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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一、宗旨为适应学院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督导评估机制,我院决定组建教学督导组,对教学各个环节、教学改革及教书育人进行督导。二、督导范围和内容督导范围L系部的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教书育人工作。2 .系部的教风与学风建设。3 .任课教师的教学(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与教研教改工作。督导内容1 .制订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2 .各系部教学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有关教学文件与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3 .教风建设及教学过程中教师为人师表、教改力度、课堂教学信息量及育人效果的综合反映。4 .对青年教师进行“听、评、帮”活动,以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育人水平的不断
2、提高。5 .教学改革中教改立项的管理实施;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实施。6 .学生的学习状况及对教学过程的反馈。7 .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与对策研究。8 .教学先进典型培养与教学经验总结、交流。三、组织形式与工作任务组织形式教学督导组由学院聘任3-5名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与教学管理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退休教师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教学督导组直属主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处领导,由教务处具体管理。督导组成员以教务处人员身份开展工作。工作任务1 .督导组成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以明确任务,分工负责。2 .课堂(包括实验课)听课。督导组成员平均每人每周听课不少于5节,填好听课记录,定期向有关系部反馈意见及建议。3 .专项调查。包括对学院及各系新举措的提出与实施,重大教改项目成果,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的调查等。4 .参加有关会议和教学活动,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5 .督导组成员每学期提交一份工作报告,并进行小组交流汇总,促进督导水平的提高。6 .督导组成员应主动开展工作。定期向学院和有关方面反映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接受学院和有关部门的咨询。四、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