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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伊春汇源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二一六年十一月伊春伊春汇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是各自所在领域的优势企业,拥有良好的信誉和丰富的资源。本着互利互惠、友好协商、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部分 合作原则汇源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将在通信服务、增值服务产品合作开发、资源利用等领域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围绕提升通信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应用水平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双方在各自所从事的业务领域中尽可能寻找合作的可能,相互给予理解和
2、支持,借助对方的客户关系和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双方在所从事的具有相互竞争性的领域协调各自的战略,并探讨通过联盟和协作等形式争取双赢。本框架协议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经过双方初步探讨后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合作方案将由双方负责具体项目的工作机构共同协商完成。第二部分 主要合作领域双方将建立长期的、互为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双方将加强信息市场的开发及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联合开展市场调研,共同研究开发基于现代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产品,互相为双方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增值服务。汇源有限公司将中国电信作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根据中国电信战略需要,为中国电信提供个性化、一揽子的物流服务,协助中国电信建立高效、安全的物
3、流管控体系,并按照汇源有限公司客户优惠体系给与优惠和服务提升。中国电信将汇源有限公司列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根据汇源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汇源有限公司提供个性化的通信服务并帮助汇源有限公司建立高质量、安全的信息网络。并按照中国电信大客户优惠体系给予进一步的优惠和服务提升。双方合作主要涉及但不限于以下领域:一、 汇源有限公司将中国电信作为其电信业务的主要提供商之一,同等条件下汇源有限公司优先采用中国电信的产品和服务。中国电信将汇源有限公司作为其物流业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 二、汇源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将共同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开展强强合作,拓展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市场空间。双方共享客户
4、资源,共同拓展除电信和物流业务以外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业务,共同探讨利用各自的服务渠道,销售双方的产品和服务。三、汇源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共同建立新业务互动机制。其中一方在开发、推广新业务时,如果需要对方的支持,另外一方应给予优先的开发和技术支持;同时,合作方优先使用开发方的业务,开发方应给予合作方最大的优惠。四、中国电信为汇源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省公司、地市分公司的多级客户服务团队,并提供一站式服务、724小时维护支持和故障处理服务等。五、中国电信为汇源有限公司信息化发展提供各类电信增值服务,包括:远程ATM及视频监控业务,电话会议业务,网络维护外包,远程移动办公业务,网络管理型业务和网
5、络规划咨询服务等。六、中国电信在全省范围内为汇源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提供本地电话业务、长途电话业务、各级主用网络租用业务、宽带业务和其他增值业务。七、中国电信积极配合汇源有限公司提升信息化水平战略,提供涵盖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的全省范围的移动通信服务,并协助汇源有限公司做好建立高质量、安全的信息网络。八、中国电信为汇源有限公司提供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基于手机和PAD终端的移动办公解决方案,汇源有限公司可在满足安全和行业规范的前提下,根据情况择机实施。第三部分 附 则双方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在合作期间,因遇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影响到项目实施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坦
6、诚、互谅的态度对相应条款做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本协议为双方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双方在具体业务合作过程中,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指导,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签署具体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具体的约定为准。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双方明确有关部门做为对口联系部门,不定期召开工作对接会,协调、推动合作事项并组织实施。双方建立信息交互机制,按月定期沟通业务合作进展情况及有关数据。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协议到期前,如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黑龙江分公司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