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行业政策中 30 个实行行业信贷限额管理的行业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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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行行业政策中 30 个实行行业信贷限额管理的行业是: 公路、 铁路、 电力供应、 土地储备、 城市轨道交通、 医院、 港口、 石油石化、 城市基础设施、电力生产、 房地产、 开发区、 城市公共事业、 文化旅游、 现代物流、 广电、 机场、 钢铁、 汽车、 住宿业、 装备制造、 电子信息、 风电设备、 纺织、 水泥、 有色金属冶炼、 造纸、 焦炭、 金属船舶制造、 煤化工。总行行业政策中 20 个实行名单制管理的行业是: 城建行业、 开发区贷款、纺织、 教育行业、 住宿行业、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 造纸及纸制品行业、 钢铁行业、 电解铝行业、 煤炭和煤化工行业、 房地产行业、 土地储备、 汽车、

2、 石油石化、 医药行业、 电子信息、 水泥、 金属船舶制造、 煤炭、 装备制造业。2010 年行业信贷政策不适宜小企业发展的 15 个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公共事业、 城市轨道交通、 公路、 电力供应、 开发区、 房地产、 土地储备、医院、 电信、 民航、 教育、 港口、 铁路、 机场和汽车制造 (汽车零部件制造除外) 等。公路项目须经国家或地方政府有权部门核准, 可研编制单位具有甲级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 项目资本金占比 25%及以上。(1) 上年度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 30 亿元且近 3 年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2) 上年度人均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 2500 元。(3) 我行省市偿债

3、能力评价为 GR5 (含) 以上。(4) 上年度无城建不良贷款。2. 信用等级在 A 级 (含) 以上。项目资本金比例原则上须在 20% 及以上, 且至少应与我行贷款同比例到位。包括火力发电、 水 力 发 电、 核 力 发 电 和 其 他 能 源 发 电 四个子行业。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企业以下简称九大电力集团)、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中电亚洲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

4、以下简称十三大电力集团) 及所属全资、 控股淤企业全资、 控股的电力生产企业 (电厂项目) 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 (两大核电公司和十三大电力集团以下简称十五家重点营销客户) 全资、 控股的核电企业 (核电项目)。项目经有权部门核准, 项目用地、 环评等已获得有权部门审批同意,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20%信贷业务操作中, 要遵循客户分层营销与管理原则、 垂直管理原则、 风险集中控制原则、 一站式审批原则、 业务双签原则。信贷业务处理流程的四大基本环节为调查、 审查、 签批、 放款。 具体来看, 业务处理流程主要包括评级授信流程、 调查审查审批流程、 贷款发放流程、 贷后

5、管理流程、 信贷监督检查流程和贷款收回流程。1. 在调查审批处理流程涉及的环节包括调查、 调查复核、 审查、 审查复核、 审查小组、 签批等。 实际审批业务按审批环节定义为准。2. 评级授信审批权限超出业务发起行行长权限的, 按如下流程报送授信审批部门:(1) 业务发起行为支行的, 前台业务部门负责人核查后交支行行长。 对二级分行行长审批权限以内的评级授信业务, 支行行长签发后直接报授信审批部或授信审批分部审查审批; 对超出二级分行行长审批权限的评级授信业务,支行行长签发后报二级分行前台业务部门, 前台业务部门核查后交二级分行行长。 对一级 (直属) 分行行长审批权限以内的评级授信业务, 二级

6、分行行长签发后报授信审批部审查; 对超出一级 (直属) 分行行长审批权限的评级授信业务, 二级分行行长签发后报一级 (直属) 分行前台业务部门, 前台业务部门核查后报一级 (直属) 分行行长, 行长签发后报总行审查审批。(2) 业务发起行为二级分行的, 前台业务部门负责人核查后交二级分行行长, 对一级 (直属) 分行行长审批权限以内的评级授信业务, 二级分行行长签发后报授信审批部审查; 对超出一级 (直属) 分行行长审批权限的评级授信业务, 二级分行行长签发后报一级 (直属) 分行前台业务部门, 前台业务部门核查后报一级 (直属) 分行行长, 行长签发后报总行审查审批。(3) 业务发起行为一级

