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工程审工作操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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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工程年审工作操作实施方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顺利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年审工作,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评定及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103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致富通”农户信用等级及综合授信管理实施细则(方信联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第二条 本方案所指信用工程年审工作包括信用农户年审工作,信用组年审工作,信用村年审工作和信用乡镇年审工作。第三条 本方案适用于辖内经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三十九个营业机构(营业部和中街分社除外)。第四条 信用工程年审工作应遵循“业务发生、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年审工作时间要求:各

2、信用社、分社应于每年度3月31日前完成信用农户年审工作;应于每年度4月30日前完成信用村、组及信用乡(镇)年审工作。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第六条 为确保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年审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工程年审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黄 凯副组长:安 奇成 员:农村业务部 业务发展部 合规风险部 稽核审计部 纪检监察室及各涉农网点负责人。第七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年审工作开展情况,对信用工程各项指标进行监测预警,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年审工作开展情况,向全辖通报年审工作情况。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村业务部,由农村业务部负

3、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农村业务部全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用工程年审日常工作。第三章 年审范围第九条 信用农户年审范围遵循业务发生原则,即上年度发生信贷往来的信用农户数。即12月末有贷款余额的信用农户数、上年度有还款但无余额信用农户数和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信用农户数。第十条 信用村、组年审范围为上年度6月30日前取得批复的所有信用村、组(会议纪要)。上年度6月30日以后取得批复的信用村、组可满1年后的次年开展年审工作。第十一条 信用乡镇年审范围为上年度6月30日前取得批复的信用乡(镇)。上年度6月30日以后取得批复的信用乡(镇)可满1年后的次年开展年审工作。第四章 信用农户年审流程第十二条 各信

4、用社、分社应以村为单位开展信用农户年审工作,根据各信用社信贷员管片情况,逐村开展信用农户年审工作,年审方式采取批量年审和人工单笔年审相结合。通过信贷系统以批量年审为主,人工单笔年审为辅,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完成信用农户年审工作。第十三条 信用农户年审基础分10分,实行加减分方式,年审分=基础分(10分)-扣分项+加分项,年审分不得超过10分。得分情况、年审结论及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对应关系:(一)年审分为10分,年审结论为“合格”,建议维持原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确需调整的,必须完善相关资料;(二)年审分(6至9分)(含9分),年审结论为“基本合格”,存在加分项的,可保持原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无加分项的

5、,调减一个信用等级,授信额度调减10%;存在加减分的,年审分不得超过9分。(三)年审分低于6分(含)的,年审结论为“不合格”,直接取消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第十四条 批量年审流程分为以下步骤:设置批量年审申请核对数据提交申请保存数据批量审批召开评审会公示打印并相关人员签字归档(一户一档)形成年审报告。第十五条 各信用社、分社在启动信用农户年审工作前作如下设置:1.系统管理员应在【设置】-【系统设置】菜单中将“启用客户信息中的年审”设置项设置为“启用”(由业务发展部统一设置);2.管片信贷员根据的登录号(如:杨博登录号2770066)登录进入信贷管理系统,在“业务申请审批”“批量年审申请”,即可进

6、入批量年审申请界面,然后选择年审年份,“年审年度”是指年审工作开展的年度。如选择2015年即2015年开展的年审工作。3.管片信贷员以村为单位输入查询条件,系统会根据查询条件锁定该村上年度应年审农户数。如:双山信用社管片信贷员陈余付拟年审双山村,将作如下操作:先在机构名选择“双山信用社”,客户分类选择“农户”,乡栏选择“双山镇”,村栏选择“双山村”,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双山村应年审信用农户信息会逐条显示在屏幕上。第十六条 提交申请,生成并保存信用农户年审申请信息,进入审批流程。点击“提交申请”会出现一个对话框,管片信贷员录入年审信息:年审日期即为开展年审工作日期,如2015-1-8,年审人员

