为农户贷款(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一般贷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农村工商业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及其他各类贷款;(二)银行承兑汇票;(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四)非融资类保函;(五)委托贷款;(六)经批准允许开办的其他信贷业务。第四章 授权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第五条 基层信用社超权限信贷业务不报备而付诸实施的或化整为零逃避权限管理的,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属违规行为,将追究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五章 授权权限的调整第六条 基层信用社信贷业务权限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由联社信贷管理部门下达。在未作调整前,按原信贷业务权限执行。 第六章 附 则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解释、修改。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