7、 (直属) 分行的, 对一级 (直属) 分行行长审批权限以内的评级授信业务, 前台业务部门负责人核查后交授信审批部审查; 对超出一级 (直属) 分行行长审批权限的评级授信业务, 前台业务部门核查后报一级 (直属) 分行行长, 行长签发后报总行审查审批。3. 授信调整权限(1)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调整: 无测算参考值, 有权审批行为级别高于原审批行的行, 同时还要满足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转授权约束; 有测算参考值, 且调整后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小于等于测算参考值阈值时, 有权审批行为原审批行或级别更高的行, 同时还要满足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转授权的约束; 有测算参考值, 且调整后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大于测算参考值

8、阈值时, 有权审批行为级别高于原审批行的行, 同时还要满足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转授权的约束。(2) 客户授信额度调整。 调增: 按照客户授信额度转授权, 且审批行级别不低于原审批行。 调减或持平: 由原审批行审批。1. 前提条件核准流程一般是在借据录入完成之后发起。2. 对于担保业务, 需要在建立担保关系后方可进入放款前提条件落实流程。3. 前提条件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可通过补录扫描的方式扫入要件类影像资料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包括贷款受理、 贷款调查、 审查审批、 发放收回、 贷后监督、 贷后监测、 贷后检查以及贷款催收。(一) 基本概念客户评级是指运用规范的、 统一的评价方法, 对客户一定经

9、营期间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 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从而对客户的信用等级做出真实、 客观、 公正的综合评判。 客户信用等级是反映客户偿还债务能力和意愿的相对尺度。(二) 客户信用等级划分我行对客户信用等级划分为 AAA 级、 AA 级 (AA+、 AA、 AA-)、 A 级(A+、 A、 A-)、 BBB 级 (BBB+、 BBB、 BBB-) BB 级、 B 级。1. 规模(1)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2) 有形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及待摊费用-递延税项2. 偿债能力分析(1)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2) 流动比率

10、=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3) 总债务/ EBITDA (次) 该指标值越小, 企业还债能力越强(4) 已获利息倍数=EBITDA/ 利息支出 该指标越高, 表明企业债务偿还越有保障(5) 利润总额/ 流动负债(6)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短期金融债务3. 杠杆比率分析(1) 全部资本化比率=付息总债务/ (付息总债务+净资产)(2) 调整后资产负债比=总债务/ (总负债-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其他应付款) / (总资产-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及待摊费用-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递延税款)4. 流动性分析(1) 现金流动负债比= (货币资金+短期投资) / 流动负债(2)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

11、存货) / 流动负债5. 盈利性分析(1) 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2) 主营业务利润/ 总资产 = 2*主营业务利润/ (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3) 主营业务利润/ 销售收入的变动=本年主营业务利润/ 本年销售收入-上年主营业务利润/ 上年销售收入(4)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 成本费用总额(5) EBIT/ (总债务+净资产) = 2伊EBIT/ (年初总债务+年初净资产+年末总债务+年末净资产)6. 运营能力分析(1)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 (营业) 收入净额/ 平均资产总额(2) 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 (营业) 收入净额/ 平均流动资产总额(3) 存货周转率=主

12、营业务成本/ 存货平均余额7. 发展能力分析(1) 销售 (营业) 增长率=本年销售 (营业) 增长额/ 上年销售 (营业)额(2) 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 年初所有者权益定性评价常用指标:1. 竞争能力: 一般从企业市场地位、 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对竞争力进行评价。2. 管理水平: 一般从企业管理、 公司治理情况、 员工情况、 应收账款管理、 存货管理和生产管理等方面对企业管理水平进行评价。3. 经营状况: 一般从企业应收账款质量、 成本控制、 生产经营环境、 公司盈利前景、 经营发展战略等方面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评价。4. 信誉状况和融资能力: 一般从企业存贷比、 还款意愿

13、、 信用记录、 对外担保和融资能力等方面对企业信誉状况进行评价。相关指标说明:1. EBIT 是利润总额+财务费用。2. EBITDA 是指息税、 折旧及摊销前收益。 具体指净利润和所得税、 固定资产折旧、 摊销、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之和。 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折旧+摊销3. 总债务=短期借款+1 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票据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5. 利息支出=财务费用+ (年初银行存款+年末银行存款) 伊活期存款利率* (1-利息所得税率) /2+ (年初长期借款+年末长期借款) *长期贷款利率/2。综合授信是指以客户信用等级为参考, 依