7、即为管片信贷员,年审意见为同意,年审说明为2014年度信用农户年审。完善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保存年审信息并发送到审批环节。第十七条 批量年审审批。在批量年审申请提交后,各信用社、分社根据自身设置的审批流程,由各流程节点审批人员依次进入系统进行批量年审审批。审批岗位点击“业务申请审批”,然后选择“批量年审审批”,根据管片信贷员提交的年审信息(按村进行)进行审批,审批时应逐户审核上年度信用等级、综合授信额度、信用贷款额度等信息是否与上年度实际评级授信(或年审数据)吻合,如不吻合必须修改吻合后才进行批量年审;因信用农户年审是以户为年审对象,对于家庭成员中以二人及以上贷款的(如妇女创业贷款

8、),系统不会合并年审,只能采取人工单笔年审方式进行年审。第十八条 各信用社、分社审核好相关数据后开始年审,因信贷系统年审功能还不尽完善,系统提取数据不尽准确,分下列几步完成年审工作。(一)信贷系统年审结论为“合格”的信用农户(年审分10分),无以下行为又不调整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的,直接打钩纳入年审审批。非正当使用资金,如转借、赌博、从事非法营利活动;有偿贷能力不按期归还贷款,还贷意愿下降,恶意拖欠贷款的;贷款证转借转租他人(非约定委托代理人)使用的。对于存在以上三种行为的,对年审分数调减5分,取消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二)信贷系统年审结论为“合格”(年审分10分),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调

9、整(特别是2014年度才评级的),但根据信贷人员掌握的信息确实需要对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进行调整的,通过收集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情况对系统进行更新,资产收入必须支撑拟调整的等级及额度,打印授信额度调整审批表并完善手续后调等级、额度后进行年审审批,完成以上资料打钩进行审批环节。(三)信贷系统年审结论为“基本合格”(年审分6-9分)的,存在以下加分项的(根据情况可1-5分加分),原则上保持上年度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无加分项的,信用等级下调一个等级,授信额度相应减少10%(一般级的可保持不变),确定后直接打钩。借款人因重大疾病治疗支出过大导致还款能力下降的;借款人商品确已销售,但销售货款尚未回笼的;

10、受市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借款人生产经营等暂时发生困难的;贷款期限与实际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的;信用社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四)信贷系统年审结论为“不合格”(年审分6分以下)的,应区别对待,对于上年度就是“等外级”的、年审时点已经逾期90天以上(本金、利息)的直接取消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后直接打钩纳入年审;对于上年度有利息逾期行为但年末无应收未收利息、上年度有本金逾期行为但已纠正的,只能通过人工单笔年审方式进行年审。第十九条 人工单笔年审。各信用社应针对家庭授信主体内存在多头贷款(妇联贷款等)、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调整、及第十八条第(四)款中出现的农户进行单笔年审工作。按以下方式进行年

11、审:(一)家庭成员中多头贷款年审工作,由管片信贷员可以通过系统完成年审工作;如系统不支撑的,可采用手工进行年审,结合贷还款情况、结息情况进行年审,并对信贷系统进行更新。(二)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调整的年审。若系统在批量年审中不支持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调整的年审,经调查客户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的,可采用手工进行年审,但必须做到农户贷款检查表、授信额度调整审批表和农户信用等级年审表的“三统一”原则,同时按照审批流程对信贷系统进行更新。(三)对于上年度有利息逾期(非恶意)二次以上但年底已结清的,应调减一个信用等级,授信额度调减10%;对于恶意拖欠的,直接取消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对于上年度本金逾期导致“不合

12、格”的,但符合联社“挤牙膏式清收”、“保全信贷资产”等保全措施进行重组的,原则上可保持原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以上几种年审方式,可通过信贷系统完成;若信贷系统不支持的,可采用手工方式年审,但必须完善审批程序,并更新信贷系统。第二十条 召开评审会。各信用社完成一个村年审工作,应召集该村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召开年审评审会议,逐户确定年审结果(只对上年度有信贷往来农户),评定小组成员在年审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评审会现场照相存档备查。第二十一条 公示。各信用社应将年审结果在该村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照相存档备查。若公示有异议的,信贷员应及时进行重新调查核实。第二十二条 打印归档。经公示无异议的,管片信贷员应

