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中心机房UPS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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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编号:SZYX2014-XC-T-025采购项目类别:其他采购内容:中心机房UPS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9月目录一、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二、 谈判供应商须知三、 谈判文件四、 合同条款五、 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六、 附 件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编号:SZYX2014-XC-T-025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关于中心机房UPS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 谈判编号:SZYX2014-XC-T-025 二、 谈判内容

2、:中心机房UPS 1批三、 谈判文件获取:1. 报名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4年9月28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后方可参加。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自身购买无需提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苏州注册的响应单位提供在苏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人员社保及房屋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3. 报名地点: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4. 联系人:张蓉 钱

3、智强,联系电话/传真:68361806、68364647*8003/68360157。四、 谈判时间、地点:1. 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2014年9月29日9:00-9:302. 谈判时间:2014年9月29日9:303. 谈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五、 采购预算及谈判保证金:本次谈判预算金额:490000元谈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9月28日17:00时之前,以谈判供应商的名义缴纳至以下账户;或者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谈判采购代理单位。具体金额: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元)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

4、限公司 账号:89060154800000246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六、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成交总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54305819373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南园支行七、 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贾国新 联系电话:0512-85182029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八、 相城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0512-67591006二、谈判供应商须知1.

5、 说明1.1 本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 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 本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 谈判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谈判采购活动的法人。2.2 谈判供应商: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响应: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采购单位发布的谈判采购文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谈判的行为。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

6、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 货物:系指乙方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 服务:系指本次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 天:日历日。2.11

7、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 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8、形式。3. 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 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 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4.1 非苏州注册的响应单位提供在苏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人员社保及房屋证明复印件)。5. 谈判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并签署谈判

9、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6. 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7. 联合谈判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8. 谈判采购文件8.1 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3日内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谈判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采购文件

10、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8.2 谈判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谈判采购单位处获得的,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采购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负责。9.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9.1 谈判供应商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规定的时间与地点以书面形式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谈判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迟于规定时间提交的疑问,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谈判供应商的影响。9.2 谈判供应商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规定的谈判提出疑

11、问时间前使谈判采购单位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10. 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10.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谈判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谈判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 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10.3 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谈判供应商。10.4

12、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11. 谈判采购文件答疑11.1 谈判供应商应于谈判文件中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11.2 谈判文件答疑包括谈判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谈判供应商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由于答疑会而产生的对谈判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由谈判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2. 提示与要求12.1 谈判供应商应仔

13、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2.2 无论是否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都应将谈判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 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 谈判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如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谈判供应商不利的后果,谈判采购单位概不

14、负责。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4.1 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14.1.1 谈判响应承诺书; 14.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人参加谈判则须提供);14.1.3 谈判报价表;14.2 资格及技术部分:14.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4.2.2 谈判单位情况表14.2.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2.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4.2.5 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2.6 谈判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则须提供);14.2.7 谈判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谈判单位特殊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4.2.8 项目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单位交纳社保

15、证明;14.2.9 付款方式、交货期、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14.2.10 UPS生产厂家的宣传样册资料原件或产品生产厂家盖章确认的技术参数原件(当书面描述的技术参数、功能与原件不一致时,以此项原件为准);14.2.11 投标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14.2.12 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4.2.13 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承诺;14.2.14 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2.15 其他可以证明谈判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4.3 谈判响应文件由14.1、14.2.1-14.2.1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谈判采

16、购文件而被拒绝;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谈判供应商的评审。14.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共同装订成册。15. 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检验、送货、保险、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各种税费、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一切必须费用。谈判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谈判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

17、,谈判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2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谈判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该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署。谈判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6.3 谈判供应商应对谈判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分单元谈判的,则谈判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单元,也可以投全部单元,但各单元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6.4 一项内容只

18、允许一个报价,谈判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报价表中的全部内容的每一单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该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署。16.5 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 谈判响应单位必须对照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谈判响应单位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未列明的视为谈判响应单位满足谈判采购技术要求,如成交

19、后所供货物无法满足该项要求的,视为谈判响应单位虚假应标。16. 谈判保证金17.1 谈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9月28日17:00时之前,以谈判供应商的名义,缴纳至17.2所列账户或者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谈判采购单位;谈判采购单位将仅对按上述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开据“谈判保证金收据”。17.2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89060154800000246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17.3 交纳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法:17.3.1 银行本票、汇票直接至谈判现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20、时交给谈判采购单位并换取收据;17.3.2 银行转账、电汇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17.2中所示账号并换取收据。17.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17.5 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的方式凭采购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成交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的方式凭采购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17.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6.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6.2 供应商与采购人、

21、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6.3 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6.4 成交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17.6.5 成交人在谈判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6.6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7 对于在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由评审小组评定。评定为正当理由的,可以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17. 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8.1 自谈判当日起30天内,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18.2 在特殊情况下,谈判采购单位可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

2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但谈判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8.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19.1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要求签署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2 全套谈判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谈判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谈判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19.