14、据其综合还款来源核定授信额度的方法, 核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周转使用 (总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债项授信是指以评价客户具体债项风险为基础, 依据其特定还款来源核定授信额度的方法, 核定的授信额度, 仅限于办理指定的融资业务, 原则上不能周转使用 (总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项授信项下融资业务全部实行授权审批制, 使用综合授信项下非专项授信额度办理贸易融资业务 (商品融资除外)的, 比照债项授信项下的融资业务实行授权审批制。相关指标计算方法Fn=(Rm/1-Rm-R0/1-R0)伊NA+L0伊T伊CFn 为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参考值Rm 为我行愿意承受的客户最高资产负债率R0 为客户基期资

15、产负债表NA 为客户基期有效净资产 (即账面净资产扣除无法实现的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和其他无效资产后的余额)L0 为客户基期负债额T 为付息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 (即行业债务结构值, 从 企业评价标准值 中查找)K 为同业占比C 为客户风险系数债项评级的基本方法为回收预测法。 回收预测法将债项违约损失率的预测转化为违约回收率的预测, 债项预期违约损失率等于 1 减去预期违约回收率。债项预期违约回收率等于定量预测的违约回收率与定性评价确定的违约回收率调整值之和。保证额度=N*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流动资金贷款 (含小企业贷款)、 表内贸易融资业务的受托支付标准1.

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首次在我行办理信贷业务、 信用等级低于 A+级的客户, 且单笔支付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申请提款时支付对象已明确, 且单笔支付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进口押汇、 进口 T/ T 融资、 进口预付款融资、 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等由我行直接向受益人付款的业务。近一年内发生过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违规流入国家明令禁止领域和用途的客户。有权审批行确定采用受托支付的情形。四大环境风险包括: 环保依法合规、 项目选址或厂址、 污染物排放、 资源消耗。(一) 我行绿色信贷建设总体目标是 “打造国内第一绿色信贷银行冶, 努力用 3 年左

17、右时间将我行打造成为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强、 绿色信贷市场占有率高、 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较为完善、 具有良好声誉的绿色信贷银行(二) 绿色信贷工作应遵循的总体原则是: 可持续、 安全性、 效益性。1. 现场管理的间隔期规定(1) AA 级 (含) 客户最长不超过半年。(2) AA-级、 A+级、 A 级客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3) A-级 (含) 以下客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4) 对已经出现异常情况的, 要每月跟踪进行现场管理。(5) 对停产、 半停产客户要随时关注资产保全情况。(6) 对发生欠息、 贷款逾期及承兑、 担保和信用证到期垫付的, 应立即按照现场管理的要求深入客户查明原因, 采取应急措

18、施。到期前 30 个工作日内, 贷款发放行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准备偿贷资金归还贷款。1. 一次还本贷款如果约定的是一次还本, 则应在贷款到期前 30 个工作日内, 通知借款人准备还贷资金。 贷款到期前 7 个工作日, 客户经理应检查借款人还贷资金准备情况, 保障借款人按时足额还贷。为了保障借款人按时足额还贷, 贷款行可实行还贷资金专户管理。 即在贷款到期前 3 个月, 要求借款人按比例分批分期将还贷资金存入还贷资金专户,在贷款到期前还贷资金专户存入足额的还贷资金, 以保障贷款按时足额归还。2. 分期还本贷款对于分期还本贷款, 在每次还贷约定日期之前 7 个工作日内, 客户经理应检查借款人还

19、贷资金落实情况, 保障借款人足额归还贷款。1. 授权是指各级行行长按照有关规定对行内相关管理人员、 内部部门和辖属机构及其负责人授予相关的经营管理权限, 以及上级行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行授予相应的经营管理权限。 授权包括基本授权、 扩大授权、 转授权和特别授权。2. 年度基本授权自当年基本授权文件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至下一年度基本授权生效时终止。 在此期间, 总行的特别授权以及对基本授权的调整与基本授权文件具有同等效力。3. 授权采用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形式印发。 授权书和授权文件可以单独或结合使用, 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基本授权一般采用授权书和授权文件相结合的方式。4. 贷款行不得对我行各级机构