13、打印年审表(一户一档),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装入信贷档案,实现一户一档管理。第二十三条 形成年审报告。各信用社、分社完成信用农户年审工作后,必须以村为单位出具年审报告,同时根据各村年审情况出具汇总报告,并在3月末前上报农村业务部。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该村基本情况,应年审农户数,已年审农户数,年审合格农户数,其中提升等级及额度农户数,降低等级及额度农户数,取消信用农户数,年审合格率、上年度授信总额及本年度授信总额等。第五章 信用村、组年审工作第二十四条 各信用社、分社应根据上年度农户建档评级资料、信用农户年审资料、信贷系统或风险系统导出贷款台账填列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村(组)评定验收表

14、(附件1-5-1)、(附件1-5-2)和(附件1-8)的相应栏次。系统会自动生成(附件1-5)、(附件1-6)、(附件1-7)和(附件2-2)。信用村年审表格已设置公式,请勿随意修改公式,如有问题及时和农村业务部联系。第二十五条 核实数据,监测指标。各信用社、分社数据填写完毕后应认真对各项数据进行核实,确保年审数据准确无误;将(附件1-5)和(附件2-2)中各项指标对照贵州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评定及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103号)信用组、村的指标进行检查,看年审是“合格”还是“不合格”。第二十六条 打印、归档及上报年审资料。信用村、组年审只打印(附件1-5),附件1-6)、(附件1-

15、7)和(附件2-2),但电子版必须保存并命名为“某年度信用村组年审资料”以便备查;(附件1-5)、(附件2-2)经信用社主任和乡镇信用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签署“年审合格”或“年审不合格”并签字盖章后,归入信用村、组档案资料后面,同时复印一份上报农村业务部审核。第六章 信用乡镇年审工作第二十七条 信用乡镇年审是以信用农户、信用村、组年审工作为基础,各信用社必须是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组年审工作,才能开展信用乡镇年审工作。第二十八条 信用乡镇年审以手工并表方式进行,根据信用村(组)年审套表合并填写信用乡镇年审套表,见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评定验收表的(附件3-5)、(附件3-5-1)、(附件3-

16、5-2)及(附件3-5-3),核对各项数据准确后,将(附件3-5)中各项指标对照贵州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评定及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103号)信用乡(镇)的指标进行检查,看年审是“合格”还是“不合格”。第二十九条 打印信用乡镇年审表(附件1-5)经信用社负责人和乡镇信用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签署“年审合格”或“年审不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报农村业务部审核。因双山信用镇由双山信用社和归化分社共同创建,明确由双山信用社牵头完成信用乡镇年审工作,归化分社必须于4月20日前向双山信用社报送信用村年审资料,以便于双山信用社汇总上报信用镇年审资料。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条 年审工作不仅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动态

17、管理的重点,关系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质量的提高和风险的防范,也是信用工程建设和维护的重点,关系到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和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要求各信用社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抓好年审工作。第三十一条 年审工作组对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分析,找出支农服务工作中存在不足和弱点,结合信用社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改进服务方式和创新服务手段,把各项金融服务工作抓好抓实,真正把信用工程建设成为政府满意、农民实惠,信用社发展的三方共赢的系统工程。第三十二条 年审工作作为我社信用工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若出现下列行为的影响我社年审工作的,此项考核分为零分,对网点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信用乡镇的取消相应的工资系数。(一)信用工程年审工作开展不力,影响联社工作进度的;(二)不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随意调增授信额度的;(三)信用农户年审表未实行一户一档的,相关人员未亲自签字的;(四)年审资料造假,应付检查验收的。第三十二条 本方案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和修改,本方案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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