23、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 谈判供应商应将全部谈判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谈判编号、谈判采购单位名称、谈判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20.2 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谈判采购单位将不承担谈判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20. 截止时间21.1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规定的谈判地点。21.2 谈判采购单位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谈判采购单位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

24、 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21.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谈判采购单位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谈判开始后经谈判所作的澄清、说明、更正和承诺除外,以下同)。谈判供应商的原谈判响应文件谈判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22.2 谈判供应商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谈判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22.3 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应以书面的形式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谈判采购单位

25、。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谈判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2.4 谈判开始后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22. 谈判程序23.1谈判采购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谈判活动由谈判采购单位、采购人、谈判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3.2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活动,并在向谈判采购单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出示其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23.3谈

26、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谈判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23.4谈判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23.5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此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23.6供应商代表介绍产品性能、方案实施、质量及谈判小组提问;23.7根据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价格商讨、售后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23.8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进行承诺说明并填写承诺函、填写最终总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23.9最终总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成交;23.10 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谈判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

27、终总报价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进行综合评定(在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十五分钟内同时交纳承诺函及二次报价,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23.11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23. 谈判小组24.1谈判小组由谈判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方代表、专家评委组成。24.2谈判小组负责具体的谈判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4.2.1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评价;24.2.2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解释或澄清;24.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24.2.4向谈判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

28、告非法干预谈判工作的行为。24.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谈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24.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3.6配合谈判采购单位答复谈判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 评审内容的保密25.1谈判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谈判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

29、、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谈判供应商对谈判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5.3在评审期间,谈判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联系。25. 对谈判响应文件初审26.1开始谈判后,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谈判小组认为在谈判承诺函中无法修正的则有权将其拒绝:26.1.1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谈判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谈判供应商拒绝修正错

30、误;26.1.5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 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8 经谈判小组认定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6.1.9 其他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26.2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谈判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6.3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3.1谈判响应文件

31、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3.2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处理,该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成交;26.3.3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3.4谈判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6.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27.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32、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27. 项目的终止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采购活动:28.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

33、行为的;28.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 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谈判小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9.2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条件、合格性评审办法,对谈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9.2.2价格及服务措施;29.2.3设备出厂验收情况;29.2.4谈判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9.2.5谈判供应商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9.2

34、.6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9.2.7谈判供应商的实施方案;29.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合格性评审程序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合格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和评价。29.4 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信誉):如谈判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29. 成交单位的确认30.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按谈判采购单位的委托向谈判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30.2经谈判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谈判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

35、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各参加谈判供应商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参加谈判的代理人签署。谈判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谈判供应商单位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参加谈判的代理人签署,谈判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0.3谈判小组有权评定成交供应商,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供应商成交。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

36、谈判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供应商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30. 合同授予标准31.1谈判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谈判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谈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复审。31.3在合同签订之前,谈判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谈判采购单

37、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另行确定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31. 成交通知书32.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谈判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谈判供应商其响应被接受。在成交通知书中给出成交单位的成交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2.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在成交单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谈判采购单位及时将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谈判供应商。32.4谈判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32. 合同的签订33.1成交单位应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

38、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3. 履约保证金34.1成交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34.2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34.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返成交人。34. 服务费35.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成交总金额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付清。35.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谈判采购单位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 未尽事宜36.1

39、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三、谈判文件谈判编号:SZYX2014-XC-T-025一、 谈判项目:中心机房UPS 1批二、采购内容序号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1UPS主机详见下列表述1台包括开关柜、电池柜2电池2组(二)技术参数:1、UPS主机1)额定输出功率为80kVA、 主机工作方式:双转换静态分布式主动冗余(在线式带静态旁路开关)无间隙切换、主机内必须具有整流器输入开关、旁路输入开关、输出开关。2)UPS主机可根据现场情况可配备原厂隔离变压器(制造商彩页需有此说明)3)直接并机台数不少于6台、每台机必须自带静态旁路和维修旁路、应符合节能、高效、先进及便于安装、

40、维护、扩容的原则;具有ECO模式。 4)运行环境要求:环境温度:040C,(要求在40C时,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相对湿度:95,(402)C无凝露。5)输入电压范围:250V470V,频率范围为50Hz10;整流器输入必须具有零线、频率跟踪范围为50Hz5可调、频率跟踪速率:1Hz/s、输入功率因素:0.99、输入总电流谐波失真度(THDI)3%(单机)、UPS的整流器单机最大充电电流(50A),最大恒定充电电压(486V)、UPS整流器具有PFC功率因素校正功能、设备必须有良好的软启动功能(请详细说明)、整机效率:双转换模式:93.5% ECO模式97%、并机负载电流不均衡度:5。6)输出