20、的董事、 监事、 管理人员、 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信用方式发放贷款。5. 借款人申请信用贷款的条件。6. 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 有效性和可靠性。 其中, 贷款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贷款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贷款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贷款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 贷款担保的可靠性主要是指所设贷款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7. 贷款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包括借款人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 利息、复利、 罚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 评估费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8. 贷

21、款担保的方式为保证、 抵押和质押。 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9. 同一笔贷款既有保证又有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 (或质押) 担保的,一般应先行使抵押权 (或质权)。 贷款行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在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债权的实现顺序。10. 保证人的资格及应具备的条件。11. 我行不得接受下列单位、 组织或情形的保证担保:(1) 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 幼儿园、 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但从事经营活动的非公益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除外; (3)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但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 且

22、不超出该书面授权范围的除外等。12. 保证额度的计算公式。13. 保证合同的成立可以采取书面保证合同、 保函、 备用信用证及其他书面担保文件等形式。14. 抵押物的范围。15. 在办理贷款抵押担保时, 应当优先选择现房、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价值相对稳定、 变现能力较强的抵押物; 对机器、 设备及其他不易变现或价值波动较大的抵押物应当从严掌握, 并由一级 (直属)分行审批。16. 抵押物的价值应覆盖抵押物所担保的贷款债权。 贷款行不得接受已经设置抵押的抵押物重复抵押, 但可以接受以该抵押物的担保额度大于已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17. 抵押率是指贷款本金与抵押物的评估价

23、值的比率。18. 抵押物登记手续办妥的日期一般不得迟于抵押贷款的实际发放日期。抵押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贷款行应当要求抵押人到有关保险机构按照相关条件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手续。19. 我行可以接受的动产或权力质押范围。20. 各类出质动产及出质权力的质押率。21. 贷款展期的基本概念、 规定、 条件及期限。22. 贷款再融资的基本概念、 办理条件及期限。23. 贷款重组的基本概念和办理条件。24. 小企业是指符合 中小企业界定标准 规定的小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不拥有技术监督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 小企业划分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5. 小企业在信贷管理系统 (CM2002) 自定义标识 1

24、1 中予以分类标识。小企业的标识调整须按我行相关政策和流程进行。26. 我行根据信贷管理水平、 小企业信贷资源等情况, 将全行二级分行分为四类, 对不同类别二级分行的小企业信贷业务执行有区别的信贷政策, 主要在小企业审批权限、 融资限额、 融资期限、 利率、 贷款方式、 保证金等方面实行差异控制。27. 为小企业办理信贷业务应遵循总量控制、 分期还款、 防范风险、 提高效率的原则。28. 我行现行的国内贸易融资政策包括供应链客户贸易融资政策和一般客户国内贸易融资政策两部分。29. 供应链客户的基本条件, 包括核心企业、 上游供应商、 优质项目供应商、 下游经销商等基本条件。30. 供应链客户,

25、 包括核心企业及其上游供应商、 下游经销商, 优质项目及其上游供应商 (承包商), 均实行名单制管理。31. 对核心企业 (优质项目) 的供应商、 经销商, 若无法依据自身财务报表测算综合授信额度, 可根据供应商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或经核心企业确认的经销商年度融资计划核定债项授信额度, 但该额度仅限于办理国内贸易融资业务 (商品融资业务除外)。32. 对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融资, 可按单笔或循环方式核定授信额度。采用单笔方式的, 依据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相关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融资比例核定单笔债项的授信额度。采用循环方式的, 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周转使用, 但须严格按照单笔债项的风险控制要求逐笔管理贸

26、易融资, 且不得超过根据以下公式测算的授信参考值。参考值=上年度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月均余额* (1依本年度预期增减幅度) *80%, 其中本年度预期增幅不得超过 15%。33. 对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融资, 原则上由经销商所在地分行在不超过核心企业提供的经销商年度融资计划的前提下, 在授信权限内按照循环方式核定下游经销商的授信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周转使用), 所在地分行不对其融资的, 可由核心企业所在地分行在其授信权限内为经销商核定授信额度。34. 对优质项目上游供应商 (承包商) 融资, 可根据其对优质项目的应收账款采用债项授信方法核定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不得高于经项目法人 (或综合法人)

