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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信用社持续、审慎、有效监管,促进农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陕西省信用联社不良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县农村信用社所辖各分支机构的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等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划分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第四条 不良资产监测考核报告的数据和资料主要来源于各信用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及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所掌握的情况。第二章 不良
2、资产监测和考核第五条 县农村信用社按月对各信用社的不良资产进行监测,按季进行考核兑现。第六条 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监测、考核由联社资产风险管理部进行。第七条 县农村信用社将采取以下措施对信用社不良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一)从纵比、横比两方面对被考核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进度做出考核评价。(二)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各机构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对信用社管理人员业绩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三)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并提出相应的内控管理和风险化解的目标。凡辖内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比上月上升,当年新增不良贷款率超过1.5%以上(含),以及第八条所列状态。联社将约见该信用社或
3、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经二次诫勉谈话仍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将对其进行免职处理。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联社将实施重点监测。(一)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排列前三名的信用社。(二)连续三个月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不减反增,以及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不降反升的信用社。(三)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和新增不良非信贷资产居前三名的信用社。第九条 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资产质量指标和贷款迁徙率指标(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资产质量指标主要包括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例变化,不良贷款变化额、新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收现率、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
4、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变化、不良非信贷资产变化额。贷款迁徙率指标主要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新发放贷款余额为当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贷款余额。 第十条 不良贷款考核的具体内容(一)清收不良贷款季度专项奖。按照县农村信用社专项奖考核办法规定,根据完成不良贷款盘活任务情况,进行奖罚。 (二)清收不良贷款季度岗位工资考核。按照县农村信用社岗位工资考核办法规定,根据完成不良贷款盘活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兑现。(三)清收不良贷款年度考核,按照县农村信用社年度综合经营目标考核办法规定,根据完成不良贷款盘活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兑现。第三章 不良资产分析第十一条 不良贷款分析。主要包括以下
5、内容:(一)基本情况。本期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与上期和年初比较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对重大变动和异常情况进行重点分析。(二)辖区分布情况。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的辖区分布情况分析。(三)行业分布情况。各行业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情况分析。对国家宏观调控产业进行适当关注。(四)投向情况。主要是对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集体合作组织)、自然人一般农户(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银行卡、住房按揭、汽车、自然人其他户、贴现及承兑汇票垫款等贷款投向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作出必要的分析。(五)直接监测对象情况。确定为辖内重点直接监测对象情况分析。
6、(六)迁徙和清收转化情况。分析各类贷款形态之间的迁徙转化情况,重点分析向下迁徙的原因以及现金清收、贷款核销、以物抵债等清收处置情况。对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作出专门说明,包括清收进度、清收费用、债务人资料、台帐管理等。(七)新增不良贷款情况。主要是当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贷款的质量情况和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重点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内外部原因进行分析,对当年新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要作专题说明。(八)对不良贷款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加强不良贷款管理或监管的措施和意见。第十二条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本期非信贷资产余额,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和比例、预计损失余额
7、及比例,与上期及年初比较变化情况。特别是投资、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款等的变化情况。本期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动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分析。(二)清收、处置不良非信贷产分析。(三)新发生不良非信贷资产原因分析,特别是内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四)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化趋势的预测,继续抓好非信贷资产管理或监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第十三条 按季对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剖析不良贷款成因及变化情况、本季度化解计划和推进情况,及时对本社的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做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并形成分析报告。对风险状况变化明显的要重点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建议。不良资产分析包括不良贷款分析和非信贷资产
8、风险分析。信用社要确定不良资产报表的填制、分析岗位人员,分析报告于每季度次月初5日内报联社资产风险管理部。第四章 盘活措施与责任划分第十四条 盘活处置措施。(一)要区别不良贷款五级分类的不同形态,实施分类管理。1、对正常类贷款要按时进行贷后检查,保证贷后检查频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2、对关注类贷款,要密切监控影响贷款偿还潜在因素的变化情况,分析其对贷款偿还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向下一级形态迁徙;3、对次级类贷款,要加强对其经营情况的监控和贷款本息催收,要密切注意贷款保证人及抵(质)押物的情况,及时发现风险,进行盘活转化或适时退出,尽可能压缩贷款余额,将风险关口前移。同时要进行责任认
9、定,贷款社及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可能形成损失前要确保贷款的诉讼时效,及时规避风险,保证信贷资产安全。4、对可疑类贷款,要启动贷款问责程序,进行责任清收。要追究保证人责任,加强对借款人资产的监控,密切关注借款人的合并、重组等改制行为对收回贷款的影响,积极采取法律手段及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防止借款人资产流失、悬空债务。5、对损失类贷款,要足额申报债权,依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做好损失类贷款的核销工作。(二)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采取多法并举进行清收。一是领导包干清收。对于额度高、清收难度大的不良贷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将清收结果作为任期内考核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二是绩效挂钩清收
10、。发挥绩效激励机制,对员工个人或组合力量收回的票据置换和表外科目贷款给予重奖。三是社会招标清收。对清收难度大的贷款,借助社会能人进行清收。四是借助行政力量清收。五是依法清收。六是打捆销售清收。七是落实责任清收。(三)要加强对抵贷资产,不良拆借和投资等非信贷资产的监控和管理,加大处置力度,积极化解和处置非信贷资产风险,对抵贷资产,帐龄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年,力争在三年内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债权。第十五条 责任划分。对2004年以前的存量不良贷款,落实任务,逐步盘活。对2004年以后新增的不良贷款,要逐笔建立台帐、落实贷款责任人,实施贷款问责制,并限期清收。第十六条 对新增不良贷款,特别是当年形成的不良贷款,联社稽核部门将直接或责成信用社逐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七条 凡不按本办法要求及时监测、考核分析不良资产和上报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和报表的信用社,联社将对其通报批评,并在季度考核中给予处罚。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或由于管理不力造成辖内信用社资产质量恶化的,联社将直接追究相关信用社主任的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农村信用社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主要指标计算公式 2、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情况分析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情况分析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迁徙情况分析表;农村信用社不良非信贷资产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