41、电压稳压精度: 380VAC1,三相四线;可调范围:3、输出频率:500.5Hz、瞬态电压变化:在负载跳变100时2、瞬时恢复时间:20ms、输出波形失真度:100的线性负载1.5;100的非线性负载2、峰值因数:3、输入输出效率:92(25%以上负载)93.5(满载)要求提供工作效率随负载变化曲线。7)过载能力:正常工作方式下,过载125可以支持10分钟;过载150可以支持1分钟;过载200可以支持1秒钟。旁路过载1900时为20ms、三相不平衡负载能力:100三相不平衡负载、三相电压不平衡:3。8)逆变器采用自由频率脉宽调制技术,逆变器和旁路输出需要采用静态开关输出,不得采用继电器开关输出

42、。、市电电池切换时间:0ms,旁路逆变切换时间: 0ms、工作噪音65dB(距离1米)(提供自身产品的具体数值)、整机规格:立柜式柜架结构,采用下进下出线方式。9)可靠性指标:UPS设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平均无故障间隔时(MTBF)应不小于100,000小时(不含蓄电池)、在后备油机供电时,UPS能正常工作、操作面板:要求具有多语言(以中文为优)LCD操作显示面板,方便操作维护。(请详细说明其易操作性);2500条事件记录、声光告警功能:请详细列出会发出声光告警的项目。提供主要告警的干结点(请详细说明)、电池维护管理功能:具有根据用户要求设定参数,定期对电池进行周期性充放电的性能,电池组自动温

43、度补偿及电池组放电记录功能,并具有深度放电保护功能,对电池有自动检测功能。10)远程监控功能:具有标准RS232/RS485通用监控接口,采用国际标准通讯协议,并免费提供通讯协议,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并有监控软件,利用计算机对UPS进行集中监控的功能。系统能全面了解UPS的运行状态以及并机状态,随时监测记录UPS机组的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并提供以太网监控软件和相应的硬件,详述软件及硬件的具体功能。但该监控软件和相应的硬件不包含于本次投标报价中;免费对软件升级、监控通讯板:要求提供监控通讯板和通讯软件,及软件免费升级。11)维护功能:能够在不停电的状态下方便对设备进行完全正面的维修。2、UPS电池

44、采用每台主机各外带蓄电池组方式,每台主机配置2组电池,每节电池容量不低于150AH (单格电池终止放电电压为1.75V),需与UPS主机同一品牌、蓄电池采用单体12V国产铅酸优质电池,设计寿命10年,电池采用大能量密度优质电池,提供本系统的电池必须为近两个月内同一批次生产的产品、每台UPS的蓄电池组应配备一台总的(与UPS主机,蓄电池组同品牌)电池专用250A直流保护断路器保护盒,且每组电池均应配备保护隔离开关,断路器及开关应与UPS同品牌。电池开关需使用带有通讯和监控功能的MCCB断路器,作为UPS和电池组的连接。断路器应具有足够的分断能力。在断路器意外脱扣的情况下,系统能够提供报警。当整流

45、器未建立直流母线电压时,电池断路器不能被闭合。电池连接线必须采用国标BVR95mm2的铜质导线3、其他技术要求1) 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内或国外的质量体系认证书,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注册并满足以下标准:性能和安全性:IEC 62040-1 , IEC EN60950性能和设计:IEC 62040-3 ,EN50091-3设计和制造:ISO14001,ISO9001,IEC60146EMC抗扰性:IEC 61000-4EMC辐射:IEC 62040-2 C3级别认证:TUV-LCIE-CEM-CE,泰尔认证2)设备必须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4、开关柜、电池柜机体和结构质量设备机柜本

46、身的制造质量,主电路连接、二次接线及电器元件的安装等应符合下列要求:1)机架组装有关零部件均应符合各自的技术要求、2)油漆、电镀等表面工艺应牢固、平整、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3)机架面板应平整均称,文字和符号要求清楚、整齐、美观正确、4)标牌、标志、标记应完整清晰、5)要求有用于吊装或搬运的加固点。A、输入开关柜配置要求应含有熔断器、电流、电压表、多功能显示仪表、1路总开关、2路分路开关及2路备用(三相)、4路备用(单相)B、输出开关柜配置要求应含有熔断器、电流、电压表、多功能显示仪表、1路总开关、30路分路开关(单相)及3路备用(三相)所有开关、电器必须采用国际知名平牌,输入、输出开关柜的

47、高度统一为1.8米。投标方须提供系统图及详细配置清单。5、现场勘验可以充分利用现报废机柜和电池柜。三、综合说明:1.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2. 谈判供应商成交后提供货物及配件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生产的合格正规产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3. 应能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4. 质保期:提供原厂三年质保(成交后,成交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本项目所供产品的原厂免费三年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提供不出的,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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