27、确认的应收账款额度的 80%, 仅限于办理该项目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且不得循环使用, 融资收回后对应授信额度相应调减。35. 停复牌制度是指总行依据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监测结果, 对信贷管理问题突出, 或信贷资产质理指标超过总行风险控制线的分支机构实施信贷业务停牌处罚, 对已整合合格的被处罚分支机构予以信贷业务复牌。36. 停牌处罚包括业务整顿、 业务停牌、 取消信贷业务经营资格 3 种方式。 复牌包括撤销整顿、 业务复牌、 恢复经营资格 3 种方式。责任制复牌行可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 超过权限的报上级行审批。责任状有效期原则上定为 2 年, 可根据实际情况最短不少于 1 年, 最长不

28、超过3 年。 责任制复牌机构, 一级 (直属) 分行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加大监测检查力度, 每季后 10 日内向总行报送整改进度和经营情况。 对于责任制复牌期间, 发生新的信贷风险、 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贷款率出现较大反弹的二级分行, 将终止责任制复牌。 签订责任制复牌责任状的二级分行行长未经总行批准, 不能调离工作岗位。37. 根据 2004 年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 2004 20号), 依据企业是否使用政府性资金及不同项目类别对各类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 核准及备案制。38. 审批制适用于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 2004 20号) 下发之前政府投资项目和使

29、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对于政府投资项目,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 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 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 概算审批工作; 采用投资补助、 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 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39. 核准制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 政府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 项目的市场前景、 经济效益、

30、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 自担风险, 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 土地使用、资源利用、 安全生产、 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40.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 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 主要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 合理开发利用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 优化重大布局、 保障公共利益、 防止出现垄断冶 等方面。41. 备案制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 目录 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 实行备案

31、制。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42. 目前国家规定的部分行业的资本金比例要求。43. 建设占用土地,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中以下范围征地需报国务院批准: (1) 征收基本农田; (2) 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 (3) 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44.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将土地分为农用地、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45. 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开工前,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32、规定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4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受理、 审查、 报批工作。47. 根据环发 2004 164 号文及相关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目录,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建设项目,或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建设项目,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则上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4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 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33、件应当报环保总局重新审核。49. 化工、 染料、 农药、 印染、 酿造、 制浆造纸、 电石、 铁合金、 焦炭、电镀、 垃圾焚烧等污染较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应由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0. 基础产业类行业界定的行业范围及种类。51. 基础产业类行业政策规定的区域、 新客户及项目准入标准。52. 基础产业类行业所属的进入类别、 总体信贷原则。53. 我行对客户信用等级划分为 AAA 级、 AA 级 (AA+、 AA、 AA-)、 A级 (A+、 A、 A-)、 BBB 级 (BBB+、 BBB、 BBB-)、 BB 级、 B 级。54. 定性评价由竞争能力、

34、 管理水平、 经营状况、 信誉状况和融资能力四个常用指标组成。55. 自评级完成之日起, 评级人员应密切关注评级客户的情况, 重视对客户的跟踪评级。 一旦客户发生重大事项, 需要对信用等级进行重评。56. 统一授信是指通过核定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 集中控制我行融资或交易 (以下统称融资, 下同) 的融资加权风险值的管理制度。57. 根据监管要求和授信对象的不同风险特征, 对不同类别的法人客户实行不同的授信管理方式: 增加授信类、 维持授信类、 压缩授信类。58. 授信管理须遵从综合授信与债项授信方法相结合的原则。59. 关联客户授信是指对具有关联关系, 并与我行建立融资关系或拟建立融资关系的多

35、个法人客户核定授信额度。 关联客户授信分为集团关联客户 (在股权上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与被控制关系) 授信和非集团关联客户授信。60. 对客户的授信调查主要包括客户财务情况、 客户非财务情况和客户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61. 信贷基本信息调查包括调查借款人相关资料是否齐备, 进而判断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我行信贷基本条件, 主要工作是收集借款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机构代码证, 公司章程, 验资报告, 贷款卡等基础资料及近 3 年反映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62. 担保情况调查主要是调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调查要求与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调查相同, 调查核实担保人担

36、保意愿是否真实、 有效。 分为保证方式担保调查、 抵押方式调查、 质押方式调查。63. 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分析是指通过分析企业财务报表结合现场勘查情况, 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近 3 年年报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分析、 判断借款人偿债能力、 资金营运能力、 盈利能力情况, 判断借款人整体融资是否过大, 资产负债情况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生产销售是否大幅下降, 应收账款账龄、 结构是否合理, 存货结构是否合理, 盈利能力是否良好, 现金流量及是否有负债情况等。64. 客户融资真实需求调查是指调查核实客户融资真实需求, 了解企业产供销结算方式、 应收账款回收、 存货库存情况判断企业真实融资需求。65. 信

37、用记录调查是指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借款信用记录, 如通过查询人民银行系统调查企业他行融资是否存在逾期或欠息情况, 通过环保部门了解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税务部门, 了解是否存在欠税、 偷税及漏税情况。66. 抵 (质) 押物 (权) 价值评估是指我行内部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各类抵 (质) 押物 (权) 的特点, 综合考虑其市场价格、 变现难易程度及其他各种影响抵 (质) 押物 (权) 价值的不确定因素, 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抵 (质) 押物 (权) 价值进行评估认定的过程, 包括在贷款发放前对借款人拟提供的抵 (质) 押物 (权) 价值的初次评估, 贷款发放后的抵(质) 押物 (权

38、) 价值跟踪重新评估。 押品价值评估须坚持客观性、 公正性和谨慎性原则。67. 审批时限具体要求为: 基础产业类项目贷款, 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最长不超过 3 年; 流动资金贷款, 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一般不超过 15 天, 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审批时限到期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可相应顺延。68. 信贷审查审批要点包括: 调查结论是否明确贷款发放意见、 金额、 期限、 利率; 法律审查结论是否明确借款人主体资格合格; 借款人所处行业是否属国家产业政策、 行业政策和所在信贷投向; 借款人信用等级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信贷业务是否在授信额度内; 设有

39、附加条件的, 前提条件是否已落实; 明确审查审批权限; 在授权范围内签批。69.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收回之时止的全程管理活动。贷后管理的目的是保证贷款本息安全顺利收回, 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本息损失, 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 为了保障和提高银行经营效益, 贷后管理还承担着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增长、 变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的职能, 以持续和深度营销为手段, 通过连续地整合营销, 促进客户交易量的增长, 提升客户综合回报,增进银企关系, 增强客户对工商银行的忠诚度。70. 贷款现场管理是贷款发放行对信贷资金和借款人的现场管理。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信贷资金按照贷款审批要求合理正确的使用, 保障

40、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运行, 保障借款人财务运营的稳定性。 贷款现场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是支行客户营销部门和客户经理。71.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 贷款到期前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备足偿贷资金, 按时归还贷款。 贷款到期管理的任务是保障贷款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足额收回本息, 对于逾期、 欠息贷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催收, 最大限度地减少贷款资金损失。72. 信贷资产管理是对信贷资产整体质量进行全程动态管理, 其主要任务是对实时关注信贷资产质量变化趋势及其过程, 对潜在风险贷款实行有效的风险预防, 有效化解潜在风险贷款, 对已经发生劣变的关注三类以下贷款采取及时保全措施, 加强清收转化力度,

41、及时化解不良贷款。 信贷资产质量管理的主要方式是质量分类管理, 通过定期的分类管理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和劣变的不良贷款, 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73. 信贷业务档案是指银行在办理法人客户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 凭据和图表、 声像等资料。 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 要件类、 管理类、 保全类、 综合类。74. 各种产品的适用条件、 用途、 贷后风险控制要点。75. 银团的成员至少包括: 牵头行、 成员行、 代理行。 银团贷款的组织者或安排者称为牵头行, 又称为安排行。 牵头行原则上由借款人的主要贷款行或基本账户行担任。 牵头行所占银团

42、贷款的份额一般最大。 在几家银行联合组织、 安排银团贷款的情况下, 这些牵头行称为联合牵头行。 牵头行往往承担着贷款安排与融资顾问服务的职责。 参与银团贷款的金融机构均为银团贷款的成员行。 成员行又称为参加行。 代理行是银团贷款协议签署后的贷款管理人, 负责银团贷款协议的执行, 包括贷款的发放与收回、 贷款利息的收取等。 代理行一般由借款人的牵头行担任, 也可由银团各成员行共同协商产生。信用贷款条件(一) 借款人申请信用贷款除符合我行贷款基本条件外, 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基期信用评级在 A+级 (含) 以上 (未评级客户比照相应信用等级办理)。2. 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值 (含

43、)。3. 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4. 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正值。5. 无不良信用记录。6. 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借款人经营期不满三年的, 不适用第 3 条的规定, 但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信贷政策, 发展前景良好, 且在实际经营期内未发生经营亏损。借款人为事业法人的, 不适用第 2、 3、 4 条的规定, 但应该具有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 且对我行综合贡献度较大。借款人为基础产业类项目法人的, 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由一级 (直属)分行或总行在正式审批的同时决定是否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但必须从严掌握。经总行审定借款人基期信用评级为 AAA 级的, 不受本条规定限制。(二) 对借款人不能

44、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 但可采用下列贷款保障措施的, 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但必须严格管理1. 以存款账户作为贷款保障措施的。2. 以移动通信、 有线电视、 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旅游门票等各种经营性收费收入作为贷款保障措施的。3. 以地方政府 (含财政部门) 出具还款承诺作为贷款保障措施的。4. 总行认为应纳入信用贷款管理范围的其他贷款。(三) 贷款行认为采用信用方式不足以防范和分散贷款风险时, 要尽可能采用或结合采用合法、 有效、 可靠的担保方式法人、 其他组织为保证人的, 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或者其他主管机关) 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2)

45、 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制度, 有享有所有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独立财产。(3) 信用等级在 A 级 (含) 以上。(4)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5) 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6)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 中无不良环保信息记录。(7) 无重大经济纠纷。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保证的, 其信用等级可以放宽到A-级。境外机构为保证人的, 不适用前款第 (1) 项规定。对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我行评级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境外机构, 可根据总行发布的外部评级 (含穆迪、 标准普尔和经总行认可的当地权威机构评级) 与我行评级的对应关系确定

46、其是否符合前款第 (3) 项的规定。 对同时有多家外部机构评级的, 按孰低原则以其中较低信用评级结果掌握。4. 专业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 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 还应当有一定数额的担保基金存入我行设立的专门账户, 实行专项储存、 专户管理。 经总行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5. 以保证保险作担保的, 除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的有关规定外, 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该保证保险产品已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报备。(2) 保险责任条款的约定原则上应当与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义务一致,至少应当与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息等主要义务一致。(3) 保险金额一般应当包括贷款本金、 利息、 相关费

47、用、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至少应当包括全部贷款本息。(4) 保险期限应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限。) 保险人对约定的保险责任承担无条件赔偿责任。(6) 贷款行对保险赔偿金享有第一位的全额请求权。 投保人应全额投保保证保险并缴清全部保费。6. 我行不得接受下列单位、 组织或情形的保证担保:(1) 国家机关。 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 学校、 幼儿园、 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但从事经营活动的非公益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除外。(3)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但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 且不超出该书面授权范围的除外。(4)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48、。(5) 我行分支机构、 所属公司。 但我行境外分支机构、 附属机构及总行另有规定的除外。(6) 没有获得经营外汇担保业务许可的金融机构为外汇借款人提供外汇担保。7. 自然人为保证人的, 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有固定的住所。(4) 有合法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5) 无贷款逾期、 欠息、 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不良信用记录。8. 贷款行原则上不得接受下列人员的保证担保:(1) 担任法人代表人、 董事或高级经理管理人员所在公司在其任职期间有过破产、 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的。(2) 有过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3) 有赌博、 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的, 但过失行为除外。(4) 贷款行认为不适宜提供保证担保的其他人员。(二) 保证能力和保证额度1. 法人、 其他组织的保证能力和保证额度, 应综合考虑保证人的资产负债规模、 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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